贵妃的现代生活-第1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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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红,气不喘的,显然并没有到达速度的极限。
孟德子不由暗暗起了争强好胜之心,他加快了脚上的速度,就像是林中最矫捷的猎豹,不停的在雪地上,沟渠中,树林里跳跃,奔跑,滑行……可孟德子在使出了浑身解数以后,自己都开始觉得有些气喘了,可他回头一看,安馨和李元昊依然紧紧地跟在自己的身后,如闲庭漫步般悠闲,居然一步都没有被落下,让孟德子不心服口服都不行。
孟德子那点争强好胜的心思,安馨和李元昊怎么可能看不出来,在一番激烈的你追我赶之后,见孟德子的速度终于慢了下来,两人不禁心造不宣的相视而笑。
一路上,孟德子虽然在急速的奔跑,可他同时也注意到雪地上那些野猪蹄印的变化。从蹄印上看,那些野猪走得好像很随意,在大队野猪走过的两侧也有杂七杂八的蹄印,两旁的树底下也有零零星星被拱过蹭过的痕迹。
那群猎狗见主人奔跑的速度慢了下来,它们也不得不跟着慢了下来,它们还不时的跑回到孟德子的脚边热切的吠着,还频繁的低头,哈腰,来回的抽动着鼻子,似乎在表达它们想要迅速出击的迫切愿望。
林子实在是太密了,光凭眼睛看根本就看不了多远,孟德子死了和安馨还有李元昊争个高低的心思,自然速度就不会那么快了。三人又在这猞猁沟里穿行了有十来分钟,突然几声沉闷的枪声,在这片广阔的寂静的雪域高山上响起,显得那么的突兀和惊心动魄。
三人吃了一惊,几乎同时把身子蹲了下来,把身形隐在了枯萎的灌木丛里。这时,一股淡淡的铁锈般的血腥味飘了过来,随着这股味道一起飘过来的,还有隐隐约约嘈杂的人声和动物的哀嚎声。
那几只猎狗也收起了原本的悠闲,它们把尾巴紧紧地夹了起来,喉头发出‘呜呜’的哀鸣声,仿佛在给主人做着警告。
孟德子大惊失色的说道:“前面有偷猎者。”
第二百零八章 偷猎者
孟德子在进入猞猁沟前,心里就一直在暗暗的祈祷。祈祷着千万不要碰到那群穷凶极恶的偷猎者。谁知老天却像是聋了一般,偏偏就是要和他作对,还真是怕什么就来什么。
相对于孟德子的一惊一乍,安馨的脸上却显得很平静,她早就知道了这个结果,所以只是蹙着眉头并没有出声。李元昊也早在安馨的提醒下有了心理准备,于是他提议道:“你们就在这里等着,我一个人先过去看看,你们说怎么样?”
“你都说了,那些偷猎者都是些亡命之徒,视生命如草芥。怎么能让你一个人去冒险?我和你一起去。”对于他的提议安馨并不赞同,于是她不容置疑的进行了反驳。
“那怎么行,你们都是第一次来长白山,地形根本就不熟。真要有什么事,让我怎么跟赵所长交待!李兄弟,你这个时候还是不要逞英雄了。这样吧,还是你们留在这里,我一个人去看看,万一那些人我都认识,有什么事我也好处理。”孟德子也不甘示弱的说道,他可是一向都认为这长白山就是自家的后花园,他怎么能让自家的客人在后花园里遭遇危险。
“你们都别说了,孟大哥,我真不是要逞英雄。现在就算你常年在这长白山行走,认识你的人和你认识的人都比较多。可要是真的碰到了那些偷猎者,说不定他们还会怕你走露了风声。会对你不利。我就不一样,我的身手要比你好得多,是绝对不会被发现的。所以。还是我去最好。”李元昊耐心的对孟德子分析着目前的形式。
“这……那该怎么办?”孟德子有些犹豫了,他不能否认李元昊说的很有道理。
“你的身手就算再好,只要是他们那边同样也有猎狗的话,你还是躲不掉,那又有什么用?”安馨毫不留情的对李元昊进行着打击。
“那你说怎么办?”李元昊无可奈何的反问道。
安馨微微一笑,提议道“我说,干脆就当他们不存在。我们绕路走。”安馨会这么说,是不想和陌生人多做周旋。以免夜长梦多影响到自己的寻宝计划。
“那怎么行。”出乎意料的是,一直就对安馨惟命是从的李元昊,这次却不肯妥协了,他斩钉截铁的说道:“在进山前我就答应了赵黑子。要替他找到那群可恶的偷猎者,要是实在没碰到也就算了,现在既然碰到了,我就不可能置之不理。我就算不能亲手抓住他们,也要给赵黑子留下线索。好了,就这样决定,你们就带着这几条猎狗藏在这里,注意别被他们给发现了,我自己去看看。”说完。他也不容安馨和孟德子反驳,转身就快速的朝着传来枪声的方向飞快的掠了过去。
一路上,李元昊注意到周围的大树树根附近有很多被刮擦后留下的痕迹。很多低矮的灌木枯枝也被刮断露出了新茬儿,很明显是有野猪群从这里经过。李元昊小心翼翼的往前走着,他的动作优雅而有力,就像是一头最矫捷的猎豹。他能够感觉到那股血腥味已经越来越浓了,透过枝杈的缝隙往前看去,他已经能够隐隐约约的看到树林间有人影在走动。只是前方树木太密看不真切,他再凝神细听。似乎还听到了随风飘过来的只言片语。
就在这时,“砰砰”,沉闷的枪声又响了起来,紧接着“啪啪啪”熟悉的56式半自动的枪声也跟着密集的响了起来。枪声在这空旷狭长的山谷里面回荡着,绵延不绝,不时还有野猪凄惨的“啾啾啾”的叫声传出来。血腥味也越发浓重了,看这个架势,被放到的野猪似乎数量不少。
在枪声第一声响起时,李元昊便下意识的爬到在地上,等过了几分钟以后,枪声平息了下来,他才悄悄地从地上爬了起来。这时,他看到了在不远处,有一棵被冰雪给覆盖住的高大的桦树。他立刻如猿猴般,轻盈的爬了上去,很快就来到了树顶,他把自己的身体影藏在了桦树那茂密的枯枝里。因为位置够高,从这里往下看去视野极其宽广,李元昊刚好可以把下面的情形尽收眼底。
就在他前方的不远处,有六个男人,他们每个人的手里都端着枪,正在一个个的审视着地上的那群野猪有没有落气。碰到有没有死绝的,他们就会补上几枪。李元昊就这么粗粗的看过去,在那雪地里大大小小起码有十五六只野猪的尸体,它们都挤在一起。小猪拱在母猪的肚子底下,而公猪则围在猪群的外围,一副想要保护家小的样子,可是它们一个都没有逃脱这群偷猎者的魔掌。
从地上的那一大滩的血迹看,都是拳头大的暗红色血块子,滴落在雪地上后把表面的雪都给融化了了一层,就像是在洁白的雪地上铺上了一层刺眼的红地毯。其中有一头最大的公猪,它起码有四五百斤重,有着一对又粗又长的锋利獠牙。它虽然中了枪,可是还依然的站在一群死猪的前面,在和这些残忍的灭了自己整个家族的人类进行最后的对峙。
从它周围血迹喷涌出的情况看,子弹的威力发挥的淋漓尽致,并没有打中它的骨头,而是直接打在了它的身体里面,应该是打在了猪肚子上,从它的腹部不断的有血源源不断的留出来,应该是被伤到了内脏或者是肠子。
这头处于极度疯狂中的公猪,还在试图用自己的獠牙对面前的仇人进行反击。可是因为失血过多,它的速度变得非常缓慢,它所攻击的对象都能轻易的躲过去。如今它虽然还能站在那里,可是看它流血的速度估计也挺不了多久了。
偏生那些偷猎者还嘻嘻哈哈的一枪一枪的打在它的身上,而且中枪的部位都是一些无关紧要的,什么屁股啦,尾巴啦,脚上啦……总之就是不让它痛痛快快的死,要让它零零碎碎的受苦。那头公猪痛苦的嗷叫着,却偏偏无可奈何。终于在又中了五六枪后,它才蓬的一下倒了下去,正式宣告这个野猪家族的全部灭亡。
“真是一群畜生不如的家伙。”李元昊的眼睛里射出一抹冷冽的寒光,他躲在桦树上,刚好目睹了这一切。
李元昊从怀里掏出了手机,开始偷偷拍摄这些人的照片,准备把这些照片交给赵黑子作为以后抓他们的证据。
在他小心翼翼的按了几张照片后,就看见那六个男人中,有一个长得尖嘴猴腮,黑眼珠少白眼珠多的四十多岁男人,警觉地抬起头来往四周打量着。
他叫刘金威,是这伙偷猎者的头,他原本只是长白山脚下普通的一个猎户,据说还有一身家传的好功夫,可以一个人对付四五个人不在话下。
刘金威仗着自己手上有些本事,就纠结了五个平时也喜欢好勇斗狠,却都是眼高手低。一天到晚总想着要发财的伙伴一起上山偷猎珍稀动物,然后拿到海外去赚大钱。还真别说,在前些年,他们把这长白山里的珍稀动物给折腾出去,还真的赚了不少。
但是在近几年政府部门抓的紧了,一旦抓到他们这些偷猎者,处罚力度都不小,就连刘金威也被抓进去关了两年。于是他们只得无可奈何的收手了一段时间,可是早就他们早就适应了这种来钱快的生活,要他们正正经经的去打工赚钱,他们怎么都不能适应。于是这伙人在两年后又重新聚集在一起,决定拿起了猎枪继续偷猎赚钱,而出狱后的刘金威依然是他们的头。
其他人开始收拾那些野猪的尸体,刘金威却一动不动的站在那里,细细的观察着四周,其中一个外号叫瘦皮猴的家伙笑嘻嘻的说道:“老大,你怎么站在那里发呆呀,还不快过来帮帮忙,这十多头野猪可有得忙活了。”
刘金威却低声啐到:“你小子给我闭嘴安静些,我觉得周围有什么东西在窥探我们。”
瘦皮猴大大咧咧的说道:“怎么可能呀,真要有什么大型动物也会被我们这密集的枪声给吓跑了。”
“所以我要你给我安静些,让我仔细看看。可惜大黄和二黄前两天被那头熊瞎子给拍死了,要是它们还在的话,那用我这么小心翼翼的。”刘金威不耐烦的开口抱怨着。
瘦皮猴知道他的脾气不太好,立刻闭嘴不语,不敢再打扰刘金威。躲在树上的李元昊并没有发觉自己快要暴露了,还径自拿着手机拍的正欢,他边努力给每个偷猎者来个面部大特写,边得意洋洋的自言自语:“赵黑子,你教官我可真的算是够意思吧,什么时候都不忘帮你破案。等到我出了这座大山以后,就把这些照片交给你,你怎么也得请我吃顿大餐吧。”
就在他‘咔擦咔嚓’拍的痛快的时候,刘金威却脱离他的小集体,一步一步慢慢的来到了李元昊藏身的树下。他眯着眼睛抬头望上看去,同时他手里紧握着的那只56式半自动步枪已经上了镗,刘金威端起手里的枪,瞄准了这棵高大的白桦树的树梢,右手食指也已经伸进了扳机里。
第二百零九章 被发现了?
其实这个时候天色已经昏暗,再加上周围都是同样高大的树木,交错着长在一起,上面又挂着厚厚的积雪,所以刘金威并没有看清楚树上到底有什么。可是在他的潜意识里就是觉得在那些高大的树上,有让他觉得胆战心惊的危险,抱着宁杀错不放过的思想,他打算对着树顶开上几枪,好让自己放心。
就在刘金威想要扣动扳机的一刹那,李元昊的手里也紧紧的握着几节从树上摘下来的枯枝蓄势待发,他瞄准的正是刘金威的额头。
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候,一只可爱的小动物从树梢上朝着还仰着头的刘金威的面部扑了过来。这个小动物四肢短健,后肢比前肢稍长,它弯曲的利爪还半伸缩着。它全身的毛发为褐色,只有耳朵的部位带着一点白毛,它的耳朵大且直立,略呈三角形,尾巴不但粗大,而且尾毛非常的蓬松。起码有它身体的三分之一那么长。在它的身后直愣愣的立着,就像是降落伞一样。
刘金威先是愣了一下,然后惊喜的叫道:“是紫貂,野生紫貂。快,快,大家别管那些死猪了,先逮住它要紧。”
他顾不得那棵让他觉得不安的白桦树,立刻开始追逐那只难得一见的野生紫貂来。要知道这野生紫貂可是东北三宝中的一员。貂皮为名贵裘皮,它皮板细腻,结实耐用,绒毛丰厚,针毛灵活。色泽光润,华美轻柔,历来被视为珍品。有‘软黄金’之称。
其还有“风吹皮毛毛更暖,雪落皮毛雪自消,雨落皮毛毛不湿”这三大特点。在我国古代,皇帝的侍从们爱用貂的尾巴来做帽子的装饰。《晋书赵王伦传》中有记载,当时由于任官太滥,貂尾不足,就用狗尾巴代替。因此人们讽刺道“貂不足。狗尾续”“狗尾续貂”的成语就来自于此。
在清朝,有过严格规定。只有少数高贵显爵才能穿着貂皮,以少数皮毛来抬高少数统治者的身价。实际上,当时官府垄断了貂皮的生产,因此曾流传过这样一句说法:“头品玄狐二品貂。三品四品穿倭刀。”(倭刀是青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