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重生记-第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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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这是你妈妈年轻的时候穿过的旗袍,也是外婆年轻的时候穿过的旗袍,听说你要去当伴娘了,外婆想让你穿着这件旗袍去。”外婆的手非常轻柔的抚摸着这件旗袍,上面绣着的梅花,当真是白如雪,看着都会有暗香来的感觉。
看到这个旗袍,小白也激动了,这简直就是和牛仔裤的夏天里的那条魔力牛仔裤一样,每一个人穿着都是那么美丽,而且居然都合适,每个人穿着它,一定会有一段不同的际遇⌒时候一件衣服,岂止是一个故事,也许就是人生的一个崭新开始。
小白接过旗袍,高兴的抱着外婆亲了她的脸颊一口♀婆愣住了,当初她把旗袍给女儿李梅的时候,她也是这样的表情,于是她遇到了方文山,嫁给了那个男人,直到消香玉损。隔了一代,恍如昨日啊。
胡黎得知小白要去当伴娘,兴奋的,又可以屁颠屁颠的跟去了。郑重那厮自然是母老讳和尚,刚好和自己那从小不对眼的堂弟对上了。胡黎自然可以争取去当伴郎,虽然堂弟没有邀请他,只觉得自己这个堂弟打小就做事奇怪,总算是做了一件让自己顺眼的时候。
两人直接驱车到了郑重家里,却一点都不像是要有闺女出嫁的样子,郑重的老爹老妈居然两人一起出去逛街大购物了,留这娃一人在家看家,看到小白和胡黎过来,把她给激动了,好像农民盼着全国解放,终于把□盼来了一样。
见面第一句话,郑重就嗷嗷的喊:“快,小白有没有肉,给我一点肉吃,我快饿死了。”一副两眼放绿光的样子,像狼一样,把小白吓一跳。
胡黎一边嘲笑道:“郑重你爹妈抠门的,马上要把你送人,还不给吃饱。人家卖猪肉的,送菜市场前都还给猪肉注水呢!”好久没有被郑重欺负,胡黎的胆又肥了,居然又开始明晃晃的欺负到郑重头上。
郑重瞟了一样胡黎,干脆不理他,直接忽视掉,老娘现在想吃肉啊,吃完肉再收拾你这只小狐狸。
小白淘了半天自己的行李,有一些路上带着吃的零食猪肉脯,已经开了一半,郑重手疾眼快,立马抢走。
“你至于吗?看你家装的富丽堂皇的,不会连块肉都没有把?”小白被郑重这多少年没吃过肉的形象吓住了。
听到小白这么说,郑重没有说话,就先酝酿了一堆的泪水:“你不知道,我惨的嘞,为了穿上那好看的婚纱,我愣是一个星期没有吃肉了,家里可以吃的肉都被爸妈藏起来了。当初去试的时候还好好的,想不到马上要结婚了,婚纱居然穿不下了。”
听到郑重这么一说,小白兴。可以想象,当初试穿婚纱的时候,这个臭美的家伙为了显得漂亮,一定是收腹收太过了。结果天天男朋友吃好喝好的伺候好,生活太过滋润了,胖了一圈,生生的穿不下了。
一小块的肉脯也是肉,总算把郑重给小小的安抚了一下。然后就有力气开始折腾了,左三圈右三圈的围着小白和胡黎转,最后定格在胡黎面前,一直摇头,指着他的脑袋,像个老学究一样教训道:“你天天和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在一起,居然一回都没有搞定,你是不是男人啊?你们律师不是最讲究效率的吗?贞操这种东西你怎么能够有机会让他增值啊?”
说的胡黎一阵哑口无言,什么和什么啊?就是直接讲到他的痛处啊,曾经有那么一个夜晚,曾经还有那么一个女人躺在自己身下,自己没用珍惜,如今后悔莫及,如果上天再给他一次机会,他一定把方小白这三个字刻骨铭心。不管是**还是叫春,他都能叫成方小白。
小白也脸色绯红的不自然。郑重那家伙太直白了吧,乘自己不在的这段时间,才多久啊,就直接把自己的终身大事给搞定了。看来胡黎的堂弟比较有干劲啊!
郑重的老爸老妈果然也是非巢感的人,才能培育出郑重这么活宝的家伙。小白看到郑重出嫁那天,他老爸郑重的拉着郑重的手,老泪众横的说道:“这么多年,我一直靠畜牧为生,让我骄傲的是,那么多拧羊啊的,哪一次出嫁都没有我宝贝女儿的婚礼盛大啊。”
然后好不容易酝酿出来的一点悲伤也顷刻间被扫除了。婚礼是在酒店举行,一群的长辈,当郑重这厮节食好多天,终于穿上了那一身的婚纱走到泰医生的身边的时候,小白看了也万分的羡慕,作为女人,有这样的一天,是多么的幸福。
今天小白没有另外定做礼服,穿的就是外婆特意叮嘱的要穿的那件旗袍。说实话,现场除了新娘,最惹眼的大概就是这个穿着胭脂红旗袍的伴娘了。后背小面积的□出优雅的脊背线条,精致的肌肤,让人遐想联翩。
特别是她笑的时候,眉眼弯弯,宛如一株盛开的梅花,凛冽的清纯气息逼人,又暗含着一丝丝的妩媚。行走间,自会有行云流水的姿态。
小白第一眼看见这旗袍就喜欢上她,可是穿上后,居然觉得旗袍是会有灵魂的,穿上它的时候,自己也忍不住展示出那种细微的风情,更是把第一个看到的胡黎,迷的七晕八素,好久都不知道说什么。
一时间万分羡慕自己的堂弟,敢作敢当,看着他和郑重在一块两人异常的和谐,真正是一对璧人。胡黎庆幸自己说好说歹总算弄了个伴郎当当,新郎的伴郎和新娘的伴娘,说不定也可以吉利的凑个对。
无奈胡黎这厮看到小白的时候,总是反应慢几拍,和小白登对的位置,居然被泰医生的国外留学的同学兼好友占了先机。
他有一头金棕色的头发,眼珠是淡蓝色的,据说是泰医生的同窗,可是看上去却像漫画里走出来的美少男一样,精致的让女人都会妒忌。
他笑的有点腼腆的走到小白面前,自我介绍道:“你好,我的英文名的JOHN,我的中文名叫大山,你真漂亮,你是我见过最美丽的中国女人。”
小白刚刚就看到这个漂亮的不像话的少年,居然有点像彩色的胡黎,忍不住笑道:“你好!你的普通话说的真好,大山。”
大山看到小白一笑,更加感兴趣了,努力的把自己知道的东西和小白聊着,两人都聊的笑呵呵的。
小白浑然不觉,自己成了视线的焦点。
不仅是胡黎自己,胡黎堂弟的婚礼,他的爷爷胡青山是一定会参加的。当他看到小白身上穿的旗袍的时候,一瞬间也愣住了,这,这不是阿卿吗?一下子呼吸甚至有点急促。一脚并两步的走向了她……
正文 62、那个年代的爱
胡老爷子和李卿有一段狗血的故事。(非牛中文)
“从前有座山……”如果有人敢提这个山的故事,或者有关山的人,小白外婆都会暴怒●大灰狼打小白兔那样,狠揍一顿⌒一次一个叫大山的老外去江城旅游,遇到了风趣幽默的外婆,结果被狠揍了一顿,得出一个结论,中国人太热情了。
外婆说她这辈子最受的两件事,第一就是遇到了莫名其妙的初恋男人,胡青山。这死相昨天还信誓旦旦的说要娶她,结果过两天就回家结婚去了。她那个恨啊,一身的武艺练的精湛精湛的,纺要在自己结婚那天讨回个公道来。
第二件事就是让女儿李梅嫁给了一个名字里带山的男人,从方文山不敢进丈母娘家门,可见一般,估计是吃够了苦头,怕了,惹不起还躲不起么。
外婆第一眼看到胡黎,就看到了胡青山年轻时的模样,想出了报复的方案。你要是讨厌一个人,就生女儿,把女儿宠坏,然后嫁到他家,让他家鸡犬不宁≈在女儿是没有了,但是孙女还来得及,外婆当机立断把那本红果果的羊皮卷扔给小白。
自古红颜多祸水,她就不信了,她李卿家的优良基因,再加上这妖娆的羊皮卷,还不能把自己孙女培养成祸水级的人物!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外婆笑的粘糊糊的,让一边的方小兔看了冷不住为哪个倒霉的人祈祷了,惹谁不好,惹到外婆,你死定了……
只是走到那抹胭脂红身影间的路程,胡老爷子的脑海已经像放电影一样,激动的回忆了一遍当年的美好。
第一次看到阿卿,胡青山还是个年轻的小兵。那是一个临时爆破救护行动,部队附近的一个工厂忽然爆炸了,他们被派出去求助。情况非常紧急,因为工厂的东西会连续引爆。
胡青山就在这次行动中被挂了彩,手臂上被身边倒下的东西划伤,很深的一道口子,刚好在胳膊肘子那里,一动就拉扯着疼,血流的厉害。只是当时情况很紧急,也顾不了那么多,第一个冲锋的就是他,来来回回救了许多人,直到倒下。(可能现场没有那么英勇,但是胡青山自我想象,当时他是非尝勇的)
当他醒来的时候,看到一个马尾辫的女孩,穿着白色大褂,哼着歌,在检查什么的样子,阳光透过斑驳的窗户,照在她的侧脸上,面前的刘海也很俏皮,总是不听话的自己往下落,看着她一边做笔记,一边用手把刘海划到耳后。
真的只是一个窈窕的侧脸,胡青山却觉得自己喜欢上这个姑娘了,不知道是不是这种劫后余生,遇到的第一个人,注定会爱上。
她叫李卿,书上说名字里有个“卿”字的女人都很美丽,书上也说这样的女人生活一定会很波折。当然这话不能被外婆知道,外婆要是知道一定会骂,哪个王八羔子居然这么编排名字带“卿”的女人,人家不依啦!人家要揍死他!什么是孔子说的?孔子也不行,一样揍!!
还是个小兵的胡青山,就表现出了他的不凡,在很多人都大字不识一个的时候,胡青山是部队里学历最高的,那时候大多识字的人就是那种老学究,路都走不了多远▲胡青山身强体壮,不管是打架、打枪还是打*飞*机都很有两下子。
还是个小丫头片子的李卿,身份是医护人员,却对胡青山这种不爱惜自己身体的兵蛮子很没有好感。
除了第一次,胡青山初醒的时候,看到她温婉的样子,之后每次逗她都是张牙舞爪的,红杏小嘴一张口就是一句:“胡蛮子。”惹的胡青山更想逗她。
那时候部队不时兴谈恋爱,随便谈个恋爱,就会被当做耍流氓,抓起来,处分是小,开除也都正常。主席说过:“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谈恋爱,就是耍流氓。”
但是胡青山却大声的对李卿说:“阿卿,我要娶你。”全医护队的人都听到了,羞的李卿一整天都躲在小屋里不敢出来。实际情况是李卿在小屋里,扎了个小人,写着胡青山,然后用针一直扎,这恶心的家伙居然毁她名声。
胡青山表现很出色,被提拔为排长了,李卿还是原来的小医务人员。那时候的胡青山很大男子主义,很霸道,李卿每次见他,总是会丢一句:“胡蛮子。”胡青山却把这个当□称。
不知道是胡青山的家庭背景好,还是他本人特别出色,总之,他算是部队里面最敢说敢做的人,别人不敢的,他偏偏喊的很大声,于是他追求李卿的事,也被传为美谈,也算是部队的一大奇迹。
不知道的人说,胡青山那小子,拼命,能力强,领导都器重。知道一点的人说,胡青山那小子,家庭背景好,来部队也是体验生活的。
在后来,部队领导来视察,特地叫了李卿过来,胡青山出任务去了。一切看似平常,谁知道领导是胡青山他爸,谁也不知道他爸说了啥,很快李卿这小姑娘就复原了。胡青山那段时间天天出任务,忙的没头没脑的,没有想到李卿不告而别,更没有想到会接到家里的急电,父亲病重,胡青山在父亲的期望下,娶了妻。
这是第一大狗血,当然,狗血还没有结束,李卿被迫复原了,回到江城,在江城的医院上班,他在等胡青山那厮回来找她。那时候生活不便,交通基本靠走,通讯基本靠吼。只是没有想到那厮居然结婚去了。
人生第一次,胡青山负了别人,这个别人还是自己心爱的女人,他负了自己的承诺。他以为自己再也不会看到李卿,没有想到居然收到她的囍帖,明晃晃的喜结良缘的请帖,像战书一样寄给了胡青山。还是小丫头片子的李卿,终于要成为别人的新娘了,他一夜未眠,睁了一夜的眼,第二天就风风火火的赶去了江城。
自认从来没有做过亏心事,这一次却亏大了。他到了那里,不需要任何人指引,就看到了那个身着胭脂红旗袍的女人,是他的阿卿。
他与阿卿相识2年,在部队里,从未见过阿卿穿着裙子的模样,此时一身旗袍,后背微微□,窈窕而性格,这是阿卿,只是背影,他就能认出来。
一个男人爱上一个女人,情动时,即使女孩穿着厚厚的衣服,他也能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