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员传说-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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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肉食,这不,就买了一些水鸡来,一边杀鸡一边练晕血!
为了确实起到练晕血的效果,张仲按照小乖的建议,每杀一只鸡,都得把血滴在碗中,然后端碗看,端碗闻,不断刺激大脑,让属于傻小子的那部分大脑记忆也适应这个血腥。
天啊!这傻小子一变态!!
房子内,张仲十分认真的在练晕血,但看在鄂小禾和一干偷窥者眼中……这个就完全变了味。
要说,个张仲现在的行动也着实让人误解。
想想吧,一个人,在屋里,口中狂喊我砍、我砍(张仲给自己打气来着),十分血腥的砍断水鸡脖子,砍的水鸡鲜血四溅,然后,嘿嘿笑着把鸡血滴进碗中,再把血碗端起来,猛嗅一阵……接着再砍第二只水鸡!!
鄂小禾在门口越看心越寒,原来,这小子不光傻,还是嗜血变态!!
这时,张仲又砍完一只水鸡,端起血碗猛嗅时,晕血阵发作了,“啊”的尖叫一声,张仲脑袋一垂,一头扎进了血碗当中,登时,碗中的鸡血被张仲的大头砸的四散飞溅,随时注意着张仲的小乖马上在张仲体内刺激张仲的人中,这个时候可不能晕,晕了就前功尽弃。
张仲人中一疼,脑子一个激灵,总算没有晕到,心中对小乖说了一声谢谢,感觉脸上有异物,伸手一抹,一手的鸡血……
门口,鄂小禾只见张仲一声狂叫,一头扎进血碗,喝了一口鸡血,然后,伸手在脸上一抹……
看到这里,再也看不下去了,身子一软,扑通一声,倒在了门口!
张仲转头一看,大声问道:“谁”,
门外,紧挨着鄂小禾的述琳述风看着张仲鲜血狰狞的面孔,也是一阵心惊,述琳一身尖叫,抱起晕倒在地的鄂小禾,漂浮起来,飞快的跑了,述风紧随其后招呼了一声,走,再也不愿见张仲了。
门缝太小,没几个人看到张仲的形象,有几个好奇的家伙还是没走。
这时,张仲走到门口,嘎的一声,推开了门,大家一看,门前这位,一手持一把滴血的刀,另一手血肉模糊,脸上也是一片鲜血狰狞,本来,大家刚刚就被述琳和小禾吓得够呛,一看张仲这个造型,呼啦一声,鸟兽散!!
张仲……小乖,貌似我吓着别人了。
小乖看了看张仲站在门前的三维投影,沉默了半响,突然说到:“仲哥,我想吐”。
说完,唰的一声,蓝屏!!
张仲的形象彻底玩完!!
第○二○章 诱惑
不过,张仲的形象貌似也差不到那里去,不就是在张八届前面加了个嗜血变态的前缀吗?
说实话,张仲对这玩意并不怎么看重,声名这东西,对一个孤儿出身的人来说,好象没有什么杀伤力,地球那会,从小到大没少遭受嘲笑,张仲早就习惯了,何况在这异界还有令张仲倍觉温暖的亲人呢。
现阶段,对鄂小禾的这桩亲事,所有人的心态都变成了同情!孩子傻点还可以接受,但假如这傻孩子还嗜血的话,这就有点过分了!
太学和魔武学校不少激进份子甚至在张仲门口帖上了标语,上书:“打到嗜血变态张八届,振救活泼可爱小天使,反对包办婚姻”。
张仲看着这个文字没有丝毫法则力量的标语,觉得小天使和巨棒妹搭不上边!连小乖也是这样认为的。
张仲不在意,可是鄂小禾在意,回去又免不了哭闹一番。
但鄂图是吃了秤砣铁了心,直说这事没商量,最后,还是述亚皇那里传来了好消息。
述亚皇的意思是,给张家傻小子最后一次机会,他安排述风去大漠试炼,陪述风去的就是经常和述风一起在幻境修练的四人。最后还加上那个张家二公子去和小禾密切感情。述亚皇保证,假如试炼完毕,小禾依然这样讨厌张仲的话,这婚约就由他做主给解了。
当然,张仲安排在队伍里也不是全无用处,文员之书内一般都有比较多的贮备空间,张仲可以多带一些东西,当当后勤部长也不错。
文员之书有个奇特的特性,就是对修炼了斗气和魔法力量的魔法师和战士不买帐,只有练字的文员常常搬在手中才能引发他的功能,张仲认为出现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电脑需要时常搬在手中吸收太阳能。除了文员,可没人会搬着个电脑到处跑。小乖除外,会自己跑出去吸收太阳能,不要张仲操多少心。
听到这消息,鄂小禾总算没有寻死觅活了,但也很是不好意思,本来以他们的修为去大漠试炼就比较危险,还因为自己的关系,给大家带了这么一个讨厌的拖油瓶,真是感觉很不安。
跑了三个月,到了沙漠!这一路上,没有太多故事。
“仲哥,前边不对劲,地上好象有流沙,亚斯的骆驼快踩上去了”,小乖在张仲体内说道。
进入沙漠以后,张仲不敢离大队太远,只是稍稍落后,亚斯动作敏捷,一般走在前边,当然也没有超过大队50米以上的距离,他身边的情况在小乖的扫视范围之内。
要不是沙漠内有奇怪的电波干扰小乖的大范围扫视,张仲就完全可以凭借小乖直插古遗迹。
小乖已经堂而皇之地拿在了手中,变成了普通文员之书的样子,沙漠太阳充足,小乖刚好可以吸收一些能量。
“小乖,我觉得有问题,今天以来,我们已经连续遇见了几个流沙陷阱,而且每次陷阱都出现在我们行进的路上,我感觉很不对劲”,张仲在后边,一边挥笔写了一个“起”字,一边说道。
有了起的法则力量,他们今天已经一连过了几个流沙陷阱,前面5个天才丝毫不知道,事关生死的较量已经展开,尤自对沙漠中奇特的景观感叹不已。
瓦克沙漠那头应该还有海洋,清晨,從海洋吹來的晨霧還洠ⅲ謇涞纳城鹕厦芍粚踊疑乃畾猓城鹕峡每玫慕疱X樹的葉片上滿是透明的水珠,這水珠慢慢的匯合、滴落,濡濕植物底下的沙子,這便是年雨量不到二十公釐的瓦克沙漠珍貴的水分來源。
外力作用在沙子上所造成的痕迹,在风的吹拂下很快消失无踪迹,瓦克沙漠里并不是一片死域,一路行来,已经见过不少小动物,较多顽强的植物也在沙漠里展示着自己最华丽的生命乐章。
终于,又走了一段路,张仲嘶哑着声音冲前边带路的亚斯叫道:“亚斯,休息一会吧,我累了”。自从加入这个队伍以后,张仲的扁桃体就一直发炎,声音总是嘶哑来着。
亚斯停了下来,看看队长述风,述风看了一眼貌似有点无精打采的张仲,无奈地说道:“大家原地休息,补充一下水分和食物,然后继续上路”。
原本,现在还没到正常的补充时间,述风规定的补充时间是每天两次,今天的第一次大大提前,这也是没办法的事,谁叫他们队伍里有一个拖油瓶文员呢。
其他人马上下了驼马,就地补充水分和食物,张仲却磨磨蹭蹭跑到前边,找了一个高点的沙丘边,这才从驼马身上取出一个铁锅,一个铁架……然后把驼马远远赶开。
述风看得一阵头晕,这傻孩子准备野营?
不错,张仲正是在野营。沙漠中没有柴火,但清晨的阳光也够大了,张仲捣鼓出几面铅亮的铜镜对准锅底,锅底一会就冒起了青烟,看来这地球的光学知识在异界一样好用。
取出几块水鸡肉,扔进锅里,开始加热,张仲感到嘴里居然开始冒口水了,头摇了摇,真是没有办法,您阅读的电子书来至ωωω;;còm现在,张仲发现,属于傻孩子的小毛病不少,晕血是一个,好吃是另一个!!
肉块早就经过处理,小乖的储备箱保险效果不错,稍稍加热,一股香气就远远传了开来。张仲拿着笔,把笔当成了叉子,津津有味地叉着水鸡肉块,拿出水壶,吃几口肉,和一口水,好不畅快,五个天才看看手中干粮,再看看张仲热气腾腾的肉块,感觉自己才是傻子!!
终于,蹇辽忍不住了,他和张仲可没有什么深仇大恨,走了过去,招呼到:“张仲,咱们一起?”
张仲一愣,马上展言一笑,挪开一个地方,笑着说道:“欢迎,欢迎,来,这肉块我事先腌制过,味道不错,难得你看得起,来,我这还有点小酒,要不你也尝点?”
几个啃干馒头的一阵头晕,敢情人家水壶中装的是酒!
蹇辽大喜过望,马上和张仲称兄道弟,开始品尝肉块:“哎哟,张仲,你这肉块做得真是好吃,又鲜又嫩,难得,真是难得”。
亚斯看了看气鼓鼓的鄂小禾,终于也走了过去,冲蹇辽问道:“是不是有这么好吃啊?”
张仲抽出一只铁筷,串了一块肉,递给亚斯,憨厚地笑着说道:“你试试不就知道了?”
亚斯接过铁筷,把肉块塞进嘴中,三下五除二搞定,口中也大声赞道:“好,味道好极了”,一手接过张仲递过来的酒,一饮而尽,大声说到:“舒服”。
张仲一边憨厚的笑,一边心中想到:“都吃了几天干粮,再吃这鲜嫩的肉块,味道不好才怪”,这几天张仲自己的嘴中也是淡得够呛,现在,前边有个东西作怪,没法赶路,刚好乘机补充一点新鲜食物,小乖已经化作甲虫去探察了,不知道是个什么东西搞鬼的话,张仲光写起字都得给累死!
述风一边啃干馒头,一边看着张仲,脑海里不由想起了出发前的那天晚上,述亚六世对他说的一番话:“风儿,作为一位上位者,要善于发现一个人的优点于特长,要善于团结身边的每一个人,要能挖掘每个人的能力为己用,哪怕他是傻子……”
难道,父皇在提醒自己什么?看着三个喝着小酒大口吃肉的家伙,述风心中如是想到。
这时,张仲嘶哑的声音传了过来:“我妈妈说,老是吃一种食物,营养会搭配不良的,不利于身体成长,所以我准备了很多种食物,以后我们就一起吃吧”
说完,有意无意的看了述风一眼,蹇辽和亚斯大声说好,这样的好事自然不会拒绝了。
述风闻言一愣,什么意思?
这傻孩子是不是告诉我,营养不好不利于试炼?看看手中的干货,貌似这个说法很有道理啊!
想了想,很自然地笑了一声,大声问道:“张仲,你准备的食物够不够我们这么多人吃啊?我们都要加入的话,怕不几天就把你给吃光了”。
张仲摸摸脑袋,手中一阵比划,不好意思地说到:“呵呵,我准备了很多很多,把驼马里的其他东西都换成食物了,还有就是我的文员之书好象也很奇怪,能装好多好多好吃的东西,所以,我吃的东西最多了”。
鄂小禾小声骂道:“羊(相当地球的猪),真是一头肥羊”。
“那行,那我们就吃你了”,述风很自然地对述琳和鄂小禾说道:“走,我们也去吃点新鲜的食物,有易于我们赶路”。
述琳和张仲没有什么原则性矛盾,稍稍犹豫了一下,跟着述风过去了。
鄂小禾本身性格活泼开朗,要不是实在不愿就此跟了张仲,按照她的脾气,这都快三个月了,心里的气早就烟消云散了,扭捏了一下,虽然对张仲怎么看怎么不顺眼,但现在也没必要跟自己的肚皮过不去,也跟着述风后边走了过来。
当然,事情还是得说明白,自己可不是要嫁给他了,因此,小禾一边走,嘴里一边说道:“傻张,我给你面子,接受你得善意邀请,但是,你可别想歪了,本姑娘可是没有丝毫和你好的意思,假如你有什么龌龊想法的,小心我拿棒砸你”,说完,不知道从那里掏出巨暴狼牙棒,在手中掂了掂,示威地哼了一声,这才收棒走了过来。
述琳递了一块肉给她,塞进嘴中,嗯,这傻小子的手艺还行,味道不错!
张仲……给我面子吃我肉?貌似不是我叫你的吧!但是,咱大老爷们,没必要和一小姑娘一般见识,张仲现在的身体年纪只有18岁,但这心理年纪早就本科毕业了,自然有不于才16、7岁的鄂小禾计较的觉悟。
不过,既然这丫头当自己是傻子,还傻张傻张的叫,那我也不用如此客气,反正这亲事咱也无所谓,干脆,咱就傻给她看,因此,嘴里嘿嘿地笑着,看着正在吃肉的鄂小禾十分憨厚地说道:“怎么会呢?我可没指望几块肉就换个老婆”。
鄂小禾一边吃肉一边想,还行,这傻子还是有点自知之明。
张仲继续耿直地说道:“我知道,小禾妹妹可是比肉值钱地多,要换,得好多好多得肉”,说完,双手一阵比划,状似十分遗憾地说道:“可惜我没带那么多肉!!”
其他人闻言一愣,随即猛地大口啃肉,眼睛偷瞄着鄂小禾,心里偷偷只笑。
鄂小禾一块肉正咽在咽喉之中,闻言大怒,指着张仲:“你、你……”,你不下去,被噎着了!!
张仲不明所以的看着蹇辽,很真诚地问道:“我怎么了?我说错了吗?”
蹇辽一愣,拍着他的肩膀,也很真诚地说到:“兄弟,你是个直诚人,没说错,小禾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