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霸天下-第1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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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被杀,这对于佣兵来说已经算是任务失败,如果再让凶手在眼皮底下跑掉,那么这些佣兵以后也不用混了。所以,对于尼可逊,拉尔森可说是充满了很意,根不得立刻将他抓住乱刀分尸。
尼可逊在搞定四名随从后,也没闲着,迈起他的两条肥腿,快步的向外围跑了过去。别看他身体肥胖,但真要逃起命来,还算的上灵活。
这个时候,本来被打开的包围缺口,也被精灵给堵上了,冲在最前面的精灵,已经和尼可逊碰了头。
尼可逊挥着他的肥手,大声叫道:“我和你们是一伙的,快帮帮我!”
精灵们也没多话。侧身让尼可逊通过,然后和近过来地拉尔森他们执刀相对。
精灵们终于借这个机会,再度形成一个包围圈,将我们一行给围在了中间。巴斯图尔克也不再同塞勒相斗,绕过了他布下的超小型隔绝空间。飞身堵在了我们前近的方向上。
眼见着只要再向前数十米,我们就可以冲过驻扎的那片四地,进入到密林当中,现在却不得不功亏一篑。
麦克雷瑟此时也将“龙卷暴风阵”给彻底的清除掉。飞到了巴斯图尔克身边,而尼可逊则是像个跟在虫般地站在麦克雷瑟身后。显然是极快的就认定了他的这位斯主子。
只听麦克雷瑟哈哈笑道:“塞勒老师,铁熊小朋发,我们还没分出个胜负,怎么这么快就想走?亏巴斯图尔克老弟还一门心思想请你们做客。好在尼可逊能够体会我们的好意,不然地话,我可不知道何时才能再请到几位的大架。”
尼可逊一脸堆笑地道:“以麦克雷瑟大人的威名。能够追随在你的身边,实在是我等小民的荣幸。达伽马虽然曾是我的雇主,但他却不识时务站在麦克雷瑟大人的敌对方,我只好出手结果他,以表达对麦克雷瑟犬人地忠心。”
麦克雷瑟笑着点头道:“做为我的朋发,我当然不会亏待。尼可逊先生请放心,你帮助了我。我自然也会有所回报。” 说到这里,麦克雷瑟转过头来对着我们一笑道:“两位。难道你们不觉得,如果我们能够做朋友,远比做敌人更好吗?”
我冷笑道:“蛇蝎之辈,谁要是敢做你的朋友,恐怕最后连骨头都要被你啃下去。”
说到这里,我也不再客气,御剑就向麦克雷瑟斩了过去。现在我不求能和麦克雷瑟分出个胜宜,只要能够引起混战,突破这数十米的距离,将大家护送到密林中,也就算是大功告成了。
看到我说打就打,麦克雷瑟也不生气,只是徽徽一笑,手中的“阿拉斯加之星”向上一挑,将我的飞剑给顶了回去。
看到我抢先出手,塞勒也没有闲着,口中念出一段急促地咒语,瞬间就划起一股大风,在地面上吹起了滚滚灰尘,将整个战场都笼罩了进去。
这一记魔法并没有什么杀伤力,但吹起的灰尘无疑可以扰乱大家地视线,局面越是混乱,自然就更方便我们空围。
我们四名圣级又混战在一起,强大的气劲在碰撞下不停地发出暴响,四散的气流将那些灰尘吹的满天飞舞。在我们的交手范围内,普通精灵或是佣兵根本没法接近,但在我们的战局之外,精灵和人类却是无比混乱的战成一团。
离着密林不过是数十米,只要拼了老命的冲过去,就可以逃出生天!所以佣兵们一时之间暴发出了极强的战斗力,将战线逐步的向前推进。
巴斯图尔克看起来有些着急,因为这样的局面绝不是他愿意看到的,但四大圣级交手,又容不得巴斯图尔克分心,就算他想掌控局面也力所不及。
麦克雷瑟倒是一脸轻松的和我们交手,仿佛这眼前的乱局与他无关。我一直在坏疑麦克雷瑟有所保留,如果他出尽全力,恐怕我和塞勒不会是他同巴斯图尔克的对手。
只要玛法他们真能逃出去,麦克雷瑟立刻就会对我们痛下重手,现在他的目的很明显,就是拖住我和塞勒,等到一个他认为合适的时机,再收拾我们。
麦克雷瑟的厉害,我可是领教多次,这家伙做事往住出人意表,让你根本猜不透他下一步想做什么,和他呆在一起的时间越长,对我们而言就会越危险。
我和塞勒不想这样缠战下去,在打斗时总想抢占靠近密林那一边的方位,但麦克雷瑟没给我们丝毫的机会。从这一点也可看出,麦克雷瑟还留有余力。
打着打着我不由心头火起,虽然现在战局不明,但玛法混在一群佣兵中,我也失去了她的踪迹。就算最后能够逃出去,和玛法失散之后,我又怎么才能找到世界村之城?
自从麦克雷瑟出现后,我一直就是处处受制,压抑之下心中的兽族血性难免暴发,忍不住怒吼一声,御剑冲了上去和麦克雷瑟展开近战。
自从能够使用御剑术后,我就一直习惯远攻,这也是上一世在修真界的习惯。毕竟修真界的功法,都是用法术、法宝对轰,有谁会傻的用拳头砸人?
这一世投胎到了兽族,在无法修真之前,我唯一能依赖的就是兽族那强横的肉体,所以最开始的修炼之路,就是在老爸的督促下拼命锻炼肉身,这也为我的强壮体魄打下了基础。
发现万物长生法重新开始的真后,由于只算是踏入门横,便为实在是太低,根本无从发挥那些修真界的法术威力。于是,我只能将一些粗浅的道法,运用到肉搏实战中,居然也能够大幅度提外我的战斗力,为我赢得了兽族素年第一高手的美名。
在那一段时间内,我的打斗方式还是近战肉搏为主,即使是我唯一能够远攻的掌心雷,也被我改造成了掌中雷,大大提升了我近战时的威力。
踏入到先天境界后,我终于能够施展出御剑术,而御剑术也是我现阶段能够施展的最强攻击法术。我的乾伸袋中还收藏着几柄可称上价的宝剑,但就算我现在有着上一世的金丹期修为,也不足以驱使这些仙兵,更别提区区先天境界了。
于是我只能将“阿基隆斯之剑”炼成本命剑丸,毕竟这把剑在这个异世也算得上是一把高级货。“阿基隆斯之剑”威力十足,锋利有余,做为我现在这种实力的剑丸,还算的上是气派。不过,这把剑始终是魔法装备,不是通过道家丹鼎术炼出的法宝,在用真气造纵时总有些阻碍,一些御剑术中的精妙招数使不出来。
这次我一发火,冲过去和麦克雷瑟近战,反而打出了一些效果。上有一柄巨剑凌空飞砍,下有我狂风暴雨般的拳脚相加,一时之间闹的麦克雷瑟也有些手忙脚乱。
卷四 漫漫长路 第三十一章 我闪
来到这个异世界,投身在熊族之后,实际上我已经习惯了用拳头打架,用我那双厚实的肉掌去相击敌人,而我也是这样一路成长起来的。
特别是被麦克雷瑟囚禁的那三个月,我隔三差五就和麦克雷瑟这一强敌大打出手,使我近战肉搏的实力大大提高。
但是,踏入圣级后我却从没试过近战,原因就在于我脑子里上一世修真的思想根深蒂固,能够御剑之后谁还会想到去动拳脚?
事实上,这一世我是拥有强壮肉身的兽族,在踏入圣级之后,身体更是有了脱胎换骨般的变化,力量、速度、反应、抗击打力,都有了数倍的提高,就算是不用五丁开山术,拳脚上的力量也比晋级之前全力以赴要强。
现在,我用五丁开山术全力提开了自己的力量,使我每一拳每一脚中所蕴含的力量达到了一个惊人的高度。如果麦克雷瑟不是同样身坏五丁开山术,只怕当场就要被我给砸趴下。
在没踏入圣级之前,我和麦克雷瑟的实力相差太远,不论我怎么尽全力,也没办法伤到他分毫。但现在情况就不一样了,毕竟我也算是这个异世的顶尖高手之一,麦克雷瑟再不可能像以前那样,轻轻松松的就能应付我。
再加上我的御剑之术,虽然因为分心近战的原因,无法灵活自如的操纵。但通过神念控制,只是重复一下当头斩下地动作,却是游刃有余。这样一来,等于我近战时有拳脚招呼,头上还时不时有一把利剑下劈一下。对麦克雷瑟形成了上下夹攻之势。也难怪他一时之间难以应付。
麦克雷瑟偷学了我的一些粗浅道法,但这御剑之术他可不会,在挡住我拳脚进攻的同时,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阿基隆斯之剑”不停的骚扰他,却没办法反击。
事实上麦克雷瑟也是因为有一个习惯性地判断,才使他处于被动。
麦克雷瑟和没升入圣级前地我,实在是打过太多场架了,早就习惯了我的一招一式,甚至可以说。他闭着眼睛都不会被以前的我给打中。
等我晋级到圣级后,也和麦克雷瑟有过交手,但我一直用的就是御剑术,顶多再招呼一下五雷轰顶,从没和他动过拳头,打过肉搏。在麦克雷瑟的意识里,他还没注意到我普级到圣级后,论起拳脚同以前相比已是天差地别。
其实,在动拳脚之前,我自己都没想到晋级到圣级后。会让我的拳脚功夫有如此大幅度的提高。事实证明,这一世我的兽族身体让我在肉身上有了前所未有的强悍,自然让我的肉搏能力达到了一个极高地程度。
在措不及防之下,麦克雷瑟被我打了个手忙脚乱。当然,我一时之间占上风,并不代表我就能打败麦克雷瑟。虽然他在我的进攻下节节后退,但从始至终我都没有一击能够真正的招呼到麦克雷瑟的身上。
“星空下第一勇者”的称号名不虚传。麦克雷瑟战斗经验之丰富,绝对是我无法相比的。就算他一时对我的实力判断失误,使自己处于下风,但只要他能重新适应了我的力量,马上又能重占上风。
不过,那怕只是短时间内,我能够把麦克雷瑟打的左支右挡,狼狈不堪,也让我心头大爽,先前的郁闷也随着这一轮急攻发泄了出去,怒火慢慢平息下来。
斗到兴起处,我兴之所至,突然来了一个缩地成寸,瞬移到麦克雷瑟地身后,对着他的屁股一脚端了过去。
以麦克雷瑟的实力,再加上他有护体斗气,就算我这一脚踢中了他的屁股,也不可能伤到他。但麦克雷瑟是堂堂“星空下第一勇者”,如果在这么一个场合被我踢中一下屁股,那他的脸也就没地方搁了。
我的这种打法有点近似于无赖,但对付麦克雷瑟这样地货色,还用得着讲什么君子风度吗?不过麦克雷瑟的身手确实出众,即使是在措不及防之下被我偷袭,他也在瞬间有了应对之策。
我一脚刚刚踢出去,麦克雷瑟也在同时来了一个缩地成寸,瞬移到了我地侧边,这直奔他屁股的一脚自然是踢空。
虽然一脚没踢中麦克雷瑟地屁股,但我却来了兴趣,当下得理不绕人的又是一个缩地成寸瞬移到麦克雷瑟身后,目标还是他的屁股。
有了防备的麦克雷瑟更不可能让我得手,他同样是以缩地成寸对付缩地成寸,巧妙的避过了我的攻击。
一时之间,我们俩的打斗方式显的有些诡异,都是在四下里不停的一闪一闪,并没有实盾性的接触。这样的交手,全没圣级强者的气势,但我和麦克雷瑟的身形,忽之在左忽之在右,飘忽如同鬼魂,就算没有因为交锋而引起的能量气暴,也足够让周围的那些佣兵和精灵吓破胆,根本不敢靠近我们的战团。
有一点是我值得庆幸的,那就是我和麦克雷瑟现在的较量,并不是真正的生死相搏,我的目的只不过是要制造出逃脱的机会,那么,现在麦克雷瑟被我逼的不停后退,就是一个最佳时机。
事实上,在我狂风暴雨般的攻势下,麦克雷瑟已经退出了数十米,接近到密林的边缘了。而在我和麦克雷瑟缠斗时,塞勒也利用自己强大的魔法实力,将巴斯图尔克压制住,战局已经转向对我们有利的方向。
我和塞勒看起来占了上风,佣兵们自然也都斗志昂扬起来,一鼓作气冲破了精灵们地包围网。杀在最前面的十余名佣兵,已经冲进了密林里。
在这迷透之森中,密林的浓密程度是常人难以想象的,只要你钻进了密林,就像一只蚂蚁逃进了大草原。再想把你给找出来。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至于进入迷途之森地密林后,能不能找到出路,会不会迷路,那就是现在地我们不用考虑的了。毕竟,要在逃过精灵们的追杀后,才有必要考虑这些后继问题。
有佣兵冲出包围圈,等于在防线上打开了一个缺口,双方的心态立刻发生了变化。这些精灵毕竟都是平民出生,虽然在数量占据了绝对的优势,但没有受过专业的军事训练。在指挥上难免有些不统一。
被佣兵们冲破一个缺口后,大部份的精灵不免有些泄气,战斗意志也随之大幅下滑。人类佣兵都是些老油条,那有不抓住这个机会大逃特逃的道理?不过是片刻之间,就有数批佣兵接二连三的冲入到密林之中。
我不由的松了口气,既然已经有佣兵逃出包围,那么尼奥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