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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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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没有理他,自己向大海深处游去,她那么瘦弱的身躯在海浪里飘摇,他着实被她吓了一跳,只好再次返回海中。

    其实他从来没有试过在海里游泳,河里他倒去游过几次,他也知道自己做什么事情都凭着一个“勇”字,当年为了叶晓美和那几个流氓打架,他一个人单枪匹马硬是唬得他们再没有去找过叶晓美的麻烦。他那教了一辈子书的爹把他归纳在二百五的行列里,因为从小学到高中在学校里打架,没有一次是为了自己,哪一次都是为了他那些可以两肋插刀的哥们们。

    可今天他发现有个人比他还有勇气,而且她还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他开始对她刮目相看了。

    他披了块毯子坐在床上拧鼻涕,地上白花花的一片都是他擦鼻涕的纸,他也奇 怪{炫;书;网}象他这样的身体怎么就会感冒了,从进门的第一个喷嚏开始,他的喷嚏就没有停过,鼻子更是没来由地不停往下流。他发现自从和叶晓美分手后,他倒霉的日子就接二连三地到来,先是被房东赶出来,接着是接了这个倒霉的差事,来到这个倒霉的海岛上,然后就遇上那群倒霉的孩子,让他得了这个倒霉的感冒。

    敲门声响起,那个不知是真乐颜还是假乐颜的女子出现在他的房间里,他忙下地收拾那一地的狼狈不堪。

    “我熬了姜汤,你喝点,可以去感冒的。”她还是那么淡淡的,丝毫看不出在海边救人时的豪情。

    他本想说声谢谢,可还没有说出口,一个喷嚏先出来了,房间很小,她又刚好正对着他,唾沫就要溅到了她的脸上,她用手挡了一下,唾沫星溅到了她的手上,他忙抽了面巾纸帮她去擦,她的手温暖而柔软,柔软到让他的心砰然动了一下,他还来不及弄明白是怎么回事,喷嚏忍不住又来了。

    “看来你的感冒还挺严重,不能只喝姜汤,这样吧,你先把姜汤喝了,我出去帮你买点药。”她说。

    他忙拦住了她,说:“不用吃药,睡一觉就好了。”外面还在下着雨,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而且他知道医院不会离这儿太近。

    为了证明他所言非虚,他端起姜汤一口气喝了下去,然后说:“看,好多了。”温热的姜汤倒进喉咙里他果然舒服了很多,喷嚏好像也停止了。
50。你的声色犬马,我的淡若天涯…3,说说你的故事
    她放心了很多,端了碗出去,临到门口时又回过头说:“我的名字叫乐颜,音乐的乐,容颜的颜,你可以直接叫我的名字,或者叫我乐颜姐。”

    他又从心底不屑起来,他可不是个随便称呼别人姐姐妹妹的一个人,况且她那么单薄瘦弱的一个人,怎么看都象一个发育未成熟的女孩,让一米八几的他称她一声姐,他更是叫不出口。

    “我是叶之晨。”他礼貌性地回复她,没有把内心的不屑表露出来,叶晓美削去了他全身的棱角,他现在只是一个没有灵魂,没有感情的躯壳。

    她倒是很大方,直接叫他的名字:“我知道,叶之晨,你休息吧。”她回身悄无声息地关上门出去了。

    他倒在了床上,头痛欲裂,在床上翻了一会才进入梦乡,梦里他一个人在沙漠上行走,烈日骄阳,大地一片干裂,他很渴,却找不到一滴水。梦里他看见叶晓美就在他面前,他抓住她的手呼唤着她的名字,一遍一遍地求她不要离开。

    他不知道自己这样迷迷糊糊地睡了多久,但他知道一切都是梦,他想从梦中醒来,却怎么也走不出梦境,他挣扎着想坐起来,可头痛又让他倒了下来。隐隐约约中有人走进他的身边,把手放在他的额头,难道是他的晓美回来了?他努力睁开眼睛,他叫着晓美的名字问:“你回来了?”

    他听到一个淡淡的声音说:“你发烧了,先把药吃了吧。”

    这个声音不属于叶晓美,他的晓美总是很甜蜜,那她是谁?他头痛的不能去想,只有任凭她把药送到他嘴里,他喝了口水咽了下去,他在又躺下去的时候突然想起了她是乐颜,那个签了他卖身契的乐颜,他拉了她的手说:“对不起,我不是故意要生病的。”他发现她的手很凉,和他身体的温度正好相反。

    他听见她说:“没有人会故意生病的,但是生病了就要好好休息,你睡吧,象你说的,睡一觉就会好了。

    她的声音很轻,哄孩子一般,他也就迷迷糊糊地继续睡去。

    他就这样的躺着,时而清醒,时而糊涂。清醒的时候她是乐颜,他安静地按她的要求吃药,喝汤;糊涂的时候他把她当做晓美,紧拉着她的手不肯松开。

    当清晨的阳光再次透过窗户洒进房间的时候,他开始彻底的清醒过来,他从床上下来,打开窗户,伸了个懒腰,深吸了一口气,窗外湛蓝的大海,清新的空气都让他觉得浑身上下无比的轻松。

    他往楼下走,客厅里飘来舒缓的音乐声,她正在练瑜伽,落地的玻璃窗外有海浪的声音和海鸥低飞时欢快的叫声,而她一身淡紫色的瑜伽服,在白色的地垫上慢慢地舒展着身体,一切竟是那么美好。

    看他下来,她关掉了音乐,用黑白分明的眼睛打量着他,说:“看起来你的病好了。”

    他抱歉地笑了笑,说:“不好意思,给你添麻烦了。”他是从内心觉得不安,毕竟他们两个只是雇佣的关系,而她照顾了他那么长的时间。

    “不用觉得抱歉,我也是为了我自己,大家各取所需。”她仍旧淡淡的,没用丝毫感情。

    他对她好感被这几句话摧毁的荡然无存,她还是把自己当成一件商品,他从心底里耻笑自己,也只有他这种傻瓜才会那么轻易地付出感激,感激也要看人,有些人连感激都不值得。

    “对不起,如果这句话伤到了你,我向你道歉。”她似乎看出了他的窘迫,她抬起头说:“其实我也不习惯你总是把我当成晓美,但是我不会象你那么介意这件事情,否则我们没有办法交流下去。”

    提到晓美,他的头又有些痛了,他知道她说得是对的,他问道:“那我现在可以为你做什么?”

    她看着他,脸上露出一丝浅浅的笑意,说:“厨房里我熬了些粥,你现在可以去喝碗粥,吃点东西,如果你没有什么问题的话,我想让你吃完饭陪我出去走走。”

    “好。”他干脆回答,从现在开始,他要把这一切都当成是工作,不能挑剔,不能不满。

    松软的沙滩,三三两两嬉戏的人从他们身边经过。

    “如果不介意的话,我想听听你和晓美的故事。”她赤脚走在沙滩上,永远那么闲适的打扮,布衣布裙,随意没有牵绊。

    “当然做为交换,我也会告诉你我的故事。”她补充了一句。这些天总是被错当成晓美,好奇心让她特别想知道那个叫晓美的女孩到底和这个年轻的男人有着怎样的纠葛,让他在生病的时候不停地呼唤着她的名字。

    “这也是工作的一部分吗?”他问,这个叫乐颜的女人不是一般的奇 怪{炫;书;网},不过是想要一个孩子,然后就天各一方,她的样子,倒是象要和他演绎一场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一般。

    他没有等到她回答,接着说:“我和晓美的故事很长,如果你愿意当听众的话,我也不介意讲。”

    其实在和晓美分手后的一个月里,他曾经象祥林嫂一样抓住每一个认识他们的同学朋友反反复复地讲他们七年的感情,每一次都是声泪俱下,以至于那帮朋友那些日子都怕了他,见了他都躲开来。

    他和晓美的相识没有任何喜剧性,大家都在一个村子里住着,但只是相识,两家很少有来往。上高中的时候,两个人都考进了县里的重点高中,又同在一个班里,一来二去便有了来往,那时候他们的爱情比较简单,无非是晚自习时逃课一起出去看电影,电影散场后回到学校时学校大门早就上了锁,两个人便翻墙进去,翻墙对一向调皮捣蛋的他来说是件很简单的事,可对晓美就不一样了,他总是让她踩着自己的肩上去,自己再翻过去把她抱下来。有一次被巡夜的教导主任撞了个凑巧,为了不让晓美收到牵连,他硬说是自己强迫她去的,他也因此差点被学校开除,幸亏了他那个当老师的爹厚着脸皮去求校长,他才被留校察看。

    可这件事以后他和晓美的事就成了学校里众人皆知的明事,老师们碍着他爹的面子也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所幸他的学习成绩还不是太差,那时候足可以考个重点的,但因为晓美的成绩不理想,为了能和晓美在一起,他一咬牙不顾他那从小独自把他拉扯大的爹寻死觅活决然地和晓美上了同一所大学。

    他知道他这辈子最对不起的人就是他爹,他从小没了娘,他爹为了他一直未娶,他在他的怀里背上长大,可他自小就没有让他省过心,上学的时候只要是打架都有他的份,到了高中好不容易不打架了,又弄了个早恋出来。

    他爹心疼他是个没娘的孩子,省吃俭用的把学费和生活费寄到他手里,他却把生活费大部分都花在了叶晓美的身上,别人有的东西他都不愿意看到他的晓美没有,他把她当成宝一样的对待。她说暑假想和同学一起去旅游,他三个月吃饭就没打过菜,让她如愿和同学成行。他却在暑假里帮别人洗车,为了让她生日的时候有面子,他把打工挣来的钱全部为她买了玫瑰花。

    那时候他们就是学校的一道风景,他骑自行车带她穿梭在学校的林荫道,她坐在他身后快乐地笑;他背着她上女生的宿舍楼,引得多少女生羡慕的目光,他把自己的外套脱下来当雨披揽着她从被大雨困在教学楼前的同学们面前经过;他在学校的食堂里为她打饭占位置。

    他爹骂他是死心眼,他的同学称他为情圣。那次在学校门口的饭店吃饭,几个喝醉的小流氓企图轻薄晓美,他和他们打了起来,结果其中一个被他用啤酒瓶砸了头,鲜血直流。他也因此被学校除了名,他已经不能再倚仗他爹的老脸,他更不敢把这件事告诉他头发早已花白的爹,他真的怕会气死他。

    他打电话给老爹,让他不要再寄钱了,他骗他说他打工挣来的钱已足可以维持学费生活费了,他在酒吧里做服务员,他供养着他的晓美读完大学。然而他的晓美却不再属于他了,她牵着那个秃顶的地产商走进教堂,教堂的外面清一色的名车,到处是鲜花,到处是笑声,他被保安拦在了外面,痛不欲生。

    乐颜抱膝坐在沙滩上,静静地听他讲完了他和晓美那些过往,她没有插嘴,也没有发表任何意见,而是站起身,如释重负般地拍去身上的沙土,然后说:“我们回去吧。”不知为什么,他发现不管她做什么事情都是那么优雅自如,很随意,没有任何负担,所有的事情对她来说就象是粘在身上的沙子的一样,随手一拍,便全都化作无有。

    门口突然多了只不大不小的狗,看见他和乐颜过来,奔过来冲他们友好的叫,这让叶之晨很兴奋,他倒不是说有多喜 欢'炫。书。网'狗,但多了只狗总比整天要面对冷冰冰的她要强很多。

    “乐小姐,你下雨那天送来的狗狗我们已经帮它检查过了,预防针也打了,应该没有什么问题了,你可以放心收养它了。”等在门口的女管理员笑吟吟地走过来对乐颜说。

    他蹲下来逗狗玩,小狗似乎很喜 欢'炫。书。网'他,围着他蹭来蹭去的玩。

    “之晨,帮我把托尼抱进来。”送走了管理员,乐颜叫他。
51。你的声色犬马,我的淡若天涯…4,自然而生的情愫
    他没有明白过来,乐颜又说:“托尼是我在路上捡的,那天你生病我去帮你买药,看见托尼在路上丢着,又受了伤,我就把它捡了回来送到宠物医院检查,它没有名字,托尼是我帮它取的。”

    他生病的那天晚上下了很大的雨,那样风雨的夜里她居然为了一个素不相识的他冒雨开那么远的车去敲开药店的门买药,他的心底莫名的升腾起一丝温暖来。

    于是乐颜中午休息的时候,他就从管理处找了些木头出来,在房子前的空地上搭建了一个狗窝,他爹常说他天生是个聪明人,只是从来不把聪明用到正途上。他也觉得自己其实挺聪明的,至少狗窝建的像模像样,他又找了些白色的油漆来把它刷成栅栏和房子一样的颜色,让它在这一片欧式的建筑群中不是那么的突兀。

    狗窝刚刚建成,隔壁邻居那对外国夫妇回家的时候看到了,越过栅栏拉住他一个劲唧唧呱呱地不知说了些什么,他云里雾里的一点也听不明白,上大学的时候只顾着谈恋爱了,英语也只是能听懂一些简单的对白,而且必须是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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