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家的女孩-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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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
“他做了那么多坏事,竟然奈他不何,太岂有此理!什么法律,我怀疑铃铃的妈咪也是他杀死的。怎能放过他!怎能放过他!”
“希儿!你别这么动气。正如阿银说,这种坏蛋下流胚,天会收拾他!”
“我巴不得一拳打死他。”宇希愤怒挥拳。
“我这老太婆也想打他几个巴掌。”
“我们马上去找庄永强。”
“找他干什么?打他一顿?这种坏人打过了就会变好?打伤他对铃铃有什么好处?其实,最值得庆幸的是铃铃逃过一劫,平安无事。”
“不惩戒他,岂非便宜了他?”
“他有报应的。”
“祖母,铃铃出了事,你昨晚为什么不叫我马上来?”
“铃铃说,太晚了不放心你驾车,她想你好好睡一晚。”
“这傻丫头,就只会为别人。奇怪,我来了那么久,为什么不见铃铃?她去了哪里?”
“在客房里面,她偷偷哭了一个晚上,今天又说汲胃口吃早餐,我和阿银都很担心。”
“不吃不睡,怎么可以?”
“大概吓慌了,小女孩,对那种事特别敏感。”
“祖母,我先去看她,你精神不够,靠一会。”
“希儿!铃铃的事,没有必要不要告诉花朗。”
“为什么?”
“对花朗既没有影响,她又帮不到铃铃,反而令铃铃尴尬。”
“我明白了,幸好她今天不能来。”
“还有,昨晚的事,她不提,你就不要问,别再惹起她伤心。”
“我知道了,祖母。来,上床休息一会。”
到客房,宇希先敲敲门,正在饮泣的汤铃,忙抹了眼泪去开门。
“希哥哥,你来了。”
“来了一会。昨晚没睡好,为什么不躺一会?”宇希见她脸和手臂都有伤痕,人憔悴不堪,为她十分痛心。
“我不大疲倦,害你老远来看我,实在不好意思。对不起,希哥哥,对不起!我疏忽又大意没好好依照你的话去做,我不只和他单独吃饭,还陪他喝酒,我太不自爱。”
“都是庄永强坏透,事前我想不到他会这样做,也没教你不要和他单独在一起。”
“我不小了,还要你操心,你见我这么糟,一定很生气。”
“怎会?那又不是你的错,我会更疼你才是。我早说过,我们如亲兄妹,你发生了什么事,都要坦白告诉我,我们合力解决,我很高兴,你会逃出来找祖母。”
“我劳累了婆婆一夜,带给她好多麻烦。我真是很难过,以后……”
“从今之后,你不要再回那坏蛋那儿,就住在这里。”
“住在这儿?怎么可以?”
“为什么不可以?我们有地方,这儿只有两个老人家,既静又闷,你来住正好陪陪他们。”
“但我不是你真正的亲妹,怎能留下来白吃白住?”
“你不来往,房间平白空着,根本是浪费。祖母不会因为你来住,天天煮鸡鲍翅,两碗白米饭你都不肯接受?”
“但是……”
“小女孩,不要这么婆妈。祖母和银姑都疼你,你回到那坏蛋身边,我们才会日夜为你担心,下一次,你不会再那么好运,我说的话你要听,这才乖。”
“那好吧!我留下来。”
“这才爽快。”宇希拍拍她的头发很开心:“祖母说你今天不吃早点,还想着昨天事。”
“不是,都过去了,只是没睡好,胃口不开。”
“做人乐观些,别老往后望,过去的算了,以后由祖母和我照顾你,好不好?”
“当然好,谢谢希哥哥。”她忽然轻轻叹了一口气。
“为什么又不开心?”花朗姐姐见我这么笨,又给你这么多麻烦,她一定会不喜欢我。”
“她今天没时间,根本没有来。”
“迟早总会知道的。”
“我不打算告诉她。”
“她是你的女朋友……”
“坦诚相对?但这件事根本与她无关,她知道不知道;对她都没有影响,她听过了不外如是,但你可能会介意。”
“希哥哥对我真好。”她展出了今天第一个笑容。
“兄妹嘛!”
“我没事了,你快回去陪花朗姐姐。”
“我暂时不回去,我怕我走了你不肯吃午饭。”
“我不会的!正如希哥哥说,忘记它!别老往后望!”
“我会留下来多陪你一会,我先去打个电话给花朗,你躺会儿,吃中饭叫醒你……”
汤铃果然乖乖地和大家一起吃中饭。
“还是希儿有办法。”钟老太笑咪咪。
“年轻人比较容易说话。”
宇希望住汤铃,突然笑起来。
“希儿,什么事这么开心?”
“铃妹妹的衣服很有趣,像拍民初剧。”
“婆婆给我穿的。”
“唉!天!祖母哪有什么新潮衣服,这旗袍是最新的啦!”
“我又不敢回家拿东西。”
“本来我可以代你回家拿。”银姑说:“但我一看见姓庄的人就火上升。”
“银姑,极少见你这么激烈。”
“下流!衰人!”
“不用担心,铃妹妹,吃过午饭,我开车和你去市区上百货公司,全都买新的!我要你过新生活!”
“我现在怎能出去见人?”
“你看她,手臂的瘀伤可以用衣服盖住,但脸上那个巴掌,把她的毛细血管都打破了,五个血手印,真是不能见人。”钟老太怜惜地抚摸她的脸。
“那个庄永强!”宇希握拳头捶桌面,大家都吓了一跳,宇希马上说:“对不起……”
“暂时由我去替铃姑娘买点日用品和替换衣服,过几天铃姑娘精神好了大官再陪她去百货公司大量添置,好不好?”
“当然好,谢谢银姑。”
“其实,银姑为我买几件普通衣服已经够了,我又不出外,买太好的衣服也没机会穿。”汤铃想想又说。
“为什么没有机会?我带你去市区看戏逛街,女孩子打扮得漂亮点,是应该的。”
“你要陪花朗姐姐,根本没有太多时间。”
“总有的,我们各自有私人时间,听说她爸爸要回来。不管怎样,只要我一抽出时间,便来陪你。”宇希警告她:“不过,如果你今晚不吃饭,我以后都不理你。”
“不会啦!银姑烧的菜这么好吃!而且,大家都关心我,我不能令你们为我担忧。”
“懂得这样想就好了,为个坏蛋折磨自己,真犯不着。”
“那个贱男人,”银姑咬牙切齿:“上天一定会惩罚他!”
第4章
“你爸爸真的明天回来?”宇希陪花朗吃晚饭时说。
“过境性质,只逗留四个小时,他要我陪他吃晚饭,我没有理由不答应。”
“那明天各自放假。”
“答得很爽快,又去新界看祖母?”
“除了祖母家我哪儿还有地方可以去?”
“祖母到底怎样?”
“也没有什么事!大概闲得慌,她和银姑不同,银姑可以忙家务,每天进进出出,有所寄托。所以,我请铃妹妹过去住,陪陪祖母。”
“也好!反正她放暑假,她也闲着。”
“主要是姓庄的一家三口,连菲佣四人对她都不好!她在家很受苦,跟祖母住,人人疼她。”
“你就很疼她。”
“妹妹啊!做哥哥的哪有不疼妹妹?”
“我和汤铃比呢。”她把身体靠过去,嗲哋:“你疼哪一个?”
“怎能比呢?”
“唔!你疼汤铃,你偏心。”
“哪有这回事?”宇希飘飘然,放下叉子,握着她的手:“我当然最疼你,心上人呀!”
“你疼祖母,还是疼我?”花朗仰起脸。
“很难分别,两种爱都不同。”宇希乘人不觉轻吻她的唇。
“如果我一定要你排一、二,我是第一,还是第二?”花朗点点他的鼻尖:“说假话不算数,我听得出来的。”
“本来亲情和爱情都可以排第一,如果你一定要排,那……你第一,祖母第二。”
“吓,啊!”花朗瞟住他。
“是真的,我考虑过。”宇希举起手:“我可以发誓。”
花朗指住他,咭咭地笑。
“耍我?吓我……”
“想怎样,嘻,大庭广众!哈……”
“回家自有分晓。”
“你现在是真正恐吓我了,我可不可以不吃,先走?咭……我不想回家给你做甜品呢……”
花朗来到和父亲约好的酒店扒房。
花父早已在座。
看见花朗,似乎十分急迫,又带点喜悦。
“乖女,你终于来了。”
“我没迟到吧?”
“你没有,我早到了。”他赔笑,把一只金光闪闪的盒子递给她:“我由法国买回来的,好名贵,红宝石镶金钻古董手表,听说是路易十四送给她一个小情人的。”
“果然精巧别致名贵。”花朗越看越爱,把手腕上的名牌表除下,戴上古董表。
“嗨!”花父突然举起手。
“你跟谁打招呼?”
“一个世侄,人要见,总会见,上次没见,今天还是补上。”花父话题一转:“你好像有很多古董表。”
“不多,七八只罢了。”
“我去摩洛哥、哥本哈根再为你找些。”
“你再去北欧?”
“由西欧回来,先去澳洲,再去北欧。”
“我们点菜吧!省得又赶。”
“对不起,乖女,我恐怕不能陪你吃晚饭。”
“什么话?你约了我出来吃饭,现在又说不能陪我,怪不得跟人打招呼,原来遇上个旧朋友。”
“花朗,你误会了,我刚才跟他打招呼的是个男孩子,我不是说过,他是我世侄吗。”花父宠惯女儿,甚至有点畏惧她:“爹哋老糊涂,我弄错了,原来我过境只可以停留两个半小时,我由机场到这儿,差点弄了一个小时,现在又过了二十分钟,赶回机场最快要半小时,剩下一小时不到,怎能陪你吃饭呢?”
“我不知道,我不要听理由,我要你留下来陪我吃晚饭,大不了坐下一班飞机,要不,明天去。”
“我明天一早要到澳洲开会,而且行李都在那飞机上……唏,雅志!”
花朗回转头,金雅志果然西装毕挺,风流倜傥的站在那儿。
“花叔叔,很忙碌吧?上次我生日舞会没见到你。”
“你花叔叔这半辈子都是飞来飞去,过两年,外国市场都打开了,我便会完全停下来。到时,看花朗喜欢去哪儿,我都陪她。”
“花朗!”
“好吗?”花朗礼貌地。
“雅志,看见你真好,想拜托你一件事。”
花叔叔吩咐就是,不要客气。”
“先请坐!”
雅志看看她,才敢坐下来。
花朗才不管,大庭广众,进出这儿的全是名流淑女,难道像在电话般的骂他?
“我因为赶乘飞机,不能陪我宝贝女儿,你陪她吃晚饭好不好?”
“不用了!不用了!我宁愿一个人独吃!”花朗第一时间拒绝。
“一个人在这儿吃?似乎不大好吧!你是女孩子,尤其是这么漂亮的女孩子。”
“那我回家吃。”
“何苦呢!家里只有你一个人。花朗,爹哋一时糊涂,你也不肯原谅我,你这样回家去,我怎安心出门?”
“花朗,你看花叔叔多担心,别说我们是世交,就当我是花叔叔的朋友,让我陪你一次,就只这一次,好吗?”
花朗开始犹豫,扒房经理已亲自来为他们点菜,吵闹不是时候。
“花朗,爹哋向你敬礼、道歉!对不起!”
“你起码可以陪我吃点小食。”
“可以,当然可以,我还可以多留半小时。好,我们点菜……”
花父喝了杯咖啡,一份特色三文治,他把手腕递到女儿面前:“时间差不多了!还不知道交通情况怎样。”
“爹哋!司机送我来的,你叫他送你一程。”
“雅志,拜托你吃过晚饭之后送花朗回家。”
他们才刚起头盆。
“那是我的礼貌。”
“不用那么麻烦,司机送完爹哋,回来接我还不迟。爹哋,别拖拉了,否则,飞机搭不上才麻烦……”
花父一离去,金雅志立刻抓紧机会:“花朗,有缘的人,总会在一起。”
“如果我们有缘,十年前已经在一起。废话少说!”
“十年前,我十四岁,当然,许多男孩子十二三岁已经思想成熟,但是,我还是不通情,只知道玩,玩当然和男孩子一起比较好,而女孩子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