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色隐尊-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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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这样,她一定要出去。
一定!
外面就算是刀山火海,花花也要出去。
打开门锁。
一张脸,探进来。
啊,是他!
皇宫。
势同水火。
皇后病危。
后宫人人自危。
即使皇后只是自然生病,宫内无不恐慌。
太子妃的事情还没有了结,皇后又病重了。
一样的谣言,谁会是下一个,谁会是下一个?
内忧外患。
皇上一夜之间苍老了不少,鬓角的白发,赫然刺痛了凌辛。
作为父皇唯一在身边的儿子,凌辛有些后悔。
争斗多少年,不过是家务事。
现在外来入侵,便显得皇室如此单薄了。
如果,大皇子没有疯。
如果,三皇子没有夭折。
如果,四弟还在国内。
那么,兄弟几个其乐融融,为父皇分担政务,那该多好,多好。
凌辛的心像是被什么掏空了。
是的,除此之外,还有一件莫大的痛苦之事。
那便是花——语——馨。
花语馨是凌辛这辈子最大的软肋。花语馨出走之事,宫内没有几个人晓得。
青扇殿早已空空如也,只有两个丫鬟,消息很好封锁。
太子妃出走,如果消息泄露,百姓自然不会相信,还会笃定,太子妃是被贼人所掳劫。
凌辛不敢大张旗鼓的去寻找她。
她亦藏得很好。
无数个夜晚,凌辛描摹着彼此重见的场景。
她,还好么?
她,不是倾城绝色的女子。
却是才倾天下。
——故人一别三九天,
——冬风瑟瑟袭愁眠。
——孤灯独盏寒窗苦,
——不知相逢又何年?
凌辛孤枕难眠。
他,如此想念她。
他不懂她,为何一次次远离,像是努力想要逃开他的怀抱。
他是第一次为了一个女人,放下所有的骄傲,那么尊重她。
你在哪里啊?
你究竟在哪儿啊?
你这个傻瓜,知不知道,自己身上的毒随时可能爆发,知不知道,你随时可能晕倒在路边。
我想把你留在身边一辈子,可是,为什么你却固执的认为,自己不属于这里。
你的发香,你的眼眸,你的微笑。
是我心里波澜壮阔的河山。
其实,如果你喜欢安宁,我可以放弃天下的。
真的。
你回来,好么?
求你了。
“啊——”
一个声音划破了夜空。
凌辛从床上坐起来:“安全涛,我好像听见女人的惨叫声了。”
“回殿下,好像是从芷兰宫传出来的。”
“哦,是不是兰儿要生了?”
“哦,兰妃娘娘的日子好像就在这几天吧。”安全涛道。
“你去看看吧,看看兰儿有什么需要,帮忙打点着。”
“是,殿下。”
兰儿又要生了,她还撑得住么?
兰儿真是倔强的女人啊。
凌辛想起那张苍白的面孔,就觉得不忍心。
但是,他不想去看她,去看她,就代表在乎,那么,就表示兰儿比花语馨重要。
他不愿意承认这个事实。
不知道过了多久,凌辛躺在床上,一直没合眼。
安全涛掌着一柄红蜡走进来,道:“恭喜殿下。”
凌辛问道:“兰儿,生的是女孩儿么?”
“是的,殿下。”
凌辛听到这个消息,如释重负。
他的确不想再多个儿子什么的了。
儿子多了,将来势必会有过多的——他不愿见到的血腥。
“殿下,太医说,兰妃娘娘由于难产,再也不能生孩子了。”
“哦,你退下吧。”
第四十一章 再见公子秦
花语馨打开门,一张脸探进来。
一张脸,探进来。
“公子秦?”
居然是公子秦。
花语馨的视力忽然变得出奇的好,居然肯快就能认出他来。
怎么会这样呢?
势力恢复了么?
公子秦露出很奇怪的笑容:“怎么,太想我,为了找我都逃出宫来了?”
汗——
本以为,虽然天下之大,只有凌辛这一个自以为是的男人。没想到啊没想到,还有个难分胜负的公子秦。
说起来,这位公子秦是个十足的怪胎了!
——你不怕我?他问。
——我不会伤害你的,只是,你先把衣服穿上吧
——你,是裁缝?
——江湖人称公子秦,你也这样叫我吧。
——馨姑娘,你就不问问我来宫中干什么?
——馨姑娘真是快人快语,也罢,对姑娘来说,的确不重要。
——姑娘可有主意?
——姑娘都没主意,叫我如何出宫呢?
——冒昧了,在下给您道歉。
——馨姑娘,不如,跟我一起走吧。宫里的生活,过一辈子很苦的。
——姑娘,后会有期。这是传家之宝,望姑娘随身携带。
注意四个字,“传家之宝”。
公子秦的确是个超级大怪胎!
第一次看到花语馨,刚开始说话还听有文人气质的,结果后来,居然说,馨姑娘,不如,跟我一起走吧。宫里的生活,过一辈子很苦的。
这句话的歧义真是大大的有啊。
还传家之宝!
不过,他的传家之宝倒是个真的古董宝贝。
就是那块翠绿欲滴,浑然天成,鬼斧神工,令人咋舌的宝玉。
最高级的是玉佩的顶端穿着一根金丝线,拉一拉,很有弹性!
害得花花看着看着,眼珠子都快被勾出来了。
花花曾抱着玉佩屁颠屁颠找了很有权威的古董收藏家鉴赏过,他当时吓得连话都说不出来。后来才缓过神来说,果真是它!公子,这是宝贝啊!
就凭这句话,那个搞鉴赏的老头子缠着我要买下它我死活不肯。
最后,他摇摇头,叹息:是啊,这种无价之宝,怎能用金钱来衡量?
花花当时傻愣在原地,下巴都快掉在地上。
对于这种宝贝,花花说什么都不放心丢进首饰盒装着。
连皇后赐给花花的那个玉镯子,号称先帝赐给当今皇后的玉镯子,表彰她这个做媳妇的贤良淑德的玉镯子,花花都没放在眼里。丢进首饰盒,谁爱偷就谁偷了罢,花花有这个宝贝玉佩就够了。
花花还特地把玉佩挂在脖子上,心满意足地笑了。
花花连忙打开门,准备让他进来坐坐。
一股浓烈的血腥味刺激了花花的鼻膜。
他,是他受伤了么?
武功高强的公子秦,也会受伤啊。
公子秦成功的倒下了,但是,倒在了花花身上。额,真重啊。
花花费力的推开他,再把他拖进房间。
额,这家伙可真不是一般的重。
也难怪,一米八多的男人没有这么重就是电线杆了。花花把公子秦拖上床,想着怎么给他止血。
花花心想,总不能把我的衣服撕破给他止血吧。
那么,公子秦,请原谅我撕破你的衣服。
也许,你醒来之后,会发现自己衣冠不整,会以为我非礼你。
好吧,就当我非礼你好了。
能够非礼一个像你这样的大帅哥,真是我的荣幸啊!
如果你要以身相许,恕我很难从命。
虽然,古代没有什么婚姻法重婚罪,但是身为太子妃的花花要想左拥右抱,好像有点难度。除非像武则天一样当上千古女皇,不然,咱俩没戏。
再说啦,你还是来迟一步,我已经,喜欢上一个人了。就算我再花痴,只一颗心,是不能分给两个人的。
嘿嘿。
花花心想。
花花把公子秦的衣服撕破之后,发现他身上的伤口实在太多了,不用药先处理一下,会感染的。
那么。还是找鬼婆借点药吧。
可是,鬼婆现在应该休息了吧。
人家是个老人家,还是不打扰的好。
听说老人家睡觉如果醒了,就很难入睡了。
这样对身体不太好。
那该怎么办呢?
额,真是麻烦啊。
花花想了想,好吧,去客栈的厨房看看,应该有盐吧。用来冲洗伤口也好。
花花打开门,摸着黑,下楼。
其实,花花是很怕黑的一个人啊。
可是,心里默念着,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阿弥陀佛。
(某索说,你不是说,自己是女侠是么,怕黑的的女侠不是好女侠!)
花花沿着楼梯走下去。
很顺利的找到了厨房。
并且找到了盐。
轻车熟路,花花自己都不敢相信。
然后,找到了水缸。
找到了桶子。
还找到了一卷纱布。
不会吧,早知道会找到这玩意儿,就不用把公子秦的衣服撕破了啦。
花花提水上楼——
清洗伤口——
包扎伤口——
然后,守在床边睡觉。
而此时,花花闻到他身上,有一股奇特的味道。
怎么形容这种味道呢?不刺鼻,但是很清新。不浓烈,但是芬芳。不是花香,不是果香,不是香料的气味。从来没有闻到过的,一种气味,很奇特,使人印象很深刻。
真是怪胎公子秦啊。
不知道为什么受伤成这个样子,也不知道,他身上的这种奇香是什么。
还是说,是因为他身上的这种气象,让花花的眼睛复明了么?
花花并没有放在心上,哎,有些男的特别神奇,天生就有体香的。
哎哎,公子秦,你究竟是何方神圣。
好像有一双无形的手,将花花和公子秦联系在一起。
无论相隔多远,在地平线上画一个圈,就会走着走着遇见彼此。
花花握着公子秦的手,沉沉的睡去。
第二天早上。
花花揉揉眼睛,想看公子秦好点没。心想,如果伤势过重,我还得背他去看大夫。真是麻烦啊!就因为一面之缘,我得付出多少悉心照料以及口袋里的银子。
啊——
人呢,人呢?
公子秦?你这男人到哪儿去了?
你走了么?真是的,你的伤那么重——
连同血迹连同有关他的一切,都消失了。
什么都,没了。
不,不是只有公子秦没了,不是只有有关于他的一切没了,而是,整家客栈没了,鬼婆的客栈没了。
昨天晚上,花花待了一晚上的一整家客栈没了。
就这样子,凭空消失了。还是说,从来没有存在过。
花花现在坐在一家还没有开门的当铺门口。
那我昨天晚上?昨天晚上看见的鬼婆?
昨天晚上看见的公子秦?
昨天晚上找到的东西?
天,不寒而栗。
可是,视力好像恢复了。
张张嘴,说话也很流利。
哈,是恢复了么?
原来那个女人说的话不假。
——好,我愿意用我的声音和光明来交换。
——娘娘,即使九百年,你还是一样的脾气。好,但是奴婢也不忍心让你永远的失去声音和光明,过一阵子,就会恢复的。
第四十二章 回宫吧
接下来的日子,怎么办呢?摸摸口袋,里面的钱不多了。
花花并不愿意回皇宫。
于是,决定去找工作养活自己。
谁知道,自己原来是百无一用的米虫的一条。
做当铺的伙计吧,没有专业技能。
当茶楼跑堂的吧,你是女的别人恕不聘用。
找了很多家店,都灰头土脸的出来了。
这年头,混口饭吃,我容易呢我?
后来,好在天无绝人之路。
花花进了一家叫做知春堂的药房,当起了小学徒。
掌柜的是个女的,人很好,医术也不错。
看花花孤苦无依,就收留她了。
给点工钱忒不错,够吃够穿,还能学些医术。
花花原本就看过些医术,所以,学起医术来,特别的快,渐渐的,到知春堂来的小病小患,花花能够对付了。掌柜的很满意,心想倒是请来了一个好帮手。
在知春堂的日子里,花花过得很惬意。
但是,人就是很奇怪的动物啊。
偶尔,也会怀念,会突然想到,还是当太子妃好啊。
当太子妃,要啥有啥,吃穿不愁。要怪,就怪我命不好,中了一身乱七八糟的毒。要怪,就怪自己脾气太拧,要当什么惩恶扬善的侠女,结果,兜里的钱没剩多少,还死要面子不肯回宫混吃混喝。
这些日子,花花不仅学医术,还练字。
话说刚来蔓萝国的时候,凌辛很嫌弃花语馨写的一手狗爬的字,还丢给过花语馨一本自创的字帖。
花花练过一段时间,便把毛笔一丢,哼,心想,自己可是现代人,写什么毛笔字嘛。
但是出来以后花花才发现,想要做一名好大夫,写药方,字太可怕了显得自己掉价。
于是,花花按着自己的记忆,模仿起凌辛的字来,后来,倒也写得七八分像了。
而此时的皇宫,有一个很重要的人,不辞而别。
那就是凌辛。
凌辛眼看着端午节的一天天逼近,想着那个治病的老妇人的话,决定,亲自去寻找药引。
他知道,花语馨这个所谓的侠女,一定会在端午节之前回来。
一定会,他很笃定!
于是,凌辛修书一封,连夜策马扬鞭,出了京城。
只要找到其中毒药,花语馨就能活下去。
一天,花语馨站在门口筛药。
两个老婆婆从花花身边走过。
其中一个人说:“听说,失踪的那件事情解决了哦,这下可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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