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太难追-第1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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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枫作为哥哥,帮秦夜岚'看书吧:。KANSHUBA。ORG'整 理好了不多的行礼之后,任重道远的拍了拍他的肩膀,“走了,我们回家去。”
秦夜岚缓缓的点头,回过头,恋恋不舍的望了身后的病房一眼,大步往前走,其他人纷纷扬起笑容跟了出去。
医院的花园里。
木棉树下,夜初晨背光而站,背脊挺直,橙黄色的木棉花在他身后散落了一地。
“晨……”
楚颖儿缓缓的朝木棉树下的少年走去。
少年回眸,一双犹似一泓清水的眼睛扑扇蒲扇的看着她,隐隐带着兴奋的光芒。
“颖儿,你来了。”
“嗯。”
楚颖儿点头,一双如水的眸子晶莹的望着他,只是眼底却没有一丝的爱慕之情,有的只是朋友之间的友谊。
夜初晨扬起唇角,这一刻,他终于释然了。
爱并不一定要在一起,只要在远远的看着她幸福就足够了。
所以,他会一直一直的在她身后,远远的看着她,看着她幸福。
夜初晨扬起一抹如沐春风的笑容来,“颖儿,我要走了。”
楚颖儿抿了抿唇,“真的要走了吗?舍不得你。”比较他是她在这个世界上第一个朋友。
“舍不得我,那就来找我啊!”夜初晨玩笑似的笑道。
“嗯,我一定会去找你的。”
楚颖儿承诺。
夜初晨伸出手揉了揉她的发梢,楚颖儿并没有躲开。
“我真的要走了,要不要给我最后一个用意的拥抱?”
楚颖儿轻笑,伸出手大大方方的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在他耳边低声道,“晨,一路顺风。”
夜初晨朝站在楚颖儿身后的秦夜岚,扬起一抹挑衅的笑容。
看着夜初晨那得意的笑容,秦夜岚眉头都要挂到额头上去了。
第275章 结局篇,一直在(南宫瑾)
我是单亲家庭的孩子,爸爸妈妈在我懂事开始就已经离婚了,妈妈跟外国的男朋友去了国外结婚,爸爸也带着他的小三远走他乡。
他们不要我,把我扔给了奶奶。
不过,庆幸的是奶奶很疼我,疼到骨子里疼爱。
因此,在小的时候,我并未觉得没有爸爸妈妈的生活会觉得孤单。
也许是我太过于的冷淡平静。
那些人都说我很冷酷,但是我知道,我不是冷漠,而是习惯了不会笑而已。
在幼稚园的时候,看到同学们都有爸爸妈妈接送,我非常平静的看着,却不会觉得羡慕妒忌,因为我知道,奶奶很快就会来接我回去,给我弄我最爱吃的荷包蛋,还有很好吃的面条。
和叶耀堂初识也是在幼稚园的时候,那时候幼稚园也是分班级的,有小班,中班和大班,那时候我正读中班。
某一天漂亮的老师领进一个长得非常漂亮的小男孩进来告诉我们,叶耀堂以后将会是我们的新同学,他长得非常的漂亮,比女孩子还要可爱。
漂亮的老师让他跟我坐在一起,我很紧张,因为我不太喜欢说话,很少人会喜欢跟我玩,我不说话不是因为我不想说话,只是不想知道说什么。
一节课下来,我觉得浑身都僵直了,而旁边的叶耀堂却用那双灵活的大眼睛一眨一眨的看着我,小小的嘴巴像一颗小樱桃,我当时就恨不得扑上去狠狠的咬上一口。
不过,最后我并没有这么,只是冷冷的回望着他。
他突然从书包里面拿出一块可口还摸着奶油的蛋糕递到我面前来,眉宇间流露出单纯的笑容,我当时差点以为这个人是天使下来的天使。
因为奶奶说过天使是最善良的。
那一刻,他成了我心里的天使,可是我很快就知道,外表天使的他其实就是个小恶魔,他只是个披着天使外表的恶魔。
闻到幽香的奶油味。
我并没有伸出手去接。
他直接就把蛋糕塞到我的手里,说,“吃吧!很好吃的哦。”
看着他脸上那单纯的微笑,还有那微微挑起的嘴角,我竟鬼使神差的接过了蛋糕,用叉子轻轻的叉起一块放进嘴巴里,软软的,甜甜的,我从不知道,原来蛋糕是这么好吃的。
我没有吃过蛋糕,因为奶奶说那是有钱吃的东西。
我大口大口的吃着蛋糕,他就一直温柔的看着我狼吞虎咽的把一块蛋糕全部吃完了。
我还是没有说话,只是淡淡的看着他,眼睛却多了一抹除了冷漠之外的其他东西。
我没有朋友,因为我是穷人,即使我长得还不错,整日穿着补补丁丁破破烂烂的衣服,也没有人跟我一起玩。
我没想到这个穿着光鲜漂亮的小男孩居然愿意跟我一起玩,也不嫌弃我脏。
他静静的看着我把蛋糕吃完了,然后又挑起了嘴唇,露出一抹与那张漂亮的脸蛋载然不同的痞笑说,“你吃了我的蛋糕,你以后就是我的人了。”
一块蛋糕,我便成了他的人。
不,应该说是一块蛋糕就把我给收买了,成为了他的小大手,是他教会了我打架。
为他跟大班的学生打架,只为了抢老大的地盘,他还是成了整个幼稚园的老大,不少的小女孩拜倒在他的牛仔裤下,给他送糖果,送漂亮的玩具。
不过,他似乎不怎么喜欢那些礼物和糖果,蛋糕之类的都进了我的肚子里。
开始的时候,我没有觉得哪里不好的,为他打架,受伤了,他就会极其认识的给我擦药,虽然最后把我的脸弄成了大花猫的样子,我还是非常开心的。
因为除了奶奶,从来没有人会关心过我。
我更加忠诚的当他的小大手,凡是敢欺负他的人,我都会将他打趴的。
即使被老师警告过,不许打架,不然就告诉你奶奶去,但只要是他说的,他都会去做,那种盲目,不顾一切的,只为了他的一句话。
他家在我们村子里是个大户人家,每天我都会站在他家别墅外面等着他一起去上学。
从小学到初中,我很清楚的记得,我们在一起九年了,我对他的感情很微妙,小学为了他我可以和高年级的学长打架,初中为了他,我依旧和学长们打架。
每次受伤了,他就跟我包扎,虽然很多年过去了,他的包扎技术依然差得要死,而每次看他认真为我包扎的时候,心里高兴得要死。
一开始,我并没有发现有什么不对,直到上了初中。
很多人开始向他表白,而每一次我都站在他的身后,看他用各种各样的理由去拒绝那些女孩子,每次一到有女孩子向他表白,我心里就紧张到死,我害怕他会真的答应和她们交往。
然而很庆幸,他都拒绝了。
有一次,我实在是太好奇了,我就问了他,问他那些女生这么可爱,为什么不跟她们交往。
他当时就非常得意的跟我说,“他是有未婚妻的人,怎么能跟人家交往呢!
原来是他父母从小就给她定下了娃娃亲,连结婚戒指都准备好了,只是那个女孩的家人一直没有找到。
第二天,他就把戒指拿来给我看,我当时不知为什么,心里觉得很闷很难受,我就让他把戒指借我看一看,谁知,他竟不肯,宝贝的将手藏在后面。
我当时也不知道怎么的,就非常生气的抢了起来,当然最后还是没有抢到,反而被他打了,其实他的身手并不差,但比起我来,还是差了那么一点,但是我怎么可能会真正的伤他嘛!
不过,那天,我还是打了他,但是我被他打得更惨。
之后就再也没有见过他,听说她妈妈出事了。
直到上了高中,我再见他的时候,他依然还是老大,不过是我隔壁学校的老大,那时候应该是我们学校学生得罪了他,他来找茬。
为了能和站在同一平台上,我当上了我们学校的老大,故意试试跟他作对,看他生气跳脚的样子就会觉得非常的可爱,好玩。
这个时候,我已经知道我对他是什么样感觉的了,我喜欢他,对我喜欢他。
我喜欢一个男人,但是我知道我并不是同性恋,我只是喜欢他而已。
我去告白了,那天他被吓到了,之后就一直故意的躲着我。
看到他避我如蛇蝎的样子,我觉得心一下子凉透了。
从没想过他会回应我的爱,却因为他的躲避而感到心酸。
我为了抓赚钱读书,一边给杂志社当模特,一边去咖啡厅打工,然后因为一次杂志宣传,被国外的模特公司选中,想签他,不过为了让我学习专业模特,必须要到外国去学习。
没有因为别的,就想出去外面好好的冷静一下,于是我签下了外国模特公司,成为了时尚的宠儿。
半年来,我一直忘不掉他。
明明身体已经疲惫不堪,心却还是忍不住的去想他,一想到他就好像浑身都充满了无穷的力量。
我知道,这一世,我算是栽在了他的手上。
想明白之后,我回来了。
却没想到回来的第一天就看到了他,而且还目睹了他将戒指戴到一个漂亮的女孩子手上,我的心在那一刻仿佛停止了跳动,甚至呼吸一口都会觉得窒息。
那对戒指,曾经碰都不给人碰一下,居然就戴在了别人的手里。
我不知道当时是什么样的心情,却还是朝他走了过去。
他还是像以前这般的对我下挑衅,我差点忍不住要将他吊起来打屁股的冲动,但最后我什么也没有做,只是冷漠的转身离开。
不知道是有意无意,我出现的地方总能看到他和未婚妻甜甜蜜蜜黏在一起,我知道,他肯定是故意的,每一次我都冷漠的转身,没人知道我是狼狈的逃开的。
然而在某一天,我却发现他所谓的未婚妻居然跟我们班上的一个插班生搞暧昧,经常同进同出,就像情侣一般。
我开始偷偷的留意着那个女生,没想到她真的劈腿了。
再我还没找到她劈腿证据而拿去取笑他的时候,又发生了一件让我预料不到的时候。
没想到那个女的居然是我前辈的女儿,在模特公司对我很照顾的前辈,而前辈还托付我让我好好的照顾那女生。
我最后还是答应了。
我居然答应前辈要照顾好我的情敌,这真的太讽刺了。
没想到前辈出事了,她坐的飞机出了事故,无人生还。
为了前辈,我开始对她有一点点的好感,其实她也没有想象中的讨厌,也许是因为她是前辈的女儿吧!
不过那女生还是挺厉害的,居然连亚洲当红偶像巨星安雨辰都勾搭上了。
一场交错的四角恋恋拉开了序幕,他们四个人之间开始了各种‘争斗’。
也许是因为女生选择了其他人,他失恋了,受伤了,一直躲着我,不敢出现在我面前。
然而后来又发生了很多事情,他妈妈被绑架了。
我和另一个男生去帮他,他当时受伤很重,我吓坏了,日以继夜的守护在他身边。
对于我的照顾,他也有了回应。
然而,我们之间的故事还没完…
第276章 结局篇,不后悔(夜初晨)
我是一个血族,人类将我们血族人称为吸血鬼。
我讨厌鲜血的味道,那种腥甜的味道总让我觉得厌恶。
但我是血族,只能依靠吸血生存。
我逃避过,我甚至做过整整一个月滴血未尽,想借此来忤逆命运。
父亲的鲜血让我觉醒了,他亲自割腕将血喂进我嘴里,我第一次觉得原来血不仅是腥甜,也有苦涩的。
我的身份是血族,这是我与生俱来的,即使我讨厌这个身份,依旧无法改变我是血族的事实。
即使是这样,我也从来不喝人类,在我的意识里,人就是我们要非常珍惜的一种动物。
从未想过会与人类有接触。
而她却是一个另类。
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她救了我。
那天,我在教堂突然闻到了一股鲜血的味道,我急急寻来,却只发现了两具尸体,那尸体的血几乎一滴不剩,那是夜倾宇才干得出来的,还有他身上的那股遗留下来的气息,我是不会忘记的,我等了他两年,找了他两年,终于等到他的出现。
却没想到意外的遇到了驱魔龙族马家的后人,她从马家后人的手里将我救下。
当时,我一心想去找夜倾宇,并不知道后来她怎么样,马家后人会不会为难她。
没想到,几天后,我又在公园里看到她了,初时我还没有认出她来,以为她是迷路了,没想到她是来找东西,她说她要找一只很奇怪的鸟。
不过,她并没有认出我了,而去却认出了她。
我当时就想,竟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