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萌夫追妻-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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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萌夫追妻》
作者:妞妞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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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揣音乐梦重生的陈小乐期待从市井女到交响乐团首席小提琴手的华丽转身,顺便拿下站在指挥台上那个温柔男子——只是那个默默乱入的重生土大款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土大款名言:哥要拿下小乐乐!你是乐意乐意还是乐意呢?
喂。。。。。。土大款,你在搞笑嘛?
第1章跟逗比土大款一起挂了
“宝贝,我可要来了啊!”
男人兴奋的声音在上方响起,陈小乐告诉自己没什么的,她都快三十了,做了也没什么……
灼热的皮肤刚一碰触到她,她文艺小青年保守矫情的筋被拉动,想着那个站在指挥台上俊朗的男子瞬间泪流满面。
这种事,跟不爱的人做真的没关系吗?
于百顺顿住,不解的看着身下的她,还没正式开始呢,哭啥?
得,她这一哭给他吓软了!
神马都没做就哭成这样,整的好像是他强那个啥似得,他于百顺虽然没什么大的优点,但尊重女同志还是懂的。
她的眼泪越擦越多,他从她身上翻下来,拿起被子给她裹好。
“别哭了成吗,我不做就是了!”爱的初体验还没开始就结束了……
她瞬间止住了泪,俩只眼睛红通通可怜巴巴的看着他,咬着嘴唇一副委屈样。
“我——”她为自己的小矫情感到可耻。
“跟我在一起那么委屈吗?”他刚一离开,她飞快的抓起被子把自己裹上,快的让他想咆哮,老子还没看够呢有木有!
“我不是委屈……我憋屈……”她把头埋在枕头里,脸色微红。
特么的你憋屈的真是时候,衣服都脱了你丫憋屈了,老子都肿了你憋屈了!换了别的女人他早就骂街了,作为暴发户土大款最不缺的就是没素质!
停在半空中的手落在枕头上,重重的,带点情绪。
正因为是她,骂也舍不得吼也舍不得,唯有拿着枕头撒气。
他深知这个看着娇弱的女人骨子里多执拗多顽固,说的好听叫执着,说的难听叫钻牛角尖,带点小聪明还有点小顽皮,脸上总带着笑看着跟谁都亲,实际上谁也走不进她的心,看着像是特开朗特阳光,只是时不时流露出来的寂寞让人心疼的发狂。
老男人好容易卯足劲儿刚让她不那么排斥自己,说什么也不能在这节骨眼上让她再膈应自己。
“来,跟哥说说,憋屈啥呢?”明明脑子里都是少儿不宜的事,脸上却挂着知心大哥哥纯良的表情。
于大款为自己的演技点上十八个赞,当然,最想做的还是十八那个禁……
她沉默不语。
他烦闷的从床头柜上拿出一盒烟点燃叼在嘴里,深吸一口,“我对你不好?”
为了追到她,他煞费苦心。
就好比说今天花了8000买了两张音乐会的票请她听,明明听交响乐跟哀乐似得为了哄她还硬逼着自己听完,效果也不是没有,保守的小美人终于同意跟他更深层次的接触一下,结果关键时刻又整了这么一出。
她摇摇头,俩人交往2个月了他对自己真心不错,除了没有共同语言简直是无可挑剔的好男友。
“嫌我配不上你?”他已经35了,比她大6岁,还没学历没文化,唯一有的就是钱,可是她偏偏又不是看重钱的人。
他要是不挑着她最寂寞最难过的时候展开追求,人家压根都不会把他看在眼里。
“是我配不上你,我没钱没正式工作,左手还有残疾……”她的声音闷闷的从枕头里传出来。
他的视线落在她纤细的左手上,她的手指很长很软手型也很漂亮,唯一的遗憾是上面有一条很深很长的疤痕。这道疤让她的手无法做精细的工作,比如——拉最爱的小提琴。
但他却有些庆幸,如果没有这道疤,他怕是直接被她归类到路人甲那一类区了,哪会有现在的零距离无阻碍接触,一会或许还能“深入”交流下什么的……
“生活还能自理就不算残疾,要不你嫁给我当老板娘,我给你请一屋子佣人伺候你,这样你俩手都用不着了,行不?”他口气像是开玩笑,表情却很认真,拿着烟的手像是定了格停在半空,也不往嘴里送。
她只当他在开玩笑,“别逗了,于大款想要什么女人没有,怎么可能娶个废人!”
她只是个小小的营业员,每个月拿着微薄的薪水,连听一场音乐会都要他请客,她才不相信他对自己是真心的呢。
郁闷缘起两个小时前那场令她心碎的音乐会,她暗恋的学长是乐团指挥,她最讨厌的女人坐在她梦想的小提琴首席位置上,一直佯装自己很乐观很勇敢的陈小乐玻璃心了。
十年了,所有人都在进步,只有她还停在原地。
一赌气就答应了他的开房的邀请,眼看要成事了又后悔了,她想着这些年的心酸郁闷不已。
肿的发疼被硬生生憋回去的土大款更郁闷。
“不能拉琴就是废人?拉小提琴的女孩跟开挖掘机的女孩没什么不同,人就是人,没有废不废一说,只要踏踏实实靠自己努力生存有什么不好。”她就是他心中最美的云彩,让他用心把她留下来~
小乐对于大款就像是最炫民族风,看见她这张小脸就高兴,就差动次大次的跳上一段荡气回肠的广场舞表达内心喜爱之情了。
小乐从枕头里面抬头看着他,想不到他竟然能说出这么有哲理的话。
“那么问题就来了,挖掘机哪家强?”
果真是不能高看他,三句话就暴漏本质……
小乐一头黑线,伤感倒是被冲淡了许多。
“小乐,我比你年长几岁,听哥一句劝,过去的就让它过去,把未来过好才是真的。”
类似于这样的安慰她听过不少,不过他说的却是最暖心。
“你有没有求之不得痛苦的要死掉的事?”就像她的音乐梦和指挥台上那个温润男子,都因为左手的伤残变得遥不可及。她裹着被子坐了起来,两只大眼认真的盯着他,在这个寂寞的夜里她迫切的需要与人倾诉。
于大款吞了口口水,眼神不自觉的盯着她被子外裸露的雪白皮肤,嫩嫩的,水水的,看起来就像很好吃。
奥次,肿的发疼又得假惺惺的开导苦闷少女,这特么不就是痛苦的要死掉的事么!
强抑制嗷嗷狼叫推萝莉的冲动,主要是她提的这个话题实在太是时候,他决定鼓起勇气跟她摊牌。
“我也不是生来就是你眼中的土大款。刚从村里出来的时候在饭店当厨师,有一次我被老板开除,身上只有几块钱无家可归,有个女孩——”
“算了,我不要听。”她现在心情特别烦躁,不想听土豪的发家史。
咔嚓,一颗土豪纯情之心破碎了。。。。。。
带点泄愤又自暴自弃的想法使劲吸烟,特么老子就不该装大尾巴狼,装什么知心大哥哥,直接扑到先做了再说不就好了么,这会再扑是不是招她讨厌啊,肿么办啊肿么办!
她闭上眼,脑子里回荡着刚刚音乐会上的旋律,如果不是他在指挥,如果不是他和她合作了那首她最喜欢的曲子……
或许他说的对,过去就让它过去,把未来过好才是真的。从哪个角度讲,跟他进一步接触都不是坏事。
“你还做不做了?”
咳咳咳!他被烟呛到了,这巨大的馅饼砸自个儿头上不吃就太对不起观众了!
虽然她显得心事重重,虽然她跟躺尸似得一副决然,但于大款此刻狼情如火,是男人就不应该停下来!
扑萝莉吖o(n_n)o哈哈~
大概是太兴奋了,不说点什么都对不起他逗比的性格。
“小乐,为了这一刻我等了好久,真的,能跟你在一起,让我立刻死了都愿意!”
话音刚落——
咣当!天花板上巨大的水晶灯落了下来!将下面叠在一起的男女瞬间团灭。
可怜的于大款到死都没完成推萝莉的美好心愿。
卧槽,老子刚刚那是客套话,老天爷你丫当真了!
没吃就挂了,死不瞑目啊!
陈小乐也绝不会料到自己会挂的如此逗比,刚想着开始新的生活就出这事。
坠入黑暗最后一秒,俩人脑子里出现同样的声音。
给你们重来的机会完成心中的梦想,你们的梦想是什么?
她脑子里出现自己站在台上意气风发拉小提琴的样子,而他心中却出现一个笑靥如花的姑娘。
我想——
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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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重生千禧年
陈小乐的人生以15岁为界线。15岁前浓缩成俩字,幸福,15岁后也可以浓缩成俩字,杯具。
而她恰好重生在了14岁。
幸福了15年又杯具了14年,29岁的苦逼女青年一睁眼发现自己重生了!
看着千禧年的台历愣愣发呆。理不清现在是怎样的心情。
开心,一切可怕的事都没发生,她还能继续拉小提琴。
励志,前世答应母亲要站在金色大厅拉琴给她听,那些未完成的理想今生通通要实现。
兴奋,阻止明年后妈算计自己手残,她手要是不残废妈妈就不会出车祸死掉。
愧疚,她倒霉了半辈子临死还拉上无辜的于大款当垫背的,那个跟她一起被砸的逗比,你还好么!
以上感觉小乐通通都有,但她最直接的感觉却是——卧槽,这乱七八糟的屋子还有这咕咕叫的肚子是咋回事啊!
地上各种小食品袋子泡面杯子散落一地,从泡面杯散发出来的味道判断,至少过了两三天,都有味儿了。一只小强愉快的穿梭在各式各样的垃圾里寻找食物。
衣服扔的到处都是肯定都是没洗过的。
家具落满了灰,白色的地板砖已经变成了灰色。柜子家具上的灰厚的已经可以画画了。
小乐站在垃圾堆里瞬间感受到了青春。她的少年时期除了练琴什么也不管,后来手残废了被后妈赶出家才学会了独立。
回忆完青春再看这狼藉的屋子就蛋疼了。这收拾起来得多费劲啊——光那灰不拉几的地板就得擦上小半天!
除了脏乱的屋子,小乐还面临个灰常严峻的问题,她只剩五毛钱了,要断粮了,肚子又饿的不得了。
现在是初三的暑假,她是过来练琴的。后妈说自己在家会耽误她女儿,老爸就把她撵出来了,过完暑假还要回去。
这是她家老房子,爸妈离婚后这房子留给了妈妈,妈妈出国前又把钥匙给了小乐。
按着她年轻时的思路,这5毛钱是留着给爸爸打电话要生活费的。她总是等到钱都花光才会给爸爸打电话要生活费,虽然是亲爸却因为中间隔了个后妈不好意思开口,不饿的受不了绝不给家里打电话要钱,就怕给爸爸添麻烦。
于是就出现了只剩五毛钱弹尽粮绝的情况。
而她的怕给爸添麻烦的心理恰恰被后妈利用了。上辈子老爸出差,让她去后妈那取钱,她去敲门后妈不开,最后饿晕在路边。这段历史太难忘了,那些窝囊的回忆都跑出来了。
她摇摇头,真不想承认那个憋屈的受气包是自己。就因为太喜欢音乐只顾着练琴她不谙世事,后来一点点也想明白了。
学音乐的孩子可能会很单纯,但绝不傻。只是等她想明白的时候已经晚了。
心机婊后妈毁了她的左手将只有15岁的小乐撵出家,亲妈从国外赶回来想领她走,可就在机场出了车祸,她兜里还揣着回国的机票。
小乐牢记着跟妈妈的最后一通电话,妈妈让她对得起她的名字,做个快乐的人,就算没法完成音乐梦想也要坚强的走下去。
所以就算前世颠沛流离她都没向命运低过头,一直是用微笑面对生活。她没钱读书手残也没法拉琴,为了生存她去商场站柜台卖货,最后还傍上个有钱人于百顺翻了身。
一起被砸但小乐觉得他死不了,于百顺可是比小强还顽强的存在。
据他自己回忆,他出生的时候就剩一口气了,他娘觉得他活不了就扔垃圾堆里,野狗过来闻闻没吃,后来他娘又想开了给他捡回来,这娃子命大没死,所以他小名就叫狗剩。
命这么硬的家伙怎么会被区区水晶灯砸死呢。再说了,她这个好人都不长命了,祸害总该遗千年吧。于大款内个暴发户干的昧着良心的买卖多了去了,活个百八十年毫无压力。
前世的事很快就被小乐抛在脑后,重生多了十多年的智商,绝不能顶着这一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