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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7章

江山美人谋-第2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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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赢驷各个方面都已处理妥当,嬴荡又是名正言顺的继承人,两代君主交替分外平顺。

赢驷薨时,左丞相张仪一直在楚稳住局势。

空旷的大殿中。

陶监躬身呈给嬴荡一个玉匣,“王上说,随葬一切从简,无需任何金银玉器,只要这个放在棺中即可。”

嬴荡一身孝服,眼底乌青,眼中满是血丝,短短时日突然成熟起来。

他打开玉匣,发现里面只放三卷破旧的羊皮卷。

摊开羊皮卷,整齐的秦篆落入眼帘,笔力平和中蕴含刚劲,嬴荡一眼便认出这是宋初一的字迹。卷上写的是一个个如《庄子》中那样有寓意的见闻、故事、感悟。

“这是……”嬴荡疑惑道。

“这是宋太傅作为卫使谒见王上时的献礼。”陶监从怀中掏出一个竹片呈上,“这是王上亲笔写的随葬物清单。”

赢驷的遗嘱一如他说话那般凝练、那般惜字如金,一根竹简上就只孤零零的写了“玉匣置棺椁”五个字。

父命不可违,嬴荡自然遵从,但赢驷是秦国王于天下的始君,丧葬也不能太寒酸,嬴荡便将原本准备的随葬物品象征性的划掉几件,反正他这么敷衍父王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笔落下,嬴荡又是泪流满面。再如何敷衍,也只是最后一次……

黎明前夕,白雪苍茫的原野上,一个浑身是血的男人与一头白色巨狼在乱坟岗上拼命的刨着一个新堆起的坟包。

上面大部分都是雪,坟包上的土也很松。一人一狼不费力气的刨开,男人从坑里拖出一卷草席。

刨土磨破的手不停的滴着鲜血,他胡乱扯开席子,看见里面一名脸色青白着广袖华服的士人尸首,浑身止不住微颤,呜咽着将她揽入怀中,“怀瑾……我必为你报仇!”

他狼狈的模样好像一头悲鸣的兽,雪狼在他身旁耷拉耳朵发出轻微呜呜的声音。

雪狼敏锐的抖了一下耳朵,突然,尸体猛然抓住他的大腿。

赵倚楼低头,满脸惊异的看着那只苍白的手。

“倚楼。”她紧紧抓住赵倚楼的腿,感受他的体温,声音嘶哑微颤,语气似欢喜,似疑惑,似悲伤,又似惊讶,“竟然不是鸩毒……”

(全文完)

番外一 用生命说情话

渔阳城的街道上行人寥寥,隔着厚厚的帘幕,酒肆、博弈社中熙熙攘攘,是截然相反的热闹景象。

这家叫做万氏的博弈社中,满堂鸦雀无声,所有人都全神贯注在堂间那块巨大的棋盘上。

台上,一个年轻士人正与一名灰袍士人在对弈。

灰袍士人两鬓花白,髭须整齐,然而面上却没有皱纹,双眼覆着黑色的布条,无人能看出的长相。一个六七岁孩童面团儿似的趴在他腿上,垂眼揪着她的衣袖玩。

年轻士人盯着棋局苦苦思索,下面围观之人开始窃窃私语,议论棋局的走向。

良久,年轻士人终于放弃,“晚辈输了。”

“彩!”堂下陡然爆发一阵喝彩声。

博弈社的掌事拎着一袋布币放到棋桌上,那小娃儿便熟练的取过来揣在自己怀里,奶声奶气的对灰袍士人道,“师父,掌事给钱了。”

灰袍人道,“多谢许掌事。”

“请先生常来。”许掌事客气道。

灰袍人点点头,起身由那小娃儿牵着慢慢往外走。

“先生请留步!”堂中有人忽然高声道。

那人见他没有丝毫停留,不禁又急喊了一句,“方才弈棋的前辈请留步。”

灰袍士人顿足,侧头。

“是个矮个儿,奔额头,凹坑脸,塌鼻子。”小娃儿奶声奶气的把来人的形貌描述给灰衣士人听,说罢,又天真无邪的问道,“大伯你看起来比我师父还老,怎么叫我师父前辈呢?”

那士人抖了抖嘴角,恨不能上前将那孩子拽过来揍一顿,但他记得自己是有修养、很洒脱的士人,不能与稚子一般见识。于是哈哈笑了几声,准备带过去。

却不料,灰袍士人怒斥小娃儿,“你这孩子,教过你多少回了,形容人相貌要委婉,你看你让人多没面子!今晚不许吃饭!”

“哇——”

小娃儿毫无预兆的哭嚎起来。

灰袍士人又手忙脚乱的哄孩子,那士人被晾在那儿。折回去不太妥当,继续站着也不是,脸色十分尴尬。

灰袍士人一边抚慰孩子,一边对那士人致歉。“让先生见笑了,不知先生喊住某,所为何事?”

“前辈正忙,不如改日再说吧,在下齐诤。”他倒还算大度,见宋初一搭理他,便将方才的尴尬掩去。

“多谢齐先生体谅。”灰袍士人道。

团团的小娃抽抽噎噎的牵着他的手出了博弈社。

外面冷风嗖嗖,两人同时缩了缩脖子。小娃领着灰袍士人走到一处僻静巷子,掏出一袋布币一本正经的道。“师父,今天我反应还可以吧?是不是应该加几个布币?”

灰袍士人扯下眼上的黑布,一把将钱袋夺过来,“小王八犊子,哪天短了你吃喝,你要这么多钱作甚!”

小娃儿嘟着嘴不满道,“师父就只会欺负孩童。您若是不给,一会儿我就告诉二师父,你前日私留了钱财拿去喝春酒。”

“嘿嘿,小小年纪就会威胁人了,嗯,孺子可教,多给你两个。”

小娃弯着眼睛举起肉呼呼的小手准备接钱,忽而头顶一暗,眼睁睁看着一个身形高大的男子从师傅身后伸手把那袋钱币取走。

“宋怀瑾,出了大门就分赃,你脑子落家里了吗!”赵倚楼面上薄怒。

阳光与雪光辉映,赵倚楼俊颜朗朗。

宋初一啧啧两声,笑眯眯道,“你不是给我送来了吗。”

小娃儿不悦道。“都是师傅你磨磨唧唧,一点都不爽利,不然……”

“不然怎样!”赵倚楼冷冷盯了他一眼,一只手便将他携了起来放在肩上。

小娃儿哇哇叫唤起来,“二师父,上面风大。”

赵倚楼道,“闭嘴,不揍你都是轻的!”

“师父,师父,救救我,风太大了,我会得风寒,之后会起高烧,高烧退不下去我不死也傻了……”小娃儿捂着脸鬼哭狼嚎。

宋初一看了赵倚楼怒气未消的侧脸,把求情的话咽了回去,咳了一声道,安慰道,“你放心吧,你大师伯手里没死过一个风寒病人,他上回留了不少药。”

赵倚楼握住她的手,背着风雪出城。

走了一小段路,赵倚楼便把小娃放下来抱在怀里。

宋初一笑了笑,相握的手紧了紧。

就算赵倚楼故意冷着面孔,他对至亲至爱依旧如此心软。在赵倚楼的心中,感情至上,无论想什么事情都是情字当先,与屠杌利决死战如此,不顾一切杀回咸阳就为见她最后一面亦如此,如若不是这样一个至情至性之人,如何能苦守她二十年?

回忆到这里,这漫天的风雪令她不由得想起那个冷峻的面容。

想起他说:用大秦之清风明月,寡人之美色招待你。

想起他说:怀瑾,做我的王后。

想起他说:寡人一生的情,一生的信任,都用在这一回了。

那个人从不说一句废话,对她说过关于政事之外的言语更是寥寥无几,然而这些话也都夹杂着谋算。

只有她意识朦胧中听到的那半句“寡人了解你,远比你想象的更深,寡人的情,亦……”是没有丝毫杂质,但她无耻的存了利用之心,抹杀了他们之间唯一的纯粹。

是的,最后那一局,她早就知道是自己的必输之局。当一个君主以压倒性的实力一心一意要除掉你一个顾虑良多而无实权的臣子,除了拼命的逃,还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呢?所以她放弃了谋局,转而谋情。

情,在赵倚楼身上是实实在在的东西,在赢驷身上显得那样虚无缥缈,但她不得不赌一把,至少留下赵倚楼一条命。

宋初一知道赵倚楼不会稀罕独活,她只是用生命说了一句情话:即便在她心里把他排在政事之后,但至少把他看得比她自己的生命重要。

番外二 白刃君

自从秦国关内侯宋怀瑾谋反陨落之后,白刃君在江湖上已成传说。

但它最近对自己名声响遍天下这件事,表示十分忧愁,并且觉得深深危及了生活品质。以前宋怀瑾“在世”时,它可以在咸阳城内大摇大摆的在咸阳城内转悠,每个店家见了它无不毕恭毕敬的送上吃喝,虽然他从来不吃,但可以打包带走呀!

从咸阳一霸沦落到今天出门都必须得走人烟稀少之处,直到现在白刃君也没有适应这种巨大的落差。

更让它忧伤的是,家里人口的稀少很无趣,以及质量出奇的差!至于质量,那位宋某人拖了所有人的后腿。

首先,以它白刃君这种聪明无敌的智商,甚至知道宫里寺人是被剁了小鸡鸡之后变成不公不母的动物,但几十年居然没有弄清那个宋某人是公是母!

这不仅是对它智慧的挑战,更是拉低了它整体的品位,白刃君表示很不悦,认定宋某人是个残次品。

白刃君遥想当年,觉得自己很傻很天真。那时候年纪小,一直跟着母亲生活,公母这桩事对于它来说还很朦胧,曾经有人一度认为所有的雪狼都是母的,所以长大没有奶这件事情,导致它忧伤了好一阵子。

当然,这种误会与白刃君的聪明才智毫无关系,它自己定位为纯真。不过,令它很不解的是,宋某人既不忧心自己没有奶,也不忧心自己没有蛋,所以它觉得宋某人不仅残次,还没有上进心和羞耻心。可恨它长着一张大嘴,却说不出人话来。

憋得久了,白刃君觉得有必要寻老友絮叨絮叨,便在堂屋尿了泡尿,拍了几个爪印,算是留下书信,然后去往咸阳。

堂屋是家里人都能看见的地方,它私以为此事做的极妥当。

白刃君一路跋山涉水,到达咸阳之后,才发现物是人非。张仪被逐出秦国,现居魏国。

魏王恨不得把张仪剥皮抽筋,最终却反被张仪劝说:秦王不喜欢我,又知道魏人恨我,所以故意将我逐到魏国,等您杀了我之后好有借口对魏发起战争。

张仪保了一条命,然前途已然到了尽头。

白刃君只好又转道魏国。

寻摸了三个多月,总算找到了张仪在某个小山包下的茅草屋。

白雪皑皑,是白刃君最喜欢的天气。它从门缝里看了一会儿,嗷呜叫唤一声。

等了一会儿,一名霜发士人开了门。

白刃君拿圆溜溜的眼睛望着他,抖了抖耳朵上的落雪,嗷呜嗷呜:金戈在不在家?

当然张仪不可能听得懂,但是他认出这是白刃。激动的热泪盈眶,伸臂抱住它的头,“白刃,你是白刃!”

白刃不悦的龇牙:知道就行了,这么张扬作甚!不知道大爷现在很粗名吗!小草草的!毛发都乱了!

张仪带它进了屋,顺着它的毛,自言自语,“你是来找金戈的吧?它进山里猎食了,不知何时才回来。”

张仪到处都是仇人,为了不连累兄长,他没有去找他们,独自在此结庐而居。

屋内布置很简单,一张床榻,一个矮几,连火炉都没有。是用石块在地上圈出一块地方,直接堆了柴火,一根麻绳从房梁上悬下来吊着茶壶。

“想我张仪,叱咤一生,临了落到这个境地,还需一头狼养着!”张仪眼泪纵横。

以前在咸阳的时候,金戈除了讹他,就是到处闯祸,到处撕咬战马、家畜,没想到最后不离不弃的只有它。现在穷困潦倒,若不是有金戈时常上山猎食,他早就被饿死了。

一个曾经跺一跺脚天下皆震的人物,被自己养的狼反哺,个中心情,寻常之人难以体会。

白刃君感觉到张仪情绪低落,便用脑袋拱了拱他,以示安慰。

它觉得人类真是一种脆弱物种,不就是以前威风过现在不威风了?至于掉眼泪吗!

它认识的人里边,比较看得上眼的就只有秦王和大师兄。

秦王身上的威慑力就好像狼王,它年幼的时候见着他就四爪战战,等再大一点,就想向他挑战。不过,对于白刃君来说,也只不过是想想而已,没事儿干嘛那样累着自己呢?

至于魏道子,白刃君对他不仅是能看得上眼,而且还发自内心的感到崇拜。因为在狼群之中,只有最勇猛、最有王者之气的狼才能够得到众多母狼们的亲睐。它们族群的狼王只能有一个配偶,许多母狼依旧会往狼王身边凑,甚至常常互相撕咬。而凶猛壮硕的狼王,经常还抢其它狼王的配偶。

据说大师兄已经成功为四个国君后院松土,白刃君深深觉得,大师兄很有王霸之气。

趴在地上睡了好几觉,到了傍晚,才听见远远传来一声狼嚎。

是金戈发现它的味道了。

白刃君耳朵倏地竖起,蹦起来冲出门外,瞧见雪地里一头金色的巨狼叼着十来只兔子奔过来。

嗷嗷——

白刃君高兴的围着它打转,尾巴扫起雪弄了它满头满身。

金戈从牙缝里挤出声音:白痴。

小草草的,一点都不可爱!白刃君对金戈的反应很有意见。

等到金戈把兔子交给张仪,白刃君就开始各种吐槽那拉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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