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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0章

小农民的快乐生活-第20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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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更加感到恐怖的是唐莎莎。

唐莎莎当然知道大帅左手的恐怖,然而唐莎莎这个手指勾的音速级速度,让她足以相信,在刘大帅的左手使用之前,她已经抠掉大帅的一只眼睛,并在这个男人的剧烈疼痛之中将他制服。可她里知道大帅的左手,已经不完全是受他的神经支配,而是受兔仙那五百年功力的支配。

当唐莎莎的手指勾信心十足的想把大帅的眼睛抠掉一只时,她的手上感觉到了一阵钻心裂肺般的疼痛。接着就觉得自己的这只手上少了什么。

唐莎莎明白了,大帅的左手,可以在瞬间把钢铁做的枪管化掉,何况人的肉体!

这个不可一世的女杀手,平生第一次有了一丝失落感,知道今夜她要付出代价了。

其实大帅在如此紧急关头,也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左手在瞬间可以释放至少过千度的高温。他只是想把唐莎莎的手腕抓住。毕竟大帅对自己的左手还不是太了解。这完全就是意外的一种本领。

大帅似乎闻到了一股烤肉的味道。不过这味道不是很好闻。接着就觉得自己的左手掌里,似乎多了一个小东西,大帅本来没有时间细看这是什么东西,可这时唐莎莎一声尖叫,然后向右边的树林里窜了过去。

在唐莎莎的惊呼声中,大帅这才意识到了什么。而且唐莎莎没命地尖叫着逃了。

危险暂时解除,大帅便有时间看看左手里多了个什么。

竟然是一枚重量级钻石。大帅只纳闷了三秒钟,便明白了怎么回事。

是他的左手,刚才阻挡唐莎莎攻来的手指勾时,瞬间释放的高温,把唐莎莎的中指,生生给化掉了,同时化掉的还有唐莎莎的中指上的钻戒,那钻戒的金属部分成了液体,而钻石却留了下来。

大帅不知道这颗钻石有多重,却知道它很重,是一枚非常值钱的钻石。

大帅便把顺手这件战利品装入自己的口袋之中。

刚才大帅的左手在紧急时刻抓住了唐莎莎的一根中指,要是大帅一把抓住唐莎莎的手腕的话,唐莎莎恐怕今夜就不能再战斗了。

这时候马唱过来了,见大帅哥正瞅着前面的密林发呆,提醒道:“大帅哥,他们的人正向这里包围过来呢!”

“嗯,我看到了,马唱,走,咱们到那边去,这里石头太多,不好行动。”大帅道。

大帅和马唱快速地离开这片森林,大约向北跑了有几公里,突然眼前有了灯光,原来他们已经进入到一个小村庄里。

这个时候正是村民吃晚饭喝小酒的时间。这个老式村子里,密密麻麻的都是老式农村房子。大帅没有细想就和马唱进了村子。

大帅知道,包括那个幽灵般的女人在内,那帮家伙还会追来的,大帅不知道新来的人有什么本领,也不知道他们带来了什么先进武器,所以要先弄清楚再和他们决战,因此大帅想要寻找一个隐体。

寻找隐体,这在一个散居式的村子里,这是一件非常的容易的事情。

大帅向四周看了一下,立刻选中一个破旧的房子,这似乎是个仓库,看上去很坚固。

大帅冲马唱一招手,两人便进入到这个破旧却非常结实的仓库之中,里面散发着十分陈腐的气息,不过里面的一些干草很柔软,两人也奔波了一两个小时了,此时也好休息一下,大帅和马唱都摘下枪来,看看里面的子弹,子弹已经不多了,他们相互看了一眼,意思是更不能在无谓的地方开枪浪费子弹了。

其实,大帅和马唱如果在这个时候脱离战斗也是非常好的一次机会。但是,大帅为了将这几个潜在的危险份子除掉,自然也是不会放过这个机会的。从上次夜战之后,大帅深深地明白,最大的安全,便是把敌方打垮,最好打得对方没有战斗力。还要把他们的背后指挥者打怕。

而唐莎莎无论是为了报仇还是为了完成组织交代的任务,她也不可能在这个时候脱离战场。失去一根手指头,对一个冷血杀手来说,并不算什么。她只是用一方手绢把左手包扎一下。好在伤的是左手,她的右手打枪比左手更精准。

唐莎莎带着新到的四个杀手,风风火火的向大帅进入的村子追来。

在不明真相的路人看来,这些人更像是一帮在夜间玩耍的孩童。没有人能够想象,在这太平盛世,还有一帮不怕死的人,他们这么急急忙忙的窜来窜去,其实是要去进行生死决斗。

唐莎莎在靠近大帅和马唱藏身的仓库前停了下来。

作为超级杀手,她的感官,比经过训练的警犬还厉害,唐莎莎没有看到大帅和马唱仓库,却一下子就感觉到,这两个家伙就在里面。

唐莎莎知道这两个人手里都有枪,所以她先看看库房结构,看看哪儿可以向外射击子弹,她选了一个子弹打不出来的角度。

几个身穿黑衣、戴着面罩的男人杀手也向这边跑了过来。他们都坚决按照唐莎莎的意图行事,否则,胡子男就是他们的下场。

即使处在仓库里面,大帅也已经感应到了一种凛凛杀气。现在,对唐莎莎这人身上释放出来的残酷气息,大帅已经非常熟悉。

大帅启动透视能力,想看看外面的情况,然而,很意外地,石头他都能看透半尺,这墙体却看不透!

大帅只能从大铁门那儿看看,然而目光穿过大铁门,只能看到一个角度,从这外角度上看,外面什么也没有,一个人影也没有。

仓库基本是密封的,所以里面的光线极暗,打手势,马唱看不到,大帅却能看到马唱,只见这个太极姑娘,一脸的坚毅,一脸的自信,一脸的豪气,大帅心中便更加喜欢马唱了。

大帅要和马唱沟通一下,告诉马唱外面的情况,便伸出右手,在马唱的手心里划了“沉住气”三个字。

马唱看不到大帅哥,却能感觉到大帅哥的手上,全是坚强的温暖,坚强的自信,马唱心里更加自信了,她紧紧地握了下大帅哥的手,以示明白大帅的意思,并用这个动作告诉大帅哥,她什么也不怕,她相信今天会取得胜利。

此时大帅已经明白,虽然自己这一方人少,但是靠他和马唱两个人的战力,已经让唐莎莎来不敢小看自己这一方。

外面什么也没有,说明所以唐莎莎此时肯定非常地小心。再说她又被自己化掉了一根中指,就是她的意志再坚强,她也会有些怕了。

这场战斗,关系到大帅在燕京的地位,所以他必须要打胜这场战斗才行,不过要取得胜利,也是必须要进行艰苦战斗的。。。。。。。

章节 第254章 大帅和马唱成了浴火金刚

不过,大帅也以为,唐莎莎这么快地带人追到这个小村庄,而且一下子把自己定位在这一片地域,说明她也有着超人的感知能力。

而且明摆着,无论大帅和唐莎莎他们在哪儿进行博杀,唐莎莎的同党都能借助快速的反应赶来支援。而在这一点上,城乡综合贸易新兴集团还不具备,就是有一些保安力量,大帅也不想轻易调动他们。

大帅还知道,冷血杀手,往往都是非常自负的人,唐莎莎今天一定认为他们这次是志在必得了,所以会全力以赴进行捕杀。

大帅的脑海里现在思考一个问题:背影集团几次三番地谋害和追杀自己,自己不过就是一个刚刚出道的学生,自己当真在他们眼中如此重要?

大帅不知道这种被一个庞大的暗势力看重是不是应该庆幸。但有一点大帅想明白了,自己已经注定成为燕京的风头人物了。

大帅刚才用手在马唱的手心里划字给马唱暗示的时候,还顺便在她的手上摸了一下马唱的枪。马唱的枪紧紧地握在手里,这让大帅稍稍放心了。

大帅细听外面,外面毫无动静。

他们下一步想干什么?

大帅知道,这帮杀手再怎么厉害,也不过就是杀手,他们不过是执行者,包括汪和玲在内,实际上都是执行者,而背影才是对自己有预谋的布局者。

此刻大帅还不太知道汪和玲的底细,而对背影已经相当了解了,因为对背影作了详细调查,不过对汪和玲,大帅也没的轻视,这个女人的特殊身份实在是太让人敏感了。

此刻,马唱虽然看不到外面的情况,却绷紧了警惕之弦。马唱也接受过系统的军训,也曾经和一个兵哥教练学过打枪。然而过去马唱对枪不怎么看重,而现在,在她进入一场特殊的战斗之后,她才知道枪是很重要的,然而集团不给保镖配枪,就是配了枪,平时也是不允许佩戴在身上的,更不是可以轻易使用的。

今天,马唱对这种黑乎乎的枪很是喜欢。大帅送给她的这把来复枪很漂亮。这让马唱像爱那辆大帅哥送给她的车一样爱不释手。她想,平时要是有这种枪能够时刻带在身边该多么好。

想到枪,马唱就联想到了自己心爱的那部车子,那车的性能太好了,于是马唱就想到了另一个问题――自己和大帅哥离开那片森林时太匆忙了,自己和大帅哥离开之后,那辆车会不会被杀手们破坏掉……马唱此刻竟然还惦记着她的爱车。

黑暗中,马唱把枪从怀中往身体的上部拿,直到枪管贴到了自己的脸。当冰凉的枪管贴在她的娇嫩的脸蛋上之后,她觉得这枪管贴脸的感觉真好,马唱禁不住地长嘘了一口气。

原来,进入激烈的战场之后,枪是一种最大的精神寄托,怪不得有人说枪是战士的命根子。

然而大帅此刻想的不是枪,而是外面那些人在准备干什么。大帅明明感受到了唐莎莎和几个杀手的气息,可他们却迟迟没有动静。

当一帮杀手把你包围起来,却不进行什么动作,这种精神压迫还是很大的。尽管大帅心里不怕他们,但他们这种沉默也让他精神上微微紧张。这是难免的一种自然的心理反应。

于是,大帅又一次启动透视能力,目光穿过仓库的墙壁,向外面看去,然而外面黑乎乎的环境之中,还是不见一个人。

真是怪了,大帅明明感觉到了他们的冷然气息,却为何不见一人 ?'…'

突然!

大帅刚刚收回透视能力,就似乎听到外面发出一年怪怪的声音―――“呼!”

这是什么声音?

还没等大帅再次启动透视能力,大帅就感受到了一种极大的热量,像一阵风一样和仓库内部卷了过来。

原来,唐莎莎带人把大帅和马唱所在的仓库包围起来之后,她并没有立刻采取过激行动,因为通过几番交手,她已经知道了这个刘大帅的厉害,要是贸然闯进去,很难抓到刘大帅不说,极有可能还会受到他的怪异左手的伤害。

于是,唐莎莎悄声向一个杀手问道:“那个东西,你们带来吗?”

唐莎莎怕仓库里面的刘大帅听到,所以她问得很含蓄,被问的这个杀手却一下就听明白了,因为此刻有着特种语言环境,这个杀手便知道唐莎莎问的“那个东西”是什么东西。

“哦,没有啊,它在车里!”这个杀手道。

“快去取!越快越好!”唐莎莎命令道。

经过严格训练的这个杀手动作是极快的,快步如飞,赶紧去取“那个东西”。

在那个杀手去取“那个东西”之际,唐莎莎一挥手,便和留在原地的三个杀手隐蔽起来。

这便是造成刚才片刻沉默的原因。

大约五六分钟吧,那个杀手就把“那个东西”取来了,他一手提着,交给唐莎莎,唐莎莎握在手里,掂了掂,嘴角露出一丝寒笑。

“那个东西”,是一个世界上最现代的微型火焰喷射器。普通的单兵作战火焰喷射器,比较笨重,不光火焰喷射管很重,而且身后还要背个大大的燃料筒,而唐莎莎手里握的这个微型火焰喷射器,只有普通火焰喷射器十分之一大小,火焰喷射管只有微冲那么大,且不用附加燃料筒,火焰喷射管下面一个类似冲锋枪子弹匣的装置里,装有最现代的特种燃料,别看这种火焰喷射器这么小,可它喷出的火焰,比普通火焰喷射器喷出的火焰,温度高三倍。

“哼哼,刘大帅,你小子不是左手会放火吗,一报还一报,我也来和你玩玩火!”唐莎莎心里默念着,一个飞身就站到离仓库二十米远的地方,双手*作微型火焰喷射器,一条紫红色的火龙,“呼”地一声飞向仓库,刹时间就把仓库烧成个火房子。

这种世界上最新高科技产品燃料造成的高温,迅速穿透仓库的墙壁,引燃仓库的门窗,在短短十来秒的时间里,就把仓库内部的温度提高到百度以上,而且还有火舌、浓烟,这要是一般人,是无法存活了,立刻就成了烤鸭了。

马唱就差点葬身在这火海里。

马唱一身好功夫,然而毕竟是肉身凡胎,而此时身处一个被火焰封死大门的仓库之中,就是有再好的功夫也施展不出来,一刹那间马唱便觉得一阵窒息。

关键时刻,大帅救了自己的保镖!

大帅也是个凡人,但是他拥有腕上乾坤之后,自由进出桃源,身体多次经受时间扭曲激变,加之他用过一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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