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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千面公子-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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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裂谷这次不止脸变色,整个人都青了。他捂住咽喉,欲呕不出,指着连启云道:“难道你……”

连启云淡淡一笑,手掌伸出,几粒米粒大小的虫卵落下。他才道:“方堂主以为我是这样的人么?”

方裂谷这才松了口气,只觉汗湿衣衫,犹如在鬼门关走了一趟。(炫*书ūmdtΧt。còm网)

他拍了拍连启云的肩,以示亲热:“这才是我的好兄弟,刚才你可把哥哥我吓了一跳。”又咬牙切齿道:“他妈的风矮子欺负到老子头上来了,竟然下噬脑虫来害我。妈的,他活得不耐烦了。不行,我得找他算帐去。”

“原来这就是人蛊中的噬脑虫。”连启云沉吟道。这虫子,他虽没见过却听说过,噬脑虫以人为宿主,当幼虫孵化,便钻进人脑,啃食脑浆。可怕的不是它能致命,而是它的食量很小,所以死亡的过程反比死亡本身更可怕。先是头疼难忍,然后陷入疯狂,再者成为无感无知的白痴,最后脑浆被蚕食大半才死去。

烈马堂大堂主冷独孤虽明文严令,不许堂内私斗。但用这法子,却是钝刀子杀人不留痕迹。试想,一个人如果时常头疼,必给人留下病入膏肓的印象,这样的人死了,想必也是久病后必然的结局。大家只怕谁也想不到,这是人为的吧。

连启云想了想,一伸手拉住他,道:“方堂主且慢,这件事恐怕没有那么简单。”

方裂谷一瞪眼,道:“管他复杂,还是简单。老子先拆了他的虫窝再说。”

连启云笑道:“你拆了他的屋子又有什么用?打蛇要打七寸,除草就要斩根,你就算将他打得口吐鲜血又怎样?到头来,他记恨在心。吃亏的仍是你。你先说说你是怎么得罪风无影的,我们再行对策。”

方裂谷讶然:“你知道他是风无影?”

“当然。”连启云道:“装神弄鬼的人往往是因为他心里有鬼,当他对我说他不是人的时候,我就认定了他是人。而在烈马堂从来不见人的人就是四堂主风无影。他故意摆了个死尸和我对话,先惊吓我的魂魄,再迷乱我的心志。不过别人的密室传音虽能凝声成线,却是一条直线,而他居然能让声音绕道而行,这就不简单了。可惜他吹灭我的火折子却是个败笔,从那时起我知道他其实站在我身后。只是有一点,我仍不明白,声音倒也罢了,他是怎么让死尸动作的?”

方裂谷嘿嘿一笑道:“这你就不懂了。若说起装神弄鬼,如果风无影说他是第二,绝没人敢说是第一。江湖有许多关于他的传说,也有许多高手败在他的手里,一提起这名字就胆战心惊。说他是打败了别人,不如说是吓败了别人。你所说的那具尸体,其实是瓮,人瓮。”

瓮?人怎么会叫瓮?

“当年的塞外可不止烈马堂一股势力,风无影原本是玉郎君的手下,我们灭了玉郎君后才收伏了他,谁也不知道他的来历。这人的本领十分古怪,竟能驱使毒虫蛇蚁夺人性命,让人防不胜防。好在我修炼的金缕衣恰好是他的克星,这才让他折服。入了烈马堂,他依然与虫蚁为伍,每月都须三十一具尸体作为蛊虫的饲料。你所看到的尸体,其实只是一张皮和一幅骨架,里面早被蛊虫吃空了。他能发出一种人耳听不见的声音驾驭蛊虫,所以你看见尸体摇头其实不是摇头,抬手其实也不是抬手,而是蛊虫随着声音蠕动。天下不知有多少人被他迷惑了,以为他能附魂于尸身上,其实根本就是骗人的勾当。”

“风无影之所以不肯见人,一是他相貌丑陋,二是……”

连启云接口道:“因为他是侏儒。”

“不错。”方裂谷忍不住看了看连启云,道:“你可从没真正见过他,你怎么知道他是侏儒?”

“因为他所说的话,他总是有意无意说自己高大英俊,又特意摆了一具骨架高大的死尸在我面前,唯恐别人不知道他的“高大”,其实却是欲盖弥彰。胖子总怕旁人说他喘,挫子总怕别人说他矮,风无影也是人也有一样的心理。再联想到屋门的大小,我就是想不知道他是侏儒都不行。”

“别人都说小人难养,这话真没说错。这死矮子不知为什么总是和我不对劲,在冷独孤到来之前,我曾经狠狠把他收拾了几顿,他这才老实了些。谁知如今,又死灰复燃。”方裂谷愤愤道。

连启云忍不住想笑。

小人的本意可不是说身材矮小的人。不过身形畸形的人,难免自卑,走在街上又易招惹路人指指点点,被人歧视。久之,心理便多有变态了。

打人不打脸,揭人莫揭短。方裂谷人前人后一口一个死矮子,一口一个死矮子,让风无影怎能不生气?

可生气也不是办法,他打又打不过,惹又惹不起。正万般无奈,忽然赶巧遇上了连启云这个失魂的人,他一时兴起,便想下蛊,置方裂谷于死地。

他想得很美。就算事情败露,首当其冲的也是连启云。

不过,他却找错了人。连启云根本不上这个当。

说完了风无影,连启云又道:“我听赵乱红说,你与冷大堂主曾起冲突,而冷大堂主这人恐怕不是那种说放下就放下的人。”

方裂谷一惊,动容道:“你是说风无影这次下蛊是受人指使?”

“我可什么也没说。”连启云一口否认,道:“不过防人之心不可无,凡事都要做最坏的打算。”

最坏的打算?

最坏的打算,自然是谋反。

可方裂谷一想到这个词,就脸色发青。谋反,说来容易,但他拿什么反,他有什么实力反,他敢反?

连启云见他脸上难看,又笑道:“我是说万一,所谓万一就是万中之一,你倒不必多虑了。你不妨先说说,冷大堂主可有什么缺点?”

缺点?

方裂谷再次皱眉。女色?好象他不爱。财富?似乎他也并不动心。易怒?他几乎没有感情,就象一块坚石。他的人就象他的剑法一样,冷静,冷酷。家人?他可没见过冷独孤有什么亲人,他就象突然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一样。

他摇头,再摇头。

连启云苦笑,他不认为天下会有完美无缺的人。是人,就总会有弱点,有缺点。

他只好换一种方式:“那他喜欢什么?”

有时候一个人沉迷的、喜欢的,恰恰就是他最致命的。

比如花蝶贪恋美色,就可以以色诱而杀之。钱世命嗜财,就能够借财而除之。

只是冷独孤喜欢的东西,大出连启云的意料。

花。

“他喜欢花。”方裂谷很肯定地说:“他的后院种了几棵花树,他简直把它当作宝贝,连看都不让人看。每日必亲自施肥、浇水。听说当年步亏请他出山,就是因为承诺把这后院连同花一起送给他。”

这个答案太出人意料了。

堂堂烈马堂老大,一代枭雄,喜欢的居然不是烈马,也不是美酒,更不是宝剑。而是花。

这究竟是什么样的花?

连启云很想亲眼看看。

上部烈马风云:第十章钱世命的命

钱世命要疯了。

他有一个习惯,总喜欢在酒足饭饱时清点金银。

他清数,不是怕这些财宝自己长腿跑了。

而是在清点的过程中,他有一种满足感,有一种成就感。

他喜欢这种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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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看来,坐拥一大堆金银财宝,数来数去,简直是人世间最幸福的一件事。

可以说钱就是他的命,甚至是比命更重要的一件东西。

可是今天,他的“命”竟然丢了。所有的财宝都不翼而飞。

钱世命的眼晴顿时红了。

他的怒火腾地一下就燃烧起来了,他愤怒,比死了爹妈更悲伤。

他就象一条发了疯的狗,黑着脸,东嗅西瞅。

功夫不负有人心,他终于发现了一丝蛛丝蚂迹。

在温水柔的屋外,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有一颗珍珠。

这颗珍珠是那种不值钱的货色,又小,成色又不好,夹杂着淡淡的黄色。

可钱世命一看见,顿时热泪盈眶,象看见了亲妈。

找到了一粒珍珠,其他的财宝还会远吗?

他是这么想的。

当他冲进温水柔的房里的时候,正在梳妆的温水柔吓了一跳。待看清来人,她顿时沉下脸,道:“你来干什么?出去!”

如果这话在平时,钱世命可能还会有所顾忌。她地位虽然比他低,但她却和冷独孤有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钱世命惹谁都不会惹她。

可现在不同,钱世命都快气疯了,他还管她是谁?就是冷独孤在屋里,他也会义无反顾地冲进去。他是谁,他是要钱不要命的钱世命。惹红了眼,命又算什么?

所以他不但没出去,反而气势汹汹道:“贼婆娘,你偷了我的金银珠宝?”

温水柔一声冷笑。笑话,她会偷他的东西,笑话。就算他亲手送她,她也怕脏了自己的手。

她既不做贼,也不心虚,怒斥道:“你给我滚出去!”

她连解释都不屑给他解释。

可这样一来,钱世命越发认定了他的猜测,既然动口不行,他就动手。乌黑的遮云袋象一朵乌云,向温水柔头上罩去。

温水柔一惊,她没料到他真的敢动手。想避已经来不及了,不过好在她还能出手,金鳞龙爪手。

她双手齐出,就想夺下钱世命那古怪的袋子。

只是人人虽然都有两只手,但手和手却不同。钱世命的手非常灵活,象两只翻飞在花丛中的蝴蝶。他的手,和他的人完全不搭界,就象拼凑在一起的怪物。

相比之下,温水柔的手虽然霸道,但招式平庸。一招之下,就被钱世命的遮月袋笼住了手。

她感觉一颤,象是一根弓弦在手上弹了一下。弹不破。

又是咔嚓一声,象是一只伺机而动的老虎,猛然咬了自己一口。咬不动。

接着又是铮地一响,象三、四柄刀同时砍下。砍不了。

最后却是一阵令人牙酸的摩擦声,就象一个人正拿着锯子在锯她的手。

这一下,温水柔不再无动于衷。她感到痛。自己这双手刀剑不入,水火不浸,她以为再也没有任何兵刃可以伤害她了。可现在,她居然感到痛。

她手被缠住,但至少还有脚。她出脚,脚踢钱世命的下阴。

钱世命怪叫一声,一个筯斗翻出去。两人蓦然分开。

她心惊。

钱世命却是肉跳,他比她更骇然。要知道自己这遮月袋里面装了几十种机关,戓割或砍或磨或锯,就是一块精铁放进去,也会支离破碎。

可竟然伤不了她的手。

这是什么手,天下怎会有这样的手?

两人相顾惊栗,一时僵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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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钱世命拾起那粒珍珠的时候,一个人敲响了丑八怪的屋门。

丑八怪开门,屋外的居然是那个比女人更艳的妖莲连启云。

这个一身香气浓妆艳抹的怪物正笑嘻嘻望着自己。

他来干什么?

丑八怪皱了皱眉。他没有请他进去的意思,也没有和他搭讪的意思。

“我来告诉你一件事。”在连启云说这话的时候,丑八怪已经毫不留情地把门关上了。

可连启云却一点也不惊讶,他继续道:“温堂主现在有危险,钱世命正在要她的命,你救她不救?”

门又开了,先前的丑八怪怎么看都象一块没有知觉的石头,现在却象一把出鞘的刀,锋芒毕露,迫人眉睫。

他只问了一句话:“在哪里?”

“在温堂主的闺房里。”

说到最后一个字,丑八怪一闪就不见了。

他的身法很怪,在平直处象骏马,在拐弯处似泥鳅,在凸凹处却象兔子。

“果然是个热心肠啊。”连启云见他消失,嘴角浮起一丝笑意。

“无论别人怎样对他,这恨他记不住。而别人只要有一点点的好,这情他就永远记在心里。”

这是一号种子对吴名的评价。

吴名的故事,他对他说过。

他五岁为奴,甚至没有自己的名字。通常大家叫他“喂”或“陪刀的”。只有叶赫世家的主人叶赫白偶尔叫他一声“吴名”,其实吴名的意思依然是无名。

他的生活就是陪少主人叶赫宫练刀,当他的活靶子。

叶赫宫十岁的时候,至少有三十个“陪刀的”。但在他十五岁时,就只有三个“陪刀的”,其余的不是死了,就是残了。到了叶赫宫十九岁的时候,就只剩吴名这一个“陪刀的”了。他的手越来越稳,他的刀也越来越狠,他很想在吴名伤疤累累的身上再刻上一记,作为自己十九岁的生日礼物。

可他没有办法,这个面黄肌瘦、发育不良,与自己同龄却足足比自己矮了一头的少年,像一条泥鳅一样,无论他怎么努力,都无法伤到他,最多也不过是让他破烂的衣衫再破烂一些而已。

叶赫宫对吴名又恨又恼,有时候,这个叶赫家的少爷甚至想毒死他算了。但吴名有时候却像一条狗。他只要鼻子嗅一嗅,就知道菜里、饭里、水里有没有被少爷做手脚,甚至连叶赫宫花了三千两银子买的蜀中唐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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