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歌行-第4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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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需要一段比较长的时间的调息。
*** *** ***
向守志一直没弄明白他们这次行动的目的是什么。
直到现在,殷朝歌已经抓住了,他还是不明白。
命令是内八堂紫薇堂堂主路不平从总舵带到北京的。
慕容冲天的手谕一共只有九个字:“擒拿殷朝歌,送回总舵。”
路不平对这道手谕做了一些补充和说明,殷朝歌必须生擒,且不得受严重的内外伤。
这下可把向守志弄糊涂了,跟他一同在北京待机而动的天鹰坛坛主邬大用也想不透这其中的奥秘。
在给路不平洗尘的酒宴上,趁着酒至半酣,他们曾想尽了办法套路不平说出教主到底是个什么意思,路不平却一再打着哈哈把话题扯开了。
向守志与邬大用一商量,便断定教主的意思路不平自己也不知道。
路不平在他们面前摆出一付讳莫如深的样子,只不过是想借此拿一拿他内八堂紫薇堂主的架子而已。
但命令就是命令,虽然不明白,慕容冲天下达的教令他们就得一丝不苟地执行。
第五名在运河上扬帆南下时,路不平、向守志、邬大用三人带着两坛一堂十几位一流好手与四十余名弟兄一直在暗中尾随。
他们已探清第五名此行的目的地是徐州,而且也接到江南来的线报,说殷朝歌一行三人也正兼程赶往徐州。
第五名到达徐州的前天,他们就已在徐州安排好了一切,当然也包括了得手之后迅速撤离的一应设备和措施。
到目前为止,所有的行动结果都很圆满。
殷朝歌现在正昏昏沉沉,人事不知地躺在他身后的那辆马车里,而徽帮的大队人马已经傻呵呵地跟在邬大用的屁股后面窜到卫辉去了,现在想必更是像没头的苍蝇一样四下乱撞,不知如何是好了吧。!
向守志心里满意极了。
如果慕容冲大的手谕上写的是“擒杀殷朝歌”,他现在的日子就会过得更舒服些。
显然圣火教的交通线很隐蔽也很发达,但带着这样两个活死人走州过府,毕竟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最让他不舒服的是,这样一走,他就得跟路不平大堂主一起走上这么一程。他觉得,这段路简直长极了。
教主的绝世武功和深远的谋略他一向都是极为敬服的,但有两件事他心里却一直极不以为然。
第一件便是教主娶了童尚荣的妹子做填房不过半月,童向荣这小子便由寂寂无名一跃而为外八坛青龙坛的坛主。
不过这件事不是太让他心里不舒服,毕竟童尚荣也算是教主的大舅子。但只要一想起紫薇堂堂主路不平,他心里就堵得慌。
其实,圣火教内有这种感觉的,绝非向守志一人。
路不平的武功、才智比之向守志,可谓没有半点出色之处,他之所以能掌任内八堂重镇紫薇堂堂主,只不过因为能下几手围棋而已。
据说路不平的棋艺颇为不俗。
向守志曾听教主的贴身护卫们说起过,教主经常为了悔一步棋而嘻皮笑脸地跟路不平耍赖。
想到这里,向守志忍不住暗暗叹了口气。
好在再往前不过百余里,就有人来接应他们了。
接应的人是李乾元和童尚荣。
这两人之中,向守志与李乾元的私交颇深,也很谈得来。童尚荣虽说也很烦人,但一幅直肠子比起路不平那一脸酸文假醋的样子,不知要好到哪里去了。
他现在只求尽快赶到地头,只求在这剩下的几十里路程中,路不平别再在他耳边唠叨。
可路不平偏偏存心要跟他过不去似的放慢了速度,收了收马缰,半侧过身道:“向兄,那个小丫头留着有什么用?真不如一开始就一刀宰了她,路上也要省心得多。”
“听听、听听,一开口就是这种蠢话!”
向守志在心里忍不住骂了一声,“你他妈的!”
既然路大堂主降尊垂询,且不惜尊称他为“向兄”,向守志也只得笑脸相对。
他淡然一笑,道:“这个小妞跟姓殷的小子关系显然非同一般,自然杀不得。”
路不平干脆将脑袋凑了过来,“果真杀了她,殷小子又能如何?现在他可是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啰!”
向守志暗暗叹了口气,面上仍堆着笑,“教主的意思是生擒殷朝歌,又不得伤了他,想来是对他另有打算,如果杀了那个小妞,殷朝歌一旦醒来,必然会以死相拼。如果教主真的是另有打算,事情不就难办了?”
路不平不以为然地摇了摇头。
向守志不等他开口,赶忙接着道:“反正就这么一辆车,装一个人也是装,装两个人也是装,也无所谓省心不省心。”
路不平张了张嘴,显然是有不同意见。
向守志口中不停,一口气说道:“再说,有这个小妞在手里捏着,殷朝歌也必定会有所顾忌吧?”
他看着仍想出言反驳的路不平,紧接着道:“反正也快到地头了,再麻烦也不过几十里地了嘛,路堂主你说是不是?”
路不平沉着脸“哼”了一声,总算把舌头给稳住了。
向守志的态度摆明了是要拿话堵他的嘴,不愿与他多啰嗦,他就是再不识相,也不会拿热脸去贴别人的冷屁股!
他的司职比向守志高出多多,按理说只有向守志巴结他的份儿才对嘛!
“你小子不要张狂,老子只要在教主面前轻巧巧一句话,就够你小子喝一壶的!”
路不平心里暗自发狠,“迟早要你知道老子的厉害!
到时候,你小子就是跪在地上舔老子的脚丫子,老子也懒得挤理你!”
向守志总算松了口气。
至少在走完剩下的这几十里路之前,他可以清闲自在一会儿了。
他知道路不平定会因此怀恨在心,不过他并不怕路不平在慕容冲天面前说他的坏话。
教主一向明察秋毫,赏罚分明,他只要尽力完成了自己该做的事,就绝不会受任何责罚。
这一次的任务完成的就很漂亮,而且用“七叶天仙散”来对付殷朝歌这个主意,就是他想出来的。
殷朝歌的武功他在上方山亲眼目睹过,虽说合他与邬大用、路不平三人之力绝对呵以对付得了,但如想毫发不伤地生擒,确实太难了。
他忽然又想起了殷朝歌与慕容冲天在云水洞前那一战。
他的头皮不禁有些发麻。
殷朝歌自百丈绝顶之上挥剑下扑的必杀、必死的威猛之势和那种铺天盖地而来的森森杀气又一次闪现在他眼前,他忽然间不禁有点心惊肉跳的感觉。
不过两个月的功夫,殷朝歌的武功比之云水洞前好像又精深了一层。
到现在,向守志也没弄明白他是如何在自己的控制之下将李眉救走的。
他忍不往回头看了一眼。
他的眼睛顿时瞪圆了,
殷朝歌站在车座上,长鞭在手,笑眯眯地看着向守上
见了鬼了?
向守志的双眼瞪得更圆,
不是鬼,是人。
但他是如何自解“七叶大仙散”的禁制,又是如何解十几处人穴的呢?向守志悚然。
一个昏睡了十天,已是半死不活的人竟然悄无声息地自车厢内钻出来了,这可比人白天见了鬼更让人心惊。
老公鸭呢?他为什么没有出声示警?
向守志眨了眨眼睛,忽然看见了老公鸭。
老公鸭的身手虽算不上一流,但也只差半筹而已,但现在他却已在殷朝歌脚下,不知死活。
向守志猛然回过神来,长啸一声,长剑出鞘,自马背上飞掠而起,一招“后羿射日”,和身扑向殷朝歌。
路不平被突如其来的长啸声吓了一大跳。
他猛一回头,更是吓了一大跳。
向守志正被殷朝歌长鞭斜挥,逼得翻身后退。
路不平不及多想,抽出长剑,嘶叫道:“布阵!布圣火大阵,圈住他!”
十四名骑士飞身下马,眨眼间就已围住了马车。
向守志双足在马鞍上一点,又挺剑扑了上去。
锐利的鞭风击散了剑影,向守志攻出三招,却又被殷朝歌逼退。但他的拼死进击已赢得了时间。
两个圣火七星阵顷刻之间便已结成,两个七星阵又组成了一个大型的正反两仪阵法。
殷朝歌站在车座上,手中长鞭凌空下击,鞭梢带起刺耳的尖啸和锐利的劲风,将圣火教的骑士们逼在了二丈开外。
两个圣火七星阵之间距离太远,无法发挥出威力。但殷朝歌也无法自两阵之间脱身。
向守志与路不平都稍稍松了一口气。
向守志已不再强行抢攻,只站在阵后挥剑指挥,路不平更是显出了一丝从容不迫的劲头来。
只要殷朝歌没有跑掉,形势对他们总归是有利的。
现在惟一令他们担心的,是殷朝歌所处的地势实在是太好了。
站在马车之上,本就比圣火教诸人高出三尺有余,再加上他手中丈二长鞭可以及远,自然占了很大的便宜。
殷朝歌当然很清楚相持的后果,因为他已感到自己的体力在迅速减弱,但急切之间,一时也想不出脱身的办法来。
伏在他身后的木潇潇忽然道:“打马,往前冲!”
这的确是一个好办法,而且是目前情况下惟一有效的办法。
殷朝歌一挥马鞭,狠狠抽击在马背上,拉套的三匹健马长嘶一声,放开四蹄往前疾冲。
圣火七星阵一下便被冲出了一个缺口。马车已在包围圈外。
向守志疾呼:“放暗器,射马!”左腕一抖,一支白钢四棱镖脱手飞出,直射左边一匹健马的头部。
暴雨般密集的暗器漫天飞舞,激起一阵怪异的,令人牙酸的嘶嘶声。
健马悲鸣。马车“轰”地一声,翻倒在地。
殷朝歌伸手抓住木潇潇衣袖,双足奋力一蹬,两人同时飞身掠起。
此时与向守志等人缠斗显然决非上策,虽然方才圣火七星阵的威力并没有发挥出来,但殷朝歌已经看出了这种阵法绝不是轻易可以对付的。
圣火大阵的一个精妙之处就在于它的基本单位是由七人组合而成的圣火七星阵,而每两个小七星阵又可组合成刚才那种正反两仪阵法。
向守志与路不平的武功显然比另外十四名黑衣骑士高出多多,如果他们二人再汇入两仪阵法,必定又能组合成一个四象阵,果真如此的话,殷朝歌和木潇潇的命运则只可能是被杀或再度被擒。
经过几个周天的调息运功,殷朝歌的功力已经完全恢复,但对付这种四方合击的四象阵法,不仅需要绝高的功力,更重要的是必须有充沛的体力。
但他的体力此时却糟透了。他知道木潇潇的体力只会比他更糟。过去的十天里,他们都滴水未进。
虽然处在他们那种假死状态,身体各方面的活动已完全停止,也就几乎不会消耗什么体能,但这种状态的时间却是太长了。
剩下的这一点体力,只能供他们做一件事。那就是逃走。
全力施展轻功,不管不顾地逃走。
凭他的轻功,如果只是一心一意地逃跑而不做别的任何打算,殷朝歌相信,就连慕容冲天也没有十分的把握能抓住他。
身在半空,殷朝歌深深吸了一口气,长袍立刻鼓涨起来。
黑暗之中,他的身影看起来就像是飘浮在半空中的一个大大的圆球。他的左手紧紧抓着木潇潇的衣袖。
木潇潇的轻功火候他并不知道,但他自信,就算她是一个不会轻功的人,他也能带着她逃出圣火教的控制。
但他的左臂上竟然没有一点点负重的感觉。
木潇潇呢?
他大骇之下,猛然扭过头。
木潇潇紧贴在他的身后!
她的身形看起来就如同一片春风里的柳絮,毫不着力地飘飞在空中。“飞絮功!”
殷朝歌心中电光火石般地一闪:“一定就是太清神功里的飞絮功!”他对顺利逃脱更有信心了。
因为他曾听严子乔说起过飞絮功的精巧之处就在于一旦施展,则完全可以借外力进退而丝毫不用消耗自身的体力。
这样一来,就算他的体力耗竭时他仍然没能摆脱掉向守志等人,木潇潇却仍能保有现在这种体力。即使二人不能同时脱身,能走脱一个也比都被擒住要好得多。
危急时刻,人体往往能发挥出连自己也不会相信的极大的潜能。殷朝歌此时一经全力施展,一口气竟然直掠出了近二十余丈远。
双脚一落地,正准备换气,他的心立刻沉了下去,直沉到脚底。
殷朝歌的双脚竟陷进了地下。
脚底松轻如绵,他一时间竟没能跃起。
无论如何他也没想到,自己的脚下竟是一堆松散的细沙!
第十七章 大漠烽烟
遍地黄沙。
双脚一落地,殷朝歌才发现脚下竟是一遍沙海。
松软的细沙掩过他的足踝,脚下一软,他正欲再次掠起的身形因此而稍稍一滞。
他猛然想起几个时辰前,他刚刚醒转时曾听见圣火教的人说起他们已到了榆林。
榆林以西以北,可不就是大片的沙漠地带嘛!
这几个时辰里,他与木潇潇一直都在集中精力行功调息,以图尽快恢复功力和体力,而一冲出车厢,又立即遭到向守志诸人的全力进攻,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