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继阁小说网 > 穿越电子书 > 重生之庶女归来 >

第99章

重生之庶女归来-第99章

小说: 重生之庶女归来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宁渊迟疑地走近她身边,先伸指探了探她的细颈和鼻息,又扣住她的脉门摸了片刻,她这是……
  “公子,她这是怎么了?不如我去叫他们家的人来看看吧?”风扬看着这个眼耳口鼻都挂着血线的女孩子,提议道。
  “不行!不能叫人,你快去把我的房门打开,然后你就在门口把守,不准让任何人靠近我的房间。”宁渊抱起了地上的人,沉声吩咐道。
  ※※※
  “沙,嚓,沙,嚓……”寂静的苦竹林中传出起奇怪的脚步声,听起来是走路时踩到竹叶的声音没错,但是每一步之间的时间间隔,足有正常人走二三十步用的那么长时间,在这个深夜的野林中听起来不可谓不诡异。
  走路的不是别人,而是身怀幻影步法,江湖上人称“神行锋踪”的聂淳。只见他熟门熟路地在苦竹林中左拐右转,只片刻工夫就走到了竹林的尽头。穿过一片怪石嶙峋的沙地,再高高低低地跃过一汪黑水潭,他来到了一个黝黑的山洞入口。在外面听了半盏茶的时间,他突然脚踩奇步,将幻影步法发挥到最大程度,暴喝一声:“里面的人,快快束手投降!”
  只听一阵咝然的破空之声,连续几个快速得让肉眼看不清楚的旋身,聂淳瞬间跃至了山洞的深处,洞里面火光明灭,然后有人低叫道:“师弟,且慢动手,是我!”
  聂淳落在地上,皱眉瞪着眼前那长发披肩的中年男子,眼神中愈发冰冷,冷冷道:“是你!你在这里做什么?”
  中年男子摆摆手说:“别提了,前日我被人行刺,那个刺客的武功奇高,差点儿就让我丢了性命。我拼力逃出生天却伤势堪危,恰巧碰到了罗脉通,昔日我们同殿为臣,他对我还有些印象,也知道我已经从军中调进了锦衣卫,现在是锦衣卫的新任指挥官。于是我向他求助,告诉他我想找一个安全无人的所在闭关疗伤,而他向我推荐了此处。所以,我不是擅入罗府,而是经过罗家老太爷批准的!”
  聂淳冷着脸问:“那些乌鸦是你杀的?火是你放的?你要在这里住多久?”
  “呵呵,师弟真是个无情之人,你我十多年未见,一见面你就只关心一群吵人的死鸟,言下之意,莫非你还要赶我走?”中年男子坐回火堆边,面色委顿地说,“我怀疑锦衣卫中有人泄露了我的行藏,因此在伤势痊愈之前,我是绝对不会离开的。既然你知道我在这里,那以后每天的食物和水就由你负责给我送来,这样我不必去罗府的厨房里偷了,罗府之人无形中也少了一层危险——呵呵,师弟你知道的,我在这里养伤的事是绝密,看到我的人都必须死。”
  “多年不见,你还是这样令人恶心。”聂淳咬着牙说。
  “哈哈哈不敢当,让师弟你见笑了,不过,”中年男子的眼中精光一闪,勾唇道,“当年师父最得意的弟子,而今非但没有叱咤江湖,还变成了罗府的一条狗?难不成罗府有什么东西绊住了你?”
  聂淳面无表情地说:“耿炳秀你听好了,罗府是我的家,这里的一草一木都在我的守护之中。既然是老太爷让你住这里的,那每日辰时我会将食水放在山洞的入口处,而作为交换,直到你伤愈离开为止,你都不得踏出山洞半步。若让我发现你走出来了,要杀死现在的你比杀死一只爬虫还简单,你早就破门出教,不是我隆浒教的弟子,杀了你也不算是残害同门。”
  原来这个中年男子不是别人,而是几年之后,将会被人称为“天下第一酷吏”的锦衣卫指挥佥事耿炳秀。此人天性邪恶,城府极深,并兼喜怒难测,平日里跟普通人一般冷静正常,可少数几个熟识他的人却知道,他的心里其实住着一个嗜血的妖魔,遇事睚眦必报,杀人手段极尽残忍。
  耿炳秀张口一笑,露出被血染红的牙齿,道:“师弟你说哪里话,我疗伤期间乐得不出门,只要伙食满意,有酒有肉,我就绝不在罗府里乱闯,如何?唉,你别用这种眼神瞪着我嘛,我又不是见人就杀的凶徒,就像刚才有一个女人挡了我的路,我也只是将她绊进水里,并没有扭掉她的脑袋啊。咳咳,该死的,不知是哪里来的妖童,竟会使用江湖上失传的长风诀,差点就要了我的性命!”
  “妖童?长风诀?”聂淳皱眉,他虽然知道有一位会使长风诀的世外高人,却从未听闻此人收过弟子。
  耿炳秀痛苦地按着胸口,边咳边说:“十几日前,我和属下在兔儿镇遇到了一个阻挠我们办案的刁民,他以铜具遮面,不露真容,不过看其身形听其声音,咳咳,应该是个年纪小于十二岁的小孩子。那日追到山脚下就被他逃了,满山遍野的找了好几天都没把他挖出来,咳咳,前日里我独自来扬州办差,被一张飞镖上的字条诱到郊外,然后这个妖童就又一次现身了,迎面就来了一场铺天盖地的袭杀。”
  聂淳讥讽地看着耿炳秀,低哼道:“连个小孩子都打不过,耿将军你真是越活越回去了。”
  “咳咳,是他先偷袭我的!而且我猜测,此妖童定非人类之属,否则绝不会有这般厉害的身手,我所认识的人之中,也就仅有陆江北和高绝等少数的两三人能制住他。”耿炳秀心有余悸地看着自己双腿上纵横交错的伤口,皱眉道,“况且上次在我们的合力围堵之下,他身上负伤十几处,短短不到十日的工夫,怎么可能好得那样彻底!”
  “那他为什么要杀你?”聂淳幸灾乐祸地看着对方,“你最近又做了什么缺德事?”
  耿炳秀紧锁眉头,回忆说:“开始我还以为他是认错人了,因为他口呼什么‘天下第一酷吏,人人得而诛之’,而我除了少年时期在内阁做过两年文官之外,十几年来一直都在西北军中,从未步入仕途,今年年初才甫任四品锦衣卫。于是我就喝令他快住手,告诉他‘我叫耿炳秀,绝不是你口中的什么酷吏’,可是他却大喝一声‘杀的就是你’,同时放出了他长风诀中的杀招……好厉害的一个男孩,才十一二岁就有这般身手,他又对我这般仇恨,等他来日长大了我岂有活路?”
  “你活该。”聂淳语气中浑不在意,可心中也对这个神秘的男孩产生了兴趣。
  耿炳秀看向聂淳,软声求道:“师弟,其实这次我来罗府疗伤,就是因为听说你住在罗府,昔年在师门里我待你是极好的,还曾救过你的性命,就求你发出隆浒教圣令,帮我查一查那个男孩的来历吧!”

☆、第107章 坏了你的名节

  更新时间:2013…08…16
  何当归从长长的梦中醒来,眼角一片湿润之意。“”在梦里,她的女儿捧着一把银针朝她走来,脆生生地求道,娘,听说你的针法能把死人扎活,不如你来救救我吧,我还没看够这个世界呢!
  入目的是一张橙色的宽大床榻,枕上传来的香气竟是惊人的熟悉,如果她没嗅错的话,这应该是皇室专用的龙涎香。昔年,此香是朱权最爱用的,只要闻到了这种香气,就是他走近了。曾几何时自己对这种味道就有了深入骨髓的记忆,还从朱权那里讨来了一小块放在枕边,日日夜夜如痴如醉地闻着。难怪她会一直梦见女儿,原来是闻了这个香的缘故。
  这是哪里?何当归坐起身来,不是她的那个房间,而床上没装床幔和蚊帐,定然是听竹院中的房间。她记得之前自己一阵胸闷难过,花一下午时间封住的胸口以上的大穴被真气全部冲开,而后她的眼前一片漆黑,鼻端却渐渐嗅到一丝龙涎香的味道……
  “你醒了,你按一按自己的风池穴和期门穴,看看还痛不痛,如果不痛的话,你就把真气导入丹田吧。”
  顺着声音望向偏厅,她看到那个长得像陆江北的少年坐在碎玉桌边,因为跟他不太熟,所以脱口而出地问:“我怎么会在这里?风公子呢?”
  “你找他干嘛?”少年不悦地说,“救你的人是我,你快点谢谢我!”
  “哦,谢谢,”何当归看向桌上的茶壶,“有水吗?”
  少年沉默了片刻,才老大不情愿地倒了一杯茶,慢吞吞地端着走过来,一扬手把茶盅举到她的脸上。
  一看就是个从未给别人端过茶的大少爷,不过早就看惯了各种人的脸色,何当归也没甚可抱怨的,双手捧过茶就一饮而尽。热茶熨帖得脏腑非常舒服,想到自己的房里只有凉茶,她当下也不客气,推开被子滑下床,半蹬上一双陌生的软鞋,“咚咚咚”地跑到桌边自己动手倒茶喝。
  喝到第三盅的时候,耳边传来了少年带着一丝黯哑的声音:“喂,你叫何当归是吧,既然我坏了你的名节……明日我就去向罗老太君提亲,请求纳你为妾,你觉得如何?”
  一开始时,何当归疑心自己出现了幻听,然后低头瞧了一眼自己小孩子的身体,以及身上一丝不乱的衣物,仍然是疑心自己出现了幻听。谁坏了谁的名节,谁又要向谁提亲?
  宁渊瞧出了她的困惑,出声提醒道:“你的双足,被我看到了。”
  “呀。”何当归低呼一声,这才发现自己没穿袜子,且瞧脚上这双鞋的尺码,应该是男子穿的软鞋,她不小心穿了他的鞋!好在她穿的裙子长及地面,忙拉起盖住了半裸的玉色莲足。“”
  “你的双足形状很美,还不足三寸,看起来还没有缠过足吧?虽然我不介意女子天足,不过你也到了缠足的最佳年纪了,缠一缠会更漂亮的。”宁渊放肆地瞧着眼前的小女子,语带回味地品评着对方的小脚,然后又非常理所当然地说,“我的打算是,这次离开扬州时就把你带走,年纪小些没关系,先在我的府中养几年再收房,正好熟悉一下你的新家。”
  何当归又惊又怒:“小子你在胡说八道什么?哪个要跟你走!”
  宁渊悠悠地说:“女子的足是矜贵之物,只能给她的夫君看,我既然看到了你的双足,就算你配不上我,我也只好勉为其难……”
  “既然你知道我体内有真气,那我不妨告诉你,其实我是一个江湖侠女,”何当归气冲冲地打断他说,“我们江湖儿女生性豪迈,大而化之,不讲究那一套《千金条律》中的繁文缛节,所以我决不会嫁你的。”
  “哦?”宁渊兴味地挑眉,“失敬,原来姑娘是江湖中人,不知姑娘的名号是什么,走的是昼路夜路旱路还是水路啊?”
  “……扬州女侠。”何当归憋了半天,暂时只能想到这个不太响亮的名号。
  宁渊一晒:“扬州女侠?这倒是第一次听闻,我还奇怪你怎么见到死鸟不会害怕,原来还是个小小的女侠……”温朗的眼中掠过极淡的精光,似冷月照水一晃,话锋也随之一转,“你的手上和脸上搽了什么东西?我已看过了,除了这两处,你身上其他地方的肌肤都是雪白的。”
  “你都看了哪里?”何当归瞪眼。
  “怎么?改变初衷了,要让我负责任了么?”宁渊露出一个在何当归看来很欠揍的笑容,从他的腰间摘下一个香囊,慢吞吞地道,“刚才我给你脱鞋袜的时候,发现你脚上的肤色和脸上不一样,好奇之下就瞧了瞧别的地方是什么颜色,反正也没什么看头,就随便掀开瞧了两眼……我不会赖账的,你瞧,”他从香囊中揪出一小缕黑发,“这是从你的鬓发上取走的,就算是对你下定的信物了。你这样的女子,一般人也不敢娶你,就算这次你不肯跟我走,三年之内我必来下聘把你带走。”
  何当归皱眉听完这番话,不怒反笑:“听说江湖上有‘易容’和‘变声’这两样绝技,小女子一直神往却无缘得见,未曾想,今日竟同时见着了这两样绝技。少年你的易容术固然精妙,可变声的口技实在有待提高,刚刚你的这一番话中,从声线、语调、语气到语速都先后改变了三四次。”看着对方震惊的表情,她的心情大好,感叹道,“现在的江湖术士真是太不负责任了,徒弟才只学到个半瓶子水,就匆匆地将其打发出门去,巴巴地跑到外面来丢人现眼,贻笑大方!”
  宁渊纵身跃起,把那小女子一把按在桌上,以两根手指紧扣住她的细颈,寒声道:“你究竟是什么人?你怎知道我是易容过的?”
  “本来只是有所怀疑,不过现在却是你自己亲口承认了,”何当归软趴趴地伏在桌上,打了一个哈欠说,“你的脸并没有破绽,可变声练得不到家,于是我方想到,你大概在设法隐藏自己的身份。反正你是谁你想藏什么东西,跟我没有一枚大钱的关系,你快快把我的头发还我,再发誓以后决不重提今夜之事,我就不拆穿你。”
  宁渊考虑了一下,把掌下之人放开。她只是知道自己易过容罢了,根本连自己的身份都不知道,他冷哼一声:“你现在拒婚不过是因为你不知我的身份,等你知道了我是谁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