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叹江山美男-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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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发现了。祈轩有做错事的感觉。
“你想看就看好了,人生就一张脸,就是为了给别人欣赏的。”王怜清无所谓呢!
祈轩想看又怕王怜清心存异样,所以抬头也不是不抬头也不是地胶着着。
“是男人,就做想做的事,别畏畏缩缩地。”看出端倪的王怜清这样道。
祈轩终于正大光明地抬起头,看着王怜清。
王怜清的脸很精致,乍看觉得很温和,再看觉得很漂亮,越看越觉得美丽,是属于耐看型的典型。眉角飞扬的时候让人觉得有些张扬,平静的时候又让觉得优雅。脸庞带着少年的稚嫩,可以想象成熟后会是个个性的美男。
“鉴赏完毕了吗?”王怜清好笑地问。
她这么一问,祈轩又觉得自己盯着一个少年的脸许久,实在太过诡异和唐突了。
撇头看向床外,这又引起王怜清阵阵暗笑。
王怜清觉得玩笑够了,所以转开话题。
“祈轩,我们再过几天就上路吧!否则就来不及了。”
“嗯!”祈轩同意着。
两人都觉得,在这里待得太久了。
“我们雇辆马车好了。”
“这不太好吧!”祈轩觉得马车行径过于缓慢。
王怜清则不以为然。
“其实,我们根本不用雇,白公子的马车还在,坐他的就成。千万别和他客气。”王怜清坏坏道。
祈轩这才想起眼前这个家伙的本性,不禁为自己的错觉默哀。
说到做到,王怜清的办事效率贼高,计划三天后出发,白公子没有二话,他哪可能有什么二话,王怜清只是吩咐,根本没给他商量的余地。白公子的仆人都很为自家的公子不平,但是还没有出口,就被王怜清抢白了,谁叫他们拿人家的手短,吃人家的嘴短。一个个统统被贴上封条,要不然王怜清一个不高兴,集体喝西北风去。祈轩对于此,已经练就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高层次境界,因为他和他们差不离,基本上也是不劳而获,混吃混喝中。
祈轩的性情渐渐被磨平,本来觉得很丢脸的事,现在也觉得理所当然了。一个贵公子就这么彻底被带歪了,真让人不得不感叹。比如说,一到中饭,不用人喊,他就自动下楼来了,不用人家客气,他就大吃起来,不用含蓄地礼让,径直朝自己喜欢的东西伸出筷子。因为王怜清说那些虚伪的东西不要的好,吃个饭何必管那么多,累呀!
这不,吃饱喝足,王怜清打着祈轩要休息的旗号,带着祈轩出去溜达了。
白公子古怪着:休息了还往外面跑。不过这也就在心中这么想想,嘴上是不能说的。王怜清十足一个霸王,你出口一句,她有十句等着,为了自己的身心健康,白公子也决定决计不开口,能开口的也长话短说。哎!时势比人强!悲哀呀!
带着祈轩自然不可以跑得很远,所以他们只在河边散散步。
“饭后百步走,活到九十九。”
“九十九,那岂不是要升仙?”祈轩道。
“升仙?九十九就升仙,那一百多要怎样?”王怜清好笑。
“你的家乡,有一百多的人吗?”
王怜清随口回答:“有呀!”
“但是不多就是,但是七八十岁却是很多的。”王怜清想起了现代的社会。
“那你的家乡一定很富裕了。”
“那倒不见得,反正科技比较发达,很多方面比较进步就是了。”
“比如说呢?”祈轩对这个话题很感兴趣。
“比如说这脚下的路。不像这样的坑洼,一到下雨更是泥泞难行。是全部的柏油马路,道路很宽敞,画着纵横交错的路标,人们依着路标行径就好。再比如说这交通工具。现在最先进的只有马车什么的,我们那却有汽车,天空上有飞机,海上有轮船。你想去哪都成。最重要的一点,却是和现在没有区别哦!”
祈轩好奇地问道:“那是什么?”
“就是你必须有钱!没听说过吗——有钱事事可行,没钱寸步难行。还有哦,人是英雄,钱是胆,英雄无胆寸步难。钱不是万能的,没有钱却是万万不能的。”
想了下,祈轩点头同意道:“的确是。”
“所以啦,我爱钱是正常的。只有没有金钱关的人,含着金汤匙出声的人,才不知道金钱的重要。”
他这是在指责我吗?祈轩狐疑地看着王怜清。
王怜清的眸含着的光带着笑意,让祈轩看不出什么。
顿了顿,祈轩才想起正题,继续问道:“那你说的那个汽车、飞机什么的,是什么?”
“是人类智慧的结晶,也是人类社会文明的象征,同时也对空气的改变带来了很不好的作用。”
“空气的改变?”祈轩很不解。
“嗯。就像一个人在烧火,然后四周的空气很浑浊,你若靠近就有窒息的可能。汽车、飞机的制造会排除大量的废弃,因为它们都是依照一定的原理制造的,使用和启动也是需要消耗资源和释放能量的,它们排放的气体会污染我们呼吸的空气,久而久之,空气就会逐渐被污染了。所以,这里的月亮比我们家乡的月亮实在明亮得太多!”王怜清感叹着。
“那你喜欢这里吗?”祈轩道。
“既来之则安之,谈不上喜欢与不喜欢。一个人总要去熟悉他生存的环境,总不能等着环境去适应他吧!”王怜清笑道。
虽然说得是事实,祈轩却感觉得到王怜清那隐藏着的无奈。
见祈轩低垂着头,王怜清笑起来了。
“哎呀,不要感伤嘛!人生就是这样啦!我若不离开家乡也不会认识你哦!”
“那倒也是!”祈轩想想觉得也有道理。
“这不就结了!”王怜清耸耸肩。
“你们那儿的人说话表达都和你一样吗?”
“怎么可能?”王怜清瞥了眼祈轩。
“又不是克隆?”
“克隆?”祈轩又不解了。
“克隆就是复制,就是像是一个磨子做出的无数个饼,都是一样的,无甚差别。”王怜清继续解释。
“怎么?人也可以克隆吗?”祈轩不能想象。
“理论上是可以的,但是还没有成功的例子。但是动物倒是有的。”
“不觉得恐怖吗?”
“是有点。但克隆的初衷,也是为了让先进的科技为人类所服务。”
“驾驭?”
“嗯!也许未来会很混乱呢!”王怜清毕竟已离开科技高速发达的地方了。
“你的武功似乎很高?啊——”
祈轩喊叫是因为王怜清狠狠掐了他一下。
“什么似乎,是根本,用词要恰当!”王怜清小心眼地纠正着。
“知道啦!”祈轩一只手臂受伤,无法安慰那被掐的地方。
“是在你家乡学的吗?”
“不是。”王怜清很老实地回答。
“那是在哪?”
“在我重新获得生命的地方,也是被踹来这里之前的地方?”
祈轩头顶绕圈圈了,混呀!
王怜清看着祈轩的迷茫表情好笑呢!
“不复杂啦!也就是我今世和前世的家乡。现在又多了个这里。我很随遇而安的,适应能力赶超小强。”
祈轩仍旧不是完全地明白,但他知道一点,王怜清经过了很多人生考验。
“对了,你今年多大?”
“呵!在我的前世,问别人这个问题可是很没有礼貌的表现,对方也有理由拒绝回答的哦!”王怜清狡猾道。
祈轩已经分不清王怜清是不是在晃点他了。
“我们似乎也出来很久了,回去吧!”
“也好。”
对于王怜清,祈轩认为未来还很长,自己可以慢慢观察和了解。
刚踏进客栈,白公子报告了一个不算意外的消息——
御剑城城主女儿李美玉来了!
第三十二章
李美玉来了,来向王怜清说一个故事,一个根本不存在爱情的爱情故事。
王怜清请李美玉坐下,忽来的风将李美玉的发吹乱,凌乱的发丝抚上美人的脸庞,看起来有些酸楚、萧凉的味道。
轰隆——
滚滚而来的声让王怜清不得不关上了床。
这个天还真应和人的心情!
时光荏苒,逍遥前推。那时候没有猜忌,没有忧愁,不懂得哀伤,不知道爱情,可能无知的人或许会更快乐一些吧!
单纯的李美玉漂亮而年少,偷偷离开家门,带着婢女小兰。一路上多姿多彩美轮美奂的稀奇古怪吸引了她,让她流连忘返,可怜她一豪门女孩,却像个土包子却由不自知。
因为单纯所以她们被人家骗了,骗人的人自然不是什么好人,正在千钧一发之际,李美玉被一位少年英雄给救了,那人叫赵恒,便是以后会与她纠缠不清的人。
犹记那天的情景,自己的尴尬,少年的不带任何鄙视的关怀,让人怀念不已。
李美玉回到家中自是少不了遭受到父母的责难,但她心中有团活,让她听什么都只是过耳,本来会回嘴的地方也忽略了过去。父母看她态度端正,轻易地放过了她,只让她面壁三日,思己之过。
爱情这个东西是玄妙的,要不怎么那么多上门求亲的公子,自己一个也没有放在眼中。那个人却只遇见一次,自己却心动不已。此时,李美玉还没有深刻地认识到,爱情已然悄然来到。
李美玉一得到自由便想着出庄子,这让小兰担心不已,小兰又不好违逆自家小姐的意思,所以把遇险一事告诉了甄氏,甄氏又告诉了李辰。李辰与甄氏暗喜,但同时亦感到困扰,偶遇的人,这人海茫茫,要如何寻找。所以,一切随缘吧!
李美玉乘着自己的父亲外出,得了空终于偷溜出去了。不知道姓名,不知道年龄,不知道来历,二人宛若无头苍蝇一般四处乱撞。直到天色暗沉,小兰顶不住了,催促了,李美玉终于答应回去了。
咻——
一个熟悉的身影。
李美玉本能地追逐了过去,放任小兰的喊叫,置之不理。
只一个转角,李美玉却跟丢了。
沮丧地,李美玉带着小兰回去了。少不得,母亲的责骂来袭。
李美玉觉得御剑城就是禁锢自己的牢笼,自己就是笼中鸟,急切盼望着自由的天空。李美玉不得自由,小兰更不敢越矩。时光在思念与期盼中渡过。
时机是给予擅于等待的人,终于,御剑城的一个宿敌上门来了,李美玉乘着守备松懈出来了,这次她成功了,她知道了那个男子的名字——赵恒。
赵恒是武林中人,李美玉觉得这个消息更好,门当户对。
赵恒也是御剑城的宿敌,李美玉不知道,直到三个月后。
赵恒究竟有没有爱过李美玉,李美玉无法知道,因为赵恒死了。她无法质问。
那时候的赵恒其实比现在的王怜清多些英气,骨架更为宽阔一些。仔细辨认的话,断然还是辨认得出的。误认只是期望的太久,时间的累积其实是很可怕的。
李辰起初对赵恒并没有怀疑,也只是认为二人是很偶然的巧合。原来,偶然并不存在,巧合也只是人为的制造罢了。当然,这都是后话。李辰粗粗查了赵恒的底,原来赵恒是家底殷实的读书人,少时得到人的指点,练就了一身的武功。李辰也觉得,若将来与读书人联姻,自己家的发展或者更甚现在也不一定。所以也没有阻止。赵恒能自由与李美玉交往,李辰的作用不可谓不大。
赵恒来得并不勤快,因为要读书,说是要考试。李辰也极力地赞成,待到功成名就,自己就更有借口和理由,让自己的女儿嫁给这个年轻有为的人。李辰是极其要面子的人。御剑城的招牌是御剑山庄,御剑山庄就是李辰的脸面。
李美玉说赵恒对自己并不是很热情,但就是这种若即若离的感觉让李美玉倍加依赖赵恒。
赵恒会说些见闻给李美玉听,毕竟女孩子家再有能力,抛头露面的还是极少的。所以,李美玉每每这个时候听得都分外投入。
赵恒曾经提到树,说他曾经路过一个地方,那个地方有棵树,每当月圆之夜,树上花开而后万片花瓣齐齐飘落,落到地上却又如烟尘半烟消云散,很是奇特。那个地方叫月华之乡,那棵树叫月华树。李美玉听了向往不已。
李美玉恳求自己的父亲将月华树移栽过来,这无疑是个天大的难题。但李辰膝下无子,只有一女,所以赵恒不择手段地将月华树带了回来。李美玉笑了,开心地笑了。李辰看着女儿开心的笑脸,什么都觉得无所谓了。其实,李美玉不知道,月华之乡只是个偏僻的小地方,交通不便利,人口又很少,是个迷信的小族。那棵月华树是他们的神。李辰要带走月华树,可想而知。所以,月华树在,月华乡却从此消失了。这件事,那些人,都是死在李美玉的执着之下。
那年正当月圆,李美玉邀赵恒赏月。乍见月华树,赵恒惊诧了,转而却更加憎恶御剑山庄,还有御剑山庄的人。可他,却什么也没有说,什么也没有做。
自己想要的就要去掠夺,那么人的感情呢?赵恒打算玩一个游戏,一个永远只有他是赢家的游戏。
赵恒终究会是那个赢家。因为,先爱上的人总是输家。先爱的人从起点就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