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爱断今生-第5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清清要出去吃饭,不知几点回来。
第一百一十八章 归宿
两年后。
我坐在茶肆角落柜台后面的账房里,账房门口垂着一道珠帘,让我可以看到茶肆里的茶客,而他们却看不清我。即便如此,我依旧以轻纱遮面,掩去大半容颜,只露出眼睛来。
两年前,我落在水中,随波逐流,被冲到岸边,没想到前世学的那点游泳技能,关键时刻竟然救了我的命。
我没有回东昌,也没有回南越,而是躲到了西肇国的这个边陲小镇。这里地处沙漠的边缘,人烟稀少,镇上只有百户人家,偶有商队经过。
刚来时,赶上镇子上的大户徐财主小妾难产,我自告奋勇地前去为她接生,保住了他们母子。徐财主老年得子,非(…提供下载…)常高兴,举家迁移之际就将镇子东头的铺子送给了我。于是我在这里开了个茶肆,兼卖点简单的裹腹食物,用前世的话说,叫“简餐”,勉强度日。后来我又陆续救助了几个贫困的人,让他们在我的茶肆里帮忙。此地民风淳朴,他们得我滴水之恩,对我极其忠心,一来二去,我的茶肆竟然也做得有模有样,每日虽不至于宾客满棚,却也络绎不绝,没有断过客流。
刚到这儿的那一年,总有东昌和南越的探报前来打探一名女子的下落。每每我都躲在屋子里不敢出来。茶肆里的伙计们心照不宣地替我将打探的人打发走。这一年来,搜寻我的人渐渐少了,终于销声匿迹,而我脸上的面纱却始终戴着,仿佛已成了我身体的一部分。
几日前,听路过的南越商队在喝茶时闲聊,说道南越的皇帝与皇后在大婚两年后终于开花结果,皇后诞下一位玉雪可爱的帝姬,取名南宫楚莲。
听到这个消息后,我心中已是无悲无喜,不起波澜,只安静地泡了一壶清茶,让伙计端给客人。
日头渐渐西垂,又是一天要过去了。根据以往的经验,没有人会在黄昏时分再入沙漠,我正要吩咐伙计小杜关上店门,就见一个八、九岁的孩子走了进来,小大人一样的做到桌子前。
我轻拨珠帘,从里屋走了出来,渐走渐近,看到他宽宽的额角和星辰一样明亮的眼睛。他的神色颇为严肃,带着与他年纪不符的端肃沉稳,看到我时,却笑了起来,一时间如百花盛开,明媚鲜艳,让我仿佛看到满屋的阳光照射出炫目的光芒。
“姑姑,可还有吃的东西?”
我点点头,坐到他身边的凳子上,贪看着他的小脸,目光无法移开,柔声问他“你随谁来的?”
“随我爹来的。”他小手一指,指向门口,嘴里还不停地说:“我跟爹是一路来寻我娘的,爹说,娘找不到回家的路了……”
我回头看向门口,一抹颈长的身影伫立在夕阳的余晖下。他背光而立,让我无法看清他的容颜,阳光从他的身后照射过来,仿佛为他镶上了一道金边,他沐浴在金光之中,真如天神一般……
脸上一阵湿热,久违的泪水沁出我的眼眶,沾湿了我脸上的轻纱。两年之后,我终于又会流泪。
我抬手取下侵湿的薄纱,带着泪微笑起来。
我知道,在这一世,我终于找到心灵的归宿……
====================================================
清清结文了。结局可能会让很多亲失望,但已经是清清能给女主的最好归宿了,只有让深爱莫漓的楚楚死去,纪柔才能得以重生,接受上官的情意。喜(…提供下载)欢莫漓的亲们对不起了,清清会在下一个文文里补偿。
作为清清的第一个文文,这篇文章很不成熟,情节上前松后紧,很多细节交代不清,前后矛盾,人物刻画苍白而不够传神,最郁闷的是还整了个婚外恋,难得亲们一路忍着看下来,仍然对清清不弃不离。对清清提出表扬的是清清继续写下去的动力,批评清清的,清清也会视为鞭策,希望亲们在新文中看到清清的进步。
网站上的文文如浩瀚的星辰,清清的文文是最不起眼的一个。说实话,清清自己如果不是使用书名进行搜索,都无法在网页上找到这篇文章。所以清清很奇(…提供下载…)怪亲们是如何看到并走近清清身边。这也只能说是缘分了。
最要感谢的是阅读文文和给清清留言的亲们,整整三个月,是你们的支持和鼓励,让懒惰的清清坚持到最后。清清好舍不得你们。
一路写下来,最让清清欣喜的不是满足了自己写作的欲/望,而是交到好多的好朋友,各各网站上都有,你们才是清清此次写作最大的收获。
清清的蔻号是1375675229,欢迎亲们加清清为好友,继续咱们的缘分和友谊,敲门砖是文文中任意主人公的名字,或者直呼清清名字也可以。因为清清被诸如‘午夜游侠’之类的无聊人整的烦不胜烦,见到陌生的蔻号通常不加。
清清的新文刚刚开了一个头,题目暂定为《穿越之锦夜长风》,清清保证这回不写婚外恋了,上一个文文受的刺激太大了,清清自己也写得很郁闷。清清在新文中会写一个绝对男主,是女主的唯一。清清把开头放在下面,请亲们帮清清把把关。
上一个文文清清只是在各站驻站,这一次,清清会找一个网站签约,没签约的网站,清清会在一个月后回来驻站。
《穿越之锦夜长风》
我感觉自己“嘭”地一声落到地面上,差不多要摔散架了。申吟着抬起头,拢拢胳膊腿儿,惊喜地发现还是自己的,很是欣慰。
那个该死的电梯,我一步跨进去,却做了自由落体运动。看我不打官司告死他们,电梯商、三十八层楼上的咖啡厅,还有大厦的物业,一个也别想跑,不告得他们将本姑娘下半辈子的花销赔出来,本姑娘就不叫林若溪。
我一边心中咒骂着,一边扶着旁边的墙壁颤颤巍巍地站起来,四周黑洞洞的,光线很暗,加之我刚摔得七荤八素,越发觉得眼前一阵阵地发黑。
虽然看不清楚,头脑可是比任何时候都灵光。首要的问题,赶快离开这儿啊!一会儿哪个缺心眼儿的按了地下负二层,电梯就下来啦。我别没给摔死,反被下坠的电梯压死,多冤啊,进了阎罗殿都要被小鬼儿笑话。脑子进水啦,嫌自己没死透,又等着挨砸!
我扶着墙一步步地挪动,才发现这里不象是电梯底部的密闭空间,而象一条幽深的走廊。手指下的触感粗粝不平,借着微弱的光线看了一下,是大块大块的石头垒成的墙壁。我不禁心虚起来,我这是掉到哪里了?
我站住,仔细辨认,我的脑袋已不嗡嗡作响,此刻,隐隐听到嘶哑的咒骂声,申吟声,哭泣声,哀嚎声……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浓浓的血腥的味道,混着经久不见阳光的腐败发霉的气味,令人作呕。
恐惧瞬间抓住了我,妈呀,地狱啊!我即刻检讨反省,追溯自己做过的亏心事儿。想了半天也想不出来。说实话,我还真算得上是个对社会无害,对亲朋友爱,对花花草草,猫猫狗狗都充满爱戴这么一个人。
我唯一能够想起的就是在我九岁时,养了一只猫,脑门上有一撮黄毛,我给它起名叫“月亮”,有一天月亮将我辛辛苦苦捉来的,准备写观察作文的一只大蚂蚱给吃了。我怒向胆边生,拿起拖鞋冲着它的屁/股拍了一下,它幽怨地看了我一眼,“喵呜”一声窜走了。事后我也很后悔,为了弥补我的过错,把自己舍不得吃的烧鸡和红烧鱼都给它吃,把它吃成“加菲”啦,耗子从它面前大摇大摆地胜似闲庭信步,它都不带睁眼的。
除此之外,我还真想不起还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儿。不想了,快逃吧,先出去再反省。
走廊前方有些光亮,光明啊!自由啊!我来啦!
我跌跌撞撞地跑了几步,面前豁然开朗,竟是一间很大的屋子,四周是厚厚的石壁,地面也是青石铺成。正对着的墙壁上,在很高的位置有一个不大的窗户,镶着铁栅栏。侧面立着一根十字型的刑柱,上面绑缚着一个人,手臂平伸,双脚离地。看那身量,应该是个男人。
铁窗外的阳光照射进来,象给他的身上打了一道光束,使他整个人沐浴在金色的光芒之中。我如被施了魔咒一样走到他身前,仰头望他。但见他衣衫褴褛,碎布条一样挂在身上,浑身是发黑的血污,有的伤口已经溃烂,有的伤口还在淌血。我看不清他的脸,他的头发很长,乱蓬蓬地草一样遮住了大半的脸颊。他的头无力地歪在一边,象死了一样的了无声息。
我本该失声尖叫的,但是我没有,那一刻,我以为我见到了受难的耶稣。我甚至抬起了右手臂,在胸前划起了十字。划了一半又顿住,忽然想起来,我不信教啊!若认真追溯我的宿命论,也只能是“佛法无比普度众生”的千年沉淀,跟**教没有丝毫关系。于是手又放了下来了。
出于救人的本能,我压住心头的恐惧,连这儿是哪里都顾不得多想,抬手去解他胳膊上的绳子,那绳子嵌进他的皮肉,将他的胳膊牢牢地禁锢在横着的架子上。
绳子很粗,黑甸甸的,以我的手劲儿根本动不了分毫,更郁闷的是,我连绳结都没找到在哪儿。我环顾四周,想找个剪刀之类的工具。这才发现在他对面的整整一面墙上,挂满了各种型号尺寸的皮鞭,铁链,还有好多我不认识的东西。忍不住倒吸了口凉气,我好死不死,掉到十八层炼狱来啦!
心下挣扎了一下,他会不会是十恶不赦的强/奸犯、杀人犯啊!那我岂不是做了东郭先生。不过我这人向来心软,见不得人受苦。电视里见到饿得如大头鬼一样的非洲孩子,都让我泪眼婆娑,吃了一半的馒头都堵在嗓子眼儿了,恨不得立刻坐飞机飞到非洲去做志愿者,更别提此刻看到他这幅凄惨模样。
我去对面墙前挑拣了一下,拿起一柄类似于匕首的短刀,刀柄和刀刃上还沾着黑色的血迹,我差不多是用两根指头捏着提了过来。
我费力地用刀割他身上的绳子,因为他给悬挂在刑架上,所以我只能踮起脚尖,举着胳膊,这让我很难发力,又怕失手伤到他,他可禁不住我再捅一刀啦!汗都出来了(大半是吓的),才看到绳子起毛。
我一边割绳子一边颤声问他,“喂,你死了没有,你要是死了可得告诉我一声,我就不费这劲儿啦!”(废话呀,死了还能说话吗?)我的手触到他的胳膊上裸露的皮肤,还好是温的,不是冰冷的,禁不住轻吁了口气,“太好了,你还活着呢!”不禁欢欣鼓舞,干劲儿十足。
突然耳闻有人大喊,“有人劫狱!”
啊?什么年头,还有人劫狱?我轻蔑地摇了摇头,脑袋被门挤了,太小瞧我们神勇的公安叔叔了。劫狱?哼!
心中嗤笑着,手上却一直没停,直到有一群人冲进来,拿大刀比着我,我还在如入无人之境般地割呀割,割呀割……
一人上前,象老鹰捉小鸡似的揪着我的头发将我拖了开来。我疼的眼泪都流出来了。疯了吧你,敢动本姑娘的头发,我今天刚烫的凌乱美,这下彻底成鸡窝了。
我拳打脚踢,被那人一把扔在地上。人摔到地上,头脑却清醒了。不对啊!我这是在哪儿?为了便于继续思考,我索性躺在地上,眼睛却叽里咕噜地四处打量。
牢房?没错,还不是现代的,连电椅这种高科技刑具都没有,落后!看看这群人,穿着黑色的长袍,披头散发的,哪有半分人民公安的威风凛凛,切,只能叫牢头;再看看他们手里拿的,没有抢,也该拿个警棍什么的,又是刀,又是剑的,还玩儿冷兵器呐!
我正在胡思乱想,众人分开,一个四十来岁的男人如风摆荷叶似地扭着胯走了过来(男人?)。他穿着暗红色的锦袍,上面绣着团花,倒也生得五大三粗的,身量不矮。就是唇红齿白,怎么看都觉得他擦了粉儿了。虽然他没留胡子,但也看得出来,擦粉儿也是个擦了粉的大哥,不是大姐。
刚才揪我头发那个人,躬身抱拳(他是在作揖吗?)“禀马公公(怪不得,原来是个公公),抓住一名赤/身/露/体的劫狱女子。”
我呸!长眼睛了吗?说的是人话吗?本姑娘这件Prada黑色吊带裙,是花了半个月生活费在地摊买的,老板拍着匈部跟我保证是超A版的。
还是那位马公公识货,一手叉腰,一手伸着兰花指,翘着指尖依次点着他们,细声细气地说:“一群废物,你们懂什么,这是夜——行——衣!”
我倒!大白天穿夜行衣,我还真不是一般的脑残。
他继续操着他的公鸭嗓,摇头晃脑道:“你们再看看她脚上的暗器,戳身上就是个透明窟窿,指不定还抹了见血封喉的剧毒,你们没人破了皮儿吧!”
说得那群人都纷纷查看自己裸/露在外的手脸。
我有必要介绍一下我自己和我这身行头的由来。我,林若溪,22岁,X大企业管理系的工商管理专业(高考志愿报错了,我原本要上新闻传播系,结果填了服从分配,就给拨到企管系了。众人都说我因祸得福,他们哪里知道我将面临的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