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强者归来-第7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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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尘的话让小姑娘开心的笑出声来。两道弯弯的秀眉,宛若上旬微笑的月牙。
老米只是呆呆的站着,并没有插话。
“晓晓乖,再睡一会吧。等到护士姐姐一会来给你换药。”
门外长长的走廊。
透过玻璃,看着窗外的风景,孟尘没有转头,小声地说了一句话。
“老米,五十万够你输多长时间?”
柔柔的声音,却让老米打了个哆嗦。脸上登时楞住了,有点不知所措的样子。回过神来,老米脸上挤出一个难看的笑容,有些不服气地辩解道,
“我早就不碰那玩意了……”
声音很小,如同闹市区里蚊子的叫声。
“老米,我不缺钱,现在就可以给你五十万。但你敢不敢给我立个字据,若是在抓到你赌一次,我要你一只手。”孟尘的脸色阴冷如铁,声音更是带着丝丝寒意。
“我不要了还不成吗?”老米耷拉着脸。
“要是我说,不要也得要呢?”孟尘脸上忽然露出一个笑容,在此时的老米眼里,却仿佛恶魔一般。
第一一六章 再绑架,刘家来帖(求票!)
更新时间2012…6…6 12:30:58 字数:2374
看着孟尘手中的那张支票,老米红着眼睛,用满头大汗将那一抹贪婪无声无息的隐匿起来。其实脑海中还是在反复的思索着,支票上那串长长的数字,够挥霍多久?
感觉到喉咙有点干涩,老米咽下一大口唾沫,沙哑的声音带着几丝颤声,“我还是不要了。”
孟尘把视线从窗外收了回来,斜着瞪了他一眼,留下句听起来很是平淡的话,转身就走。“找份安安生生的工作养家糊口。要去赌也可以,别让我知道。不然……”
对于这种人,要不是看在晓晓和思梦的这段情分上,孟尘连话都不愿意多说一句。
下了楼,走到停车的地方,刚想发动车子,手机铃声忽然毫无预兆的响了。低头一看,是个完全陌生的号码。犹豫了一下,孟尘还是顺手接了起来。
“我是小白,告诉你一件事情,萧凤被绑架了。”
这是孟尘第一次接到小白的电话。通过电磁波传导的声音显得失真,但即便如此,孟尘依旧能从她语气中听出轻描淡写的镇定,就如同是约人去个风景不错的地方喝下午茶。
事实上,对于小白,孟尘总感觉有些别扭。
这个女人在家里就像看得见却摸不着的空气一样,除了吃饭的时候,其他时间根本见不到。甚至,到目前为止,虽然两人同处一个屋檐下,但却仿佛同居在大海中的两个水滴。
一滴来自泾河,一滴来自渭河。
“等我回家再说。”
孟尘没有着急。小白向来轻重缓急分的很清楚,该是下一秒完成的事情绝对不会在这一秒做。更何况,她和石头都是杀手世家出来的人,绑架这门科目虽然不是必修,但好歹也算是专业选修了。
自从公司成立之后,事态正在朝着孟尘预计的方向发展而去。
萧凤身上那种工作狂和极端完美主义者的特质,被发挥的淋漓尽致。整天忙得脚不沾地。在梦想公司的创业初期,朝九晚五的是白领,朝五晚九的是金领,像萧凤这种可说是自己给自己当老板的,忙个通宵是常有的事。
用事业飞速跃进的成就感来碾碎她心中已然萌发的爱火,这是孟尘经过仔细思量之后的可行之策。
可是,想到每天早晨定打不饶的早餐,孟尘叹了口气。狠狠地踩下油门,把心中的那丝郁闷随着奔涌而出的汽车尾气排泄在了城市的上空。
很快便到了家。
刚进门,看着眼前的情形,孟尘吃了一惊。小白,萌萌,石头挺着腰直直地坐在沙发上,摆出了一副三司会审的架势。另半边沙发上,萧凤端坐着,完好无损,只是有些失神。
“敢情你们没事就忽悠我呢,是吧?”孟尘倒是也没有生气,朋友之间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也不要紧。只不过内心之中,着实是有些小小的意外,他们几个今天仿佛有些不正常,连谎报军情这种事都做出来了。
看到孟尘站在门口,萌萌站起身来。“嘻嘻,孟尘哥哥,你误会他们了。萧凤姐姐确实被绑架了,不过不但没少东西,回来的时候,还多带了一样。诺,给你,看看。”
是封请帖。做工很是精美,不知道什么材质做成的大红封面上,用金线绣成一个方方正正的金字。
劉。
孟尘瞳孔一缩。这个字他很熟悉,前世刘晓云最习惯写的一个字。繁体的刘。
除了刘云飞那个刘家,国内也没有其他的家族有这样的气派了,连份请帖都这么豪华大气。
可给自己发份请帖是什么意思?
并没有打开,孟尘征询的眼神瞄向萧凤。后者面色不变,轻轻吐出两个字,“刘虎。”验证过自己心中的猜想,孟尘叹了口气,略微颤抖着双手打开请帖。
话不说,就短短的一句。孟尘却仿佛被呼啸的雷电击中了似的,呆呆的站在原地一动不动。随着念头泛起的一束强烈到焦灼的光线,让他脑海中满是空白。
“敬邀京城诸位,见证小女淑妍的订婚仪式。”
如龙飞凤舞般的一列行草,带着一股子扑面而来的喜庆气息。最后四个字,特地加粗,手指摸上去,显得有些粗糙,大概是用研磨的金粉写成的。
一束阳光撒着欢洒进房间,照的那四个字更加熠熠生辉。金光反射进眼睛,让他有种想流泪的感觉。
要订婚了啊?
这是好事啊,可为有种被钢针狠扎的痛感?
“孟尘哥哥,你怎么了?你要去参加吗?”看到了孟尘的脸色,萌萌小心翼翼地问了一句。
和小妍之间发生的所有事,孟尘从来没有和家里的这些人说过。所以,无论是葛半仙,还是萧凤,压根都不知道孟尘心中还埋藏着这么一段感情。
萧凤,或许,隐隐约约有所察觉,但就算是知道,以她的聪明,也是不会说的。
此时此刻,孟尘心中忽然泛起葛半仙曾说过的那句话,“石头那家伙看起来木讷老实,可鬼心眼也不少,巴不得把女儿嫁给你。按照他们的风俗,你得知了人家女儿的姓名,只有两条路,要么,杀了她,要么娶了她。”
目光瞥向沙发。
石头,恰如一块石头似的。
小白,大名荆月,面无表情。
两人的目光,在空气中汇聚出点点滴滴的压力,笔直地朝着孟尘的方向射来。
看到两人眼神之中透露出来的信息,孟尘心中泛起了些许思量。看来石头是铁了心要把女儿嫁给自己,小白看似冰冷,可骨子里也是个娇柔的小女生,对于父亲的话是不会违背的。
可这种事,绝对没得商量!
“这件事,你们别管了,我自有分寸。”沉吟了一下,孟尘坚定的说道。
萧凤的眼神,如同日出之时的萤火虫一样黯淡了。
她从来没有表露过什么,她也从来没有苛求过什么。
她只是把她的全部精力集中在公司的业务上,期许能帮上孟尘的忙。她只是把她的满腔心思挥洒在厨房中,然后看着孟尘满足的表情,露出一个浅浅的笑容。
有的时候,她心中会泛起这样的念头,若是这样,就这样,一辈子做他身后的女人,大概也是很幸福的吧。
可是刚才孟尘从进门到现在,所有的眼神,萧凤都看在眼里。
惊慌,无奈,心疼,惋惜……以爱恋为底色,在他眼中晕成了一副奇特的画卷,就算是技艺再高超的画匠都描绘不出来的画卷。
还有刚才那句掷地有声的话,更是将他的心思暴露无遗。
此刻的孟尘,仿佛一个霸道而决然的独裁者一样,无视所有人的反应,丝毫不给他们说话的机会。阴沉着脸,匆匆朝着门外走去。发动了汽车,很快的离开了家门。
半路上,孟尘拨通了刘虎的电话。
“你记住,两次,这笔账,我会讨回来的。”
“无所谓,随便来。”刘虎的声音听起来很是轻松得意。
“半个小时之后,盛唐咖啡,我等你。”
“好。”
挂了电话,刘虎放声大笑,笑到了岔气而咳嗽。剧烈的咳嗽声中,似乎,眼角有些湿润。
第一一七章 疯一把?论语史记。(求票!
更新时间2012…6…6 20:28:43 字数:2697
京城市的这个午后,大街上人潮依旧车水马龙,兢兢业业的上班族重复着日复一日的辛苦工作,呃,或许也有顶着黑眼圈我在被窝里补觉的宅男。
但它确实是有些不寻常的。譬如说,在浩瀚而悠久的历史长河中,代表着这个午后的那滴水,那滴独一无二的水,已经溜过去,完全消失在无边的虚无之中。
这个书房,仿佛是独立于世界之外的一片天地。
墙上没有挂附庸风雅的字画,普普通通的木质地板,甚至连书架都没有。唯一称得上家具的,是正好处在窗户前的一张花梨木书桌,还有一张座椅。
最值钱的大概是桌子上的几样物事——笔墨纸砚。
诸葛笔,徽墨,宣纸,端砚,都是质地上乘的货色。能看得出来,书房主人的家庭条件很好。
是个斯文的年轻人,坐在并不怎么舒服的座椅上,端端正正。左手捧着一卷不算厚的书页,凝神思索片刻,挥毫点墨,神情专注的在洁白的宣纸上留下几丝墨香。
他是胡硕。
胡硕喜(…提供下载)欢独处,用稍微潮一点的词语来形容,他是个不折不扣的宅男。一杯清茶,半卷书页,他能一个人在房间中坐整整一个下午,自得其乐。
胡硕这件书房,看起来有些简陋。可在他心中,却仿佛心中某块最隐秘的角落。只有阳光和空气能进来,从来没有客人来过。甚至包括他的父亲;那位现在的国字第一号领袖。
每天下午看一个小时的书,是胡硕定打不饶的功课。这个习惯是小时候在父亲的严厉督促下形成的,但自从到了六岁,稍微懂事之后,他自己就能恒定的坚持下去了。
胡硕捧着他的书,如同捧着他最深爱的女人。尽管那书卖相确实不怎么样,书页有些泛黄,大概是保存了十几年了。有些卷角,封面上还有块大大的墨渍。若是把书举起来,放在阳光下细看的话,透过污渍能隐隐能看到两个字。
论语。半部论语。
不管是在大学校园,还是去大西北支教,就算是进入体制之后,胡硕的床头永远摆着两本书,睡觉之前若是不翻上那么几页,总是不能安心的闭眼入梦。
左首《论语》,右首《史记》。
左手写大义,右手论阴谋。
写了半晌,他大概是写累了。放下手中的笔,轻轻地吹干纸上莹润的墨迹,把书桌上的东西摆到原来的位置,这才起身出了门。这是一个对细节要求到极致的男人。
勤奋的男人不少,心机不浅的男人更多。心细如发的男人,在庞大的人口基数之下,也算是常见的。但这若是这三点结合起来,再加上显赫的家世,足以造就他的荣耀。
在书房看书的时候,他是绝对的孤家寡人。再次回到这个世界的时候,第一件事,是去查看手机。对于体制内部的官员来说,信息和门路是无异于扑克牌中大王小王的存在。
电话里有好几个未接来电,来电的都是同一个人,杨威。胡硕会心的一笑,反拨了回去。
杨维是被外公带大的,两人是在同一个大院里长大的伙伴。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尽管杨威从那个挂着两条鼻涕虫的小跟班,一路成长为这个身高马大的大跟班,却一直是他最坚实的簇拥者,没有之一。
仿佛红旗上紧紧围绕在大星星周围的小星星似的。
对于杨威的行径,胡硕有所耳闻。这个小弟在长辈中的风评不佳,也算是烂泥扶不上墙,和自己的现在所取得的成就比起来更是天壤之别。
可胡硕对于杨威却丝毫没有疏离。
胡硕清晰的记得,五岁那个寒冷的冬天。因为贪玩跑到公园的湖面上溜冰,冰层突然破裂,自己落水。在安全位置的瘦骨嶙峋的少年杨威不知道翻了什么傻,毫不犹豫的跳入冰冷刺骨湖水中,两人拉着手一起在水中挣扎了十几分钟。
最后两人是被工作人员救起来了。可杨威在昏迷之前说的那句话,胡硕到现在都历历在目。“硕哥儿,咱们是拜过把子的,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这句话是两人偷偷在放学后躲在小巷子里看完《天龙八部》之后学会的,为了亲身仿效一下结义的快感,两人撮土为香,虔诚的在那个小巷子里许下孩提时代的纯真誓言。
不知道杨威忘了没有,不过胡硕没忘。不能忘,也不敢忘。
“硕哥儿,写完作业没?”
熟悉的语气,让胡硕心里一暖。在自己面前,杨威永远是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