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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重练葵花-第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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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时想到我会死掉,我好害怕,我害怕一个人孤伶伶的睡着,永远睁不开眼,永远看不到光明,看不到这个世界的美丽。

    那时我还小,是多么的害怕死亡,那种冰冷的黑暗让我禁不住的颤抖。我忍不住的哽咽,哥哥抓住我的手腕,他的手也很冰凉,也很清冷,但却奇异的感到安心。他忽然答应愿意做我的老师,只要我真的能活下去。

    我当时虽然知道自己和姐姐是没有希望活下来了,但我还是好开心,好开心。

    虽然后来我问起哥哥时,他说如果当时那些捕奴队的人不来招惹他,也许他并不会出手杀死那些人,但这个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终究还是救了我和姐姐不是么,不管哥哥的态度如何,但他还是出手了,还是救了我和姐姐,这些才应该是我应该铭记的。

    后来,我和姐姐竟真的逃过了犯禁必死的劫,逃脱死亡的那一刻我一直不敢忘记,遇上哥哥,也许是我一生中最幸运的事,虽然后来我知道我并不能学哥哥最高深的武功,那是后来的碧黛儿才能学的东西,但我还是很满足。

    毫不讳言,我崇拜哥哥,他会的本事太多,我永远忘不了,那一晚,哥哥吹笛,芙琳雅拨琴,莱斯利唱歌,姐姐起舞,那一晚的清风明月,那一晚的迷离美丽,即使我的画笔再妙,亦画不出来。

    哥哥从不对人妥协,只做他想做的事,他和芙琳雅一样,都是那么骄傲的人。他的足迹踏遍大陆,留下一串串的惊奇精彩,他的人生,或许不是轰轰烈烈,却绝对是随心洒脱。他曾就哥哥他们的一些最重要的经历画了

    我曾经想为哥哥画一幅画,最后却只画了他的一个背影,即使如此,我还是没能画出他的几分神韵,他那一张神奇的人皮面具后面,藏有的容颜我画不出来,同样的让我下不了笔的还有芙琳雅姐姐,就是莱斯利,我亦是画不了,这让我大受打击的同时,亦有了一些明悟。

    绿园里的景色我竟也画不出来,青鹤的飘逸我还是画不出来,原来有些美丽,纵然画笔再妙,终究还是取不了原物的几分神韵。

    绿园里有四个不老的人物,一个是哥哥,他的功法让他不老;一个是芙琳雅,她的魔法实力让她不老;一个是莱斯利,他的血统和驻颜之术让他不老;一个是麦特哥哥,他吃下的生命之实让他不老。

    除了这几个,以后的碧黛儿也是不老的吧,至于我和姐姐这些人,虽然并不显老,看起来还是比较年轻,但总有一天,会慢慢的老去吧。

    绿园的景色还是那么的迷人美丽,碧黛儿以后还是会出去到大陆上行走的吧,应该会和哥哥一样又会写下一篇篇传奇吧。

第四卷 傲气小凤凰 第二十三章 黑发少女

    值正午,一条荒凉小道上,野花争艳,有人说应生如烂,死若秋叶般静美,人生确若应如夏日的鲜花,看它们肆意的盛放自己,毫不虚伪造作、含羞答答,完全遵循自己的性情,随着自己最真实的心意尽情的绽放。。QUanbeN。但这种绚烂并不为别人的赞赏而美,只为自己的高兴而开,即使在这无人欣赏的荒郊野外,一样傲然舒展花瓣。

    达达的马蹄翻飞而过,很有踏花归去马蹄香的趣妙,可惜马背上坐着的人似是并无这样的雅兴细细体味,随着急急的马蹄声渐行远去,绯色大马已经疾驰而过,踏碎了几朵开得正盛的无名野花,转瞬不见踪影,只依稀记得马上的似是一白衣黑发的少年。

    胯下骏马喷着粗气,蹄子不停地在地上刨来刨去,只在原地打转,东方不败看着浑身湿透的绯色大马,知道它是已经累得狠了,遂翻身而下。牵着大汗淋漓的骏马走到不远处的河边,让其饮水之后放到一边自行吃草,东方不败则坐在河边干净的地方靠着树干闭目歇息。

    自己的独自离去,芙琳雅自是能理解的,而其他几个却是未必能,想起早上和麦特几人分开时众人各异的目光,东方不败心下忖道。

    他不是看不到千歌不舍的目光和素娅眸里的黯然,他不是看不到麦特的失落和文森的冷淡,即使是那个可算是兰心解意的珍妮,怕是亦有着几丝不自觉的失望吧。但那又如何,他只做他想去做的事,并不想多去解释。只有芙琳雅,轻轻的道了一声再见就转身离去,没有半点意外疑问。

    一阵马嘶声从不远处的小道上传来,东方不败略略转头,从花草枝叶间隙看去,只见一辆饰满鲜花的华丽马车正在向这边驶来,马车边还跟着两个骑马的青年护卫。那拉车的两匹白马极是神骏。装饰在马车四周的鲜花亦是品种繁多且艳丽,馥郁地花香甚至引得一大群异色彩蝶翩翩飞随,徘徊不去。

    许是坐车太久也觉得腻味了,车厢里传出一个略带虚浮的男声:“停车。”

    待驾车人把马车停好后,车帘一掀开,从马车里走下一个锦衣华服的青年男子,看起装束应该是一个贵族子弟,长得还算俊朗。只是面色略显青白,一双桃花眼甚是引人注目。

    那青年男子下车之后,从马车里牵出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女来,那少女一身装束比之那青年男子可是差得远了。粗布衣裙,虽然没有破补之处,但毕竟是洗得多了,间而泛着磨洗的白色。看来家境并不太好,非是贵族小姐。

    那少女长得甚是漂亮,虽不及梅丽尔和菲绮曼的明丽惊艳,对上不属人间富贵花的芙琳雅更是远远不如。但比之东方不败见过的琳娜和弗莉蒂丝可是不差分毫,那一身本该是穷酸地衣裙穿在她身上却也不减她的丽色半分,但让东方不败略有些诧异的是那少女竟亦是黑发黑眸。不过当初在自由之城时他已见过几个这样的人。看了那少女两眼便不再理会。

    “雪薇。早说了要给你买些漂亮地衣裳,你怎么老是不要呢。你这么漂亮,不好好打扮真是对不起神赐给你的美貌。”青年男子看着少女的粗布衣裙,笑着说道。

    少女坚定的摇了摇头,玉面却是泛起了两朵红晕,显是对青年男子地赞美颇是心喜。

    “那边有道河流,天气这么热,又坐了这么久马车,你一定闷坏了吧,我们过去那边树荫走走。”青年男子提议道。

    “好的,卡斯。”少女略有些羞涩的低声应道。

    看着自家少爷要和少女去河边走走,两个护卫识趣的没有跟过去,留在了原地。那卡斯拉着雪薇地纤手就往河边的树荫里走去,正打算说些甜言蜜语哄哄少女然后亲热一番,猛然看到坐在不远处树荫下的东方不败,眉头一皱,正欲喝令其走开,看到身旁地美丽少女,犹豫了一下还是没有付诸行动。

    看到卡斯面色不好地盯着一处地方,雪薇顺着他地目光看去,也见到静坐在树荫里的东方不败,自是发现了对方拥有跟自己一样地发色眸色。她自小生活附近的村镇,却是没有到过自由之城,还是第一次看到跟自己一样黑头发黑眼睛的人,不由微微一怔,看着那个白衣黑发的少年发愣。

    “雪薇!”卡斯见她看着那个黑发小子发呆,虽然知道是什么原因,但心里自是不痛快,用力握了握雪薇的手。

    感到卡斯手上的劲道雪薇方才醒过神来,好奇的看了东方不败一眼便与卡斯一起走到别处的树荫里,然后自是说起情人间的亲密话。说了一会话,雪薇脱了鞋子,跑到碧流里玩起了水,与站在岸边的卡斯嬉闹起来,不时发出银铃般的笑声,天真烂漫之处犹胜孩童。

    她家里却是寻常农家,自小和伙伴们玩闹惯了,也不懂大户人家的规矩,那些贵族小姐的矜持忌讳更是一贯不懂,因此是想玩什么也没什么礼仪顾忌,心性极是单纯质朴。若是贵族小姐,断不会如她这般率性自然的,即使是在卡斯这个恋人面前,更不要说不远处还有一个完全不认识的东方不败了。

    她一边嬉笑玩水,点点碎玉飞花的后面,是一张纯真年轻的美丽脸庞。她有时亦会好奇的瞟一边树荫里的白衣少年几眼,然后又疾忙转开眼去。

    歇息够了,东方不败牵回那匹绯色骏马,一骑轻尘而去,他却是没有想到,日后还会有和这个萍水相逢的黑发少女再见的一天。

第四卷 傲气小凤凰 第二十四章 火舞森林

    马匹寄存在附近的农家,东方不败一大早就前往此行舞森林。。QUanBEN。得知他要孤身前往火舞森林,那户寄宿的农家主人还好心的劝导了他几句,说是那地方常多有魔兽出没,切不可贪恋美景深入。

    那农家主人对这个单身的少年其实心下有诸多好奇,见东方不败衣料上乘讲究,举止气度不凡,原本料想是有钱人家的少爷公子,但却不见有随从护卫,又有些捉摸不定,见东方不败问路的时候说是要去火舞森林览赏美景,怕他不知天高地厚的乱跑,于是有心劝告几句,对此东方不败只是淡淡应了几句便举步自行独去。

    运起浮光掠影,东方不败身形从容,似若在随意漫步闲走,百来尺的距离却是转瞬即过,无用多久便已来到火舞森林的外围,看着眼前红成一片的如斯美景,即使以东方不败的定力亦不禁被震撼了一下。

    但见眼前漫山红遍,层林尽染,不论树木高矮,皆是林叶飞丹,管若花开花闭,尽都娇颜醉红,这里的一草一藤,竟全赤艳若霞,让人几疑是玉杵馀丹,金刀剩彩,否则花草树木何以尽点朱铅?

    山风吹过,丹叶翻飞,红花轻曳,赤草尽晃,朱藤摇动,放眼望去,恍恍似是光火漫天,红焰乱舞,无怪乎名为火舞森林。看着如此壮丽的焰山火海,东方不败亦是心下感叹。

    红霞草,血芙蓉,朱心兰芷,赤叶云…………,东方不败的身影在火舞森林里飞掠,偶尔停下采摘一些火舞森林的独有珍稀草药。火舞森林的植物大部分不能移植栽种,仅能在火舞森林里存活生长,其他地方尽皆不能种植,至于原因是气候还是土壤或别的什么问题,还无人弄得清楚明白。

    期间也不时遇到一些魔兽。处在外围的魔兽实力不强,东方不败一般都是懒得出手,直接运起极速身法飞掠过去,有时遇到一些人,或是来历练长见识的,或是来猎杀魔兽的,或是来做任务的,有不少还是接了“凤凰之血”的任务。期待着瞎猫碰到死老鼠地。

    那些人见东方不败单身一人又年纪轻轻竟敢闯火舞森林,都是暗暗惊奇,也有一些人想邀他入伙结伴同行,东方不败都是不理会。自顾自行。中间亦有一些人认出他就是梵天的那个东方不败,均在纳闷他怎么一个人跑到这里来了,莫非也是想做“凤凰之血”的任务?

    待得越深入火舞森林,遇到的魔兽亦越发实力高强起来。至于所谓的凤凰,东方不败是半点踪迹也没找到,更不要说拿到什么凤凰之血了。

    这天是东方不败进入森林的第四天,这一天正午的时候他遇到了火舞森林中的危险魔兽之一雷角兽。雷角兽体型大小跟猎豹一般。身上一道道闪电般地图纹甚是炫目,最引人注目的他们头上的那支螺旋状的独角,角呈浅灰色。近一尺长。那是他们释放雷电系魔法地利器。和他们的魔核一样是全身最有价值的东西,不知有多少想发财的冒险者栽在了他们顶角放出地一道道电弧光球之下。

    这群雷角兽共有七只。全部有六阶的水准,此时正虎视眈眈的围着站在中间的东方不败,优雅轻缓地踏着碎小步伐慢慢靠近,在距离东方不败只有一丈左右时停齐齐停下,血盆大口一起张开,发出低沉的嘶吼之声,随时准备攻击它们的猎物好饱餐一顿。

    其实以东方不败现时地轻功身法要从这些雷电兽中突围而出并非难事,但他还是稳稳地站在那里一动不动,连着几天没能看到凤凰地一根羽毛,就杀这些前来送死的雷角兽轻松一下心情吧,再说这些雷角兽地魔核和顶角都是十分值钱,据说它们的肉质也是非 常(炫…书…网)美味的。

    一只雷角兽的独角光华隐现,微一低头,一道手臂大小的蓝光电弧便朝东方不败疾斩了过去。电弧来势极快,但东方不败的身法更快,但见他身形倏动,一个悠然的转身便将电弧避让了开去,同时足下轻点,整个人有若行云流水般轻盈自然的掠到那头雷角兽的身边,右手莹白洁净的食指如电般往那只雷角兽的脑门上点去。

    那只雷角兽一时大意之下被东方不败欺到身旁,危急之际疾忙侧头想避让开去,同时顶上独角电光闪动正欲击出,却已经来不及,还是被东方不败的手指在脑门出轻轻点了一点。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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