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部落大冒险-第869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也就是说,他们将会有数天不用再为食物发愁,可以专心躲避食人蛮族的追捕,说不定就可以改变他们的命运。
磐石城城主和石方是越看越高兴,最终忍不住向大堆大堆的水果和坚果走了过去,准备对它们进行检查。
然而就在他们走到了水果和坚果堆近前,探手准备去拿的时候,却都突然生出了一种毛骨悚然之感。
几乎是下意识地,他们转过身了,紧接着他们的视野中就闯入了一抹淡金色的流光,向他们疾扑过来。
定睛一看,竟然是那一只和风云交手的金色猴子,只是它现在身上的毛已经所剩不多,有些地方更是完全秃掉了,显然很是滑稽,不过无论是磐石城城主还是石方都没有任何滑稽之感,有的只是威胁感。
那只金色的猴子在冲向他们的时候,高高地举起了双臂,五指张开,十个手指就像十把钢钩,向他们恶狠狠地抓了过去。
它们距离他们虽然还有一段距离,但是他们却已经感到了一种割裂之感,仿佛他们的皮肤已经被割开了。8)
第一千五百八十五章 逃离()
“小心。”
金色猴子的爪子距离磐石城城主和石方已经不足三尺远了,他们才听到了风云发出的警告,再一次证明了它的速度有多么快。
根据情况分析,风云极有可能在金色猴子转而扑向磐石城城主和石方之初,就向他们发出了警报。
要知道风云在和金色猴子交手的时候,它距离他们的直线距离差不多有二十丈之遥,可是它却几乎和风云发出的警告同时抵达,速速没有快到一定程度是绝对做不到的。
不过面对金色猴子的利爪,磐石城城主和石方都都顾不得感叹它的速度之快了,他们都感到了强烈的威胁感。
根据他们的经验,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信号,意味着它是可以伤到他们,甚至是可以杀死他们的。
他们顾不得多想,一起举起了手臂,当然了,他们并没有打算,直接用手臂去抵挡金色猴子的利爪。
在他们将手臂举起了的过程中,他们的手臂之上都出现了光华。
磐石城城主的手臂上出现的水样光华,就像有水出现在了他的手臂之上,并最终将他的整条胳膊都给完全包裹住了。
石方的胳膊上出现的是土黄色的光华,并且出现了凝结的状况,最终化作了一种类似于岩石铠甲的东西,覆盖住了他的整条胳膊。
他们动用了图腾之力,并且可以看出来,他们使用的数量还颇为不少,可以将他们的防御力大大增强。
有了它们的保护,哪怕是事出仓促,来不及动用兵器参与防御,他们也相信自己不会受到伤害了,至少不会受到大的伤害。
然而就在他们将胳膊举起来迎向金色猴子的利爪的时候,却看到了仅仅尾随在金色猴子追过来的风云的脸,上面满是焦急和担心,并且飞快地摇着头。
他们一下子就明白了,风云是在阻止他们这么做。
“难道金色猴子的爪子真的可以伤到我们吗?”
磐石城城主和石方有些难以置信,毕竟他们的实力都是经过考验的,就算是和在先天之上比人族略胜一筹的食人蛮族相比,他也不落下风。
这么区区一只猴子,也可以伤到他们吗?
尽管这只猴子看起来有些特别,但是他们依旧不愿意相信它可以轻易伤到他们。
即便如此,但是出于对风云的了解,他们依旧决定相信风云。
他们的双脚在地上猛的一蹬,紧接着这个人就像炮弹一般,向后方激射而去,将他们身后的水果堆和坚果堆都给撞得炸开了。
这样虽然会对水果和坚果造成损失,他们的撞击是如此做之大,坚果还好,水果绝大多数都爆裂开来了,汁液飞溅,但是与避免遭到伤害相比,该怎么选择,他们还是清楚的。
“呜……”
将这一幕看到了眼中的金色猴子顿时大怒,发出了一声怒吼,抓向磐石城城主和石方的爪子的下落速度变得更快了。
磐石城城主和石方只觉得数道冷风掠过自己的面前,紧接着他们就感到了一阵刺痛,用手一抹,手上竟然全是血。
“幸好相信了云老弟。”
他们心中都不由得升起了一股庆幸,庆幸自己没有用自己的手臂去接金色猴子的爪子。
它单单挥动爪子所产生的劲风就割破了他们的脸上,如果让它的爪子直接抓到了他们的胳膊上,那还得了。
尽管相较于脸,他们催动图腾之力进行了保护的胳膊的防御力会更高,但是他们依旧不认为他们的手臂可以挡得住金色猴子的利爪。
他们继续后退,只不过退了不多,他们就停了下来。
在他们被金色猴子挥动爪子所产生的劲风割伤的时候,风云也迫近了金色猴子的身后,用刀去砍它。
和之前很多一次,风云的刀劈中了金色猴子,并且将它给劈得飞了出去。
金色猴子没有直接向他们飞过来,而是斜着飞向了一边,显然风云在劈中它的时候,使用了一些手段,让它受到的力出现了变化,也就让它的飞行轨迹出现了改变。
之后,风云一直追着金色猴子看,它再也难以腾出手来,去对他们了。
在确认安全之后,磐石城城主和石方相互检查了一下伤情,结果还好。虽然伤到了面部,却不算严重,只是出现了几道切痕,并不深,以他们的自愈能力,就算不去进行任何的处理,血也会在很短的时间内止住的。
他们再一次将注意力放在了金色猴子的身上,他们担心再出现他们遭到它偷袭的情况,尽管可能性不大,但是却不得不防,因为他们不能够确认他们下一次还会有这么好的运气。
他们只看了一小会,他们的眉头就忍不住微微皱了起来。
他们发现,与之前相比,那只金色猴子的表现出现了明显的变化,之前都是它主动对风云发动攻击的,现在却变成了它在跑,风云在追。
它的速度非常快,而且显得极为灵活,哪怕风云在速度并不比它逊色,但是想要追上它,特别是击中它,却绝非一件容易的事情,往往需要不短的时间,他才可以得手一次。
这样的话,将大大延迟风云将它击伤杀死的时间。
时间拖得久了,他们担心远征军战士会着急,不过他们也做不了什么,只能够站在一旁看着。
这种情况并不没有一直持续下去,突然那只金色猴子冲向了洞窟的开口处。
“不好,要逃掉了。”
磐石城城主和石方的脸色顿时一变,而事实也像他们预料的那样,金色猴子冲出了洞窟。
风云虽然紧追不舍,但是依旧没有能够在它出洞之前,将它给拦截了下来,而他似乎不甘心逃掉了,也跟着冲出了洞窟。
“云老弟,你不……”
磐石城城主冲着风云背影喊话,想要让他放弃追赶的,但是不等他将话说完整了,风云就已经消失不见了。
“算了。你不用担心,以他的本事,他是不会有事的。我们还是将大家给叫过来,安顿好了吧,毕竟不知道敌人什么时候就会赶过来。”
相较于磐石城城主,石方则显得要淡定了很多。
“好吧。”
磐石城城主点了点头,和石方一起向洞外走去。8)
第一千五百八十六章 宿体()
“正想找你呢,没有想到你自己送上了门。”
风云看着在前方奔逃的金色猴子,眼睛中忍不住透出了兴奋的光亮。
他倒不是具备什么未卜先知的能力,知道自己一定会遇到这只金色的猴子,实际上,他能够发现它完全是一个偶然。
他升到空中是为了探查食人蛮族的行踪,同时也在寻找一处可供远征军藏匿的藏身之所。
就在这个过程中,他的视野中突然出现了一抹金光,尽管不是非常的明亮,却很醒目,一下子就引起了他的注意。
然而当他根据记忆中的方位去找寻的时候,他却发现它不见了。
不过他并没有感到太过失望。
尽管那道金光和他所知道的金子的反光是如此的相似,让他下意识地认为它很可能就是金子发出来的,但是他依旧没有太过在意。
金子虽然是一种贵金属,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说它就是货币的等价物也是没有什么不妥的,也就是说,有了金子,就可以用它买到他想要的各种物品,但是很可惜,风云现在所处的时代比较特殊,金子的价值根本就没有得到认可。
也就是说,风云就算确认了那道金光是由金子发出来的,他也找到了它,但是对他也不会有太大的意义,除了他自己把玩之外,根本不可能用它换到他想要的物品。
当然了,也不排除,有个别的原始人觉得它亮晶晶的,比较漂亮,愿意拿东西交换它,但是这依旧不能够说明它被认可了。
风云是一个实用主义者,没有价值的东西,他是不大会理会的,哪怕它是金子。
可是很多时候事情就是这样,一样东西,你认真去找的时候偏偏找不到,可是当你选择了放弃的时候,它自己却会跑出来。
这一次风云就遭遇了这种情况。
他明明已经放弃了对发出那道金色的存在的寻找,可是不久之后,它却自己进入了他的视野,而且与上一次截然不同。
上一次是惊鸿一瞥,一闪而逝,这一次却长久地出现在了他的视野中,他想要忽略它,都难以做到了。
于是他没有刻意避开它,而是对它进行了观察。
当然了,这并不是说他突然想要搞一些金子回去,摆在家里,而是他发现发出金光的东西是会移动的,而且移动的速度还相当快。
会自己移动,当然就不可能是金子啦,这反而引起了他的好奇。
“竟然是只猴子”
当风云聚拢目光,向金光传来的方向细看,发现它的真面目之后,不由得露出了惊讶的表情。
尽管他在看清楚它的模样之前,对它做出了诸多的猜测,但是他却从来没有想到过它会是一只猴子。
金色的猴子,并且全身的毛发呈现出和金色一样的光泽,这还是他从来没有见过的。
虽然在穿越之前,他也曾见过一种叫做金丝猴的猴子,但是它的得名由来,也仅仅是和金子有些相似而已,并不是说它的颜色真的就是金子发出的光泽有多么的接近,就更不用说,和金色的光泽几乎一模一样了。
也许正是因为那只金色猴子太过特殊了,尽管风云当时很忙,忙于观察食人蛮族的行踪和为远征军寻找到一个可以好好休息却又不会被发现的藏身之所,但是他的目光却依旧难以从它的身上挪开来。
只是他却没有想到,他只想要多看金色猴子几眼,结果它却给他一个大大的惊喜,具体说是帮助他解决了一个大难题。
更具体地说,他在它的指引之下,发现一处可供远征军藏身和休息地方。
它当然就是风云后来找上门去的金色猴子所居住的洞窟。
当时风云看到的,是金色猴子背着一个类似于网兜的东西消失在了山石之间。后来他才知道那是一种植物的根须,相互绞缠,构成了一种网状物,加之根须本身就非常的坚韧,用来盛放东西,是完全不存在问题的。
将这一幕看到了眼中,再结合金色猴子所在的地形,风云马上推断出来,那里应该存在一处山洞。
山洞可是一种非常好的藏身之所,不仅可以很好地隐藏自己,还可以遮风避雨,在各种藏身之所中算是上乘了。
要是可以躲在山洞之内,风云想让远征军好好休息又不会被食人蛮族发现的目标很大可能就可以实现了。
不过由于远征军的数量比较多,一个被猴子当作巢穴的洞窟未必就可以装得下,风云依旧决定走上一趟。
如果实话实说的话,这也和风云没有找到理想的可供远征军藏身和休息的地方有关系。
他的目力虽然很好,尤其是在启动了蛇神之眼之后,可以看得非常远,要是聚拢目光看向某一点,更是可以看到更多的细节,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他就一定可以找到一处理想的藏身之地。
一些时候,想要达成目标是需要运气的。
风云就准备去碰一碰运气。
但是这些都不是真正的原因,真的的原因还是风云被那只金色的猴子给吸引住了。
这种被吸引却和一般的人见到一种东西所生出来的喜爱并没有太大的关系,他看中的是它可以为他的帮助。
自从得到了储魂骨,尤其是对它的功效有所了解之后,风云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