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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5章

原始部落大冒险-第115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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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了,他要是使用刀意的话,破开银光将会变得非常容易,但是他却没有选择这么做,除了担心会引起银色巨狮的注意之外,还有消耗了刀意,恢复起来难度比较大。

    对付像虱子怪这类的怪物的,也不值得他去消耗宝贵的刀意。

    不用刀意,却要破开银光,也没有难倒风云,他只做了一件事,将刀芒进行了压缩。

    这么做除了可以让刀芒变得更锋利之外,也可以让它和银光的接触面变得更小,同样的力量下,接触面越小,压强越大,破坏力也会越大,上学学到过的知识,他还是记得的。

    事实也证明,风云的做法是对的,被他压缩之后的刀芒果然破坏力大增,至少被虱子怪尸体吸引过来的寄生虫们再也难以抵挡它的锋芒了。

    压缩后的刀芒的表现也让风云的野心变得更大了,想要杀死更多的寄生虫,这样他就有机会获得更多的晶珠。

    所以,他在杀死了被虱子怪尸体吸引过来的寄生虫们之后,并没有急着从毛发上下来,而是站在上面继续等,等其它的寄生虫自投罗网。

    不知道是不是周遭的寄生虫就只有这么多了,风云等了一段不短的时间,也没有再看到有新的寄生虫赶过来。

    他想了想,绝对不再等了,毕竟他杀死寄生虫只是顺便,他跑到了银色巨狮的身上,是为了搞清楚究竟是什么东西拥有这么大的吸引力,竟然让如此之多的怪物想要靠近它。

    纵身从毛发跳了下来,风云采用了一贯的方法,将图腾之力外放,化作两只大手,在死掉的寄生虫们的大脑中翻找了起来。

    为了提升效率,他将外放的图腾之力一分为二,每一部分都化作了一只大手,难度是大了不少,但是经过他的一番练习之后,现在他已经能够自如地控制两只大手了。

    很快,风云就有了收获了,他在他最先杀死的那只虱子怪物大脑中发现了一个晶珠,不过它和他从之前被他杀死的怪物体内获取的晶珠有着明显的不同。

    它除了个头变得更大了之外,还变成了银色,尽管还远远达不到纯银的程度,但是依旧足以让它和风云之前获得的晶珠区分开来了。

    风云看着躺在由图腾化作的金色大手掌心中泛着银光的晶珠,心中不由得泛起了一丝急切,想要搞清楚它和他之前获得的晶珠有什么区别。

    他忍住了,还有其它的寄生虫还没有处理呢,它们体内应该也是有晶珠的。

    他在其它被他杀死的寄生虫的体内也都找到了晶珠,它们和他从虱子怪体内获取的晶珠大同小异,唯一区别那就是银色的浓度而已。

    将所有的晶珠都收入了乾坤袋,风云只留下了一颗,就向他之前选定的位置赶了过去。

    他准备一边关注银色巨狮要带他到什么地方去,一边研究银色晶珠。

    银色巨狮还在向前奔跑,除了速度快了一点,其它的怪物多了一些,似乎并没有不同,风云就将更多的注意力放在了对银色晶珠的研究上了。

    研究很快就取得了进展。

    通过感知力的渗入,风云很快就发现了他手中的晶珠为什么和他之前获得的晶珠有所不同了。

    原因非常简单,银色晶珠之内的清气似乎发生了变异,和正常状态的清气已经有所不同了。

    这个发现立刻引起了风云的兴趣,搞明白了变异后的清气,很有可能会非常有助于加深他对清气的认知。

    想了想,风云外放出了一道图腾之力,将银色晶珠包裹住了,然后尝试着向晶珠内部渗入。

    他成功了,晶珠之内出现了金色,然后金色慢慢地扩散到了整个晶珠的内部。

    与此同时,晶珠的颜色也发生了变化,不再是单纯的银色,甚至开始被金色覆盖。

    等到图腾之力和晶珠内已经和变异了清气完全融合之后,通体都变成了一种淡淡的金色,不过看在风云眼中,却给他一种分外凝实之感。

    。

第两千一百六十八章 防御增幅() 
风云看着内部的清气已经与图腾之力完成了融合的晶珠,露出了所有所思的表情。

    过了片刻,他开始尝试将晶珠内的能量融合体给弄出来。

    这难不倒他。

    现在距离他得到第一颗晶珠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他从得到第一颗晶珠开始就对它进行了研究,虽然还谈不上研究得如何透彻,但是将其中的清气给弄出来,他已经可以轻易办到了。

    这一次他又将图腾之力先输入了晶珠内,做起来的就更容易了。

    仅仅过了不到半分钟,一道淡金色显得很粘稠,甚至有一种实体感的光华从晶珠之内缓缓地渗透了出来。

    风云没有将晶珠之内的能量全部弄出来,只弄出来大约百分之一,就停止了。

    由于这股能量融合了图腾之力,风云它进行操控,显得非常容易。

    仅仅只用了十来秒钟,他就能够对这股被他从晶珠内弄个出来的能量操控自如了。

    它在他的控制之下,落在了他的左手掌心之上,然后延展来,最终将他的整只左手连带着一部分的小臂给完全覆盖住了。

    被能量覆盖住的部分,一眼看过去,就让人印象深刻,仿佛它们已经不再是由血肉构成的了,而变成了金属铸造而成的,拥有着一种强烈的金属质感。

    风云将自己被融合能量体覆盖的部分认真了看了一遍,将右手凑了过来,屈指在上面弹了几下。

    “当当……”

    手指落处,竟然真的发出了类似于金属的声音。

    之后,他将刀拔了出来,对能量覆盖的部分进行切割,甚至动了刀芒,结果竟然没有破开那一层薄薄的能量层。

    他发现那层能量层不仅坚硬,而且还拥有相当不错的韧性,只要它受力达到了一定程度,它就会通过形变来消解对它的破坏,并且效果相当好。

    当然了,如果仅仅是如此话,它想要挡住风云用刀为载体催生出来的刀芒还是难以做到的。

    刀芒的破坏力已经在那些被风云杀死的怪物身上得到了展现,尤其是在他对刀芒进行了压缩之后,破坏力更是直线上升。

    事实上,覆盖在风云左手和小臂上的能量层也确实只能够抵抗初步压缩的刀芒,风云在对刀芒进行深度压缩后,它就有些扛不住了。

    这曾经一度让风云有些失望。

    如果能量层仅仅能够做到这种程度,对他的意义就不大了。以他现在的防御水平,哪怕没有它的存在,他的皮肤也同样可以承受这种程度的伤害,甚至比能量层表现还要好。

    换而言之,它对他的作用并不大,哪怕能量层自身的防御力不算差,但是他必须对它进行操作,远不如他的皮肤,什么都不用他做,它本身的防御力就在那里。

    不过风云也知道,有些事情是不能够强求的,就更不要说,这一层能量层要是覆盖其他的图腾战士身上,已经足以让他们的生存能力得到非常大的提升了,甚至完全可以拯救他们的性命。

    只是他还是有些不甘心,不甘心能量层仅仅能够做到这种程度。

    于是他对它进行了进一步的研究,并且最终让他获得了新的突破,那就是让它和他的皮肤进行融合。

    效果非常不错,得到了远远超过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使得被他深度压缩的刀芒也无法破防了,想要破防,就只能够催动刀意了。

    对此,风云感到非常满意,因为他发现这还远远不是混合能量体可以帮他提升的防御的极限。

    他现在测试的仅仅是它和他的皮肤融合后的效果,那么它在和他的血肉,乃至于骨骼进行融合呢,他的防御力岂不是还能够继续提升。

    尽管现在还没有去进行尝试,但是他完全有理由去做这样的展望,因为皮肤和他的血肉骨骼是一样的,都是他身体的一部分,能量融合体和皮肤融合之后,可以大幅度提升防御力,它和他的血肉骨骼融合,没有道理不起到同样的效果。

    为了证明这一点,风云用他的左手的小指做了实验体。

    过了一会,能量融合体和他的手掌和小臂完成了分离。它在和他的皮肤完成了融合之后,分离就有一些难度了,但是他还是能够做到,只是需要一些时间。

    金色的光华将风云的小指完全包裹了起来,紧接着就向它的内部渗入,开始去和它进行彻底的融合。

    和皮肤的融合,非常顺利,在很短时间内疚完成了,但是在和血肉,尤其是和骨骼融合的时候,速度却变得慢了下来,并且慢了很多。

    过了大约一刻钟,能量融合体才勉强和靠近皮肤的那一部分肌肉完成了融合,想要和手指上的所有肌肉完成融合,还需要更多的时间。

    至于和骨骼的融合,想来需要的时间应该会更多,至少短时间内,他是不用去指望了。

    风云也没有强求,他想要验证的是,他的身体除了皮肤之外,其他部位和能量融合体融合了之后,防御力也会得到提升。

    这一次尽管只完成了和靠近皮肤的那一部分肌肉的融合,但是只要能够测试出它们的防御力确实获得提升,就算有了进展。

    看着进行了更深度融合后,变得更像是金属的小指,风云很快就展开了测试,将刀拔出来,将刀芒从刀尖位置逼出来,再进行极度压缩,使之变成了一根比牛毛还要细的针,针尖更是细小到以风云的目力也只能够勉强看得清楚的程度了。

    经过极度压缩而变成了一根细针的刀芒也没有让风云失望,它很快就扎破了融合了能量融合体的小指表皮,开始向更深处挺进。

    接着他就感到了压力,就像扎在了一块韧性十足的老牛皮上,已经很难继续深入了。虽然最终在他的努力下,细针突破了融合了能量融合体的肌肉,但是风云的脸上依旧露出了笑容。

    压缩到了这种程度的刀芒已经接近他的极限状态了,正常情况下,他已经难以让它去攻击敌人了,他需要集中精力对它进行控制,不过这也让它具备了超强的穿透力。

    被它刺穿了,并不意味着和能量融合体完成了融合的皮下肌肉防御力差,相反,它的表现已经是非常不错了。

    。co

    

第两千一百六十九章 干尸() 
在确认了从银色巨狮身上的寄生虫那里获取的银色晶珠具有加强他防御力的能力后,风云对它们就格外重视了起来,甚至让他动了去主动猎杀寄生虫的念头。

    根据他的分析,这些寄生虫的晶珠,和他之前杀死怪物获取的晶珠会大不相同,甚至还具备特殊的能力,很有可能是和银色巨狮脱不了关系的。

    说得更具体一些,这一切都很有可能是和寄生虫们吸食了银色巨狮的血液存在着联系,根源就在银色巨狮的血液上了。

    换而言之,他只要离开了银色巨狮,再想获得这种具有特殊能力的晶珠几乎是不可能了,从某种程度上讲,它们是属于银色巨狮的一种特产。

    只是当他真正准备去猎杀寄生虫的时候,风云又不禁有些犹豫了。

    不是他觉得这么会有风险,事实已经证明了,寄生在银色巨狮身上的寄生虫虽然具有皮厚的特点,但是他只要将刀芒进行压缩,对它们还是具有很不错的杀伤力的,猎杀寄生虫应该不存问题。

    再不济,他还拥有大杀器——刀意,直到现在他还没有发现有什么东西可以抵挡它的锋芒,至少他不认为银色巨狮身上的寄生虫可以做到。

    真正让他犹豫的原因,是他担心自己会因此忽略了银色巨狮的走过的路线,无法再回到那个联通两个世界的洞口。

    他可不想自己一直留在这个世界中,尽管相较于他原来所在的世界,这个世界的资源要丰富很多,单单是弥散在这个世界中的清气就不是他原来所在的那个世界所可以比拟的。

    可是他依旧准备回去。

    且不说他不想一个人独吞好处,他和其他的图腾战士是不一样的,与所属的部落存在特殊联系,甚至从某种角度上讲,他和它算是一体的,它变得繁荣强大,他会直接受益,就单说他这一次就偷偷跑出来的,就有必要尽快回去和巫他们说一声,免得他们担心。

    最终风云还是没有抵挡住诱惑,决定去猎杀寄生虫,他要抓住这个机会。

    通过观察,他已经能够确认银色巨狮是一种非常罕见的怪物,至少在怪物大军中他仅仅只发现了一只,也就是他现在所在的这一只。

    换一句话说,他一旦和银色巨狮分开了,他再想找到它的几率就将会变得非常渺茫了,甚至这一别,就是永别。

    不过风云在开始寻找和猎杀寄生虫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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