夺妃-第12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说:你看,一切都是我预料中的归来。 给我答案!我嘶声呐喊。 这样短小可爱的东西伤害不了我。否则我不会是偃。他上前,很轻易的夺下我的武器。不过是一个答案,既然你已回到我的身边,那我可以给你。 如果用这张耻辱的皮囊活着,我宁肯去死。 那我们来等吧。 等什么? 等夜完全黑了。 我们僵持着,等来黑夜中华光溢彩的红船。于是,他扳开香炉后,密室的门开了,经过辗转的秘道,他让我在重重的黑纱帐后看见那个金壁辉煌的屋子,他指着赌桌中一个又一个男子对我轻声道:那些都是财可倾国的权贵与皇室,甚至有来自异国的贵族,全都不是寻常人可以见到的。 他们在做什么? 赌博。每一注输赢都是穷人们用之不尽的财富。 他们不停地用各种赌具豪赌,很久以后,有司官出现决定了今晚的赢家,此时房间内的灯光忽然暗了。有四个赤裸着上身的男人抱着一个女孩从屋子的另一端走出来,他们在中心空出的地方将女孩放下,她是醒着的,颤抖着的,男人们为她除去所有的衣服,众目睽睽中,她无力反抗,这时不知谁按动了机关,女孩脚底下那方地面开始向上抬升,直到像张床的样子,她反卧其上。然后又走出一个医师般的人,他手里拿着一个包裹,摊开时里面是一枚枚金针,那个赢者的名字被写在巨幅卷轴上从天而降,医师看见它,于是拿出针在女孩的背上刺了下去,她痛苦地叫着,哭声凄厉,但身子被四个男人按着,根本无法挣脱。 偃凝视我很久,终于他擦拭着我的泪水开口说话: 还记得曾每晚让你喝的安神茶吗?我特意为你调制的,能让你被刺字时感觉不到任何的疼痛,只有在苏醒时会暂时迷乱心志,于是我又刻意四处传说你疯了,隔绝外人与你的接触,也就不会有谁发现你身后有字的秘密。 这时女孩身上第一个字刺完了,鲜血淋漓。 看,与你不同,她是醒着的。她必需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毫无反抗的被刺上那一个个昭示着屈辱的字,她的惨叫与泪水只有让那些客人们更加兴奋。新鲜与刺激的事物,在这个机遇均等的江南便是红船长盛不衰的真正原因。 那玉儿呢? 玉儿,任何一个青楼都不会缺少一个她这样的角色。不过是一张涂抹鲜艳的告示,招揽人罢了。她们全部青春替红船挣得钱还不如你身上的一个名字。 他伸手抚我的背,我恐惧地躲开了。 你不应该怕我。因为每一次,都是我亲自站在你的身边看着你,陪着你。看着他们在你的肌肤上刺着字,你却依旧睡得如此甜美,肌肤完美的就像一个刚刚出世的婴儿,让我发现自己已无法自抑地爱上了你。知道我第一次亲手将你呈现在他们面前时,引起过怎样的轰动吗?锦儿,你不是曾经深深嫉妒过玉儿吗?其实你在红船的盛名早就远远超过她了,只是你自己从来不知道…… 够了,别说了……别说了…… 锦儿,我早已准备好承担你的一生。可是你却负了我,如果你没有和他远走,或许这一生你都不会知道这个答案,我将替你好好的保守着它,如果不知道也就没有耻辱可言。何况我相信我可以给你幸福。 沉默。女孩身上的字终于刺完了,他们为她擦拭干净血迹,并涂上一种青色的颜料,女孩被四个男人抱起,送到赢家的面前,此时房间里响起雷鸣般的喝彩声。我蜷在地上哭泣,掌声淹没了我的痛不欲声,偃很努力地将我紧拥在怀里。 终于曲终人散。 我推开偃走出红船。他无法挽留,我用匕首指着自己。 忽然有人在我身后大喊,着火了。接着是人群四处奔跑的脚步声。各种嘈杂融汇在一起,我跑回正门,那里正有一个点燃自己,火球一般的人向里面奔跑,火星从她身上散开燃到柱子上,布料上,红船刹那间燃了起来,房屋楼阁紧密相连的木质结构顿时成了一片火海,人们嘶喊着救火,但多数都在朝外逃窜。 火焰染红了天空。我清楚地知道那个火人就是玉儿,一切就像是她为自己做的一套嫁衣,等待盘涅后装点自己,我想她一定能成为仙子,她曾是那样的美丽。于是我没有哭泣,甚至羡慕她绝美的死亡。 直到一切成了废墟,繁华似锦的红船变成了黑色的焦炭。天空开始下起细雨,我在残毁中找到狼狈的偃。他呆若木鸡,像是遭受了天大的委屈,红船或许早已是他的性命,而现在他已死去了大半。 我将手伸给他。我说:偃,走吧,就当一切不过是一场梦。 走,去哪里?所有的人都背叛了我,遗弃了我。 镜湖上的那艘红船被鸠子带人驶走了。偃所有的财富埋葬在火海中,他便在转眼间一无所有。这是不是就叫做罪有应得,而我却还没弄清楚什么才是罪孽。 和我一起离开这里。我们靠双手生活,日出而作,而落而息,平淡地过完这一生。 他终于抱住我狠狠的哭泣。 我又一次以为一切就这样结束了。可是我们只是在一起平凡的生活了三天,他没有一丝笑容,所有说过关于爱恋的话,没有一毫一厘的表现。他消失了整整一夜后,第二天清晨出现在我的面前,他是兴奋的,眼里闪烁着新生与希望的光彩。 他走向我,而我却在睡眼惺忪中看见他手中明晃晃的刀,他将它抵在我的颈上,然后自言自语:锦儿,你知道谁在昨夜找到了我,他曾是红船最有财富的客人之一,他现在愿意重建红船,并答应让我参与打理,但他的条件就是要你身后的这张皮,那是几乎所有参与赌博的贵客名单,并且它曾经代表着红船最鲜为人知,也是最秘密的辉煌。既然你说过它对你而言是耻辱的,那么就把它给我。至少它对我有用。 偃,你准备让我死了吗? 不,就只是背上这一块皮。他眼睛是通红的,神情完全的疯狂。 偃,你看见过被活剥皮肉的兔子吗?它们还有可能生还吗? 给我,给我…… 我看见他的丧心病狂。我仰起头准备接受死亡。这时门突然被人踢开,一柄利剑从偃的身后刺穿而来,我看见沾着血光的剑刃从他的腹中出现。偃倒在地上,含着血泡笑着用手指着我的身体。他说:锦儿,多,多好的皮肤。 我抬起头,看见魉。 快跟我走。 魉。我叫他。 什么? 是你叫人做的对吗? 做什么? 玉儿的脸。 他无言以对。 魉。
夺妃
《总裁的情人》
《总裁的情人》
简介:她以为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却没想到经(精彩全本百度搜索:炫书)历了世界上最可怕的事情:心爱的男人竟从没有爱过她,她不过是他用来复仇的棋子! 一夕之间,她家破人亡,从未婚妻沦为情妇,看着他占尽她的家产,怀抱其他女人。当爱成反目,曾经的甜蜜化成刻骨仇恨时,她该何去何从?试读: ( 上)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我是阿蒙的初恋,可我记得不阿蒙是我第几个男朋友,从小到大,我换男朋友的速度就像换衣服。但是,阿蒙是我第一个真心爱过的人,阿蒙并不比我以前的那些男朋友帅多少,也没有夸夸奇谈的口才,更没有充实富足的经济条件。可是,只有阿蒙肯陪着我,安静的听我说话。他让我感觉到他的真实,并且想成为他今生的最爱! 也许真的是单亲家庭的孩子,天生比正常人家的孩子缺少安全感,记忆里不是爸爸妈妈吵架就是妈妈撕心裂肺的哭闹声。开始我总期望他们别吵了,还好几次跪下来求他们,他们每次都信誓旦旦说不吵了,可没几天又吵了,爸爸还动手打妈妈,打的鼻青脸肿。后来才知道原来爸爸在外面有了情人,小情人年轻漂亮,她说爸爸不离婚娶她就去告爸爸强奸。这时,我才十岁但我比同龄人都要早熟,我不再劝他们和好,甚至希望他们离婚。可是妈妈哭过闹过,就是不肯离婚。后来,小情人拿着她和爸爸上床的照片给妈妈,炫耀爸爸对她如何如何的好,说她曾经为爸爸打过三个孩子。妈妈彻底的绝望了,很快就和爸爸办理了离婚手续。妈妈是不爱则恨的女子,她把爸爸和小情人上床的照片寄到爸爸单位、报社和老家,一时间满城风雨、人尽皆知。爸爸被迫辞职,带着小情人的离开了威海,我再也没有见过他。每当妈妈听到有人批评爸爸的不是,就会很开心。她只顾得享受报复的快感,却忘了我还是个孩子,需要关心,需要爱。因为他们的事,同学都在我背后指指点点,疏远我,上课时老师让同学互相批改作业,没有一个人愿意和我搭档。我只能自己批,结果被老师说没家教。我开始厌学,逃课,叛逆的速度简直如春天的野草。我身材高挑,容貌出众,加上我的文笔很好,经常在报纸上发表文章。引得许多男生对我心生爱慕,而我整日周旋于不同的男生中,看着他们为我争风吃醋,没有丝毫愧疚感,反而觉得很刺激,有种成就感与满足感,在家里得不到的重视放佛在这里能得到弥补。我一直渴望离开家,走的越远越好,而唯一的方式就是上大学。我虽然厌学,却天资聪敏,考上了外省的一所大学。陌生的学校,陌生的人群,但我依旧是那个我行我素的我。我是系花,我尽情挥霍着自己的美丽与青春,就像罂粟,谁惹上我轻则伤心,重则伤心又伤身。大学生的性观念都很开放,学校附近的旅馆一到周末就爆满,还有女生出去做小姐,但是我骨子里有些传统,有着琼瑶式的言情美梦。在我心目中,那是圣洁不可侵犯的,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是干净而神秘的,如月影般迷离的子夜、烟雨的黄昏……他们可以亲我,摸我,但是绝对不可以超越那道底线。这是我唯一的骄傲。也碰到过霸王硬上弓的,但每次都化险为夷。还是有一次,我失策了,和男友去酒吧包间唱歌时,他趁我不注意在水里的加了药,我拼着最后的一点清醒,扑倒门上,想开门却手脚无力,头脑越发沉重。我用力咬在了自己的舌头上,口中血腥弥漫,人却清醒不少。我一边和男友垂死挣扎,一边用头撞门,门外终于有人敲门了。我已是满口的血,却再次咬破舌头,大喊救命。男友用的给了我一耳光,我再拼命也维持不了自己的清醒,在疼痛中晕了过去。醒来时,我发现自己躺在陌生的房间里,只着内衣。我以为我是完了,拿起桌上的水果刀就要割腕自杀。这时,一个男生从阳台冲了进来,夺过水果刀,说,你还是干净的,我找到服务员开门救了你,你的衣服被撕烂了,是我让服务员找了件工作服给你披着。我不知道你住哪里就把你带到我这里。因为工作服酒吧还得用,我就给你脱了下来,送了回去。这个男生就是阿蒙,晚上我穿着他的球衣回到宿舍。我把他的球衣洗净,用我喜爱的柠檬洗衣粉。我承认我第一眼看见他就有些喜欢他,他是邻校的学生,他说他认识我,他舍友是我以前的男友之一。我第一次感到了羞涩与难堪。以后才知道,爱一个人,要学会自爱。还他衣服时,叠着一丝不拘;请他吃饭吃火锅,我打听到他喜欢吃火锅,但是不吃海鲜;送他礼物答谢他,我知道他喜欢白领子的黑色衬衫。他教会我吃西餐,他带我去公园拍花卉交作业,约我去上自习。我感觉到他喜欢我,我问他不知道我名声狼藉吗?他说,认识了才发现自己以前是多么的愚蠢,道途听说,没有主见。但,我只能心里暗恋他,寂寞的心在寂寞的孤单,一个人的浪漫,在这个陌生的世界与其两个人痛苦,不如一个人孤单!爱上一个人的时候,总会有点害怕,怕得到他,怕失掉他。爱上了他,我才领略到思念的滋味、分离的愁苦和妒忌的煎熬,还有那无休止的占有欲。他的一举一动都让我心潮起伏,总害怕时光飞逝而无法与他终生厮守。 ※ ※ ※ 大学最后一个情人节,本来与他约好去海边玩,他突然说他要去做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不能陪我了。我哭的一塌糊涂,想到不久的将来,阿蒙不再属于我,甚至整个人都会偏离我的生活,就遏制不住悲痛。晚上,阿蒙打电话叫我下楼,给我看他未来的新娘,我犹豫很久才下楼,却看见只有阿蒙一人。他说,他还没有表白,待会让我做见证。我强颜欢笑,祝福他。他摸着我的长发说,“思遥,你知道吗?生命之美在于和谐,如果生命是一条长链的话,那么健康,爱情,智慧,梦想,才华,财富,责任和良心都是其中的一个链口,这条长链若有一个环节是薄弱的稀松的,那生命的状态都有可能是支离破碎的!”我不说话,只是看着他。他又说,“思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