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蓝之誓-第9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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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恩的剑术在之前遭遇地精时略微显露了一下,完全没有吹嘘,强得着实令人吃惊。
但战斗力可不等于潜行能力。
“没问题。虽然比不上你这么专业,但我也稍微练过一些。”
微笑着说道,黎恩摆出了娴熟的潜行姿势。
只见他一闪身,便借助阴影的掩护消失了踪影,麦迪都稍微费了点劲才现他的去向。
“开玩笑的吧……”不可置信地嘟囔了两句,麦迪几乎产生了一种挫败感。
这至少也是黑铁级游荡者的潜行本领了,黎恩比麦迪还要小一点,他居然能练出这么多本领在身……难不成之前那个梦中练功的说法不是玩笑?
黎恩不时瞄着周围的一切,虽然他说着是为了明天破坏行动更加顺利,但其实也有自己的额外企图。
黎恩知道万物怀表中的琼斯并非全知,但他所不知道的东西还是很稀少的,恰巧这些地精莫名其妙变多、变聪明的原因便是其中一件。
而且,他隐约有着一种直觉,这次的地精之灾很可能和他这个重生者的行动有关。
必须要亲眼仔细地观察才行。(。)
第十三章 文明潜力()
如果说地精会伐木只是因为偷抢了些斧头的话,接下来看见的东西就让人真正的惊讶了。≯≤
黎恩走到的地方恐怕正是地精营地的手工作坊区域,虽然那些绿皮的小怪物埋头工作的样子很滑稽,但见多识广的他和更加学识渊博的琼斯却不会只看见好笑的一面。
“它们会做泥瓦罐?!”
“还不止,你看那边,是烧陶器的窑。”
有的地精不停地折弯木条,似乎是在学着制作木桶。
还有的地精拆解了一辆手推车,不停地围绕那个轮子看过去看过来。
一只地精把几张羊皮丢进一个坑里,还往其中扔了些碎石,坑中传出刺鼻的尿骚味。
据琼斯说,那很可能是某种制皮革的土法。
还有一排地精在一个装束特别的地精领手下学习如何把木条削成合格的短矛,如果学的不好的还会被抽一棍子。
这一路看到的东西,在人类的领土上很平常,但在黎恩的眼里,这都是一个异族的战争潜力的体现。
多少年前,人类也是这样,在异族国度的废墟上笨拙地学习,最终建立了自己的辉煌文明。
越是令人赞叹,黎恩就越是生出杀意。
如果对方像消失的精灵那样稍微爱好和平点就好了,哪怕月汐兽潮里那些兽人,其中的领好歹也会收受贿赂……
但这群地精没有沟通的意图,把抢劫乃至吃人肉都视为理所当然,完全没有共存的可能性。
地精越有潜力,就意味着它们成长起来之后人类的危机越大。
“我们去找找那些火药的来路。”黎恩自言自语道。
这群地精不像是聪明到会做太多防火措施,说不准它们的火药就直接露天放着,那样的话,黎恩就可以让它们全都上天,一个都不剩了。
至于用万物怀表花费魔力创造火药,少量也就罢了,大量创造起来其实不划算,不到必要时候还是别这么用比较好。
转了一圈,黎恩没有现制造火药的地方,倒是现了做皮甲的作坊。
原本这并不是那么惊人的事,但一抹寒光闪烁,却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咦,它们用的刀?”琼斯也有些惊讶。
在皮甲作坊里,十二只地精正在切割皮革尤其令人在意的是它们使用的小刀。
那些小刀形状并不相同,似乎有一点锈蚀,但仍然反射着寒光,切起皮革来简直不费什么力气。
这种小刀不像是能从路过商队抢到的,而且明显有些年头了……
“仔细看,那应该是解剖刀。”
琼斯用不太确定的口气说着:“我记得有个学者解剖巨龙的时候就用了一套特制的解剖刀。
那小子明明连把普通的铁剑都拿不动,拿那解剖刀却能随手划开龙鳞……”
“一定很贵吧?”黎恩被解剖巨龙这种事惊到了,“如果那种材料被用在武器上的话……”
“很遗憾,用不成,那一套解剖刀中随便一把的价格都不会比你的狼咬剑差太多。
而且它还很脆,和别的武器多碰几下就会碎掉的。”
说到价格的事,琼斯似乎是回忆起什么,碎碎念了起来:“那小子一套解剖刀就用掉了一大半的预算……
对了!”
没有买什么关子,琼斯当即说道:“这种解剖刀甚至不是光有钱就能买到的。
就算在白之王的时代,也只能找矮人的大师去订做毛坯,然后找个炼金术大师二次处理。”
“贵族…不,能有人脉做到这些的,就算一个公爵也很难吧。”
黎恩眯起了双眼:“那么,很可能是古物了。难不成猜中了,这附近有个遗迹?”
……没过多久,这个猜想也被验证了。
突然有号角声响起,地精们都放下了手中的活计,朝谷地的中心跑去。
黎恩最初还以为有谁暴露了,但并非如此。
他蹑手蹑脚地走近了那里,躲在一顶帐篷的阴影中偷偷观看。
原来那里是一处空旷的平地,就好像一个广场,中间立着一个巨大而形状古怪的雕像。
还有一些零散的装饰分散在旁边,看起来似乎是个祭坛的样子。
地精们全都恭敬地看着一个方向,连嘈杂声也几乎消失不见。
顺着地精的视线方向看去,是另一侧的山坡上的一处裂缝,或许是前不久的地震留下的痕迹。
从那处裂缝中却钻出了地精,并不是一两只,前前后后出来了大约三十多只。
很奇怪的是,不仅灰头土脸而已,大多数地精的身上都带着伤,甚至还有重伤到被别的地精搀扶着才能走动的。
另外,其中几只地精抓着几个大皮囊,鼓鼓囊囊的似乎装着不少东西。
那绝对不只是自然形成的裂缝而已,恐怕,里面别有洞天,真的有遗迹或者地下城之类的存在。
虽然大多数地精都受伤了,但看起来无论是它们自己还是外边迎接的那些地精都很高兴的样子。
从裂缝中走出的地精似乎都以一只地精为领,那只地精不仅比同类还要壮实一圈,身上的装束更是华丽。
头上插着羽毛,脸上抹着油彩,一张绣着金线的红色床单被当做披风,手里还抓着一根造型古怪的修长手杖。
看样子,这应该就是地精们的大祭司吧。
在魔力复苏的如今,魔法也会渐渐回归,传说中许多异族的祭司和萨满拥有奇特的法力,黎恩稍微挪动了下身体,减少自己被现的可能性。
“目前还没有魔力波动,但那根手杖……”
琼斯的声音罕见的出现了点紧张,黎恩也被他感染,忍不住吞了口口水。
“那根手杖是什么?”
琼斯有些忐忑地说道:“哲理王杖……不会这么糟糕吧。
黎恩,你可千万不要被现了啊。
希望只是我猜错了吧…如果猜对了,那根就是哲理王杖的话,就算我躲在万物怀表里也可能不安全……”
“听你这么说,那个哲理王杖是神器吧。”
黎恩此时突然不再紧张了,他还有些想笑:“那玩意儿好像折断了哦。”
“诶?”琼斯呆了片刻。
在那边,地精大祭司拄着那根“哲理王杖”慢慢走着,刻意地每走一步都敲一下地面……结果,磕到了石头,居然出了咔嚓的一声。
虽然还没有完全折断,但毫无疑问,木质的杖身上已经出现了一道裂纹。
“这、这、这是仿品?!”
琼斯咬牙切齿地说道:“居然敢吓我,黎恩,你一定要给我把这个混蛋的皮扒掉!”(。)
第十四章 老与少()
“会有机会的,会有机会的……
到时候就把那个大祭司砍碎给你看。”
黎恩都没有想过,自己居然会有安抚琼斯的时刻。
在他的估计之中,琼斯最少也存在了几千年以上,和他这个两世加起来都不足百岁的普通人类相比完全不是同一个层次的。
他一直都觉得琼斯是一位长辈,这固然没错,但长辈并不意味着完美无缺的成熟。
嗯,这个世界上的老小孩其实也是不少的。
寿命悠久的奇特存在更是和寻常人类不同,有的一出生就老气横秋,也有的几千年都不会成长一点。
琼斯或许比一般人成熟许多,是一位年老的贤者,但这并不意味着他没有**和冲动。
当然,恐慌也不例外。
对此,黎恩倒是能理解一些。
懂的越多,便越敬畏——或者说,是懂得太多,自己吓到自己吧。
曾经有一位研究幽灵和鬼魂的学者,居然被野猫和小孩子的恶作剧吓死了。
瓦片掉落的声音,猫叫,还有小孩的笑声……据说他立马联想到了十几种鬼怪,然后又做了一系列的排除法,认为自己是被某种大凶之物盯上了。
他惶恐不安,一夜未睡,红着眼睛推算出了驱鬼的秘法,然后整个白天都在做各种仪式。
当然了,驱鬼的秘法对野猫和小孩自然是没用的。
第二天夜里,小孩又来恶作剧,揪了野猫的尾巴。
猫的嘶嚎和小孩子的笑声混合在一起,把好不容易安心睡着的学者吵醒…然后,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一周之后,邻居打开学者的门,现了床上那具面容惊恐的尸体。
尸体上一点外伤都没有,学者是被自己吓死的。
在黎恩看来,那个地精大祭司大概是装神弄鬼自制了一根奇怪的法杖,说不定还是借鉴古老的图画里的样式……
似乎连神器都见过很多的琼斯反倒不太接地气的样子,之前对尼森这个骗子就表现出疑惑,恐怕这次也一样,他根本就没往赝品那个方向想吧。
说不定,拿给琼斯一块石头让他鉴定,在一切手段都得出这就是块普通石头的结论的时候,他自己反倒会胡思乱想,猜测这是哪种未知的宝物?
“我没那么傻好不好!”察觉了黎恩的想法,琼斯气呼呼地吼道。
“没关系,神都会犯错吧,你偶尔错上一回也没事啊。”
黎恩好说歹说,总算是让琼斯平静了。
今天还是第一回,见到了琼斯的另一个方面的样子。
虽然不是一切都尽在掌握的神圣,但这更有人味不是吗。
这样的琼斯似乎也不坏……吧?
为了防止琼斯拉不下脸子再次飙,黎恩中断了思考,向着来路返回。
地精们的注意力都被地精大祭司它们吸引了过去,黎恩离开的度比来时快了许多。
如今这具身体的敏捷果然出色,他不由得感叹了起来。
前世的他可没有这种轻描淡写地翻山越岭的本事。
不仅是这具身体的精灵血脉的关系,恐怕更多的是万物怀表的功劳。
世界树的帮助,还有在万物怀表的领域中的锻炼……就连那据说是因为“幸运”才出现的四叶草魔纹,也和万物怀表带来的重生摆脱不了关系。
对了,现在的魔纹已经变成了七叶草的样子,比起之前似乎又提升了半个层次的样子。
并不是从黑铁级到青铜级的突破,而是魔纹从本质上升格了。
魔纹从小蛇变成蟒蛇这种事黎恩也见过,但那一般都是机缘巧合才能出现一次,一生遇上一次就算是幸运儿了。
而他关于自己的魔纹却隐约有种直觉,每次突破一个层次,它都会有所升华。
“呼…呼……你这家伙……给我等等!”
黎恩在山顶停留了片刻,感知着自己变强了的身体素质,而就在这时,麦迪气喘吁吁地跟了上来。
“你这家伙怎么…这么快……开玩笑的吧?”
诸神为证,麦迪可是和黎恩几乎同一时刻撤离的。
如果说潜行这方面黎恩虽然有所涉猎,但还比专业的麦迪逊色三分的话。
那么,在行进度上,黎恩就甩了麦迪六分还不止。
游荡者经常要刺探情报、潜伏行动,敏捷和耐力都是他们自豪的长处。
不擅长正面硬战,所以他们也大都苦练了脚底抹油的本领,在森林之类地形复杂的地方,同阶的对手很难追上他们。
然而,黎恩却一直在他前面,哪怕他使出浑身解数,黎恩还是一副风淡云轻的样子……而二人之间的距离没有再拉得更远就已经是极限了。
麦迪可以看得出,虽然黎恩的步伐很灵活,对周围的环境也表现出极强的适应力,但那其中没有多少步法的特殊技巧。
这也就意味着,黎恩以单纯的身体素质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