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继阁小说网 > 都市电子书 > 猪样年华 >

第6章

猪样年华-第6章

小说: 猪样年华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只是我的“样子”。

    想通了这点,我的心结也打开了。困意随之袭来。

    “季漱玉你要不要和我睡?”

    “不要。”她转过身,纤长的脖颈与锁骨连成了柔美的曲线,这种直面击来的美好不禁让我呆住了。心口有种莫名的肿胀感。

    季漱玉那晚无意中的一个动作而形成的冲击力至今还令我印象深刻。也许就是从那晚开始,我身体中的某一部分被打开了,就像每个人的青春期一样都炽热的燃烧过,化为灰烬后再肥沃了自己。我想,那就是我开始燃烧青春火焰的源头。也是开启我对女人美的想象力和兴趣点的源头。当然如果你说我是对寄漱玉有了兴趣,那就大错特错了。她的美好是作为女人的美好,不是她个体。

    那晚开始,我开始关注女孩子们看我的眼光。我发现她们都很喜欢看我。我不禁感到沾沾自喜,自信心爆棚。另一方面,我又觉得她们不懂我,只是把我当做李宇春的替代品。

    这种矛盾让我变得多疑和叛逆。

    我越来越懂得发挥我的优势,对每一个喜欢和我接近的女生充满体贴和善意,让她们觉得我和那些男生截然不同,又不完全是闺密和同伴。我想我散发的魅力很容易就俘虏了大多数女生的心。

    不过好像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真的就对我身边的女生充满了欢喜之情。变得与男生不同。他们被清晰地界定开来,男人,与女人。

    当然,这些改变是潜移默化的。带给我心理上翻天覆改变的两个人,姚叶和季漱玉,她们都很忙,没空理我,也没有时间发现我的改变。

    直到,离汇演还有一天。

    最终彩排的时候,一个节目是单人街舞。一个男生跳着蹦着突然就把自己甩台下去了。那台子三米高,当场就被送去了医务室,还好,只是脚踝脱臼。

    说这么多,是想表达我没想过真的会做救火队员。

    姚叶来找我的时候,她是这么说的:“还好我早有准备。对了,你会电吉他么?我找人弄了一把,把你扩音的问题解决了。”

    我差点觉得那人是不是她给踢下去的,怎么像早有预谋?

    这些日子我的心思都放在了自我发现上,吉他碰都没碰过。又联想起姚叶的梦,我感到非常的忐忑。

    我和姚叶说我会古典吉他,其实不全是。我确实也会电音吉他。我有演出经验也是有群体演出经验。

    说起这个,又要从高中开始追溯。

    我高一的时候有天无意中看了个励志电影,就学人玩起了吉他。我记得我的第一把吉他是陪季漱玉去东安商场的时候买的。买回来飞快报了个班。我一般对心血来潮都特别认真,一学学了三个月,从同桌的你到蓝莲花,从简单旋律到花样和弦。

    后来我发现吉他培训班里有我个校友,是个日风范儿的小帅哥,长得很像裴勇俊。他中途改去学贝斯。后来我们又和一个原来小学鼓乐队的小胖子,一个红五月歌唱比赛拿过三等奖的小美女组成了乐团。

    我们没事就在放体育器材那个小仓库练习,听着黑豹和崔健,模仿、嚎叫!对了,那时候小美女还特迷罗琦。那首回来穿越历史的洪流又回到我的视野已经是十多年后的今天、一个爆红综艺节目上了。但它给我留下的印记是难以磨灭的。是肆意张扬,更是永垂不朽。

第十四章() 
14

    我不想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仓促上场,尤其那么多人看我一个人表演,出点差池那就是万众瞩目,能把脸丢去姥姥家。

    既然姚叶给我准备了电吉他,那我就把昔日的小伙伴聚拢,来一次正式告别演出吧。

    我已经不太记得我们的乐团何时就散了,很多原因,回想起来又哪个原因都不是。不过如果你要想把一个东西升华为精神信仰,那么它至少要是你心灵深处真正渴求的。

    摇滚于我,可能真的不合适。

    我们那会儿经常去元大都听地下摇滚,撕心裂肺的咆哮让我的血液沸腾,同时,也让我迷失。那段时间,我愤世嫉俗,甚至喜欢上了打架。

    打架这个事情也是我不得不提的篇章,不过现在先略过。总之摇滚带给我的似乎不是精神的满足,更像是一个撒旦,在腐蚀我的灵魂。

    我想我好像是走偏了。不是摇滚乐的问题,是我没有掌握住摇滚乐的精髓——自由精神的释放。可想而知,那时的我内心脆弱,没有太多自我,因此正面的东西没吸收,反而堕入魔道。

    意识到这一点,我在浮躁甚至是暴躁中清醒过来,醒过来后我就不怎么听摇滚乐了。我甚至把我最爱的披头士蓝光碟片锁了起来。

    那个时候我妈去我屋子打扫卫生还觉得奇怪:“你怎么就突然不听那闹哄哄胡喊乱叫的歌儿啦?”

    很快,小帅哥和小胖子要高考了,乐团没有任何结束形式的、自然而然地散了。

    于是我把这次汇演和他们说了后,他们都表示非常乐意!“我们要用最完美的演出证明我们存在过!”小胖子举起了拳头。

    我们四个再聚首,只有一个下午的时间可以进行排练,却发现我们彼此之间依然默契十足。这种感觉如同久别重逢的战友又拿起武器并肩作战,在激烈的音乐中,整个情绪都被感染得沸腾起来!

    彩排结束后,我带着他们仨去附近最好的餐馆喝酒。喝到最后失声痛哭。小帅哥那么含蓄的人一边捶着桌子一边说:“再也回不去了,回不去了”后来我才知道他哭的是什么,原来他背着我和小胖儿跟小美女交往过,后来又分手了。我当时竟天真地认为他在说乐队,还跟着流了几滴眼泪。

    大家各自回去的时候,小帅哥说,晓晨,你知道我为什么和mavis分手么?mavis就是我们主唱小美女。

    “卧槽你和她交往过?!”

    他苦笑:“对啊,这事你们都不知道。”

    我比较震惊,不过也觉得没什么不能接受。郎才女貌嘛。

    他点了根烟,也递给我一根,我没接摆手表示戒了。

    “我们也不长,半年。后来她说她喜欢了别人。”

    这不是男女那些事里惯常发生的么?我也奇怪这些男的为什么喜欢找我倾诉?我明明还从未恋爱过。

    “你知道她说她喜欢谁?”突然他抬起头眯着眼看向我。脸在烟雾缭绕中过分沧桑。

    “你们的事我都不知道,她喜欢谁我怎么会知道。”有点生气。这小子刚才在酒桌上就失态,现在又这样,明显旧情难忘。

    “你!是他妈你!”他甩掉烟站起来走到我跟前:“晓晨,所以那时候我不想见你。乐团也就这样解散了。后来淡了,我心里觉得特别惋惜也特别后悔。因为这从头到尾都是我自私造成的!”

    我听得一愣一愣的,心脏也个楞个愣的。

    “说出来真他妈舒服多了。”他呼出一口气:“你也别放心上。她说你不知道,我也从没怪过你。以后大家还是兄弟。”

    “那个你知道我也是女的吧?”我指了指自己。

    他一脸废话的表情。

    “你不觉得奇怪?”

    “什么奇怪?”他愣神道。

    “奇怪我俩女的,她喜欢我这事啊。”

    “我一早就知道她喜欢女的。我追她的时候她说的。我还说她这是烂借口。然后她就在酒吧把一个女的给吻了,后来我也信了。不过她那时候身边没人,我又死缠烂打,她就勉强同意了。事实证明强扭的瓜不甜。弯的铁丝就算直回来也有印儿。当时我还不理解她为何不公布我们的关系,原来她那时候可能就对你有好感了”

    “你等等”我拦住他的滔滔不绝,“你想过我的感受没有?”

    他又愣住。

    “你今天说这些,有没有考虑过我的感受?”

    他不说话了,眼神有些慌乱:“卧槽我可能喝多了。”

    我说:“喝多了就回家睡觉!我也走了。明儿不许迟到更不能演砸!”

    他刚想说什么,我撒丫子就跑到不远处的公交站台,正赶上末班的公交车。我咚咚上了车,车开了,他迷茫地望着我。

    我没理他,找了个座位坐下了。

    mavis喜欢女生,mavis喜欢我

    我想,这一步步是要逼我弯了的节奏?怕我一个人理解不了,派个老熟人出来给我个晴天霹雳?

    我望了望天,拜托!想我弯,也要出来一个能弯我的人啊!

    显然这人不是mavis。

第十五章() 
15

    由于我们的节目是替补,所以原来的街舞排在了中间的位置。既不是开场的热场,也不是终场的压轴。

    当初选歌的时候,我们的意见很是不一致。

    小胖子选了e,我觉得太窒息,没同意。小帅哥选了一无所有和无地自容。因为这两首是当初我们组乐团的时候最常练的,上手快。我也没同意,我觉得还是应该尽量励志些的歌曲。

    “那就执着或者海阔天空”mavis提议。

    最终我们选了beyond的海阔天空。

    我让小帅哥不要迟到,我却迟到了至少一刻钟,那时候第四个节目已经开始了。我来到后台,正看到mavis的目光投向我。

    mavis是那种很特立独行的女生。其实再看到她时我觉得她是我们当中变化最大的。我之所以称她小美女,是因为她五官很精致,个性酷酷的,在高中年代还是很出挑的存在。可是她偏喜欢奇装异服,穿朋克装,戴九个耳钉,大浓妆。他们学校校长和家里人都对她没办法。说实话,我当时虽没把她当异类,但也偶尔会觉得不舒服。这和她性格里尖锐的一面也有关系。她有时候特别歇斯底里,喜欢玩,想尝试一切。我一度幻想过她会吸、毒。

    再见面她已经是正常人了,脸色虽然依旧苍白精致,眼神依然孤傲,不过会笑了。

    她真的喜欢我么?我在想,可能这种所谓的喜欢也只是她想尝试一切的其中一部分。这么久不见,她可能已经淡忘了。

    可她的眼神投过来,我还是发现,那里面的专注,有点不同。

    我有点不知所措。

    她对我微微一笑,就转过头去干别的了。

    小帅哥叫景泉,他正在被我们学校的业余造型师涂涂抹抹着,远处看真的如他的名字,像是景色中一汪清泉,清澈明亮。

    很快到我们了,过程似乎没什么好讲的,我们上台后因为会场够大,音响也算给力,全程可以说是没有差错,甚至可以说是享受。

    不过有句老话儿叫不能开心得太早

    歌曲最末,我要单人演奏和弦,大密度大跨度切音。昨天晚上我拿着我的吉他披着被子弹了半宿,我爸妈和漱玉被我吵得半夜起来看午夜场电视剧。

    一边弹我在想,这已经不是为了姚叶的人情,而是我最后能为乐团做的事,所以我必须全力以赴!

    没想到现场震撼力那么猛!我几乎是在台下的尖叫声中一步步把乐曲推向高潮!心跳飙得太快,耳朵里已经什么都听不见了,眼睛也看不见了,似乎茫茫中,我看到小仓库里,我们几个在嬉笑着喊唱着姑娘,漂亮!

    那是一段讴歌信仰的时光,我知道,回不去了。

    最高潮的时候我留下热泪。与此同时,我突然感到指尖传来炽热

    后来据人描述,台上奚晓晨吼叫一声,愤怒地、特别帅地、把吉他给砸了!砸了

    音乐在把人的心弦拉得最满时,嘎然而止。

    那种震撼!

    据说前排考察领导带头站起来鼓掌,掌声随之汇成了一片海洋,把我淹没。

    当然,这些都是他们说的。因为我被电得心脏和大脑都当机了。半晕厥状态下谢了幕。

    后来我就被人簇拥着回了寝室,一碰到床我就睡着了。耳边还有人在解释:“情绪宣泄过度,我们别吵她。”于是人就走光了。

    我醒来时就在想,难道就没人察觉出我是被那把漏电的破吉他给电到了么!

    另外,我又想,姚叶会不会叫我赔她吉他?

    结果说曹操曹操到,姚叶直接找我寝室来了。

    她一定是想让我赔她吉他,可我真的赔不起。

    “你醒啦?”她眼神怪怪的。

    我想了下,虽然吉他砸烂了,但那是把漏电的吉他,应该不会让我赔全款。一把电吉他好几千大洋呢。

    她在我床上坐下,看着我:“晓晨,谢谢你。”

    啊?我懵了,这是反话吧?难道下一句是,谢谢你把吉他砸烂了,我差点被人骂死之类的话?

    “这次演出很成功,尤其你那个节目,反响特别好。我们组织部被校领导高度赞扬了。”

    “恭喜。”我还能说什么?

    她笑着望着我:“我发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