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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

小雏菊佣兵团-第10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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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板!您人真是太好了。

    可是去妖精森林的路途十分危险,这你也是知道的。

    让你侄子跟我去参加这么危险的旅程不合适吧?”

    老板笑呵呵的拍着桌子说:

    “这个您可不必担心了。我们矮人族的男子成年后,至少要做一件轰轰烈烈的大事才行的。

    否则矮人姑娘可看不上,会一辈子打光棍的。唉~

    ……像我一辈子没做过什么风光大事,到现在还是单身一个。”

    说到这老炮儿老板一脸失落。

    而莫何也听明白了,他侄子正好跟莫何他一块去做这件轰轰烈烈的大事,

    以争取矮人姑娘的青睐。

第十章 购买驮兽() 
莫何觉得老炮儿老板的侄子做向导是个不错的选择,

    和一个矮人结伴同行,路上也好有照应。

    如此两全其美的事情,当然是要同意的。

    老板一看送侄子回去的事情有着落,出外游历的事情也有了着落,

    高兴得急忙进了酒吧后屋,给莫何写了一封信。

    在老板离开的这会,

    地精丁丁轻手轻脚的将两杯茶放桌上,

    接着从嘴巴里吐出一根钢针,

    就这腰带上的锁孔就开始捅。

    “喂!老炮儿!你那地精小子要逃跑了。”

    有佣兵大声喊着,也有佣兵直接跑到吧台前去阻止地精。

    不过丁丁动作十分娴熟,在佣兵伸手抓到他前,

    他已经成功开锁并从腰带中逃脱。

    借着小巧灵活的身体,几个佣兵大汉硬是拦不住他。

    也有矮人双手举着盾牌去砸他,

    却都一一被他躲掉。

    莫何当然有办法把他再抓回来,

    但想到这小地精也已经受过惩罚,

    就由他离开了。

    老炮儿返回来的时候,佣兵酒吧里已经乱哄哄的了。

    有喊赔钱的,有幸灾乐祸的,有互相庆祝的。

    老板懒得理他们,将写好的信交给莫何,并给了莫何一个小钱袋和一个装着黑伦麦啤酒的小酒桶。

    “这个拜托莫先生您帮我转交给我那侄子他不要省钱,多买点路上要用的东西。”

    莫何想要推辞,但人家也不是给自己的,

    只好接下,信和钱放进怀里,小酒桶夹在腋下。

    “好了老板!我现在就动身,天黑前应该能赶到淬火城。”

    “好的!莫先生路上小心。我就不送您了。”

    老板向莫何挥手道别,莫何同样挥挥手,转身出了老炮儿佣兵酒吧。

    老板那侄儿的名字叫秘银斧。班宁,信封上写着的。

    那一小桶黑伦麦啤酒可是老板的精酿,莫何见过有佣兵买来喝过。

    老板不是谁都会卖,一般只有那些他承认的佣兵才能买。

    不过卖价可不便宜,这一小桶就能卖上百个黑牙币。

    老板能这么放心的让莫何带走,想来对莫何已经十分认可。

    虽然这是值得高兴的事情,但这么一直夹着带过去恐怕也不方便。

    莫何转去市集,择日不如撞日,今天就把驮运重物的驮兽和车辆给买了。

    也好早日熟悉驾驭这些新的东西,好为后面的旅途减少点压力。

    不过莫何还没考虑好要买哪一种驮兽好。

    凌风城一共三种驮兽:野牛兽、飓风蜥和大角雷兽。

    野牛兽:全身漆黑,长着长毛,头顶两个弯长的牛角,跑起来像马一样快,

    却能驮比马多一倍的重物。

    攻击和防御都很不错,除非怪物攻击它们,否则基本不会协助主人战斗。

    地形适应性中,适应平原和山地。

    飓风蜥:巨型蜥蜴,行走如风,力量和马相当,但实际驮重比马低些,并且不能用于拉车。

    攻击和敏捷很好,会主动攻击靠近的危险单位,是协助主人攻击的好帮手。

    地形适应性高,几乎西域地形都能行走。

    大角雷兽:巨大犀牛类魔兽。体型比普通马大两倍,平常行走像牛一样慢,却能驮动五倍于马的重物。

    攻击和防御都很好,通人性,会听从指挥进攻和防守,是旅行的好伴侣。

    地形适应性低,仅适应平原地形。

    野牛兽最低售价两百黑牙币。

    飓风蜥最低售价两百五十黑牙币。

    大角雷霆兽最低售价三百黑牙币。

    莫何已经来到集市的驮兽售卖场,这里的驮兽他早已见过。

    只是真的要他选择的时候,他倒是有些为难了。

    他没去过妖精森林,对具体旅途情况未知。

    野牛兽中规中矩,但对战斗起不到辅助作用。

    飓风蜥偏战斗辅助,驮重三者最差,而且也不能用于拉车。

    大角雷兽移动慢,只适应平原地形。

    莫何一直是打算买辆车的,可以作为移动帐篷使用,也可以装载更多的物品,

    关键时刻还能作为屏障使用。

    这样飓风蜥被排除出去,只能在野牛兽和大角雷兽中选择了。

    考虑到地形适应度,大角雷兽恐怕不适合旅途地形多变的行程。

    最终只能选择野牛兽了。

    在莫何准备去和野牛兽老板谈价格的时候,

    一个熟悉的尖锐声音打断了莫何的交易。

    “笨蛋!选飓风蜥。选野牛兽就是给那些怪物送肉吃。”

    莫何回头看,果然是丁丁,那个偷他钱袋的绿皮地精。

    丁丁手中拿着跟小棍,身后挑着一个小包裹,

    看样子是打算出行。

    “为什么?”

    莫何中断和野牛兽老板的生意,转身询问。

    “你不是要去妖精森林吗?

    那你一定会经过亡者沙海和刺蛙沼泽。

    野牛兽在这两个地方根本走不动,怪物一来它们就只能乖乖变成对方的食物。”

    丁丁似乎对亡者沙海和刺蛙沼泽很熟悉,好像他去过那两个地方一样。

    莫何现在已经不急着买驮兽了,他觉得眼前这个小地精很适合当这次旅途的向导,

    他开始考虑怎么拉这个小家伙入伙。

    可是毕竟刚才在酒吧才拒绝了人家的请求,现在应该还没有完全消气吧。

    “喂!高个短毛,你还在考虑什么?

    不相信丁丁的话吗?好伤心啊!害我还把行李都准备好了。”

    在莫何分神想对策的时候,丁丁开始呱燥的自言自语起来。

    可是听完丁丁最后一句话后,莫何突然回过神来。

    “什么?你把行李准备好就是打算和我一起出行?”

    “当然!丁丁被你抓住过,已经无家可归。你必须负起责任。”

    丁丁说到无家可归几个字时,还故意将自己两个尖长的耳朵耷拉下来,

    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

    “等等!被我抓住你怎么就无家可归了?

    我可不想因为欠你什么而带你上路。

    有什么事情我们最好提前说清楚。”

    莫何虽然很希望丁丁成为自己向导,但是他也不想不明不白的就把对方弄成无家可归之人。

    “你这个高个短毛难道真的不知道吗?

    像我这种做小偷的地精,一旦被人抓住,

    那些教我偷东西的人就不会再让我跟他们呆在一块。”

    丁丁摇晃着自己尖耳朵,得意的给莫何解释着。

    “你们是地精盗贼团伙吗?还一群人的?”

    莫何前世今世都没见过真的盗贼团伙是什么样,但总还是听说过盗窃团伙这样的事物。

    丁丁抓着自己两个耳朵盖在眼睛上,不忍直视莫何。

    “你是白痴吗?地精怎么可能组建盗贼团伙?

    只有你们高个短毛才经常干这种事。”

    被一个五十厘米高的小东西骂白痴,莫何的感觉是滑稽想笑,

    却不好意思笑出来。

    对方也说得对,他确实对地精并不了解,对矮人的接触也只有两个月,

    多半还是老炮儿佣兵酒吧里面碰到的那些。

    “那你们地精都喜欢做什么?”

    莫何想要稍微了解一下地精的生活。

    如果后面的路上真要带这么个小家伙在身边,起码得对他们种族的生活习惯有所了解。

    不然到时候半路闹出什么乱子来,可就后悔莫及了。

    “哼嗯!我们地精大多喜欢金币,亮晶晶的金币。

    所以很多地精做生意或到处收集各种奇珍异宝来换金币。

    但也有不少喜欢动脑筋的地精从事各种发明创造的活儿。

    而丁丁我,却跟他们都不一样。

    我喜欢冒险!”

    丁丁兴奋的给莫何介绍地精的喜好,说到最后讲到他自己,

    还特意爬上旁边的一个木箱子,以展示他高大的身姿。

    “一个喜欢冒险的地精?可是你这小怎么躲避外面那么多猛兽呢?”

    莫何确实觉得这个小地精和城里其他同类有些与众不同。

    起码他是莫何见过的第一只偷东西的地精。

    丁丁一看莫何被自己的话吸引,兴致更浓了。

    开始吧啦吧啦的说了一大通他的伟大事迹。

    说他如何躲避刺蛙沼泽的毒虫和沼泽巨型水蛭,

    还说他如何躲避亡者沙海的沙蝎和眼镜蛇。

    听起来都凶险异常,但莫何知道他说那些顶多算些虾兵蟹将。

    真正的食物链王者他没遭遇到,或许怪兽嫌他肉少,懒得浪费体力吃他吧。

    当丁丁还想炫耀自己单枪匹马消灭秋草平原的绿隐螳螂时,

    莫何不得不赶紧阻止他。

    以地精的口才天赋,他非得说上一天一夜不可。

    现在还得赶时间去淬火城找老炮儿的侄子,

    可没时间安逸的在这里听这个小东西吹牛皮。

    不过莫何还差点被小家伙忽悠得忘记买驮兽,

    好在他还身在驮兽卖场。

    虽然丁丁满口吹大炮,但他对购买驮兽的相关建议还是有参考价值的。

    既然路途经过沼泽地形和沙漠地形,那车辆就真没必要买,因为根本拉不进去。

    野牛兽和大角雷兽都不方便在这两种地形行走,

    那果然选飓风蜥是最优办法。

    飓风蜥没有大角雷兽那么通人性,但却也被驯服得比较亲人类。

    莫何走到飓风蜥的售卖处时,那些被关在笼子里的巨型蜥蜴就纷纷冲他摇头摆尾的吐舌信,

    看着好不热情。

    挑选驮兽莫何也没有经验,看着一堆肤色各异,

    大小体型各有千秋的巨型蜥蜴,他根本无从下手。

    幸好丁丁挺在行挑选飓风蜥,在他一番协助之下,莫何挑了一头绿头褐身的飓风蜥。

    这匹正直青年的飓风蜥售价六百黑牙币,看来丁丁的眼光相当毒,

    竟然把这里最好的一匹给挑了出来。

    在莫何准备答应买下时,丁丁居然跳出来和卖飓风蜥的老板讨价还价。

    地精的口才天赋发挥妙用,硬是把卖价砍低了八十个黑牙币,

    还顺带让老板送了他们一套飓风蜥驮具。

    这种飓风蜥驮具很像马鞍,不过它后面还有两排挂钩和凹槽,

    用于在后面挂装行李货物。

    莫何用金矿石做交易。

    集市有专门的贵重金属鉴定所,在交给他们一点手续费后,

    就成功的称量到等价的金矿石进行交易。

    买到飓风蜥后,莫何顺手买了一点食物和饮水后,

    带上丁丁骑上飓风蜥就直奔淬火城而去。

第十一章 蛮锤() 
飓风蜥体型大如马,头尾有五个马身那么长,

    跑动时肚皮会离地一米,莫何座在上面倒也安稳舒适。

    只是飓风蜥跑起来速度惊人,两边一直呼呼刮着风,

    应该有疾奔的骏马两倍左右的速度。

    丁丁也是第一次坐飓风蜥,一路惊呼尖叫,

    几次差点被风从驮鞍上刮下去。

    幸好莫何眼尖手快,在空中把他一把抓住,

    又放回驮鞍上。

    有了飓风蜥,走起路来果然省时间。

    原本该下午三四点才能到的淬火城,足足提前了两个小时到达。

    这样莫何就有更多时间来支配了。

    西域的城市进出不需要关税,来去自如。

    莫何骑着飓风蜥直接进了城。

    城里人多了,飓风蜥很懂事的将速度降到最慢。

    它现在贴着地面缓缓爬行,莫何担心它一路狂奔劳累,

    就跳下来,只留丁丁坐在驮鞍上,自己则牵着飓风蜥的缰绳在一边走着。

    老炮儿老板只说他的侄子在淬火城铁匠铺当学徒,

    却没有说具体在哪个铁匠铺。

    莫何只好一家一家的铁匠铺去找。

    淬火城主要进行各种冶炼锻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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