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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捉妖小天师:公子太嚣张-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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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客远来。”郡主带着一个淡紫色的面纱,站立在车前,缓缓道:“秦时又怎能端着郡主的架子,坐在车内优哉游哉?”

    没过多久,从某棵树后走出来一个猎户打扮的女子,她的头发梳得很随意,显得有些凌乱,身上的衣服虽然略显破旧,但穿在那位女子身上,却自有一番风味。她的脚步很轻,走在凹凸不平的路段上,竟听不到走路声。信子偷偷用余光望了眼郡主,她不由感到有些惊讶!这郡主平日里总是待在自己屋里,大门不出又二门不迈的,而那样一个擅长捕猎的高人,她究竟是怎么发现的?

    “郡主谬赞了,我不过是一个成天靠打猎为生的闲人罢了。”王灵韵随手捋了一下耳旁的发丝,垂眸道:“知道今晚榕树城内有盛宴,本是想进城献宝的,却没想到在半路碰到了郡主。”

    如果没估计错,她在仙境遇到祥瑞的这段时间,不仅没有耽误很久,甚至她还比原先提早回来了。因为,她上一次跟鹤羽遇见这郡主的时候,是在榕树城门口。而现在,却是在郡主去到榕树城的路上。

    “哦?什么宝物?”一旁的信子倒是好奇而又略显嚣张地道:“还不赶紧拿出来,给我们郡主先瞧瞧!你可知,在整个平陵城,我们郡主就是最尊贵的人!”

    郡主看了信子一眼,又看向王灵韵道:“不知道闲人怎么称呼?”

    略一思索,王灵韵回答:“在下王韵。”

    “王姑娘别听信子胡言乱语,这里并不是平陵,而我这个平陵郡主在这荒郊野外,也耍不了什么威风。只不过……”郡主话锋一转:“看姑娘打扮,姑娘平日里应该是简居在外,又怎么会知道今天榕树城内有盛宴?”

    虽然不知道是出于何种原因,但这个平陵郡主似乎料定了他进不了城!

    “这个嘛……”王灵韵思索间,忽然看到天边一闪而逝的流星,她立马想到了什么,但却不急着说。

    “哼,郡主,我看她就是个乡野村姑,怎么可能身揣宝物,还献宝?!”信子轻蔑的打量了一眼王灵韵,继续道:“在这荒郊野外住久了还没被野兽吃了,确实挺厉害的,可你也不看看你那穷酸样!啧,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心里打的什么算盘!想高攀我们郡主?自不量力。”

    王灵韵看信子这样,心中不禁开始感觉事情有趣了。看这位平陵郡主的举止谈吐,应是个聪明的,可这么聪明的一个人,放一只见谁咬谁的疯狗在身边,不怕折寿么?

    “奥,我平时一个人呆久了,觉得挺无聊的,就会听听风、雨、大地的声音,这听久了吧,它们就会告诉我一些东西。”王灵韵装作无意望向天空,伸手指去:“郡主你看!流星!”趁着她们抬头之际,王灵韵便缓声道:“恩……例如刚才那流星就告诉我,不时片刻,榕树城内就会燃起烟火,照亮整个西面天空。”

    抬头望天的信子根本没有看到流星,她转头气愤道:“呵!我刚才觉得你是个擅长捕猎的猎人,心中还带着三分钦佩,现在看来!你根本就是个骗子!你……”

    王灵韵看着信子,满眼的笑意。

    信子看到她这样,本想再羞辱她几句,但不知为何,突然感觉很没底气。

    须臾,榕树城方向,一道火光冲破天际,“轰”的一声炸裂开来。

    信子的脸瞬间红了。

    平陵郡主瞟了一眼信子,装作没看见地笑了笑,道:“秦时想跟姑娘交个朋友,若是姑娘不嫌弃,就搭秦时的便车,一同进城吧。”

    信子想要出声阻止,却在被郡主瞪了眼之后,迅速变得安静乖巧起来。

    “怎么会嫌弃,能跟郡主一同入城,是王韵的荣幸。”王灵韵饶有兴味地看着信子那憋屈的样子,继续道:“郡主请上车,我这个乡野村姑也就配跟在信子姑娘身旁了,不如就一同随车走路吧。”

    说的时候,王灵韵还特地将“乡野村姑”四个字咬了重音。

    信子瞪着王灵韵,那眼神仿佛要吃了她。

    郡主上车的时候,格外多留意了一眼王灵韵,才撩开纱帐,重新端坐回车内。

    没过多久,车轮开始缓缓滚动。漫天的繁星闪烁,只是似乎没人注意到,在树林的某处,还有一个被扒光衣服的男子,晕倒在草丛里。他打猎的工具都散在一旁,框里还有一只野山鸡正在试图挣开绑住它的绳索。

    看他那睡得香甜的模样,约莫明日才会醒来。

    “轰——”

    又一束火光徐徐升起,在半空中炸裂开来,使得黑夜失去神秘,也寓意着榕树城的繁华。

第27章 【二十六】怪咖乞丐() 
夜晚一点也不漆黑,榕树城内灯火通明,甚至比白天还要明亮。

    城内沉浸在一片欢声笑语之中,通往主街道的各处都有游街表演,人们或三两相聚,或比吃比喝比斗灯谜。相爱的情人手拉着手,在河边嬉笑漫步,半空中不断有新的孔明灯飘摇,护城河里放满了荷灯与花船。当你站在城里看星星的时候,一点也感觉不到它们的闪烁,就算是烟火绽放,那景象也依旧不如主街道繁盛。

    因为今晚对榕树城来说,是个特别的日子。

    不过,几家欢喜几家愁,既然有人欢天喜地,那么就一定有人凄惨潦倒。

    只听“咕噜”一声,那是肚子饿的声音。

    远远望去,只见唐莺蹲在街角阴暗处,脸色有些惨白。她出门时穿了条青色长裙,身上披了件镂空的绣花针织衫。明明只是随意的穿搭选择,现在却让她格外庆幸。还好她当时这么穿了,令她在这堆古色古香的人群中,并没有显得太过奇怪。

    只是唐莺每每看见对面的糖人摊,还有糖人摊旁边的包子摊,还有包子摊旁边那个卖糖葫芦的小贩,以及卖糖葫芦小贩旁边的肉串铺子,和……

    她其实从下午开始,就意识到了一件非常非常重要的事情!

    她发现!她!!!

    ……没钱吃饭。

    所以意识到自己穷困潦倒的唐莺,只好蹲在路边乞丐的身旁,试图要饭。结果她围观这个乞丐睡了一下午,以及这个乞丐身前的碗里,多了好几枚类似于钱币一样的东西。可是她却!

    ……没讨到一分钱。

    唐莺中午刚刚穿越来这里时候,在城里转悠了一会儿,她发觉这里有些奇怪,但也许奇怪的那个是她才对。

    据唐莺打听,这里名为榕树城。但其实这个城,自己就是一个国家。国号为圆。四海八方的人都称这里为圆之国。城内没有贫民百姓,居住在这个城里的居民们,通通都是些非富即贵之人。而且,更重要的是,不论是平时还是节日,非达官显贵是不允许进城的。

    榕树城里的人觉得唐莺很奇怪。并不是觉得她穿着打扮,亦或者说话做事的方式,更不是她手里的那把独一无二、根本不存在于这个时代的雨伞。他们觉得她奇怪的地方是:作为一个行走在榕树城里的活人,竟然买不起一个馒头?

    ……唐莺也十分想自己能买得起馒头。

    这个国家的国主姓方。古称天圆地方,圆之国的国主姓方,大抵在他人口中,也是个什么吉利而又值得赞美的事情。但让唐莺最感兴趣的事情,其实是路边的乞丐。她注意到,这个国家是有乞丐的。虽然她逛遍了半个城,也仅仅发现了一个乞丐而已。那个乞丐就地而席,靠在路边睡觉,他的身前还摆了一个略破的碗。穿在乞丐身上的衣服虽旧,却不太脏,倒是他脸上脏兮兮的,让人难以识别面貌。

    不过,一个连贫民都不允许存在的国家,竟然还会有乞丐?

    她感到这里面一定有蹊跷。

    于是乎,干脆从下午开始,她便蹲在这个乞丐的身旁,跟那个乞丐一同要起了饭来。但谁知,一下午过去了,唐莺只看到他碗里的铜板越来越多,而自己——

    来时两手空空,如今空空两手。

    看着眼前蹦蹦跳跳提着花灯,指着星星的少年少女。以及,路过的人们手里拿着的那些,香喷喷而又热乎乎的食物。唐莺的眼泪,通过流口水的方式表达了出来。

    ……她大概是整个榕树城里最穷困潦倒的人。

    唐莺身上所散发出的消沉气息,似乎叫醒了在她身旁睡了一下午的乞丐。只见对方揉了揉鼻子,然后拿着自己的碗,蹭着地面往边儿上挪了挪,在离唐莺远一点的地方,继续靠着身后的墙,重新冒着鼻子上的泡泡,开始了新一轮的打盹。

    唐莺不服,于是她也往旁边挪了几步,又移到了那个乞丐的身旁。蹲着。

    也许是由于唐莺的身上携带了浓重的怨气,令人无法忽视。只见一旁乞丐鼻子上的泡泡“啪”的一下就爆了,然后他不耐烦的眯着眼,瞧了一眼蹲在他身旁的唐莺。

    接着,乞丐从自己的碗里拿了两枚铜板,一边丢给唐莺,一边吊儿郎当地道:“真不知道你是怎么混进榕树城的,守在城门口的那条看门老狗终于不行了么。”

    而此刻,在唐莺的眼里,只有那两枚铜板。看久了。那两枚铜板的身上,似乎还发出了诡异的光。她眼泪汪汪地看着手里的铜板,很是激动,完全没听见乞丐正在说什么。心想这个乞丐大概是天使吧!他可能是在说一些关心自己的话。唐莺突然觉得很感动,没想到在这陌生而又冷冰冰的异国他乡,最温暖又最有人性的家伙,竟然是一个乞丐。

    一瞬间,那乞丐身上的圣光,噌噌噌的就往上涨。唐莺给加的。

    紧接着,唐莺就拿着新获得的两枚铜板,去到了甜品摊前,买了一份草莓味的糯米团子。一份团子一个铜板,一共有六个,全都装在牛皮纸袋里。拿着很方便。

    唐莺一边吃着,一边往方才那乞丐要饭的街角墙根处走去,等她走回去的时候,袋子里还剩下四个糯米团子,于是她顺手拿出一个糯米团子,递给了给身旁的乞丐。

    却不曾想那枚糯米团子竟一下被乞丐打翻在地。他有些急躁地低吼道:“别靠近我!”

    唐莺的视线跟着那枚糯米团子,一路望到人群脚底,她可是忍痛才分了那乞丐一个的啊!没想到那家伙不仅不领情,竟然还……

    “糟了,还是晚了……”乞丐的低声呢喃,唐莺并没有听到,她正想回过头来指责乞丐的浪费,却被那乞丐迅速拉起身来,急速奔跑着“走!”

    “诶,我说你这嘎人,怎么则么奇怪?”唐莺手里抱着牛皮纸袋,口齿模糊不清。毕竟,自从失恋后,她五天五夜没怎么好好休息过,也没怎么吃过东西。如今又身无分文的穿越到这么一个奇怪的地方来。她太饿了,她浑身的血液都在渴求食物!所以唐莺一边跑着,一边还在马不停蹄地往嘴里塞着团子。

    “该死!”一个急刹车,乞丐拉着唐莺跑向另一条偏僻小道,只见他眉头紧锁,道:“我刚才就不应该看你可怜,救济你两个铜板的!”

    “咳!咳咳咳咳咳……”然而唐莺却因为那个急刹车,而呛了个半死,她用拳头大力锤了几下自己的胸口,稍稍缓和了些,才看向前方那个拉着她,并快她半步的乞丐,问道:“啊?你刚刚说啥?”

    身前的乞丐突然目光很冷的回头,瞪了唐莺一眼,阴森森地道:“我说,你,去死。”

    唐莺被这么充满肃杀之气的眼神一瞪,顿时没了脾气、没了想法、没了思考能力、也没了食欲……

    她只是单纯觉得,这个乞丐……

    好可怕!!!

    “噗嗤……”

    就在这时,从他们身后传来一个略显中性的笑声,似乎有谁正好瞧见了这一幕,然后不仗义的笑了。

第28章 【二十七】被抹杀的存在痕迹() 
王灵韵一路跟着秦时郡主的马车,来到了榕树城门口。

    从她跟信子一道跟车开始,她走了多久,信子就瞪了她多久。如果眼神能把一个人生吞活剥,外加油炸煎煮,恐怕王灵韵早已是信子姑娘砧板上的鱼肉,从头到脚、甚至连一根骨头也不剩的,被信子呈上桌做成了美味佳肴。

    守门的人是个远远看起来很魁梧,但其实并不太健壮的人。他穿着一副好盔甲,将他整个人都撑得威武壮硕而又十分有精神。只要不凑得太近,就一定不会发现,在他那张严肃的圆脸之下,藏着的是一副瘦猴一般的身躯。

    站在车旁的王灵韵略一打量,再一思索。而后,不由得开始感慨。竟如此与众不同。榕树城的守门人。果然厉害!

    信子特地瞪了一眼王灵韵后,又“哼”了一声。接着,她雄赳赳气昂昂地走到守门人的面前,亮出一个玉质令牌。对方看到令牌之后,便退后了几步,表示放行。

    还没到一盏茶的功夫,榕树城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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