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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全知学生-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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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长?你算哪门子学长,在学术界都是以学识来评头论足的,不分年纪长幼。我博学多才,博览全书,不论是中华古文化,还是现代理论,哪一样不是深有见解?”丁宏戳着周洋的胸口说道,声音铿锵有力,“你呢?整天混在学生会里面,没事搞个面试,看个美女,心思全都花在意淫上面,哪能和我比。所以,论辈分,我最起码是你爸爸一辈的,儿子给爸爸打扫个寝室有什么不行?”

    周洋一时呆住了,怒火就像伤口上止不住的血液一般溢了出来,不过还没等他开口,丁宏已经去找齐祥了。

    “你凭什么私自带人在寝室开派对?”丁宏站在齐祥跟前,森冷的目光肆无忌惮地打量着他。

    齐祥一阵毛骨悚然,不过始终对丁宏存在优越感的他又岂会屈服?依旧强硬道:“这是我的寝室,我想带谁来,就带谁来!”

    “是吗?”丁宏笑了笑,“既然这样,那好,以后寝室的卫生全权由你负责。”

    齐祥眼中几乎要喷出火来,手狠狠拍在写字桌上,道:“为什么我一个人打扫!”

    丁宏淡淡道:“这是你的寝室,不是你说的吗?”

    “你……”齐祥一时无法反驳,脸憋的通红。

    “那就这么定了,另外你还要交五百块钱作为寝室的后备资金。”

    “我从未听说过寝室还有什么后备资金!”齐祥大声道。

    丁宏想了想,说道:“万一寝室哪个没钱泡妞,这时候就可以动用资金了,不过你家那么有钱,估计用不上这股资金,但交还是要交的。”

    说完,他朝着齐祥伸出手。

    齐祥突然露出轻蔑的笑容,摆出一副“你能奈我何”的表情,瞥着丁宏说道:“钱,没有。打扫,我也不会打扫!反正这里是我的寝室,你能拿我怎么样,难道你还能把我赶出去吗?笑话!”

    丁宏沉默下来,齐祥以为他没辙了,自鸣得意。

    突然,他的心脏猛地一颤,随后几乎停止,他看到了一张阴森而恐怖的笑脸。0。1秒之后,丁宏手如毒蛇一样迅猛伸出,抓住了他的头发,一股巨大的力量把他的头往下按去,同时抬起膝盖,顶向齐祥的鼻子。

    接触的那一瞬,脆弱的鼻梁骨毫无悬念地被砸断,产生的疼痛蔓延到整个头部,只让觉得齐祥天昏地暗,周围景物都在晃荡,耳中嗡鸣声不断,最要命的还是鼻子处传来的一阵阵愈加强烈的剧痛,他摇摇晃晃地抬起头,鼻子中血流如注,两行血液溪流一般涌了出来,染红了他的衬衣。

    他一下瘫坐在地,看着丁宏淡定自若的表情,指着他恶狠狠地说道:“我现在就打电话给辅导员,你会被勒令退学!”

    “是吗?”丁宏面无表情说道,“不用你打,我已经打出去了。”

    说着,他朝着齐祥晃了晃手中的老人机。

    十秒之后,电话接通了,丁宏按了免提键,电话那头传来和善的声音:“喂,是丁宏同学吗?你今天怎么有空打电话给我,要不要一起出去吃个夜宵?”

    齐祥和赵新都愣住了,辅导员对他说话的语气,怎么就像朋友之间的通话一般,甚至……还有一丝丝讨好?

    丁宏获得了新生会演的冠军,给齐德思也带来了莫大的好处。而且齐德思知道,章宝山相当看重这个学生,虽然章老和自己不是一个院系的,但他以他的名气,在学校中的话语权并不弱,能讨好自然就要讨好。

    丁宏突然换了一副很委屈的口气,说道:“辅导员,你知道的,我这人来自乡下,是一个老实憨厚的淳朴少年,不懂得变通。我们寝室的齐祥严重影响到其他几人的生活,我找他理论,他的话刁钻刻薄,我说不过他,一气之下就朝他挥了一拳,把他鼻子擦伤了,您看……”

    电话那头沉默几秒后说道:“他在吗?”

    “在。”丁宏把电话递给了齐祥。

    齐祥瞪大眼睛看着丁宏,暗想你也太会颠倒是非了吧,赶紧接过电话说道:“辅导员,您要明辨是非……”

    话还没说完,电话那头已经响起冰冷的声音:“你不用再说了,我相信丁宏同学的为人,咱们院的毛老师也和我提过他,说他是本专业唯一值得欣赏的学生。我已经给你记了一个过,下次再犯就要给予你退学警告了,赶紧弥补错误去吧。”电话硬生生地挂掉了。

    齐祥傻了,这简直就是偏袒!

    丁宏一把拿回电话,又甩给他一张卫生纸止血,冷冷道:“以后不准在寝室喧哗,寝室应该是一个安静温馨的场所,是一名宅男温暖的港湾,更不准唱歌,说实在的,你真的没有当歌手的潜质。否则,我有一百种方法让你在寝室待不下去,额,好像没那么多种。”

    “王标,你带他去看病,医药费就从他要交的五百块钱里面扣。”

    王标见宏哥在对自己说话,急忙应道:“好,好!”

    周洋已经扔掉了手中的工具,思维停滞在刚才的事情中,猛然回过神来,一言不发地捡起打扫工具,默默地打扫起来,打扫得格外卖力。

    面对这次的事件时,系统升级时涌入他身体中的庞大资源发挥了巨大作用,他没有丝毫的慌乱,有条不紊的处理好一切。

第63章 代步工具() 
这天早上又是美女老师姚环的英语课,这次宅男总算没有迟到,进来的时候老师还特地问了问他有没有吃早饭,让他很是受用,还夸了老师一句“老师您真漂亮”,让这位刚踏上工作岗位的年轻老师脸色一红。

    上课的时候王簪时不时会瞥向他,丁宏对她已经没有任何障碍,甚至还像一个正常同学和她打招呼,不过对方的回应仅仅是冷冷一哼。

    下课后,王簪拦住了丁宏的去路,说道:“等一下,我有话要和你说。”

    丁宏淡淡说道:“什么?”

    一个星期前他对自己还是大献殷勤,自己对他说一句话都要脸红半天,回忆和现实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王簪心中产生巨大的落差,暗暗叹息一声,说道:“这些日子你小心点,阿森可能会对你做出某些事情。”

    丁宏微微一愣,她这是在关心自己吗?旋即笑道:“谢谢你告诉我,我会注意的,如果没什么事的话,我就先走了。”

    看着丁宏身后渐渐缩小的烤鸭,王簪眼神显得有些落寞,她知道魏森那种人不会真心喜欢她,她只是豪门子弟的娱乐工具罢了,同样的,她对魏森也没有真正的感情,她所需要的不过是魏家庞大的资源而已。

    大学的课程不像高中那么紧迫,早上的英语课结束后,丁宏便空闲下来,他出了校门,直奔离学校最近的一个百货市场而去,带着一个令他兴奋的目的。

    由于家庭经济状况拮据,他从小没有属于自己的代步工具,顶多偶尔借邻居大爷家的老黄牛骑骑,很快,他将拥有属于自己的第一辆车,怎能不兴奋?

    穿着让人讥笑的卤菜衣服,迈着令人羡慕的大长腿,他很快便来到了一个名为“占便宜”露天百货市场。

    市场内大大小小摊位多达数百个,即便场地空旷,人群也显得有些拥挤,顾客们大多数都是来自安州大学的学生,而摊主们既有面色奸滑的大叔,也有容貌稚嫩但眼中偶然精光的年轻人。

    在“占便宜”市场,一般是占不到便宜的。

    丁宏四处走走停停,目光时收时放,寻找自己的目标,那细心程度,比起到处寻找破烂的拾荒大爷也不遑多让!

    既然是第一辆车,那一定慎重选择,与众不同肯定是必须的!

    耗费近二十分钟的寻找,丁宏终于看重了一家摊点。

    摊主是一名穿着冒牌耐克运动衫的中年男人,“nike”中的“i”变成了“l”,摊子上摆放着款式不同脚的踏车二十多辆,新旧程度不一,不知是二手还是几手的。

    中年摊主见有客人来了,笑起来满脸横肉如同波浪一样荡漾开来,说道:“同学,不知你看中了哪辆车?别看它们旧,它们可都是世界顶尖名牌,我通过多方渠道收集而来,为的就是把它们送到你们这种充满了青春活力的有志青年手中。”

    丁宏客气道:“我看看。”

    目光一一扫过形态不一的车子上,对人而言,岁月是把杀猪刀,对车而言,又何尝不是呢?每一辆车上,都被岁月刻上了无法抹去的痕迹,锈迹、刮痕以及形形色色的涂鸦,几乎是每辆车子的标志。

    丁宏的目光最终落在一辆火红色的越野自行车上,只有这辆车最接近二手,其它的估计都七八手了,另外,这辆车也挺符合他的性格,内敛,虽然看上去不够帅气,但给人的第一感觉就很能跑,不正符合他表面肤浅实则内涵的性格吗?

    他决定了,无论这辆车多贵,他一定要买下来!

    “老板,这辆车多少钱?”

    “不多,我给你打个七折,388。”

    丁宏毫不迟疑地说道:“不买了。”说着就要离开。

    老板拦住他,说道“那你开个价。”

    丁宏叹息一声,说道:“你们做买卖的就喜欢没事找事,一开始就说个实在价,也省的我们讨价还价了,节省大家时间是不是?”

    老板瞪眼道:“那你说多少钱。”

    丁宏伸出手掌:“这辆车破烂不堪,起码转过八人之手,估计也骑不快,我就出个良心价,五十,你看如何。”

    老板怒道:“你存心捣乱的吧,不卖,你要走就走。”

    “真的不行?”丁宏哀求道,“我很穷。”

    老板斜睨着他,双手叉腰,淡淡道:“你穷管我什么事?五十,买那辆车还差不多。”

    老板指了指身后,丁宏顺着指向看去,顿时愣住了。

    那是一辆二八自行车,俗称“大杠车”,这种车已经属于老古董级别,在大街上基本上看不到,流行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黑白油漆的车外壳,一个十岁孩子高的三角大杠,矮一点坐在车座上甚至都够不到踏板,28英寸直径的大车轮,钢架后座,以及能发出悦耳声音的老式铁制车铃。

    这辆车看上去就像从七八十年代电影中被推出来的一样。

    丁宏还不死心,指着火红越野车说道:“这辆车五十不卖吗?”

    “不卖!”

    “那我去看看那辆车。”

    他在大杠车周围缓缓踱步,时而点头,时而摇头,目光挑剔得就像选老婆一样,最后眼中闪出精芒,这种看似老土实则内敛的车,不正符合他的性格吗?也符合他所追求的“特殊”二字。

    “老板,这车我买了,十块钱!”

    谁知老板这次没有再费口舌,果断道:“好!”

    这车在家中不知存放了多久,这次拖出来本打算是卖给拾破烂的,顶多五块钱,现在价钱翻倍,何乐而不为,除了这傻子,还有谁会买?

    丁宏递给老板十块钱,想了想,觉得不放心,说道:“老板,有锁吗?”

    老板从身后箱子拿出一把十斤重的铁链锁,道:“这种锁谁来了也撬不开,最低价五块钱!”

    丁宏没再还价,又掏出五块钱给了老板。

    就这样,宅男花了十块钱买了一辆代步工具,又花了买车一半的钱买了一把锁。

    伴随“嘎吱嘎吱”的响声,丁宏兴高采烈地骑着拥有的第一辆车,还没骑出十米远,一道略显熟悉的声音从背后叫住了他。

第64章 约战() 
丁宏停下车,一只脚踩地支撑着平衡,样子活脱脱像七八十年代电影中走出来的下乡青年,他回头一看,叫他的那人模样英俊,范思哲的上衣,头发梳的一丝不苟,俨然一副现代成功人士的模样,两者对比之下,仿佛来自两个时代。

    “徐良?”

    这人正是曾经在获得新生汇演第三名的徐良,经济管理学院的学生,和陆琪雨是同学。

    徐良见他寒酸的打扮,骑着的二八自行车,眼中是毫不掩饰的鄙夷,走到他身边说道:“上次新生会演你是冠军,这我无法改变,不过那是评委们选出来的,并不代表我的意见。”

    丁宏挑了挑眉,“你不服气?”

    徐良面色严肃,道:“对!你演的是一出喜剧,而且两个人参演,而我是小提琴独奏,风格严肃而伤感,观众们的反响不同是很正常的,所以我不认为我输给了你。”

    “既然这样,那你还有什么不服气的。就这样了,我时间宝贵,所浪费的每一分每一秒都给世界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先走了。”丁宏脚放上踏板就要离开。

    徐良微微一愣,感觉这人比以前更加张狂,喊道:“你会小提琴吗?”

    丁宏放上车子的脚又拿了下来,脸皮极厚道:“我四岁便和邻家大妈学习小提琴并开始作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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