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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综]八号当铺-第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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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追上方锦荣的步伐,宋青青发愤图强,终于考上了方锦荣所读的美国名牌大学的隔壁,一所普通的草场大学。

    而读大学期间,宋青青更是担当起了方锦荣的护花使者,就她那小身板还真赶走了不少的狂蜂浪蝶,直到书中方锦荣的男朋友韩俊皓出现,一开始他是被方锦荣的美貌与智慧所吸引,后来在追求过程中对宋青青像小草一般坚韧地护卫方锦荣的性格所着迷,最后向宋青青求爱,结果反遭泼冷水。“你追过锦荣,我是不会喜欢你的。”

    韩皓宇找过方锦荣,希望她能帮忙,方锦荣很干脆地拒绝了,她从来不插手别人的感情。事,追求是韩皓宇的事,拒绝还是答应也是宋青青的事,她能帮什么忙。

    数年后,已经成为知名教授的方锦荣一边看着书,一边听还是一脸泪包样的宋青青弱弱地问了一声,“锦荣,你为什么一直没有谈恋爱啊。”

    方锦荣放下书,转过头一脸俾睨看向她道;“你不知道吗?我是单身主义者啊。”

    “这么巧,我也是哦。”宋青青一脸窃喜地道。

    真不知道这丫头在傻乐什么,方锦荣忍不住摇了摇头,继续看书,然后耳边又响起宋青青叽叽喳喳的声音,“锦荣,听说方沐哥哥今天带女朋友回来,爸爸妈妈让我们一起回家吃饭呢,”

    ————

    ————

    重新享受了一回21世纪科技成果的方锦荣真心祝愿下次穿还是现代,没网络没电脑没抽水马桶的三无古代实在太伤了,也许是某位神仙或上帝听到了方锦荣的祈愿,然后让她梦想成真了。

    八岁大的方锦荣穿着粉白色连衣裙,抱着可爱的兔子玩偶,看着葬礼上人来人往,一穿过来,就要面对爹妈就挂掉的惨剧什么的,这运气方锦荣也不想说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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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支持正版。

    我叫慕枫。

    但没有人会叫我这个名字,我每天听到的称呼就是两个字,少主。

    当然,有个人是和那些人不一样的,她连句话也不会跟我说一句。而所有人告诉我,她是我的母亲。

    为了不让自己把“少主”两个字当成我的名字,我每天都会在床头底下的石壁刻一遍自己的名字,一遍又一遍,因为到了第二天石壁就会恢复原样,每天睡觉前都会摸一摸那刻痕,慕枫,我叫慕枫。

    近乎于执念般的习惯从我能握得起石头的那一天就开始了,到现在大概也有八年,还是十年呢,我都记不清了,

    我有一个秘密,一个只有我自己知道的秘密,那就是,我是一个穿越者,

    也是一个失败的穿越者,

    没有什么过目不忘的记忆力,也没有会制玻璃肥皂火药的超时代理念技术,也没有什么所谓的王八之气。

    最糟糕的一点是,穿越不过几年,我就已经彻彻底底地被这个时代同化了,我甚至都记不起穿越前我是什么人,我的父母,亲人,朋友,我住在哪里,我经历过什么,一切的一切,全都模糊了。

    记忆会随着时间而淡化的,渐渐的,我甚至觉得,也许穿越这回事,也只是我瞎想的,想多了,就以为是真的了。

    不过,名字不会骗我的,我叫慕枫,穿越前是这个名字,穿越后也是。

    以上是悲催的我的叙述,不用太在意的。

    我刚穿过来的时候,是个出世不过两个时辰的婴儿,我也有过美好的幻想,穿越后有副倾国倾城的容貌,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再开个美男后宫,我相信这是大多数穿越女的梦想。

    可是,几乎每一点都在破灭,第一点倾国倾城,首先,我没能从我这副小孩模板中看出什么美人胚子来,说丑不丑,但绝对看不出倾国倾城,沉鱼落雁两个词来,我自我安慰道,女大十八变,我还是发展潜力的,其次,我身边的人长得都很好,好的让我觉得我一个人拉低了整个宫的颜值水平。

    第二点,集万千宠爱于一身,这句话就是对我的最大讽刺,我身边有很多人,除了几个人之外,其他的几乎天天在换,都不带重样的,她们唯一的共同点,就是从不在我面前说一句话,即便是我主动问她们,甚至于我连她们的手也不能牵,更是不能亲近,

    唯一说的上亲近的,也就只有每天能见到的秋玉然姑姑,她是唯一能直视我的人,而那些人即便我身子的高度只到她们腰间,她们也会死死地低着头,我想,她们能看到的也许只有我遮掩着双足的裙边。

    秋玉然姑姑是不同的,她虽然从不对我笑,但她是第一个告诉我名字的人,她告诉我这是我母亲,也就是现任宫主亲自取的名,她说,母亲最爱枫叶了,虽然她说这话的时候,脸上没有一丝表情,但我却能感受到她眼里的温柔。

    我曾经因为这句话对我的这位生身母亲抱有很大的希冀,后来在秋玉然姑姑的带引下远远地瞧了她一眼,那一眼之后,我再也没有求过秋玉然姑姑带我去见母亲了。

    那一眼让我清楚地明白到,我永远也不可能讨好到她,更不可能得到她的宠爱。

    她是一个一眼就能让人看到深渊的人,冷酷,无情,是我对她的第一个印象,然后我很可耻的丢下了秋玉然姑姑,慌不择路地逃了。

    现在回想起来,还是深深的颤栗感。秋玉然姑姑是哄我的,什么她最喜欢枫叶了,所以给我取名为慕枫,取这个不过是因为生我的时候,院子外正值枫叶深红,她只是看了一眼就随便得不能再随便地给我取了这个名字,姓慕,名枫。

    而除了我之外,没有人会叫这个名字。

    那一年,我两岁,再见过母亲后,我被要求开始习武了,我想,也许是那天她发现我了,然后觉得我太废了,丢了她的脸,她是个完美主义者,没有价值和实力的人是没有必要在她面前出现的。

    习武的第一天,我才知道我究竟来到一个什么样的世界,这是一个武侠世界,不要问我,为什么两年了我才知道,因为我身边的人不会多说一句话,即便是秋玉然姑姑也一样。任我哭,闹,笑,耍赖,她们也不会抬头多看我一眼,多说一句话,因为这对她们来说,那样做是在冒犯少主,也就等同于触犯宫规。

    宫规是这个地方很可怕的存在,即便因为我的身份我不需要在乎它,但它却让我的生活变得一片空白,我曾经想过,如果我当了宫主,就一定要废掉它,让这个地方变成让我快活的地方。

    小孩子总是有很多幻想的,即便它很愚蠢。

    习武开始,教导我的有很多人,我要学得说多也不多,医毒卦阵暗器,我想除了魅术我没有学之外,这江湖上各种传承我是都学了个遍,但在学了一年后,教导师傅都告诉我已经学完了,我以为那是我开了武侠的金手指,然后她们告诉我,我学的只是皮毛,她们教的也是皮毛兼入门。

    我真正要学的只是一部秘籍,没有名字的秘籍,但在这个宫里只有我和她可以学,在记下秘籍的所有内容后,我想,或许我也可以成为比她更厉害的人。

    从开始学习秘籍后,我就过上了不断闭关的日子,地方不隐秘,就在我的卧室,却是很好的地方,能助长内力的千年寒玉床,哪怕是被打穿了也能恢复如新的石壁,玄幻的让我怀疑这究竟是不是一个武侠世界了。

    在修炼到了无名秘籍的第二层后,我被要求上了一门课程,一门残忍的课。

    在利落地用手中长剑划破了眼前之人的喉咙,并确定他已经死了之后,我施施然地拿出一块手帕,优雅地擦掉了剑上的血迹,真是太脏了。

    面无表情,却意外地养成了强烈的洁癖的我,心中缓缓想到,静海宫真大啊,走了这么久,还没有走出这片林子,拥有这样地方的静海宫也真是让人难以想象啊。

    实战的技巧是被要求自己去领悟的,在被扔到这片杀机无限的森林的第一天晚上,我就有了这个觉悟。

    我提着刚杀过人的剑,慢慢走在这片森林里,这里出现的每一个有气息的存在都是我的敌人,这是秋玉然姑姑给我留下的话。

    被留在这里的人,有无恶不作的大魔头,有正道的翩翩公子,还有无知的稚子,有善,有恶,但我必须尽数斩却。

    这就是静海宫,天下第一宫,亦正亦邪,只随自己的心意做事。人命,善良,欲望,在这里什么都不是。

    她们不会担心身为少宫主的我的安危。当然,也不需要。

    那不是一部简单的无名秘籍,无论受了多重的伤也能在短时间内迅速恢复,而且不留一丝疤痕,强大而没有任何弱点,但是,没有什么事情是不需要付出代价的。

    就在我意识到它无敌这一点的同时也知道了代价,感情,没有一丝迟疑地夺取一个人的性命,看着地上那双死不瞑目的眼眸,我竟没有一丝感觉,害怕,恶心,什么都没有,就像是做了一件简简单单的事,微不足道到了极点。

    我,还是我吗?

    几乎没有任何考虑的我,只是擦了擦剑刃,就走了。走在森林里,没有方向,也不知道正确的道路,我想也许杀光了他们,我就可以走出去的。

    那一年,我八岁。也是我人生的一个分水岭。

    八岁前,我有过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里咬着被子,忍着身上正在愈合的伤痛,狠狠道,总有一天,我会厉害到能杀了她,杀了那个女人。

    那时的我,在想穿越不是最大的不幸,穿成她的女儿才是我的不幸,她从未正眼看过我一眼,可我,却始终活在她的阴影之下,像被蛛网粘住的飞蛾,挣脱不得,无法逃离。

    她,就是我的母亲,静海宫宫主,慕九珑。

    她很厉害,也很强大,可她还是个女魔头,一个随心所欲的女魔头,正道人她杀,魔道人她也杀,便是朝廷命官,平民百姓她也杀过,甚至她还喜欢美色,掳掠男女,完全符合一个女魔头的模板。

    在无法反抗,活在她阴影下的我,曾经有过这样的恶念,要是天下人召开除魔大会该多好,攻入静海宫,杀了她,那我要么死,要么也许还能离开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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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么可怕而又愚蠢的想法啊,因为根本就没人这么做,天下人对静海宫永远是恭恭敬敬的,不敢说她一句坏话,只因慕九珑她是天下第一,武功当今天下第一,而且她称第一,没人敢称第二,就怕被她当成活靶子。

    愚蠢的没有想到天下人居然这么没骨气,不敢反抗的我,默默流泪了,我亲眼见证了一个天下第一究竟有多么大的分量,让静海宫踩在了天下人的头上。

    八岁后,我成为了一个标准的静海宫少主,标准的表情,标准的行事,标准的让人觉得陌生。

    十六岁,我已经修炼到了无名秘籍的第七层,十二年,也算天资出众了吧,当然不能和我的那位天下第一的母亲相比,她只用了七年,真是妖孽般的资质。不过,第七层,我想已经能入天下前十了吧,

    那,离打败她还有多远呢?

    十六岁的我,除了武功已到了天下前十之外,也开始接触了静海宫的事务,当然那些事也不用我管,慕九珑也不会管,这宫里自有能管的人,不过,我也知道了不少事,比如我的生身父亲。

    原谅我连一句父亲也叫不出,因为那个人连我都看不上眼。

    甚至比慕九珑的那些男宠还要糟糕。

    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教书先生,一个除了容貌好看点其他一无是处的懦弱男人,有个指腹为婚的糟糠之妻,一个两岁大的女儿,然后被慕九珑看上了。

    也不知她是什么心思,竟将这一家三口都给掳掠了进来,安置在碧云洲上的一处村屋里,然后就撒手不管了。

    她不管,静海宫的人自然也不理会,任凭那三人在如小岛上的碧云洲里自生自灭。

    也许慕九珑是想看那个书生求她的模样,但事实却没有那么发展,书生的妻子,是个坚强的女人,即便不识字,容貌只是清秀,却能挑起担子,在碧云洲上种田种菜,养育她的丈夫,女儿。

    两年时间,那个女人坚持了两年,连慕九珑都有些惊讶,她的惊讶没有表现在脸上,而是去撩拨了那个书生一下,问他还是否愿意。那个当初因为清高而不愿屈服成为男宠的书生,他答应了,甚至爬到慕九珑脚边,表露自己对她的仰慕之情,浑然不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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