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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千户待嫁-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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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凶手特意洗去死者的十指,为的便是去掉死者留下关于凶手的任何信息,可反过来一想,凶手被死者所能触及的脸、脖子,这两处一定有什么特别之处,且还是那种被抓后,容易留下证据的那种。”

    脖子很简单,没什么可深究的。

    但脸就不同了。

    脸有五官,眼睛、鼻子、嘴巴、眉毛、耳朵,还有下巴、脸颊、额头等等这么多地方。

    用手抓脖子或脸,都很容易抓破皮肉,指甲继而沾上表皮或血丝,严重一点的还可能抓下更深更骇人的血口子来,指甲里沾上的便是少许的肉屑。

    可这些都很平常,根本无法自那一丁点表皮或皮肉,便即刻能证实谁是凶手,最多也就依着抓痕找找嫌凶。

    然人海茫茫,珠莎县不大,却也足有数万人。

    在数万人中,找一个脸上或脖子上有抓痕的人,实在难找。

    何况即便有抓痕,也不足以说明那便一定是死者抓的,有多种可能可以造成脸上或脖子上的抓痕。

    总归一句话,这种平常的假设完全不可能,凶手洗净十指的用意应不是因着这平常的原因。

    那么是什么原因呢?

    罗恭道:“我们可以从脸上或脖子上有特殊情况的人入手,往这个方向查查,顺藤摸瓜,应该能查到一些线索。”

    玉拾点头,刚还说冰未与连城怎么还未回来,便见两人连袂归来。

    两人进正光堂,各向罗恭与玉拾行完礼,冰未便道:

    “三任知县在任时期,皆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恶事没有,好事没有,实属平平。”

    换句话说,就是毫无作为。

    这倒是与罗恭、玉拾在陈辉耀、方士均、林昌三人任期期间所看到的绩效记录吻合,未有六正,亦无六邪,这也跟三人在任时间并不长,及本人不作为有关系。

    陈辉耀是第一个死者,在任期不足半年;方士均是第二个死者,在任期不足三个月;林昌更短,不过到任刚满一个月,便步了前两任知县的后尘。

    连城道:“珠莎县百姓对三任知县的了解并不深,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坏,提起知县来,谁都是一副茫然的模样,只知道是珠莎县的父母官,不拍掌叫好,也未有埋怨不愤之色。”

    陈辉耀在任期间最长,也办过大大小小的案子,但终归珠莎县不过是一个小城,也没什么大案。

    其中有两件最大的案子。

    一是,在珠莎县数得上号的两家商户生买卖纠纷,结果闹上公堂,请陈辉耀给说个公道,最后判了个共同经营,携手合作,可谓不偏不倚;二是,一家富商正室夫人现夫君在外养了外室,一怒之下,趁着夜色带着家奴直接冲到夫君藏娇的金屋里去,几棍下去,便将外室身上的胎给打落了,还险些闹出一尸两命来,后来陈辉耀没治谁的罪,只让那正室夫人允了她夫君抬外室过门为妾,又让她夫君勿再追究,毕竟养外室已是有错在先,先错后错,两两相抵,这事便也了了,最终也算判了个大团圆。

    那会玉拾看着这两件算是最大案件的卷宗时,还嗤笑说,这陈辉耀倒是个老好人,也是个烂好人。

    他怎么就没有想过,倘若两家商户无法真正合法,虽碍着父母官的面子不得不表面和谐,但暗底里肯定得斗得你死我活。

    还有大团圆的案件,他让外室进门,就没想过那外室早怀恨在心,还有那外室夫人,既能带着家奴险些打死人,他就不怕外室抬进门为妾,已是形同羊入虎口,再死一次?

    便是外室化悲愤为力量,那男子的家中必定得成为第二个战场。

    至于那有敢养外室又保不住亲子的无用男子,日夜夹在正室夫人与新抬进门的妾中间,不堪其烦之际,早晚有一日,他必得再在外面养第二个如花似玉、乖巧懂事、安静温柔的外室。

    这两件案子,表面看似断得你好我好大家都好,可深思下去,却是后患无穷。

    当时玉拾一分析完,便见罗恭毫不在意地说了一句话——真有真才实学,应当也不至于被杀。

    这话耐人寻味。

    细思之下,倒也甚是有理。

    方士均是在陈辉耀被害后到的任,刚到任的时候,据张更力所言,他可谓雄心壮志,意气风,誓要将谋杀了陈辉耀的凶手揖命归案,得到国法惩治。

    可惜想法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

    那方士均在任的三个月里,因着前一任知县无端被杀,珠莎县的治安似乎在一夕之间更好了,整整两月余,连件小小的案子,他都没接到,整个衙门清静得连只蚊子飞过,都得招来众无聊衙役的奋起追杀。

    虽有闲,也有志气,但事与愿违。

    方士均查着陈辉耀被杀一案,将近三个月也没查出点关于凶手的指向来。

    倒是在还剩几日便足了三个月任期的一个夜里,方士均步了前任知县陈辉耀的后尘,悄无声息地同样被割喉放血,再放上一枚有着什么象征意义的铜钱。

第六十九章 皮厚() 
连出了两任知县被杀之后,珠莎县已形同虎狼之窝,更是知县墓冢。

    何况是饱读诗书苦捱了十年春秋的学士,谁不是抱着出人头地、光宗耀祖的希望,谁愿意到珠莎县赴任送死?

    林昌就在这个时候得罪了上峰,不幸落马,沦为新一任珠莎县知县。

    虽也是骇极,但林昌无权无势,再是不愿也只能摸着微凉脖子赴任。

    张更力说,林昌到任后,那是形同大家闺秀般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足足在内衙知县宅里藏了一个月。

    也是命里该有这个死劫。

    就在林昌任期满了一个月的隔日,珠莎县甚有威望的前阁老寿辰,大宴四方来客,林昌赫然在列。

    于是到任珠莎知县一个月,林昌初次出了大门迈了二门,结果不幸。

    走着出县衙,回来却是横着。

    罗恭道:“除此之外,可还听到些什么?”

    这话是在问冰未,也是在问连城。

    玉拾也看着两人。

    两人在罗恭与玉拾的眼神下,齐齐摇了摇头。

    几乎毫无线索。

    连出三条人命,且这三条人命还都是一县之父母官,但在百姓中间却听不到半点关于叹惜、怒骂的声音,或者强烈要求将穷凶极恶的凶手揖拿归案的喊声。

    这有点奇怪。

    不,何止是有点奇怪。

    这简直就太奇怪了。

    玉拾决定自已亲自出去走走,罗恭也有此意,于是两人结伴而行。

    至于冰未与连城,则被罗恭指派去查脸上或脖子上有奇特的人去,张更力也一样动衙门里的捕头、捕快、快手们进行一场大规模的搜捕。

    用过晚膳,两人走在略静的街道上,玉拾道:

    “这样的搜捕,大概是没用的。”

    街上灯火通明,还有明亮的月光,将两人的身影拖个老长。

    两人皆一身常服,闲情渡步的模样。

    罗恭道:“有没有用,总是要做的,做了,至少让凶手知道,我们不仅来了,还正在大规模地搜捕。”

    玉拾道:“所以,你是想把凶手逼急了?”

    日暮时便说好了,珠莎县不比楚京,不必总大人大人的叫。

    除了在衙门外人前,还得做一些表面功夫,私底下或冰未、连城面前便不必这般拘着了,反正冰未、连城也深知两人私交甚深,没那么多讲究。

    罗恭向一家街边小吃店走去,边示意玉拾跟上,边道:

    “衙门的膳食偏淡,也不精致,自然美味不到哪里去,你晚膳用得不多,我们到那小店里边吃边聊。”

    真是体贴又善解人意。

    除去管她管太严,又偶尔气她个半死之外,玉拾觉得罗恭实在不愧为她父亲的好世侄。

    小吃店很小,也就面阔一间的店面,里面也不深,只左右摆了六张方桌便到底了。

    罗恭与玉拾挑了临街又空着的一张方桌坐下,小吃店老板即刻迎了上来,是一个三十上下的男子,肥脸大耳,一身是肉,脚步却是轻盈地很。

    店里客倌不多,想是时辰还早,晚膳刚过的缘故,也就里面一张方桌有一老一少,及罗恭与玉拾这一桌。

    小吃店老板问:“两位官倌想吃点什么?”

    罗恭望了望小店面前小柜台那里的木制吊牌,道:

    “一荤一素两笼包子,一盘蒸饺,一壶清茶,一壶好酒,再来一个你们店里的招牌小吃。”

    清冷的声音一字一句缓缓而道,犹如冰珠入盘叮铃铃的响动。

    在这炎热的六月天里,如同一道清泉涌入心田,顿时让人舒心舒肺。

    玉拾是听习惯了,不觉得有什么不同,只在心里再一次赞叹罗恭声音的好听,实在是太过顺耳了。

    倒是小吃店老板与里面一老一少的食客,三人同时看着点菜如拔弦的罗恭。

    虽着常服,也难掩罗恭与玉拾的一身贵气,再听罗恭气定神闲的声音如珠落玉盘,一时间三人皆看着倾国之貌的罗恭,看得微晃了神。

    罗恭与玉拾进店门时,小吃店老板正在后厨忙活着,出来时也只看到两人的侧容,远远只觉得新进店的两位客倌实在是身姿不凡,近了才现自已还是低估了。

    这人不仅长得只天上有,声音更是如同啼唱的夜莺般好听。

    端详完罗恭,再看向玉拾,小吃店老板脸上的笑容不禁又黯淡了几分。

    都说人比人比死人,以前他嗤之以鼻,今儿夜里,他却是再信不过了。

    这随便进来两个客人,都能好看得人神共愤,还让不让他一普通人活了?

    里面的一老一少只看得到罗恭的侧脸,却看不到背对着他们坐着的玉拾正面,老的对少的说:

    “看到没?那必定是富贵人家里的金贵少爷!”

    那声音是刻意压低了说,沙沙哑哑的,好似有一口痰堵在喉咙眼。

    少的也有样学样地说:“爷爷,那富贵人家的少爷,我见过不少,但没一个能与这位少爷比的!我听说隔壁容江城的知府公子就生得顶好看的……”

    本来稚嫩的声音就压低了声音说,说到这里的时候,少的又将声音压低了八度:

    “爷爷,我看啊,这一位指不定就是知府大人的公子!”

    小吃店老板感叹完人生,便认命地一步两挪地滚回后厨去,那背影怎么看怎么颓废。

    里面的一老一少也因着猜侧着可能是知府公子,便也不敢再背后议论,只老实地吃着已空了一半的饺子,只两双眼睛偶尔还偷偷地瞄过来一两下,然后以为没人瞧见,迅地又缩了回去。

    罗恭与玉拾都是习武之人,耳力不错。

    何况小吃店里统共就四个客人,除了两人外,就那一老一少了,安静得连挪个屁股都能听到响动,一老一少自以为压低了声音,其实还是让两人听了个全须全尾。

    玉拾忍着笑:“你成了知府公子了,也成了打击人心的标榜,有没有觉得很有成就感?”

    罗恭面不改变:“你也是打击人心的标榜之一,我倘若真是知府公子,那也必定是知府修了八辈子的福份。”

    脸不红,气不喘。

    还真没见过哪个人能自夸到这种程度,脸皮厚得能当被子盖了。

第七十章 爷孙() 
一老一少吃好便离开。

    走到快进老窝的时候,两人快跑进一条暗巷。

    那度,堪称飞毛腿。

    可惜这世上还有一种比飞毛腿还要快的本领,叫轻功。

    一前一后,罗恭与玉拾分别堵在暗巷的两端,慢慢走向被两人堵在暗巷中间的一老一少。

    就像撒下了网,现在就是收网的时候。

    不紧不慢,不着不急,就那样缓缓渡步。

    两人不急,却是急死了一老一少。

    老的是一个年过半百的老头,留着花白的山胡须,脸皱肤黑,粗衣黑巾,微佝偻着腰,步伐却是轻盈,方才突然跑将起来,罗恭与玉拾可是看得清清楚楚,那飞快的脚步可半点不输给少的。

    少的年岁不过十岁左右,是老头的孙儿,瘦瘦巴巴,一双眼睛不大,却是滴溜溜地转,精神得很,他身上衣袍短小不合身,一看便知是没钱买衫袍,身子长开了也没能够买新的,一双褐色布鞋都穿破了,直露出两个脚趾头来。

    少的紧靠在老的身侧,悄声问:

    “爷爷,怎么办啊?”

    低低的,带着如火的焦急。

    老的轻拍也两下少的手背,安抚道:

    “没事,有爷爷在呢!”

    话很有胆气,声音却抖得筛子,直接出卖了老头心头的惧意。

    玉拾将一老一少的对话尽收耳里,如走在自家园子般的悠闲模样:

    “做什么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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