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江湖-第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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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三笑着称是,“做买卖的,自然要讲究公平交易,姚少爷既然对我们让步,我们自然要有所表示。您放心,这点主我贾三还是能做得了的,只不过我其实有个小小的建议。”
“哦?说来听听。”
贾三拿起了一旁的那个冬石牛角碗,晃了晃,笑道,“姚少爷觉得这只碗如何?”
直钩钓鱼,愿者上钩。
虞姬的脸色不是很好看了,“你这是什么意思?就算我没见过真品,可我也看得出来,这只碗绝不是赝品,你这般问,到底是什么意思?”
其实真品她见过,此时那只真品就在花有财书房的密室里,眼前的这只虽然的确不是赝品,可也不是传说中值那个价的冬石牛角碗。
贾三忙摆摆手,“误会了,误会了!姚少爷,我贾三绝没有这个意思,我其实是有一个小小的建议,您看,您之前看了许多宝贝,可没有一个满意的,我倒是觉得,这只碗其实合适得很。”
“合适替你们背黑锅?”虞姬挑眉,直接戳了回去。
“哪里的话?我们怎么敢让您帮着背黑锅?再说了,这东西也不是我们派人从花老爷那里偷出来的,自然也称不上是替我们背黑锅不是?其实姚少爷您想多了,我的意思是,咱们还是那句话,这东西不管原先属于谁,可现在,只要它出了周城,谁买了不就是谁的了吗?这不过是个物件,您何必如此较真?”贾三说话当真是属泥鳅的,滑不溜秋,让你抓不着尾巴。这一番话下来,把自己摘得干干净净,却又让你觉得他的话都在情理之中,不是有意推托,实在是个人才。
虞姬皱了皱眉,没表态,继续向前走去。
逼则反兵,走则减势,欲擒故纵。
“姚少爷,您看,再有个三五家,这条街便已经走遍了,您如果再挑不到合适的宝贝,岂不是白来了一趟?路上遭这许多罪不是白受了?我实在是为您着想,这东西实在是再合适不过。实话跟您说,若是周城里的人来了,要么就是不识货的,要么就是识货却不敢买的,可您不一样啊,再有几日,您就要离开周城这小地方了,旁人只会知道您从外地买回来个宝贝,谁会去看是从哪里带回来的呢?花有财将这东西叫做‘冬石牛角碗’,您若是换个名字,谁还能查得到呢?”一直以来都是一副“任君选择,不关我事”样子的贾三第一次露出了有些着急的样子,哪怕他都已经顾不得这些都被虞姬看在了眼中。
“贾三哥,咱们做生意嘛,总没有强买强卖的道理,买东西,自然要货比三家,谁家的东西好,就买谁家的,你说是吧。”对方越是着急,她越是不急,这也算作是虞姬的一大特点,若是比耐得住性子,恐怕她少有输人。
“是是是,那咱们接着走吧,这一家是秦川杨木摆件,做工精致,只是木料一般,经不起什么推敲,若是买过来送晚辈用来玩耍尚可,可若是要送大礼的话,恐怕有些有失水准”
“这件是昆吾割玉刀,煞是锋利,血气甚中,若是送您老祖宗那样的人物,恐怕不吉利”
“这是紫鲨皮斗,都是些小物件,稀罕倒是稀罕,只不过深海紫鲨以颜色为其年龄标志,您也应该知道,若是做皮具,当以成年紫鲨为好,而又以七百年紫鲨为最佳,这件皮斗确是紫鲨皮具不假,可却是幼鲨皮做成,恐怕不足以一鸣惊人,也辜负了您从千吕城远道而来”
虞姬听着贾三的话,慢慢地往前走,心里却在暗笑,废话,若当真是七百年的紫鲨还轮得到你们来卖?也不至于会到你们手里。七百年的紫鲨早已经可以化形,虽还称不上是大妖,可也无敌于一般灵怪。而若真是生死之战,一般情况下,往往同境界的妖要强于人,所以,真能将七百年的紫鲨宰杀,还能留下完整紫鲨皮的,无不是至少第五候分神期的大拿,又怎么会在这里?
看来,贾三这是有些急了。
确实,虞姬此来几乎可以说是贾三的最后一次机会,因为昆仑来人了。
贾三知道,昆仑来的那人一定会查到这里来,若是叫他查到了黑市,并非黑市说不清楚,而是黑市不能说明东西来路,可也不能不对昆仑有所交代,到那时可就难做了。
原本他们也在头疼此时,可偏巧这位姚少爷来了,若是让姚少爷将这碗买走,便可算得上是“无凭无据,无从下口”了,所以贾三这才有些着急地想把东西推给虞姬。
事实上,按照贾三的想法,这位姚少爷出身世家,不算没有眼力,自然能够看出这碗的好坏,可以说这条街上都无出其右,作为一件出奇的礼物真是再合适不过。可没成想,他将好话都说尽,这位姚少爷却还是没有要买下的意思,不知道是因为故意为之用来杀价还是别的什么。若是要杀价,那倒还好办,毕竟这只碗现在算得上是半个烫手山芋,落在手里总是不好。可若是还有别的什么
贾三看向了身边的虞姬,暗暗咬牙,若他想引昆仑的那位过来,又该怎么办?
一时间,贾三心中左右摇摆不定,若不是确定虞姬不知道黑市的具体位置,他险些动了杀机。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五十三章 花府失窃案(十二)()
所幸,虞姬没有给他动手的理由,碗她自然是买下了,不过当然并不是怕了贾三,而是这只碗也是她的任务目标之一。
别忘了,她的任务名字叫做周城花府失窃,并不是金鞍血玉马,这只碗作为花府的失物,自然要被交还给花有财,至于用来买碗的这笔钱嘛,那就由花有财自行解决吧,毕竟她没有理由要贾家的人将东西免费交还给花家不是吗?
黑市就是黑市,经过了黑市的手,谁都不能再说清楚东西的来路。
而再次见到花有财的时候,虞姬和花有财简单地交代了几句之后,便来到了薛青峰的院子里。
意料之中的屋中无人。
打听到那只冬石牛角碗出售给黑市的时间,正是薛青峰被一大笔欠款逼到走投无路之时,因此虞姬确定,薛青峰定然就是进入花有财的书房盗取财物的窃贼无疑。
但是捉奸捉双,捉贼拿脏,黑市方面自然是不能承认薛青峰和这只碗有关系,因此,现在还没有直接证据能够定薛青峰的罪。所以,虞姬需要寻找关键的证物,金鞍血玉马。
在金鞍血玉马失窃之后,花有财的一系列举措都能保证这只金鞍血玉马不能够出现在明道上,而黑市很明显也想要找这只金鞍血玉马,那么既然花有财派人搜过府中,想必这东西现已不在这里,可薛青峰的老巢在这里,如果这只马不在这里还能够在哪里呢?
对于普通人来说,东西放在哪里都不如放在家里安全。
薛青峰的房间很乱,碗放在桌子上积了灰,有几条腊肉挂在了房梁上,但只有一条的下面有被胡乱撕下的痕迹,想必是薛青峰自己在家从不做饭,在屋中躲债,不敢出门之时,便草草吃几口腊肉饱腹。
寻遍了整间屋子,虞姬都没有找到洗衣服用的物什,显然薛青峰的衣服并没有自净能力,可上次见他的时候,他身上的那身衣服显然是旧长衫新夹袄,而且长衫并不算脏,起码领口还算干净,倒是那件新夹袄,虽然看起来是件新衣服,可明显并不爱惜,袖口下面磨刮得很脏,这对于一个常常出没赌坊的人来说并不算什么稀奇。
而这件屋子的衣柜里堆满了脏到极点的衣服,一打开柜子,里面油腻腻的味道令人作呕,在周城这样炎热的天气里,只怕一般人根本忍受不了这样的环境。
而哪怕已经到了这样的地步,薛青峰都依然没有洗衣服
如果说夹袄是卖掉这只冬石牛角碗之后买的新衣服,他自己又根本就不会洗衣服,那么,他是从什么地方拿到了碗,又在那个地方是谁给他洗了衣服?
或者说,他将碗放在了谁那里,而那个人又给他洗了衣服。
能够为他洗衣服,又能让他安心将宝贝放在那里的,不外乎只有两种人,第一,是娘亲或者姐姐这样的亲人,第二,则是他的女人。
在翻过了薛青峰的屋子,发现这间屋子并没有太多的人气,也没有什么暗道夹层之后,虞姬肯定了自己的猜测。花府里的这间屋子只是薛青峰的落脚地或者说是避难所,而外面的那个人所在的地方,才是薛青峰的家。
这样一来,最开始的时候的那三个猜测,显然花有财贼喊捉贼的情况已经不成立了,而大管事和护院勾结作案的可能也因薛青峰的嫌疑放大而变小,但依然不排除这样的可能性。比如,偷走冬石牛角碗的人是薛青峰,但也可能因此而被大管家撞见,从而在威逼利诱之下,得知了密道的所在,和护院勾结,偷走了金鞍血玉马。
而现在,虽然薛青峰的嫌疑依然是最大,但一开始的那个疑问依然没有解开,行窃的人到底是怎么得知花有财的行踪的呢?如果不知道花有财何时离开书房,那么万一花有财晚上因为工作繁多而并未离开,被他撞见,岂不是要一命呜呼了?
而对于这点,唯一的线索便是花有财说过的,四姨娘最近每天都因为心疼他的身体而催他回房睡觉。
难道是四姨娘和薛青峰联合作案?
可是从薛青峰在赌坊里的手笔来看,却又解释不通。
虞姬买这一只冬石牛角碗用了二百万万两,薛青峰卖给黑市的价格不得而知,但他在之前欠下的高利贷合计约是一百三十七万两,而后在赌坊又陆陆续续输了约三十万两后,开始再次变本加厉地借高利贷。
如果有同伙,涉及金钱利益,必要分赃,分赃不均,一定会有动静。
可事实上是,四姨太和薛青峰之间安静得很,薛青峰一个人独吞赃款一百六十七万两,同伙却毫无动静,这根本就不合逻辑。
最后一种可能,四姨太有把柄落在了薛青峰的手上,无须利诱,只须威逼,得到赃款,自然无须分赃。而前后两次四姨太关心花老爷的反常行为也得到了解释,这似乎是目前为止最合理的一种解释,可是刚入府的四姨太会有什么把柄落在了薛青峰的手上呢?
虞姬手上,并没有这二人有所关联的证据,也无从指向这其中的关联。
出了薛青峰的院子后,被迎面而来的热风一吹,虞姬顿时觉得原本朦朦胧胧的事情变得更加朦胧了起来。
最有可能和大管家有关系的人就是四姨太,虽然现在并没有直接的证据,那么可能是大管家和四姨太勾结,最后偷出金鞍血玉马的人是大管家。
也有可能就是最初怀疑的那样,偷走冬石牛角碗和金鞍血玉马的人都是薛青峰,只不过可能四姨太有把柄落在了他的手上,才不得不听命于他。
甚至还有可能是三个人都跟这起案件有关联,可能都是直接的关联,也有可能不全是直接的关联。
虞姬觉得,现在,她应该从这里面找到一个破局点。
无论如何,要盗走东西,就必须清楚地知道花有财离开书房的时间,而和花有财离开书房有关系的只有四姨娘。
虞姬决定,再访烟萝路。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五十四章 花府失窃案(十三)()
烟萝路
和上次一样,虞姬收到了热情的招待,只不过不同的是,上次是因为钱,这次是因为脸。
一个离得近些就脸红的小家伙,坐在他身边,起码不用怕被揩油。
烟萝路虽然是诗馆琴楼,但也就是面上好看些罢了,坐在那儿,没有谁没有被咸猪手摸过几把的。也就是那几位,牌子大,又以清高闻名,身后大都有人肯捧着,谁都不敢太过分。
这个叫绿萝的琴姬这般想着,手里抚着琴,不时地抬头朝着虞姬放个电。
“绿萝姐,今天晚上别抚琴了。”
琴声少歇,复又续上,“姐姐是琴姬,不抚琴还能做什么。”
虞姬起身,将手按在了琴弦上,一时弦绝。
“我不会做什么,只是想你歇歇。”看着绿萝神色有些犹豫,复道,“那床太小,我躺着不舒服,你去我那儿躺着,这地方换我坐坐罢。”
绿萝呆呆地起身,一边往小床那儿走,一边不时地回头看向虞姬。
虞姬本来身量稍长,脚下垫了东西后,一米八多的个子半蜷着腿坐在矮琴凳上,倒是显得有点委屈。
“姐姐是周城人吗?”
绿萝就那么呆呆地看着虞姬,眼睛里倒是有些说不清道不明,听见虞姬这般问起,神情有些恍惚,“周城人?还是别处的,其实哪有什么分别”垂了眼睑,“我在这烟萝路已经十一年了,烟萝路在凉水城的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