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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9章

从龙珠开始-第26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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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是,如今地球人遇到的情况有些尴尬:身体力量和精神力量两项中,身体力量强于精神力量。然而身体力量本身却也还是不足,且找不到快速增加的办法,反倒是比较弱的精神力量有办法快速补充——大不了复制赛亚人刺激精神力量增加的办法。

    “愤怒吗?”

    作为一直生活在阳光下的龟仙流弟子,他对于用愤怒作为刺激力量的手段,本能上感到抵触。

    只是排除愤怒,另外能增加精神力量的方法好像界王曾经说过这个问题,记得答案是“快乐”,还有

    “爱?”乐平想了一会儿,苦笑,“我对布尔玛的感情,到底是怎么样的呢?”

    来到龙珠世界这么久,和布尔玛“交往”了这么些年,要说是对这个女朋友毫无感情,他自己都不信。他对布尔玛不单有感情,而且这种感情还非常深厚——不客气地说,为了布尔玛,他绝对能豁出命去。

    可是乐平很清楚,这种感情跟他对悟空小林这些兄弟的感情其实并没有什么两样——有程度的不同,但没有本质的区别。

    也就是说,他对布尔玛的感情,是朋友甚至是战友的感情,但绝对不是男女之间的爱情。

    为什么会这样?

    乐平自己都觉得奇怪:布尔玛是个好女孩,顶尖儿的智商,顶尖儿的身价,顶尖儿的颜值,顶尖儿的性格,呃好吧,这个待定——不过至少其在自己面前,是非常温柔的,偶尔使点儿小性子,也不失可爱。

    总之,那是真真正正世界第一的白富美——哦,是“高(智商)富美”。

    这样好的女孩子死心塌地倒追自己,这是几辈子都修不来的好福气,自己该知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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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自己每次想要放开心怀接受布尔玛的时候,心中却总是有那么一点抗拒。

    是因为贝吉塔?还是人造人18号?

    时至今日,乐平很清楚,如果自己和布尔玛结合,布尔玛会不会觉得幸福且两说,贝吉塔是绝对不会有任何意见的——估计他对于布尔玛的感觉,是彻底无视。

    换言之,贝吉塔已经不再是自己和布尔玛之间的障碍。

    那么说,自己心中的抗拒就是来自于另外一个人。

    “问题还是在我自己身上吗?”乐平喃喃道,“对布尔玛‘爱不起来’,那也就是说,我真正喜欢的,是18号?这怎么可能?我跟她迄今还没有见过面,连她真正名字也不知道。”

    虽然在努力否定对18号的感情,可是乐平发现,在心中转来转去的,还真的就只有那个女孩子的倩影。

    于是乐平知道,就算自己跟18号还没见过面——当然也就说不上谈恋爱——但是自己对那个女孩,确实是有想法。

    然后乐平不得不面对这个问题:“我明明对她一无所知,为什么会念念不忘?反而是对苦恋自己的布尔玛不假辞色?”

    这个问题也不难回答: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就算不是最好的,反正布尔玛已经可以轻易拿下了,为什么不看一看,等一等呢?就算不指望左拥右抱,比较一下,再挑选一个好的,这也不错,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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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平啊,别太贪心啊。”

    在意识到自己那种虽然说不上龌龊,但是绝对要不得的想法之后,乐平倏然自惊,急忙提醒自己。

    “布尔玛已经很好了,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她是个有血有肉有情感的人,不是一件机器,由着你召之即来挥之即去。你这样挥霍她对你的好感,小心到最后她耐心耗尽离你而去。让你鸡飞蛋打,两头落空,落得跟原来一样孤独终老的结果。”

    一连把这个话对自己说了好几遍,这是自我催眠么?

    但即使是自我催眠,想要对布尔玛说一声“我爱你”还是那么难啊。

    再说,就算是勉强说服自己接受了布尔玛,那又怎么样?乐平心中很清楚,那不是爱,而是对命运无奈之下的一种妥协,所谓“无法选择我爱的,那就选择爱我的。”

    至于说为了让自己的武功进步而接受布尔玛那种掺杂了功利主义的想法,已经跟“爱”这种单纯的感情没有丝毫的关系了。

    “想要爱一个人哦,在我的话,是想要寻找到自己的真爱,原来这么难吗?”

    抬头望天,乐平轻轻感叹着。

    既然感觉(对布尔玛,暂时)不会再爱了,乐平也就暂时放弃了这方面的努力——这个不必修炼,勉强不来。

    “如果以‘爱’来作为超级化的精神力量来源的话,我们这些地球人中间,最容易超级化的,大约是小林吧。那家伙,纯情满分呢。”

    “慢点慢点,现在不是羡慕的时候吧,我自己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呢。这个问题要是解决不了,我的进步也就到此为止了。”

    “只是该怎么才能解决这两个问题呢(两个问题指的是感情问题和武功进步问题)嗯,感情问题勉强不来,还是来看看怎么让自己的武功进步吧。”

    眼下地球人修炼的瓶颈,一是基础战斗力不足,二是精神力量不足。精神方面的缺陷刚刚已经思索过一遍了,貌似已经跟感情问题纠缠在了一起,所以不再去费心思了。那么能着手的,就是基础战斗力方面的修炼了。

    “只是,这也很困难呢。”乐平原地盘腿坐下,摊开双手,左手手心腾起蓝紫色的云雾,右手手心则是一个亮白色的小太阳。看着两种截然不同的能量,慢慢进入了物我两忘的境地中。

三百三十二 修炼问题2() 
当特兰克斯和布尔玛回到实验室的时候,乐平仍然保持着这个姿势——他保持着这个姿势已经好几个小时了。

    “他这是”布尔玛有些纳闷,向特兰克斯问道。

    “好像是在修炼?”特兰克斯也感到有些摸不准,“我听悟饭老师说起过,他说短笛老师修炼的时候,就是这样的姿势。”

    “这样啊”布尔玛绕着乐平转了一圈,被他手上的光团和云雾吸引住了,“这又是什么?”

    “这个是气,这个是”特兰克斯看着乐平左手那团云雾,也觉得纳闷,“我能感觉到这些云雾也是一种能量,但是这种云雾在气感中却感受不到,跟这一边的气团完全不一样——不知道是什么?

    哼!显本事么?——布尔玛撇撇嘴,心中暗暗不屑:“好吧,我们不打扰他了——这个实验室的总控在哪里,有没有平面图什么的?”借着乐平手上气团的光,稍稍打量了一下这个废弃的实验室(上层),轻轻点头,“不愧是格罗博士的实验室。看得出来,这地方的水平真不是一般的厉害。”

    “嗯,这里真是有不少好东西,”说到格罗博士的实验室,特兰克斯也是非常兴奋,“这里看起来破坏得比较厉害,但是下面还有个地下室,保存得非常完整,甚至一直到我们来的时候,都还在运转。”

    “哦?”布尔玛拧亮了手电,“快带我去看看——对了,乐平头天晚上用那个招数,你还没有学会么?类似的招数当年无论是天津饭还是孙都会用(布尔玛在天下一武道会现场看到的),应该不难吧。”

    “嗯我还没来得及问,”特兰克斯略有些不好意思。

    “是不想问吧?”布尔玛审视着儿子,不客气地揭穿了儿子的想法。人老成精,已经50岁的她绝对不缺看透人心的能力。虽然头一天晚上特兰克斯很诚恳地向乐平求教武功,不过那时候的表现怎么看都是一时冲动,现在恢复了正常状态,他心中那种有意无意的,对乐平的抗拒又表现出来了。

    “我只是”特兰克斯还不像母亲和乐平那样,能够比较客观地审视自己的内心。

    “不想问就算了,”布尔玛倒也没有要说教儿子的打算。特兰克斯已经不是个孩子了,这种无关大局的问题,随着年龄和阅历的增加,他自己就能处理好,“我没有责备你的意思,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和讨厌的人,这很正常。比如我,虽然我跟孙、跟小林他们是很好的朋友,可是我对他们兄弟俩的老师就一直很讨厌。”

    “悟空先生的老师”特兰克斯一时没有反应过来,想了一会儿才明白说的是谁,“武天老师?讨厌他?为什么?”

    “呃”即使已经50岁了,布尔玛说到这个还是有些尴尬,有些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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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武天老师是个色老头,”身后乐平的声音响起,“当年你母亲青春年少的时候,没少被他揩油——怎么,你不知道?”

    “你少说两句会死啊!”布尔玛恨恨道。

    “呃”特兰克斯看看母亲,又看看乐平,有些明白了。

    另一边,乐平看到布尔玛的表情,也明白过来了——有那个母亲,会向儿子说自己的这种糗事的?至于说听旁人说起特兰克斯常接触的“旁人”无非就是悟饭,可是悟饭和武天老师基本没有交集,对他的脾气秉性当然一无所知。

    “不说这个了。”乐平急忙把话题岔开去,“现在的当务之急是搬迁这座实验室。该怎么干,布尔玛你安排吧,我们听你的。”

    布尔玛“哼!”了一声,不过也没有说什么——继续纠缠这个话题只能让自己更丢脸。

    对实验室的检查不多会儿就完成了。下层保护非常完好,除了那个破了个洞的培养槽外,别的设备基本都能用——甚至于那个培养槽也能用,只要拿胶布把破洞补起来就行了(地效的塑料盆,塑料桶破了,就经常这么干,效果不错^…^)。

    哦,还是有一点损失的:有几个机器短路了,看样子流了一地的培养液是罪魁祸首——好在这几个机器都不怎么起眼,无需在意。

    上层的情况就比较复杂。如乐平所想,这些机器虽然基本都不能运作了,但是里面能用的零件都还不少,到了布尔玛手里,真不是一般的有用。

    但是要把这些有用的部件拆下来,那也非常费事。

    而且,对于对机器没有什么天分的乐平来说,这个活儿他帮不上忙。

    “要不这样吧,我去外面转一圈,待会儿再回来。”眼看自己无事可做,乐平提议道。

    “你是客人,要做什么用不着向我们汇报。”布尔玛淡淡道。

    乐平有些恍惚:这个布尔玛长得跟他知道的那个布尔玛一模一样,这让他下意识把“两个人”(其实都是布尔玛)等同了起来。可是这个布尔玛这种态度,似乎触动了某个地方,让他心中突然一动。

    “乐平先生,你要去哪里?”倒是特兰克斯对乐平的话表示出了兴趣。在这个实验室的经历,让特兰克斯虽然还是抗拒乐平,但同时也有一些信任——乐平先生的行动总是有目的有意义的。

    “你应该也感受到了吧,那边七八百公里远的地方,”说着话,乐平扬手指向西南方,“气息数量巨大,而且非常集中——我想过去看看。”

    “哦,你说的那个地方是北都。”特兰克斯稍稍感受了一下,便知道乐平说的是哪里了,“那个城市一直没有被人造人袭击,保留得相对完好。我以前也去过几次,采购一些妈妈需要的零部件哦,那个城市有个医生,”稍微停顿了一下,特兰克斯这才又道,“给悟空先生治心脏病的药,就是他开发的。”

三百三十三 北都所见() 
对于那个医生,乐平表示没有兴趣——事实上,听了特兰克斯的介绍以后,他连去那个城市转转的兴趣都不多了。

    之前他想去看看是因为觉得奇怪,为什么这个时代竟然还会有一个城市,而听了特兰克斯的话以后,这种好奇心立马就淡了不少。

    不过干等在这里还是挺无聊的,还是去看看吧,游历末世似乎也挺有趣的,反正也不费什么事。

    于是乐平便来到了这个虽然寒冷,但在如今这个世界上,却堪称是全世界最“热闹”的都市。

    “估计,是那两个人造人也不喜欢冷,所以才放任这个城市保存到现在吧。”

    现在的北都,是全世界人口最多的城市,但这个“最多人口”,充其量也不过十万级,而曾经的北都,是一个拥有百万人口的城市。

    这十来万人都聚居在城市南部,原来的富裕区,城市其余的部分被抛弃了。乐平没有直接进入南部聚居区,既然是末世游览,那么被人们抛荒的城市是个什么样子,也应该看一看。

    于是他在城市北部降落了下来。

    站在街心,看着这个世界上硕果仅存的城市,乐平有些感慨。

    建筑框架基本都还完整,不过因为没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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