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龙珠开始-第2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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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一想的话,就有些不想要跑这一趟了。看看加林仙人,问道:“您能送这两位朋友下去吗?”
“乐平先生,你不送我们下去吗?”加林仙人还没有说什么,尼宾紧张了。
“我还有事,加林仙人会送你们下去的。”
“喂喂喂,我还没答应好不好?”加林仙人提出异议。
“可是我想,您这么好的人,肯定不会拒绝的,对不对?”乐平笑嘻嘻地,给加林仙人戴起了高帽——反正送人高帽也不用花钱不是?
“乐平先生”尼宾还是不放心。这种心情还是可以理解的,贸贸然把自己的性命交到一个不认识的人哦,不对,该说是不认识的猫手里,谁敢放心?
“放心吧,仙人他是我的老师,本事比我可是大得多了。”
“呃”尼宾还想说什么,罗可拉了拉他,示意不要再说了。不同于同伴,她见过加林仙人的本事,对这只大猫,可是佩服得不得了。
(稍等)
三百零八 婚礼()
“您说他啊。放心吧,不用去管。这个格罗博士留下来,利大于弊。”
必须要说,乐平这家伙虽然很多时候不正经,不过他的信誉倒是建立起来了。眼看这家伙这么满不在乎,天神倒也放下心来。
虽然有些不太明白“这个格罗博士”是什么意思——难道还有别的格罗博士吗?
思绪之际,不由得苦笑:如果是在以前,自己身负保卫全世界的重任,发现有这样有可能危害全世界安全的人,一定会刨根问底,完全搞清楚缘由才会罢休。
而眼下自己竟然会在还没有弄清楚情况的时候,就放下心来,这
“乐平,为什么我觉得,由你来接任天神的职位,会很好呢?”天神半开玩笑一样地问道。
乐平吓了一跳,“别开玩笑了,我可不想在这么高的地方住。再说,这里连个能说话的人都没有,一天到晚面对**先生,那得多无趣啊——”
**先生:“”
“——想要跟女朋友约会都不方便,呃——”说到这里心中纳闷,看着天神眼神变得古怪起来。
“你看什么?”天神被乐平的古怪眼神看得有点发毛。
“我突然发现,从这个角度来考虑,这个职位好像还真是只适合你们那美克星人。”
天神:“”
“你今天来有什么事?不会是专门来嘲笑我的吧?”天神决定不再纠结这个问题了——总觉得以往让自己很自豪的天神职位,好像突然成了某种“大家都不要,所以才轮到你”的东西。
“看您老说得,这明明是您老人家提起来的话题好不好?”乐平也觉得好笑起来,笑过了,这才又道:“没事没事,天下太平——所以我才有空跑来看看悟空和贝吉塔。”
“他们俩在精神时光屋,”天神不想跟乐平纠缠了,向乐平道,“你要去看他们就自己去吧。”
说罢就不再理会这个有些可恶的家伙,走向神殿边上,想要看看下界熙熙攘攘的人们,散散心。
乐平答应一声,迈步向神殿里走去。走出两步,又纳闷地回过身:“天神大人,不是说精神时光屋一次只能进两个人吗?”
“那是指想要扭曲时间的时候。”天神大人头也不回,顺口答道:“现在精神时光屋的门是打开的,那里面就不过是个地方大点儿的空地罢了。”
“哦”乐平点点头,忽然好奇心起,“如果进去的人超过两个,会怎么样呢?”
“门关不上。”
“那如果进去的人是两个,在里面变多了呢——比如天津饭的四身拳?”
天神愣了一下,沉思道:“没试过这种情况——不过我想,四个天津饭应该被视为一个人吧?”
乐平点点头,又打破砂锅问到底:“那如果悟空和琪琪去里面住一年,期间生个孩子——比如孙悟饭——出来呢?”
天神不语,片刻后,才纳闷道:“你怎么就能想到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
听了这话,乐平就不再多问了,自管向精神时光屋走去。
(注:这里是龙珠中一个著名的bug,在布欧篇的时候,孙悟天,特兰克斯,布欧,短笛曾在里面开战。
不过这个bug倒不是不能解释。可以认为新天神丹迪闲着没事儿,把精神时光屋改造过了。他应该有这个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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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时光屋的房门果然没有关。站在门口,乐平能感到从门里面传来的打斗气息,很微弱,但是波动很剧烈,这说明打斗很激烈,但是打斗的人在很远处。
推开门走进去,乐平立刻就是一怔,不远处激斗不休的两个人,可不就是那两个赛亚人么?可是这个距离
看来,是因为门的关系。
嘛,这些细节没所谓了。看两个人打得不亦乐乎,乐平也就不去掺和了——说实话,目前的他,已经没有介入的能力——飞到近前,仔细观摩地球上眼下最强的对决。
两个人都没有变身超赛,悟空甚至没有使用界王拳,都是凭着各自的基础战斗力在对练——实际上,如果不是这样,乐平也没必要观摩什么了,两边的动作都非常快,乐平也只是勉强能感知战斗形势而已。
自从认识贝吉塔以来,这还是乐平第一次比较系统地看到这家伙的近身肉搏。先前他跟贝吉塔交手,都是靠着操气弹盾,这当然看不出拳脚功夫的好坏,而之后贝吉塔遇到的其它对手,彼此的能量差距太大,也展现不出水平来。
至于说彼此之间的切磋交流那时候切磋交流的内容多是超赛变身,界王拳,气感等能量方面的内容,对于拳脚肉搏涉及的不多。
眼下遇到旗鼓相当的悟空,又是对练,其真实的拳脚水平就体现出来了。悟空的战法是典型的龟仙流,均衡,看不出来什么特长,但是也没有特别的短处——顺便一提,悟空这种类型的拳脚可以说是最好的试金石。在这块试金石的检验下,贝吉塔的特点就很容易看出来了。
攻强守弱。贝吉塔的攻击非常直接,很少出现摆拳扫腿之类曲线攻击,至于说虚招,假动作什么的,更是绝无仅有。而即使是这很少有的曲线攻击,也非常生涩,似乎是刚刚才开始练习不久。
(稍等)
三百零八 婚礼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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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练告一段落,悟空和贝吉塔一起来到乐平面前。他们早就感觉到乐平过来了,只是对练已近尾声,这才没有立刻过来。
“大师兄,你好。”悟空总是那么有礼貌的,非常热情地打招呼,“你过来跟我们一起练功吗?”
“就凭他?哼!”贝吉塔不屑,“如果是讨论超赛变身什么的,让他加入我没意见;可要说对练,还是等他学会变身超级地球人再说。”
说罢转向乐平:“你过来做什么——我一直觉得你这家伙挺聪明的,应该不会这么没有自知之明吧?”
乐平:“”
这算不算教会徒弟饿死师傅呢?
“没什么事,就是顺路来看看你们——怎么样,还不能顺利变身吗?”
末尾一句是向着悟空发问的,悟空略有些尴尬,“没成功过。”贝吉塔则又哼了一声:“哪有那么容易?”
话说,自分手以后,乐平确实干了不少事,不过单纯从时间上来看,才三五天而已,三五天时间当然无法取得重大突破。
“是吗?”面对贝吉塔的蔑视,乐平实在是没什么话好说。想要反击这家伙,只能是靠着努力,靠着事实和实力来说话,否则无论说什么都像是丧家犬的吠叫,更加丢人而已。
胜利者炫耀荣誉,失败者忍受屈辱,再正常不过了。
悟空当然没贝吉塔那么刺人,答道:“是啊,很难大师兄有什么要说的吗?”
这一次贝吉塔倒是没说什么——他也同样关心这个问题。
乐平抓头,微微有些犯难,“这个还真是我大概给不出什么好的建议,毕竟我不是赛亚人你没有尝试让自己愤怒么?比如想象一下我,或者老师被弗利萨打死之类。”
“这个法子贝吉塔也说过,”悟空也开始抓头了,“可是不行,我脑子不好,想象不出来。”
乐平两手一摊,“那,我就没什么建议了?”
他这话说到尾巴上的时候,出现了明显的迟疑,显然,这是有了想法的表现。贝吉塔很敏锐地注意到了这一点,有些急切地探身问道,“你想起什么了吗?”
乐平点点头,“确实想到一些东西我觉得吧,现在可以派悟空去留学。”
“留学?”两个赛亚人一起纳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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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平所谓的留学,指的是派悟空去亚德拉特学习瞬间移动。
既然在原著中,悟空本人能在完全没有人给出建议的情况下,一个人在亚德拉特星球彻底掌握变身超赛的法子,而且还掌握了瞬间移动,那么没理由现在反而不行。
不过有一个问题不能不考虑好,那就是这个时空的弗利萨。这个时空的弗利萨结局与正史有所不同,其“修复”所需要的时间跟正史也就有很大的可能不一样,假如弗利萨提前修复了他的身体,提前来到地球复仇,而那时候悟空正好在留学中,那可是很危险的。仅靠还无法变身的贝吉塔以及已经脱离训练的悟饭?乐平可不敢拿地球来做赌注。
两个赛亚人当然不可能知道这其中的弯弯绕。闻听乐平出了这么一个不靠谱的法子,悟空只是对乐平说的“留学”表示兴趣(从当初饮下超神水的时候开始,悟空就绝对信任自己的这个大师兄),贝吉塔则哼了一声,自管向屋子外面走去——今天的训练已经结束了。
“还能有谁比我们这些人更了解超级赛亚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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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为止,乐平就再也没什么事情了。从8月18号起出宝藏,到现在过了有五六天,这几天的时间自己虽然干了不少正事,但真要说起来还是可以算在休息。
休息了这么些天,也休息得够了,眼下到9月6日天津饭结婚还有十来天,这十来天的时间还可以好好地练练功。
练功需要找个对练的人。紫罗兰和小林是不用想了;天津饭估计正在忙结婚的事,不好扰他;饺子太弱;这样一算下来,能跟自己做对练对手的,就只剩了短笛一个人。
“又是一个不让人省心的家伙。”乐平叹了口气,从神殿一跃而下,享受了一下自由落体的感觉之后,用飞行术朝着云泽比特高地——其实是朝着短笛的气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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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6日,翠青城外一家饭店,天气据说是雨。
所谓“据说”,是指在头一天的天气预报里,明明说翠青城地区有暴雨,结果刮了一晚上的超级东北风,把南下的冷空气全都吹走了,于是今天翠青城的人齐声咒骂:该死的天气预报,说是大暴雨,结果连点儿水星儿都没见着。
不过天晴总是好事,特别是在庄稼都已经收割的秋天来说。所以在咒骂之后,大家还是很高兴的。尤其是在城外,一个名叫馒头山的地方。
这里是天津饭的住家。
作为一个武术家的住家,平常时候这里是很清静的,没有多少人来打扰天津饭先生的修行。不过今天显然不是平常时候:打从一早起,鞭炮声就噼里啪啦地响个不停。据某些知情的人透露,某个狂人在翠青城里足足买了100盘万响大鞭——和百万响超级长鞭不同,百万响大约能放两个半小时,但是这上百盘的万响鞭头尾连起来可以响上一整天。
“不觉得这个太吵了吗?”最早赶来祝贺的小林向天津饭大声说道——必须要大声,要不然听不清。
“兰奇的主意——话说,她本来是想要用手榴弹响上十万响的。”天津饭看看那边,正跟紫罗兰有说有笑的兰奇,笑道。
豪放派的他今天也穿起了正儿八经的礼服,不过不同于悟空的白色西装,他穿的是长袍马褂——必须要承认,他好像很适合这样的装扮,看起来蛮精神的。
顺便一提,兰奇没有穿婚纱,但是也没有穿汉服,而是一种很难形容的服饰。
“手榴弹?天,她到底是咋想的?”小林吐了吐手头,“十万发手榴弹,她是想要帮政府清理库存吗?这让短笛可怎么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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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零八 婚礼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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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说手榴弹,就是普通鞭炮也让远道而来的短笛受不了。
隔着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