莽穿新世界-第9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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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还是别这么奶自己了,万一闹个飞龙骑脸什么的,就搞笑了……”
熊猫自言自语,摇摇头,将这些事情暂且搁到一边,只在群聊里面发了一段消息,将这些事情说了一遍。
得到他的提醒,穿越者当中的不少人都眼前一亮,纷纷去寻找那些在游戏里面大放光彩,但现在还没出人头地的人物。有的想要像熊猫一样结个善缘,有的则想要将其拉拢过来,成为同伴。
比方说冒充塔拉汗伯爵的安东尼就给熊猫发了个私聊。
“帮我问问巴尼,有没有兴趣来塔拉汗领工作,待遇从优!”虽然看不到表情,但光从字里行间,就能看出安东尼的急切,当真是求才若渴,“如果他将来真能有所作为,我还可以让他成为实封贵族!子爵不敢说,一个男爵没问题!”
这个条件真是优厚到了家,但熊猫表示——这事还是让长孙武来说,比较合适。一则他跟巴尼比较有共同语言,二则逻辑上也比较合理。
【熊猫:安东尼……我一个流浪的兽人冒险者,替人类的领主招募人才?这要智商低到什么地步才会相信啊!】
被他这么一说,安东尼也笑了。
于是他又联系了正在日夜兼程赶路的长孙武,说了这件事。
长孙武的回答很简单,就一个字。
“好”
他回答得这么干脆,安东尼反而不放心了。琢磨了一下,又跟无眠等人商量了一回,拼凑了一套看上去天衣无缝的解释,叮嘱他一定不能露出马脚。
对此,长孙武的回答依旧是一个字。
“行”
这实在不是他故意装深沉,而是因为他正在骑马,实在腾不出太多的精力慢慢聊天。
处理完这件事时候,安东尼又在群聊里面发言,请外出闯荡的大家都帮忙搜罗人才。
现在的塔拉汗领真的是急缺人才,虽然按照传统方式统治的话,眼前的人才已经足够了,但穿越者们可不打算建设一个传统的封建伯爵领,他们给塔拉汗领做了很多长远的规划,计划将这里建设得繁荣富强。
为此,就需要很多各个方向的人才,多多益善,来者不拒!
“不论你们是用说服也好,用唬骗也好,用威胁利诱也罢……哪怕你们直接一棍子把人打昏了装在麻袋里面扛回来都行!总而言之,遇到合适的可能招募的人才,有杀错,无放过!”
此后的一段时间,安东尼将一段阵子就将这段话在群聊里面发一边,俨然是一副刷屏水群的架势。
第十四章、俗套的桥段()
熊猫休息了一天之后,次日就来到了巡防司。
现在他可以说是已经准备妥当,再没别的什么需要准备,与其待在旅馆里面发呆,不如到巡防司来报到。最起码这里应该包食宿,而且食宿条件大概还不会差。
接待他的不是之前那个年轻的骑士,而是一个有些上了年纪的骑士。他的头盔下露出不少白发,脸上有明显的皱纹,也有几条不显眼的伤疤,显得十分干练。
这个骑士仔细打量着熊猫,过了一会儿,说:“你的相貌很特别。”
“你不是第一个这么说的人。”熊猫回答。
“这相貌……应该不是什么畸形,而是种族天生的吧?”
熊猫笑了笑,反问:“你见过长我这样的熊人?”
“没见过,但我就有这个感觉。”年纪怕是已经跨入老年阶段的骑士说,“江湖混得久了,渐渐就会积累出一些经验之外的见识。直觉告诉我,你不是普通的熊人。”
熊猫问:“你见过多少熊人?”
“不算很多,大概也就千儿八百。”老骑士说,“我年轻时候,王国和草原起了冲突,当时我是草原那边的,战友里面有一群熊人。他们作战勇敢,本领也很高强,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每过几十年,兽人各族就会举行大规模的聚会。在聚会上,各个部落的精英会较量本领,表现优秀的,自然就能得到人们的尊敬。自古以来,表现最抢眼的第一档次,一般都是狮人、虎人和熊人,所以并称三强。”老骑士说,“但就算是我当初认识的那些熊人,他们怕是也没办法驯服青牙马王。”
“青牙马并不像你说的那么强。”
“它是龙种,龙种的傲气,是到死也不会消磨的。”老骑士说,“要打死青牙马王,不算很难。但想要驯服它,谈何容易!”
熊猫微微一愣——他之前还真没意识到这一点。
龙种的骄傲,是尽人皆知的事情。想要驯服龙种,不仅需要强大的力量,往往还需要特别的手段,或者是强大的血脉。
比方说,如果你也是龙种,那驯服龙种就容易多了。
青龙多半认不出熊猫的种族,但它的本能会告诉它,面前这个相貌古怪的熊人体内蕴含着强大的血脉,并不是那种力量强大但血脉寻常的冒险者。
熊猫之所以能够驯服青龙,恐怕不仅仅有力量强大的缘故,也因为他是熊猫人,是传奇种族。
他这么想着,脸上不由得就流露出了几分若有所思。老骑士笑了笑,没有再说什么,验证了他的身份银章,就让侍者陪同他前往住所。
正如他想的那样,巡防司给雇佣冒险者们安排的住所条件不错,一个院子,正面和左右各有两间屋子,一间是卧室,一间是客厅,中间的院子空荡荡的,却有安置着各种木质武器的武器架,显然是作为练武场使用的。
这样一个院子里面,会安排三位冒险者居住。熊猫被安排的那个院子里面已经住进了两位,此刻正在院子之中比武。
这两人身材都相当高大,一个使用盾牌和斧子,另一个使用长矛。他们的武艺简单明了,虽然使用的是木质武器,却杀气腾腾,显然都是刀头舔血多年的人物。
看到熊猫被侍者领进来,两人皱了皱眉,不约而同地停手,左右让开。
侍者显然有些紧张,稍稍说了两句就走了,好像有谁在背后追杀似的,走得很快。熊猫有些疑惑地看着那两个冒险者,不明白侍者为什么紧张。
“又来人了。”一个大胡子的冒险者说,“正好,这下人凑齐了,咱们可以好好地分出高低来!”
“分出高低?有必要吗?”熊猫纳闷地问。
“当然有必要!”另一个小胡子的冒险者说,“这院子里面三套屋子,谁都想要住正对着门的那一套,这是正屋,左右两间先天就低人一头。咱们出来混江湖的,谁不要面子?谁不想住正屋?大家都想住,你不服我,我不服你,当然只能打出个高低来。”
熊猫看了看那三套屋子,怎么也看不出有什么分别,摇摇头,问:“你们现在分别住在哪里?”
他注意到左右两间屋子都有住过人的痕迹,门口的脚印凌乱,十分明显,唯独中间那间门口没什么脚印,想来是还没住过人。
两人注意到他的目光,同时上来,拦住了他的去路。
“你想要住进中间的正屋,先露一手再说!”
“没错!打得赢我们,才能住进去!”
熊猫叹了口气,说:“我对于这个所谓的正屋没什么兴趣,你们谁想要住的,尽管把东西搬过去,我不介意住你们的屋子。”
两个冒险者愣了一下,面面相觑。
“但是请你们快点,我总不能提着行李在这边等吧!”
两个冒险者犹豫了一下,大胡子刚想要出手,小胡子却大声说:“谁知道你说的是真是假!说不定你想要趁我们打得精疲力尽的时候跳出来捡便宜!”
大胡子立刻后退两步,谨慎地看着熊猫,一副全神戒备的样子。
熊猫哭笑不得,无奈地说:“我们混江湖都讲究个信用,吐出来的吐沫就是钉出去的钉子,哪有说话不算数的!你们这不是搞笑嘛!”
但两人不为所动,依然一副“我们不会上当”的样子。
看着这两个人如同斗鸡一般的警惕模样,熊猫顿时气不打一处来,摇摇头,将行李搁在旁边,活动了一下身体。
“好言相劝没用,你们这是非要打不可?既然你们想要打的话,我奉陪!”
说完,他脚步一跨,已经冲到离他比较近的小胡子面前,也不问三七二十一,出拳就打。
小胡子使用的是长矛,这种兵器很讲究距离,一旦被人逼近就会很吃亏。眼看熊猫说打就打,速度快如刮风,他吓了一跳,急忙后退,却哪里来得及!
只听碰的一声,熊猫一拳头就打在他的下巴上,打得他顿时脚下虚浮眼前发黑,踉踉跄跄转了一圈,终究还是站立不稳,倒在了地上。
一拳放倒了小胡子,熊猫转头看向大胡子。
大胡子吓了一跳,急忙用盾牌护住身体,不求有功先求无过。按照他的经验,这时候要小心戒备敌人绕过盾牌,但熊猫却没有绕过盾牌的意思,而是直接冲过去,身体微微一矮,用肩膀狠狠地撞在了盾牌上。
轰隆一声,大胡子被连人带盾牌撞了出去,干脆利索地摔倒在地。
“我打赢你们了,现在我可以回房休息了吧?”熊猫说着,也不等他们回答,就回到行李旁边,提起来,径直走进了正屋。
走着走着,他突然忍不住笑了。
“这桥段,还真特么俗套!”
第十五章、鹤立鸡群的马王()
江湖之中的很多事情,其实真的相当俗套。
但俗套之所以是俗套,就是因为这些事情经常发生。那些吟游诗人们津津乐道的故事里面,虽然有夸张或者故意戏剧化的成分,但很多都是实实在在会发生的。
比方说,排座位、争面子之类。
熊猫休息了一会儿,就出来去马厩看望青龙。
他的住所并不包含马厩,马厩在冒险者们的住所外面,是单独的建筑物。
这个马厩里面很空,养着不少的骏马,也有不少的侍从在这里照顾它们。马是很娇气的动物,如果得不到细心的照顾,很容易生病。所以比较上档次的马厩,往往一个人就照顾几匹马,甚至一人只照顾一匹。
马厩很大,但一进门就能看到青龙。它的块头远比一般的马要高大得多,有一种鹤立鸡群的出众感觉。用星爷的话说就是宛若夜空中的萤火虫,怎么看怎么显眼。
熊猫走过去,发现一个年轻的骑士侍从正站在距离青龙不远的距离,好奇地打量着它。
“我的马怎么了?”他问。
那个骑士侍从大概是没想到他会出现,吓了一跳,然后有些尴尬地笑了。
“你的马,真是太帅气了!”他说。
熊猫看看青龙,穿着皮甲大师亲手打造的马铠,它的确显得威风堂堂,十分的帅气。
“你的眼光真好。”
“那是,我在这边照顾战马,已经好几年了。”骑士侍从说,“但是像你的马这么帅气的,还是第一次见到!”
熊猫点头,他也觉得比青龙还帅气的马,估计是不大容易见到了。
别的不说,块头就摆在这儿呢。
战马当然也讲究匀称恰当,并不是身材越大就越好。但在匀称恰当的前提下,当然是身材越大的马,就越威武霸气,就越帅。
青龙的身材是很匀称的,一点也没有什么臃肿或者痴肥的感觉,它就像是将一匹寻常良马按照比例放大了一般。如果用人来举例的话,就像是一个身高两米五,偏偏没有任何笨重或者高瘦感觉,身材匀称五官端正,动作也很灵活的大块头篮球运动员。
这样人出现在篮球场上,就算他什么都不做,站在那里也已经很霸气了。面对着这样的对手,绝大多数的球员都会从心底升起无力的感觉——就像是当初熊猫的祖师爷参加国术国考,结果被一个比自己高了一个头以上的北方大汉硬碰硬从赛场上打出去一般;又像是熊猫当年在大学里面,见到那种脑筋很好而且还很刻苦的学霸一样。
这个骑士侍从年纪不大,估计也就二十岁上下。这个年龄对于骑士侍从来说,其实是挺正常的——做到照顾战马的这一步,差不多在骑士侍从里面就是到顶了。除非能够立下功劳,成为正式的骑士,否则可能一辈子都只是这个等级。
用专门的说法,这个叫做“扈从”。
扈从是骑士侍从的最高位,他们的本事往往并不比一般的骑士差,差的只在于出身不行,又没有功勋,所以才不能转正。
没有得到正式的骑士身份,就始终是扈从,一辈子都是扈从。
按照这个骑士侍从的说法,他已经照顾战马好几年,换句话说,他十五六岁的时候就成为了扈从。
有这样本事的年轻人,并不多见。
正如敢于在近距离观察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