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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

莽穿新世界-第9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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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打开自己的地图,只见地图上一条稍稍有点弯曲的庞大直线,从戈壁滩北方草原的湖边开始,大致上是正向着西边延伸,一口气延伸出去很远——按照经验,怕是有八百公里甚至更多的样子。

    “我倒!这究竟跑出去多远了啊!”

    他估算了一会儿,总算估算出自己从昨天午夜到现在奔跑的距离,忍不住嘀咕了一句。正想要再说点什么,突然眼前金光一闪,却是夕阳的光芒。

    转头看去,太阳已经渐渐接近了地平线。

    按照经验,现在应该是晚上六点多一些,也就是说,从昨天夜里开始到现在,他跟马王一个追一个跑,足足跑了十七八个小时。

    “十七八个小时,大约八百公里,这速度还真够厉害的!”他忍不住嘀咕,“我这是变身千里马喽?”

    感叹之后,他长长地吐了口气,又重新坐下,想了想,给马王用了一个恢复法术。

    这一番狂奔,就算是他都累得感觉整个人要散架的样子,马王的体力不如他,怕是早就累得不行了。

    否则的话,它也不至于跟自己交手,仅仅十来个回合就被放倒,爬不起来。

    一个法术下去,瘫在地上的马王顿时多了几分精神,它的眼中重新又浮出狡猾之意,后腿动了动,但终究什么都没做。

    熊猫并没有注意到这些,他倚在马王身上,感叹说:“你这家伙,体力也真够厉害的!我听人说,就算是耐力最好的马,一口气跑个二三百里,差不多也就到极限了。你居然跑了一千五六百里……这已经相当于一点五个千里马了吧!”

    想了想,他又说:“不过呢,你是魔兽,不是一般的马。体力比千里马更好,倒也不奇怪。”

    马王用咴溜溜的声音回答,似乎是有些不满。

    “你觉得我小看你了?”熊猫摇头,“我可真没小看你,能打不代表耐力好,能够把千里马当晚饭吃的猛兽比比皆是,但长途跋涉比它更能跑的可不多。就算你是龙种,看你这么大的块头,也知道你的耐力按说应该不是很好才对……”

    马王又用咴溜溜的叫声抗议了。

    “好吧好吧,我的确是小看你了。真没想到,你居然这么能跑!”熊猫笑着说,“但是,你跟我比赛耐力,那是肯定要输的。别的不说,我能用法术恢复体力,你能吗?”

    马王的叫声里面,很明显地有了几分沮丧。

    “别沮丧了,你要是跟我一样厉害,现在就不是你躺着我坐着,而是我被你给吃了。”

    说到吃,熊猫突然想起一件事,问:“对了,我今天看到你在吃草。看你那满嘴尖牙利齿,应该是吃肉的才对,怎么也吃草?”

    马王没好气地叫了两声,随口咬断旁边几根草,嚼吧嚼吧就咽了下去。然后还用很不屑的眼神看着熊猫,一副“我不跟没见识的人一般计较”的样子。

    熊猫忍不住笑了:“好吧,你的确是能吃草的。那么除了草之外,你还吃什么?”

    马王叫了几声,这次熊猫就完全不明白它的意思了。

    “……等回到城堡,或许我该向德鲁伊们学习学习怎么和动物交流。”他自言自语,“这种交流完全靠猜的方式,不靠谱啊!”

    在一人一马的闲聊之中,时间慢慢过去,不知不觉,天色已经完全黑了。

    熊猫接连给自己和马王都用了好几个恢复法术,彼此才算是勉强恢复了一些体力,晃晃悠悠地站了起来。

    看看地图,他估算着已经距离色雷斯王国的实际领土不是很远,索性带着马王,朝着西边一路走去。

    走了一段路,马王突然停下脚步,竖着耳朵,朝着不远处看去。

    “怎么了?听到什么了吗?”熊猫问。

    马王没回答,只是侧耳倾听,然后那张脸上露出几许凶恶之色,突然发足狂奔,朝着某个方向发动了冲锋,很快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熊猫急忙追赶,过了一会儿才重新追上它,只见它正站在几条死掉的野狼旁边,张开血盆大口,将野狼连皮带肉混着骨头一口咬断,也不分是毛还是肉,大口大口地咀嚼着,然后吞咽下去。

    看见他过来,马王点点头,用一只前蹄指了指面前的野狼,明显是在示意他一起吃。

    “……你还真讲义气!”熊猫笑了,“不过我没有吃生肉的习惯,你自己吃就好。”

    马王摇摇头,一副“我不跟弱鸡一般见识”的神情。

    熊猫气得笑了:“你这家伙,还真看不起人啊!”

    他从道具栏里面拿出柴火来,用法术点燃,然后把从城堡带出来的烧烤架支起来,用刀子切了几块狼肉,左右看看,没找到可以洗涤的地方,叹了口气,就这么搁在烧烤架上,撒上一点盐,慢慢熏烤。

    过了一会儿,狼肉熟了,熟肉特有的香气在夜风之中飘荡。

    马王明显被这香气吸引了,凑了过来。

    看着它忽闪忽闪的大眼睛,熊猫就明白了它的意思。

    “想要分一点?”他问。

    马王连连点头。

    看看架子上并不多的烤肉,熊猫想了想,还是分给了它一大块。自己则又切了一些生肉,继续熏烤。

    几只狼的肉并不多,尽管用的是割肉而不是采集,最终能够得到的分量也很有限。

    如果只有熊猫一个人的话,这么多肯定是绰绰有余了,甚至还能多出来很多,熏干了当干粮,或者是拿来当做货币,给将来见到的村民交换点有用的东西。

    但是,多了一个怕是有两吨重的大块头食客,这么点肉就远远不够了。

    最终,熊猫在马王遗憾的眼神里面,吃掉了最后一块烤肉。

    “没了。”看着旁边已经只剩骨架杂碎之类的野狼,他摇摇头,“没肉可以烤了。”

    马王显然也明白,很人性化地叹了口气,又去吃那些骨架和杂碎。

    它倒是完全不挑食,不一会儿就把这几只野狼吃得干干净净,除了地上的血迹和夜风中的血腥味之外,再也没有它们存在的痕迹。

    就这样,马王居然还没吃饱,又吃了许多青草。

    “我现在有点后悔抓住你了。”看着它大口大口吃东西的样子,熊猫忍不住嘀咕,“你这家伙的食量实在是有点大,我怕是养不起你啊……”

第七章、色雷斯的动向() 
第二天早上,看看地图,熊猫琢磨了一会儿,带着马王继续一路向西。

    他手头上除了系统的电子地图之外,还有一份攻略组绘制的世界地图。这地图自然是根据游戏里面的地图画出来的,攻略组花了很长时间一点一点讨论和复原,绞尽脑汁,才算是把这份地图尽可能还原出来。

    对照两份地图,他大致判断出来,距离自己最近的大城市,是色雷斯王国东部著名的“游牧之城”穆兰达那。

    这座城市是罕见的没有城墙的城市,整个城市充满了游牧风格,大量的兽人居住于此,城市的主业也是跟兽人的贸易。

    很久之前,当色雷斯王国还没建立的时候,以这座游牧之城为核心,附近七八个城市组成过一个共和国。共和国的创始人,是一群认为人类和兽人应该和平相处的德鲁伊们。他们联合各方势力,建立了那个规模并不大的共和国,并且存在了很多年。

    后来色雷斯王国兴起,攻灭了那个共和国。起初色雷斯的统治者想要顺势进攻草原,结果打了几仗之后,发现得不偿失,占领那些土地带来的好处,远不如为了抵御草原上层出不穷的各种魔物,以及兽人们源源不断的骚扰和侵袭所付出的代价更大。

    在死了一个王子,十几个大小贵族之后,色雷斯王国不得不从草原撤军,和兽人达成了和解。

    为了缓解双方的矛盾,游牧之城被恢复了旧日的风格,成为了兽人和色雷斯之间的核心缓冲。

    熊猫这一趟北上,一个重要的目标就是去看看兽人的生活,领略一下和人类文化截然不同的风土人情。虽然能够找到兽人的牧区更好,但在游牧之城住上一段时间,也不失为有价值的选择。

    而且,游牧之城穆兰达那在游戏里面就是个很重要的城市,有不少的剧情和任务,值得好好探索一下。

    他没有急着骑马,而是和马王并列走着,不急不慢地走在草原上。

    “等到了城镇,我要为你准备一副缰绳。”他说,“还有马鞍。”

    马王显然不明白那是什么东西,但这不妨碍它从熊猫的态度里面看出端倪,很不屑地嗤之以鼻,一副“我不跟你一般见识”的样子。

    熊猫笑了笑,说:“对了,还有辔头和马蹄铁,你觉得你需要这些吗?”

    马王连连摇头,它可以打赌,熊猫说的绝对不是什么好东西。

    “不喜欢就算了,但马鞍和缰绳肯定是需要的,否则我骑在你背上,怕是连坐都坐不稳。”

    马王咴溜溜地叫了两声,很有几分不屑的意思。

    “我的骑术的确不大好,但可以练嘛。只要你配合,用不了多久,我就能练出不错的骑术来了。”

    熊猫说着突发奇想,拍拍马王的肩,一翻身跳起来,坐到了它的背上。

    马王并没有很剧烈地反抗,只是轻快地小跑起来。但就是这样的小跑,已经颠簸得熊猫头晕眼花。

    尽管他还能够勉强保持平衡,但这种颠簸的感觉真的很难受。

    现在他明白了,怪不得骑马的人一定需要缰绳和马鞍,没有马镫踩住脚,没有缰绳拉住身体,没有马鞍的靠背,人坐在奔跑的马背上,简直是一件高难度的杂耍活儿!

    大概十几分钟之后,他慢慢适应了这种事情。

    角色技能里面的“骑术”已经被激活,而且肉眼都能看到技能熟练度在快速增长——可能是因为他骑的这匹马等级很高的缘故。

    在游戏里面,骑术这个技能的用处很大,它可以提供骑马的速度和攻防加成,可以让玩家骑乘更高级的坐骑,甚至还是各种骑乘类技能的前置需求。

    比方说“骑兵突击”这个技能,就要求骑术达到10级以上。

    熊猫的骑术现在才是0级……哦,现在是1级了,距离能够骑马突击,还早得很呢。

    不过按照现在这个趋势,想要把骑术升到10级,大概也并不困难。

    事实证明,他并没有猜错。

    几天之后,当他远远看到地平线西边那一片犹如黑影的城市轮廓时,他的骑术已经升到了10级,分支技能里面通用的“骑兵突击”也已经激活。

    不过,骑兵系技能的后续,一般都需要相应的职业。熊猫这个圣武士可以学习的只有“神圣冲锋”等少数几个,跟真正的专业骑士比起来,还是有些差距的。

    而且随着他渐渐习惯了骑乘马王,骑术技能的提升速度也越来越慢。大概是习惯了之后,就得不到额外加成了吧。

    随着渐渐靠近城市,他们终于也见到了兽人。

    或者说,兽人商队。

    那些商队都由强大的勇士和经验丰富的萨满带队,茫茫草原危机四伏,只靠勇武或者只靠智慧,都是不够的。

    像熊猫这样的强者,他可以保证自己一个人的安全。但想要保证一整个商队的安全,就算他也力有未逮,需要那些长者们的经验,才能躲过各种危险。

    熊猫轻轻拍拍马王的脑袋,让它稍稍改变方向,走向了一群正在附近赶路的商队。

    这群商队以狼人为主,他们身材并不很高,但精神抖擞,一看就知道都是彪悍的好汉。他们骑着马,赶着二十多头健壮大牛拉着的牛车,不急不慢地走在草原上。

    看见熊猫骑着那匹威猛雄壮的青牙马接近,一个狼人策马迎了上来,向他打招呼:“远道而来的朋友,你是哪个部落的?”

    熊猫摸了摸鼻子,这才想起来自己也是个兽人,忍不住笑了。

    “我是个流浪者。”他说,“前段时间在南边的金橡树王国流浪,这段时间突然怀念草原了,就又回来了。”

    所谓“金橡树王国”,指的就是西大陆南方的强国,特雷拉王国。它因为国旗图案的主体是一棵金橡树而得到这个别称,类似的,色雷斯王国的别称是“雄鹰”;莫来商业联邦的别称是“金币和船”;西文莱卡共和国的别称是“虎与鲸”;雷顿王国的别称是“雪鹿”……都是因为其国旗的图案而得名。

    听说他是流浪者,狼人并不惊讶——这种情况在兽人里面很常见,大陆各地的兽人冒险者,大多都是这样的流浪者。

    “你走的地方真多!”他感叹说,“真羡慕你们这些见多识广的人!有时候我也想要抛下一切去浪迹天涯,但部落里面的事情实在是放不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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