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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莽穿新世界-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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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乎每个人都清楚地听到了狼王脖子那里传出的骨头碎裂声,也看到了这条之前被熊猫踹了好几脚依然还充满活力的野兽一下子就垂下了头,再也不能动弹。

    与此同时,那些原本在附近虎视眈眈的野狼们同时发出呜咽之声,夹着尾巴飞快地逃走,宛若一阵风似的,逃进了草原深处。

    直到这时,熊猫才深深地吐了口气,回过头来看向大家。

    “喜欢狗的话,这世界上的好狗多得是。”他严肃地说,“但是,狼终究是狼!”

第二十章、小收获() 
狼终究是狼,熊猫如此说了之后,就摇摇头,扛起已经被打死的狼王,回到了伙伴们的身边。

    尤涅若叹了口气,没有争执。

    虽然他觉得狼和狗没什么分别,能驯服狗就能驯服狼,但他其实也没什么把握。

    狼王毕竟不是普通的狼,天晓得这家伙会不会假装驯服,然后找机会猛地暴起发难。

    虽然穿越者们都是不死之身,就算被咬死一两个也不算什么大事。但要是真发生这种事,提议驯服它的自己必定大失面子,这个风险不值得冒。

    他不是小茄子这样还没长大的小孩子,而是一个成熟的社会人。作为一个接受过专业人士教导的野外生存爱好者,野外生存的重要原则“不要给别人添麻烦”被他牢记于心。只是为了一些好奇心和有趣,就给别人添这么大的麻烦,显然是不对的。

    熊猫说得有道理,狼终究是狼,野性难驯。

    要知道,就算在地球上,猛犬伤人的新闻都频频发生,据说全球每年被狗咬伤的人有好几十万,直接被咬死的数以千计,平均每十分钟就有一个人死于狂犬病——这还只是狗而已。

    所以各个大城市几乎都不许养藏獒之类烈性犬,就是怕它们伤人。

    而这条狼王,大概可以算是最为烈性的烈性犬了吧……

    熊猫坚持要打死它,不肯试着驯养,从安全角度考虑,就算尤涅若这爱狗之人也无可挑剔。

    只是看着已经死掉的狼王,他依然觉得很可惜。

    “多么漂亮的一条大狗啊!”他忍不住低声叹息。

    “这条大狗看你的时候,大概也会想‘多么漂亮的一大块肉啊’。”无眠冷哼一声,出言讽刺。

    尤涅若干笑两声,不去接这个话题。转而问道:“这半夜功夫可真赚了不少经验值,我升7级了。你们也得到不少经验了吧?现在几级了?”

    “4级。”无眠也没纠缠这个话题,笑着说,“等把狼尾巴拿回去交了任务,我至少还能再升个一两级。反正目前的技能等级低,靠训练就能提升,倒是用不着浪费经验值。”

    “啊?!我把经验值点到‘飞行’技能上去了……”小茄子顿时哭丧着脸,大叫,“我该怎么办啊!”

    “没关系,之后交任务得到的经验值别浪费就好。”尤涅若安慰了她一句,又看向大家。

    “6级。”长孙武说,“我这个职业收割速度有点慢,可惜了。”

    “7级,快8级了!”女武神笑了,“今天打得真痛快!”

    清道夫也笑了笑,说:“我刚刚升到8级,射冷箭补刀收割人头,果然是抢经验值的最好办法!”

    碎碎冰叹了口气:“我才刚升6级,我的法术威力不够大,没打死几个。”

    最后,大家看向熊猫。

    熊猫点了点头,说:“9级。”

    “靠!”

    “熊猫叔你升级也太快了吧!”

    “我也要去狼群开无双!我这一身重甲,野狼根本咬不动我。只要找把大刀就行……”

    “明天晚上咱们一起来刷吧,我们三个重甲组队,让他们这些脆皮留在村里睡觉算了。”

    “赞成!”

    “喂!你们几个不要吃独食啊!蹭经验的事情怎么可以不带上我!”

    “无眠你太脆皮了,我们是要学熊猫,在狼群里面开无双的。带你来,照顾不上啊……”

    “可恶!等我再升几级,魔力值够画魔法阵的时候,我就用烈火之阵刷经验!到时候我也不带你们!”

    穿越者们说着笑着,轻轻松松。

    鏖战取胜,让他们的心情都很好。就算是刚刚浪费了经验值的小茄子,脸上也重新露出了笑容。

    说笑之后就是打扫战场,收拾战利品的时间。看着遍地的野狼尸体,穿越者们都不由得有些苦恼。

    他们倒不是发愁该怎么收拾,虽然穿越者们并不像专业猎人那样会剥皮切肉等等技术,但只要对着怪物的尸体使用“采集”指令,就能从其中采集到有价值的东西,无非多寡不同而已,简单明了。

    根据狩猎队的经验,对野狼使用采集指令,必定得到至少一块狼肉,还可能随机得到狼皮狼牙狼骨之类……总之都是狼身上的东西,但是在游戏里面可以得到的低级装备,却一点影子都没有。

    这当然不会是狩猎队的人脸黑运气差,事实上狩猎队里面有公会头号大土豪王必灵,这个被称之为“土豪王”、“金闪闪”的家伙,当初玩游戏的时候前后氪金超过百万,获得了最高级氪金技能“究极黄金律”。在游戏里面,这个技能能够将爆率提升到原本的十倍,所以公会每次下副本的时候都会带上他,摸BOSS开宝箱的工作非他莫属。

    穿越之后,王必灵那满背包的氪金道具不翼而飞,一仓库的顶级装备和宝物也没了踪影,就连他身上那套不知道浪费了多少原料才附魔到足以闪瞎人眼的装备都没了。好在他的氪金皮肤“圣者”还在,氪金娱乐宠物“玩具军团”还在,氪金技能“究极黄金律”还在,否则的话,他怕是要抱着公会水晶痛哭三天三夜,不哭瞎双眼哭倒长城誓不罢休……

    但就算是身怀究极黄金律的王必灵,也只能从野狼尸体上采集到比别人更多的肉,以及一套完整的狼牙狼骨狼皮狼筋,采集不出装备来。

    很显然,野狼的身上,真的不爆装备了。

    “可惜啊!”长孙武看着满地的狼尸,叹道,“要是还能爆装备的话,就算爆率低一点,咱们这一波也能得到一大堆装备——就算用不上,至少都是好铁啊!”

    现实不是游戏,游戏里面新手村铁匠铺的武器是无限供应的,但在现实中,那个铁匠铺其实也没存下多少铁料来——铁可是挺昂贵的东西。给长孙武打造了盾牌,给女武神打造了腿甲之后,剩下的铁料已经不多了。

    要是能够在这里搜刮一批装备回去,就算不能当武器,也能大大弥补卡里普拉村铁料匮乏的难题——这可铁匠念念不忘的事情,肯定是个不错的任务,完成它一定能够得到不少奖励。

    遗憾的是,没有就是没有。

    长孙武也是重氪玩家,拥有仅次于王土豪的“传奇黄金律”技能——这个技能需要在游戏里面总共氪金超过十万才能获得,能将爆率提升到原本的双倍,长孙武前后玩了十年,也是穿越前几天才刚刚氪满十万,拿到了这个技能。但他把所有的野狼尸体都采集了一遍,也没有能够采集到哪怕一件道具。

    他唯一没有下手的,就是狼王的尸体。

    虽然他很想试着采集一下,看看能不能采集到狼王套装中的哪怕一件。但熊猫表示要把这东西整个儿带回去,好给村民们开开眼界,证明大家的功劳。

    这个提议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赞成,既然这么多狼都没能采集出东西来,狼王多半也不例外。与其浪费,还不如让它发挥一下余热,帮大家刷刷声望呢!

第二十一章、欢庆的卡里普拉村() 
穿越者们抵达卡里普拉村的时候,差不多是凌晨两点。

    这个时间对于他们这群游戏迷来说不算什么,游戏狂人都是昼夜不分的,就算是女武神这种相对不狂热的,一旦遇到有什么活动之类,熬通宵也不算多么稀罕的事情。至于长孙武和无眠之流,那更是传说中的“修仙党”——不吃不喝不睡觉,专业闭关,说的就是他们这种人。

    如此痴迷游戏,长孙武的生意居然没因此破产,也实在是个异数。

    至于无眠,他家有的是钱,虽然爹妈为了防止他学坏,管钱管得严,但按照他花钱的势头,只要不出现足以让社会崩溃的严重通货膨胀,把他就这么在电脑桌前养到天荒地老得道飞升都没问题——作为一个富二代,玩了十年游戏,连氪金一万开启“黄金律”都不够,可想而知他有多节约。

    因为他的理论就是——能够用脑子搞定的事情,坚决不用钱解决。

    一行人趁着浓重的夜色回到卡里普拉村,只见村子的大门紧闭。大门后面隐约传来卫兵们的话音,讨论的却正是他们的事情。

    “那群冒险者出去这么久了,也不知道情况怎么样?他们不会被野狼吃了吧?”一个比较年轻的声音问。

    回答他的,是个年纪较大的声音:“怎么可能!那个细皮嫩肉的小白脸也就罢了,那几个一身重甲的,什么狼能够吃得掉他们啊?”

    “说的也是……那你觉得,他们能够消灭附近的狼群吗?”

    “这就不知道了,老实说我不大看好。狼也不是傻子啊,看他们这一群人气势汹汹地出去,一个个都拿着家伙——那个头上有角的斧子简直比脸盆还大,人马姑娘的枪几乎跟擀面杖一样粗。换成你是狼,你会去招惹这么一群人吗?”

    “我当然不会,傻子才做这种事!”

    “对啊。狼也是欺软怕硬的,它们就喜欢袭击老人小孩,连我们这些卫兵都没被袭击过,更不要说他们那样的冒险者了。”

    “也就是说,他们这一趟怕是白跑了?”

    “大概是吧,但我也不确定。能当冒险者的,肯定有些特殊的本事。他们那群人里面有两个法师,法师都是很厉害的。更不要说还有个会飞的小姑娘,她飞在天上的话,狼群一下子就会被找到吧。”

    “那他们究竟能不能成功呢?”

    “唉!你这人问题真多,我也不知道啊!”年纪比较大的那个卫兵不耐烦了,说,“你这么闲的话,接下来就一个人站会儿岗吧,我年纪大了,真的不大熬得住,去屋子里面睡会儿。”

    “等等!”这时候穿越者们已经来到了门口,尤涅若一边叫喊,一边抬起拳头敲门,“我们回来了!”

    “还带回来不错的猎物哦!”小茄子拍着翅膀,直接飞过了厚重的木门,对惊讶的卫兵们说,“那群给你们添麻烦的野狼已经被我们干掉了,它们狼王的尸体都让熊猫叔带回来了。”

    卫兵们大吃一惊,急忙打开大门,迎接冒险者们进来。

    当他们看到熊猫扛着的那条纯白巨狼尸体时,顿时惊喜交加,年轻一些的卫兵直接撒丫子就朝着村长的家跑去,一边跑一边叫:“我去通知村长!这个好消息一定要让他现在就知道!”

    村长的确很快就知道了,事实上,整个村子的人都很快就知道了。

    托这家伙大嗓门的福,很多村民都被吵醒。他们穿上衣服出门一看,也就忍不住大叫起来,于是剩下的人也都被吵醒了。

    过了一会儿,几乎整个卡里普拉村的村民们都聚集在了村长家门口的小广场上,围观得胜归来的冒险者们,还有他们带回来的猎物。

    许多的狼皮和狼牙被乱七八糟扔在地上,而那条远比寻常野狼大得多的狼王尸体,则放在旁边临时搭起来的案板上。村子的屠夫和猎人为了争夺给它开膛剥皮的资格争得不可开交,已经忍不住要动拳头。

    “哇!好大的狼啊!”不止一个人发出这样的惊呼。

    也有胆大的人凑上去,试着用手摸一摸狼王的尸体。尸体已经冰冷,但还没完全僵硬——因为无眠给它用了一个“保鲜术”。这法术其实主要是用来处理药草之类的,但用在保存猎物的尸体,也算是颇为合适。

    小孩子们叽叽喳喳的,时不时壮着胆子过去摸一摸,然后大叫“真的是狼啊”、“真是漂亮啊”之类。大人们则一边议论,一边用敬畏的目光看着冒险者们。

    熊猫受到的这种注视最多,不仅因为狼王的尸体是他背回来的,也因为狼王身上看不见利器的伤痕,只有后颈处有两个拳头形状的凹陷,分明是被人用拳头打死的。

    这群冒险者里面,赤手空拳作战的只有熊猫。

    很显然,狼王是在一对一的战斗之中,被这个长着奇怪的黑白脸,看上去憨态可掬的壮汉凭借一双铁拳活活打死的。

    这种事情完全超出了卡里普拉村村民们的想象,所以每一个能想通或者被告知这一点的人,都不由得对熊猫的强大充满了敬畏乃至向往。

    不止一个年轻人的眼中闪着憧憬的光芒,他们已经打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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