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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章

莽穿新世界-第1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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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门在外,有条件好的朋友家可以借宿,挺好的。

    “对了,肯特,普莉丝汀,你知道吗,我这位朋友,可是一位屠龙英雄哦!”詹姆点点头,又对侍立于旁边的管家说,“正正经经的屠龙者,可不是那种杀了条双足飞龙,就吹嘘半天的年轻小骑士!”

    肯特管家一向严肃的脸上露出了震惊的表情,另一边的女仆长也微微张开了嘴巴,惊讶地看向熊猫。

    他们虽然看得出熊猫本领高强,却怎么也没料到,这位相貌憨厚毛色奇怪的兽人,竟然还是一位屠龙者!

    能够斩杀巨龙的人物,每一位都称得上惊天动地,非凡的功业和笑呵呵的随和模样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让他们不由得产生了一种不显示感。

    他们当然不会怀疑自家少爷,就忍不住又对熊猫多看了两眼。

    “少爷,您终于结交到真正了不起的朋友了!”肯特管家很欣慰地说。

    詹姆顿时有些尴尬,干笑两声,说:“我以前那些朋友,也不能算差劲吧。”

    “他们当然不差,但他们并不比自己的家庭更加荣耀。”肯特管家说,“而这位潘达先生就不同的,他本身就比绝大多数的家族都更荣耀,这份荣耀属于他自己。”

    熊猫忍不住暗暗点头,觉得这位管家真是个会说话的人。

    詹姆也点点头,说:“对了,碎冰甲还没借出去吧?”

    “没有,不经您的允许,谁也休想从爱德华家族拿走哪怕一根稻草!”肯特管家严肃地回答。

    詹姆笑了:“那就好,再帮我准备一件可以御寒的装备,或许很快就用得着了。”

    肯特管家点头,然后普莉丝汀就走了出去。

    等到午餐结束,熊猫和詹姆又来到客厅的时候,她已经带着一个镶嵌着红宝石的手镯回来了。那手镯上流光溢彩,明显是魔法道具。

    “这是‘菲尼克斯的手环’。”她介绍说,“帕罗蒂大师刚刚完成的作品,御寒效果很好。”

    熊猫忍不住吃了一惊。

    从之前詹姆所说的话里面就看得出来,御寒装备目前很抢手,以至于不少颇有身份的人都没能买到,不得不来向詹姆借。

    但他家女仆长出了一趟门,前后不超过半个钟头,就弄回来了一件。

    爱德华家族的底蕴之深、能量之大,实在是令人震惊!

第六十一章、天大地大,赚钱最大() 
得到了魔法装备,自然要试验一下。此刻已经是仲秋时节,天气颇凉,但距离结冰却还早。所以詹姆就带熊猫去了自己的地下室,到冰窖里面试验这件装备的效果。

    富裕人家大多会挖冰窖,冬天的时候将冰块储存进去,夏天可以随意取用,十分方便。只是色雷斯城地处西大陆的西部偏北,气候其实并不炎热,按说用不着什么冰窖。詹姆家这座冰窖,怕是摆设的成分居多。

    看到熊猫在冰窖里面四处打量的模样,肯特管家笑着说:“这间地下室本来是这座别墅的刑房,初代家主住进来之后说‘男子汉做事要光明磊落,有仇的一剑剁了就是,用刑房折磨人,不是好汉行径’就把刑房改成了冰窖。”

    熊猫这才明白缘由,忍不住笑了,对那位去世多年的初代爱德华多了几分好感。

    见微知著,爱德华家族的家风想来相当不错,难怪詹姆到穆兰达那的时间不长,就已经有了很好的名声,以至于他担任巡防司副司长的时候,并无什么流言蜚语。

    这样的家族,就算暂时不能发达,迟早也会飞黄腾达的。

    冰窖里面十分寒冷,和寻常人家的冰窖不同,爱德华家族的冰窖不仅仅挖得深,还有魔法效果。四壁、屋顶和地面上,都能看到魔法阵的痕迹。只是熊猫对魔法阵没什么研究,不清楚它们是用来干什么的——想来估计是保温用的,或者干脆就是制造寒气的。

    冰窖里面堆了不少大大小小的冰块,但弥漫在其中的寒气却仿佛比寒冰更冷,只走了几步,肯特管家就拖住了詹姆,不让他继续深入。

    詹姆有些不高兴,但却也没固执己见。他知道自己的实力,想要在没有防护的情况下走进那么冷的地方,短时间内或许不会有什么问题,但事后很可能会受凉生病。

    眼前正是争取出征机会的关键时刻,每一个想要入选远征军的贵族都在尽可能保持身体状态良好,要是他现在生个病的话,机会就肯定会从眼前溜走,抓也抓不住。

    熊猫一个人走到了冰窖的最中央,只感觉寒气逼人,甚至比冬天的塔拉汗领都要严酷。这些寒气仿佛钢针一样,轻易就穿透了衣服,朝着皮肉里面攒刺进去。如果不是他身为熊人,有毛皮能够抗寒,只怕现在已经冷得哆嗦个不停,就像是寒号鸟一般。

    他抬起右手,露出了手腕上戴着的红宝石手镯,念起了启动这件魔法装备的关键词语。

    “菲尼克斯!”

    红光从手镯上升起,顷刻间就笼罩了他的全身。

    随着红光而来的,是一股稍稍有几分燥热的温暖感觉。这份温暖立刻驱散了寒冷,却让熊猫又觉得稍稍有点热。看来制造这件装备的那位帕罗蒂大师怕是没有认真调解它的威力,将热度设定得略高了一些。

    ……只怕这东西是他得到消息之后紧急赶制出来,想要趁机捞钱的吧。

    想到这里,熊猫通过私聊联系了无眠。

    【熊猫:无眠啊,你有没有考虑过,制造一些抗寒装备,贩运到色雷斯来卖?】

    【无眠夜晚:……你不说,我还真没想到!色雷斯接下来要和雷顿作战,打赢了之后也还有很多后续的手尾,这段时间抗寒装备在色雷斯一定很好卖!】

    【熊猫:那么你现在做,还来得及吗?】

    【无眠夜晚:恐怕来不及了,真可惜!】

    于是熊猫又联系了兵临,一直苦恼缺钱的兵临立刻动心,略一考虑,就表示会尽快赶到。

    其实他距离色雷斯也不远,因为需要大量的实验材料,所以当得知熊猫在穆兰达那混出名堂之后,他第一时间就朝着穆兰达那赶去,目前正好在色雷斯境内——身为和无眠同一种族的王都人魔法师,他孱弱的体质完全不可能适应穿越戈壁的跋涉,只能绕道。

    从他目前的位置,日夜兼程赶到色雷斯城的话,大概需要十五天左右。如果不惜一切施展法术赶路的话,或许只要不到一天。

    是的,不到一天。

    前提是,用飞的。

    兵临当然选择了最快的方法,所以第二天早上十点左右,熊猫就收到了他的消息:“我到色雷斯了,来接我一下,我快累趴下了”。

    昨天下午跟着詹姆在色雷斯城转了一圈的熊猫差不多也已经熟悉了这里的道路,向肯特管家说了一下,就急匆匆地出门,在南门外的一片田间,见到了趴在地上,有气无力的兵临。

    他脸色苍白,犹如烂泥一般瘫在那里,哼哼唧唧地站不起来。

    “你至于这么着急吗?”熊猫将他扶起来,无奈地说,“稍稍慢一点也没什么关系吧。”

    “你不懂!”兵临摇头,很坚决地说,“赚钱犹如打仗,讲究兵贵神速。手快有,手慢无,吃肉还是喝汤,很多时候或许就是一两天之间的事情!”

    看他如此坚决,熊猫也无话可说,摇摇头,叹了口气,扶着他回到了城里,正打算帮他找个旅馆,却又遇到了詹姆。

    詹姆今天一早上就急匆匆地出了门,像是有什么急事。现在他大概是忙完了,显得很悠闲。看到两人这个样子,就好奇地走了过来,询问究竟。

    “这是我的朋友伊洛,一个炼金术士。”熊猫向他介绍,“他听说这边有赚钱的机会,急急忙忙用自己还没练熟的飞行术赶来,结果快到王都的时候魔力耗尽瘫在田里,只能用传讯术向我求救。”

    兵临无语掩面,觉得自己科学工作者的脸面都算是丢进太平洋了。

    詹姆倒是没有取笑的意思,好奇地问:“那么这位伊洛先生究竟擅长哪方面的炼金呢?是制造药剂还是制造卷轴?又或者是制造一些有趣的小玩意儿?”

    “不,他擅长的是制造那种结构简单效果朴实的附魔装备。”熊猫说,“严格来说,他算是附魔方向的。”

    詹姆的眼睛顿时亮了,先左右看了看,确定没什么认识的人在注意这边,然后就急匆匆地说:“伊洛先生这一路飞过来,真是辛苦了,先送他到我家里休息休息再说吧。”

    他的表情实在是有些浮夸,别说兵临,就算熊猫也看出了他的意思。

    于是,三个人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第六十二章、有财同发() 
詹姆找来了一辆马车,三人上了马车,疲惫不堪的兵临顿时就瘫软在了有着柔软坐垫和靠背的椅子上,呻吟一声,整个人展现出了传说中的葛优躺。

    就是那种“我差不多已经是只废喵了”的躺法。

    看他这狼狈样子,熊猫忍不住好笑,詹姆却没有半点笑意,犹豫了一下,还是忍不住问:“潘达先生,这位伊洛先生他……手艺如何?”

    熊猫反问:“你问的是哪方面的手艺?”

    “当然是制造魔法装备的手艺!”

    熊猫笑了:“他的手艺嘛,在我认识的人里面,大概排到第二。”

    “胡扯!”兵临当然明白熊猫的意思,顿时勃然大怒,挣扎着坐起来,大叫,“无……埃里克那套根本不是工业的正路!我掌握的才是真正的科技,他不过是工匠的手艺罢了!”

    熊猫摇头:“我不是搞这行的,不知道你们谁是正路谁是歪路。我只知道给你们同样的两份材料,他做出来的东西肯定比你的要好一些。”

    “但他要花费很多的时间,缺乏效率!”

    “从我个人的角度而言,质量比数量更重要。”熊猫说,“除非是有谁奢侈到建立一支普及魔法装备的部队,否则埃里克的方法肯定比你的方法更实用一些。”

    兵临自然也明白这个道理,深深地叹了口气,不再说什么,重新又躺了下去。

    詹姆听得一头雾水,不明白他们所说的“埃里克”是谁,但他大致也听出来了,那人和伊洛是同行,手艺还在伊洛之上。只是两人的创作思路不同,一个注重质量,一个注重数量。

    他想了想,拿出了一个镶金的银三角挂坠——这是正义之神教会的圣徽,含义为“正义由真善美三者共同组成,缺一不可”。他这个挂坠是正义之神教会馈赠教外友好人士的礼物,能够施展“驱逐亡灵”、“防护邪恶”这两个法术,虽然效果不是很强,但得到这个挂坠的人一般在乎的是它的含义,而不是实际用途。

    “伊洛先生,像这样的魔法道具,你能够做得出来吗?”

    兵临看了看那个挂坠,摇头:“这是神术道具,我又不是神术施法者,怎么做得出来?”

    詹姆笑了,他并未介绍这东西的来历,但伊洛先生却只看了一眼就能认出来,可见的确是有水平的。

    “那么,如果要你也像这样,在这么大的一个挂坠上,附加三种法术,你能做到吗?”他又问。

    兵临纳闷地看着他,又看着那挂坠,仔细看了一会儿,摇头:“我只看出上面附加了两种法术,第三种是什么?”

    詹姆反问:“伊洛先生以前见过这个吗?”

    “没见过,这大概是圣徽之类吧?我跟教会的人不打交道。”兵临看向熊猫,“你们教会的?”

    “别逗,我们受难之神教会的圣徽是‘以遍布伤痕之手为守护善良之翼’,怎么可能是这个!”熊猫将挂在脖子上的圣徽从衣服里面拉了出来,给他看看。

    他的圣徽是自己制作的,没有任何魔法效果,但他本来也不需要这东西有魔法效果,只不过权当摆设,以及如果有必要的话,可以拿来施展神术而已。

    要不是施展某些神术的时候必须手持圣徽,他甚至于压根就不打算带着这个。

    兵临干笑两声,摇头:“那我就真不知道了,我没研究过神术方面的学问。”

    詹姆大笑:“伊洛先生果然本领高强!我向你道歉!刚才我说谎了,这挂坠上只有两个法术——当然,如果非要强词夺理的话,看到这挂坠就知道我跟正义之神教会关系不错,倒是也勉强算一个效果。”

    兵临这才明白,冷笑起来:“你这是在怀疑我的本事?”

    “是的,我实在不明白你的本领究竟有多大,不试探一下,心里没底。”詹姆很坦率地回答,“等回到家,我向你斟酒赔罪,请你务必原谅我这一回。”

    兵临其实并没多生气,将心比心,要是他见到一个自称高手的,或许也会考虑稍稍试探一下。

    “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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