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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重活之书写人生-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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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汪潭生甩了甩手,拿起桌上的茶壶倒了两杯,余白起身将自己那杯拿到身前。

    相当享受的喝了一口茶后,这才缓缓说道,“这家湘菜私房馆是一怪人开的,为什么说是怪人呢,因为他起初开这家饭馆不是赚钱。你想啊,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生意,自然就显得与别处不同,可还别说,怪有怪的好处。你瞧瞧这里的景致,说实在可比外面那些饭店强太多。”

    点点头,余白听了个大概,虽然还不太清楚,但也没问,毕竟这不是今天的重点。

    随即开口问道,“对了老哥,你说今天有朋友要来,都谁啊?”

    “也没谁,我的一个老朋友和一个青年作家,待会来了你就知道了……”

    话还没说完,远处便传来一阵爽朗的笑容,顺着笑声,余白看了过去,只见两个大男人昂首阔步的走了过来。

    汪潭生起身同样笑着迎了过去,接下来就是互相寒暄。

    趁着这个功夫,余白看清楚了两人,为首的年纪已然不惑,旁边的则要小些可也有二十五六。余白也站起身,含笑看着这一老一小。

    汪潭生这边寒暄结束,便指了指余白,扬声说道,“来,老伙计给你介绍下,这位就是最近名声鹊起的余白。”

    说完,又看了看旁边的两人接着说道,“余白这位是工作上的前辈,名讳我就不提了,说了你也不认识,后面那个二十出头的算是他的学生浦梨子,你俩应该好好认识认识。”

    就在余白绞尽脑汁想要搞明白眼前这位老者的身份,和这个二十出头名字有些怪异的学生是谁的时候,老者突然上前伸出了手。

    余白毫不迟疑的也伸手回应,两只手就这样握在一起,余白首先感觉到的是力度,很强的力度,这一点都不是像是一个五十多岁的老人应该有的手劲。

    “范有为,初次见面,多多包涵。”

    这话他是笑着说的,余白也急忙回道,“客气客气,小子余白,倒是请您老多多关照才是。”

    今夜之前,余白果然天真的以为这只是汪潭生的一个朋友,一个前辈,直到多日以后,一次偶然的援助,他才明白,范有为国内知名作家,现在是湘江晨报的主编。

    至于另一位……余白则是相当的熟悉了。

    落座之后,菜肴酒席缓缓而上,两个老的像是故意给两个小的留下交谈的空间,俩人小酌轻吟聊的不亦乐乎,倒是余白这边显得有些冷清。

    余白这人其实并不是一个自来熟,相反,他有些自卑,即便这份自卑是轻微的,可在陌生人面前最简单的做法就是保持沉默。

    所以一时间,两人冷清的气氛,和旁边热闹的交谈就显得有些冰火两隔。

    余白细细打量过旁边这位二十出头的男人,长的有些秀气,戴着一副黑框眼镜,长发,他既没有坐立不安,也没有急急躁躁,而是很安静的喝着茶,时不时看看身后旁边的景色,偶尔撇下同样安静的余白。

    至此,余白无奈一笑,知道俩人算是碰上了,要真是一顿饭下来,自己不说,他也不说,那还真是有点辜负汪潭生这位老哥的好意。

    随即便咳嗽一声,了坐姿,沉声说道,“你是范老先生的学生?”

    很显然,浦梨子好似也一直在等他开口,听到问话,思考都没思考,便回道,“不算是,因为他从始至终都没有承认过。”

    这让余白有些意外,看到余白的表情,浦梨子笑了笑,“可能他老人家觉得我不够格吧。”

    余白心里摇摇头,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一个有些古板的老头,一个有些木讷的学生,还真是绝配。

    “认识下,我叫余白,来自呵南省乔平县。”

    “我认识你,新概念作文一等奖获得者,你参赛的三篇文章我都看了,还有《绯色》,写的相当有特点,算是你们这一辈人中出类拔萃的。”

    对待不吝啬夸奖别人的人,余白总是一样相待,“你也是作家吧?不知道你出书没有。”

    “很少,好像还没有,就只是偶尔在网上写写随笔散文什么的。”

    “哦?那你的笔名是?”余白这下来了兴趣,毕竟光凭外貌,很难判断出什么。

    “李傻傻,听说过吗?”

    “……”

    余白一时间有些瞠口结舌,他怎么都想不到眼前这位沉静中带有些自闭的家伙竟然是李傻傻!

    李傻傻是谁呢?

    可能不了解他的人是真的不了解,哪怕连他这个名字都从来没有听说过,不过当你知道,他曾被称之为“少年沈从文”,并且当时风头无两,曾一度盖过郭敬名、韩韩等人,其后更是凭借一部《红x》登上时代杂志周刊。

    被誉为“八零后文坛领军人物”,曾被拿来与郭敬名的青春文学对峙打擂。

    想着想着,余白突然才意识到,最开始的李傻傻不就是在网络上开始走红的吗?而后一发不可收拾。现在的他,可能还在发酵期,因为网络还没有开始盛行,更没有达到后世那种爆炸的飞速发展状态。

    想到这里,余白就有些奇怪,这样一位人物,竟然还有看不上他的人。于此,余白瞅瞅浦梨子,又瞅瞅不远处的范有为,心里啧啧称奇。

    “怎么了?是不是没听说过,也难怪,很多人都说我不是写作这块料。”

    余白听出话中自嘲的味道,可他是谁?他可是重生过来的,对于眼前这个比自己大几岁的男人,他十分确定以及肯定的是,他不但是块写作的料,而且不出两年就会散发出他独有的光芒。

    如果他知道自己以后的成就,现在便不会有这份不得意的失落。余白如是想道。

    “砰”的一声,余白突然拍了下桌子,杨生问道。

    “有酒吗?”

    不停歇的交谈随之一顿,接下来余白便喝着酒跟眼前这位有些郁郁不得志的浦梨子喝了起来。

    “你其实也大不了我几岁,咱们就兄弟相称怎么样?”

    “随你吧。”浦梨子耸耸肩,每次喝酒都会有意无意的看一眼范有为。

    余白自然注意到这点,不知为何,余白突然有种想要当伯乐的念头,为什么呢?因为他从未来而来,他能从根本上改变很多东西,就比如汪潭生的困局,就比如浦梨子现在的不得志。

    实在不行,就学郭小四办一个文化公司?

    这个想法犹如电光火石,飞快闪过!如同他诡异的出现一般,消失的时候更是寻不着痕迹。

    人心不足蛇吞象,余白很快就打消了这个念头,不是他不行,而是他不能。

    重活一次本就不易,遣词造句,写字作文,算是他的强项,也是他唯一熟知的地方。但是创办文化公司,费用先且不说,光是其中要去细细归筹的事项就能让余白烦不胜烦,这与他两世为人的初中相悖。

    随即甩甩脑袋,将这种有些危险的想法,“是花迟早会开,是人迟早出名,当我是兄弟就信我一句,你李傻傻这个名字,不仅会让全华夏的人都知道,更会让全世界的人都看到。”

    这句话让浦梨子的暗淡的眼神为之一亮,但也就是那一刻,“那我就承你吉言。”

    两人喝了又喝,说了又说。

    喝的是啤酒,说的流水账似的话。

    刚开始是汪潭生那边热闹,现在是余白这边热闹。

    直到醉意涌出,余白才缓缓将自己心底的话说了出来。

    “哥们,等我混出来,一定啦你一把。”

    “不行,就像你说的,是人迟早会出名,既然迟早都要出名,我不介意晚一阵子,我介意的是,是不是通过我自己扬名。”

    话毕两人酒杯再次碰撞在一起。

第十二章 风雨将至() 
是夜,回到住处,与浦梨子的相遇相识仍旧历历在目。

    并不是说他这个人如何如何,而是由于他的出现让余白心中产生了新的想法,那就是利用自己重生的优势,将自己熟知的作家全部网络到手下,然后开一家文化公司,甚至是先发制人,发掘签下一批网络日后的大能,开办一个原创站。这股突如其来的想法就像是一个不听话的小虫子,钻到了余白的身体里,到处乱窜人驱之不走,赶之不散。

    余白相当清楚,这并不是一个空穴来风的想法,更不是一个空中楼阁般不可触及的念头,而是实实在在可以去做的事情。

    当然,就像余白心底的那个声音一样,他所熟知的只有文字这块。如果真要走出这块地,去办公司,开网站,他真的没有信心能不能做好。

    走一步看一步吧!

    最后余白得出了这个结论,他向来都不是一个野心十足的人,更不是一个好高骛远的人。说的好听点是随遇而安,说的难听点就是安之一隅。总之不管怎样,余白都只是想做好他想做的事情,照顾好他想照顾的人,仅此而已,至于其他,到了可行的时候,自然而然的就会去做。

    即便到时候还是像现在这样,踌躇不定,说不定也会被一股无名的手掌推着走过去。

    这件烦心的事儿稍且搁下,琢磨着汪潭生交代自己明日签售会需要注意的事项,就这样想着想着加上迟来的醉意,余白了梦乡。

    睡梦中的余白自然不会清楚,此番长衫市区的两场签售会到达了何种地步,先且不说出版社自行的宣传,光是媒体和其他作家“侧面”的宣传就足以姘美一场公关攻势。反正现在整个华夏,大部分人都知道了余白这个人,更知道他写了两部书,一个《绯色年华》一个《三重门》。

    如果没有这两本书,那么可能大部分人都不知道他,就算知道的,也只是知道他参加了一次比赛拿了个名次。可两本书先后发行之后,伴随着持续的发酵,和媒体的宣扬,以及各方的反馈,潜移默化的或是被动或是主动,都会受到波及和听说。

    《绯色年华》是一场披着华丽外衣,走出城堡的盛宴,那么《三重门》便是一个桀骜不驯的少年,仰着稍显稚嫩的脸庞在那一方天地摸爬滚打。

    不管是前者的让人陶醉,还是后者的耳目一新,都让人深深的记住了一个余白这个刚刚年满十八岁的少年。

    除此之外,值得一提的就是,那些本来抨击《绯色》的人,说实在这本书喷点并没有多少,说来说去只是说这本书风格不行。在说其他就显得有些扯淡,所以造成的局面就是他们说他们的,该人还是在喜欢,这一点从绯色的不错的销量上就能看出来。

    而时隔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余白的第二本书轰轰烈烈的发行销售,这让那些无论是等着找茬反对的人,还是等着先睹为快的人,都纷纷踏入书店购买了《三重门》。

    由于是暑假的缘故,加上余白本就是中学生的身份,和《绯色》俘虏了众多中学生以及一大票少男少女的群众基础,至此也就造成了轰动一时的现象!

    全国上下诸多城市的书店,短短一天的时间,首印三万册的《三重门》被哄抢一空,各大售点接连吿磐。

    不过睡梦的余白是肯定得不到这个消息,他睡着了,可还有更多的人还在熬夜看刚刚买到的《三重门》或者是在绞尽脑汁的找出上面他们认为“垃圾”的地方。

    周自谦,《商海文艺报》撰稿人,八月八这天,吃过午饭跑去书店准备买一本余白的《三重门》,可谁知到过去的时候,已经卖完了,最后还是跟同事借了一本才得幸读阅。他是个地地道道的商海人,所以他很瞧不起这个外来的余白。

    在他们本土的比赛上拿了第一不说,还就数他出头,枪打出头鸟就是这个道理。

    从《雨中窥人》开始,比赛颁奖,再到后来的《绯色》,周自谦几乎都在用他的方式,用他手下那支笔,在《商海文艺报》上发对余白和他的作品进行口诛笔伐。

    这次自然也不例外,拿来粗看一遍,最为直接的感觉就是四个字,“清汤寡水”。

    说实话他才看了开篇就没有看下去的冲动,因为实在是不是他的菜,满篇在写些什么?写一个中学生的中学生活?那好,既然你要写生活,我就看生活,可为嘛你偏偏恨不得把每一句话前面都引用一个典故,或者是比喻,或者是名句,更或者是自以为是的深沉。这种方式放在短篇和杂文中可能合适,但放在长篇里就是愚弄。

    周自谦耐着性子,忍着脾气十分的看完了。

    所以,他为第二天报纸的撰文如下。

    一个天才作家手下的傻瓜式作品!标题很是直接,正文更是直接,“周日早上,学校门口停了一辆小面包车。天理虽然暂时不知道在哪里,但天气却似乎是受控在马德保的手中,晴空无云,一片碧蓝,好得可以引天家流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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