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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重活之书写人生-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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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拿出稿纸,看着窗外的街道,余白只是踌躇片刻,就开始写了起来。

    没有题目,没有中心思想,甚至不确定自己想表达什么,反正就是脑子里想到什么话,笔下就开始写什么字。

    “我想我到底还是来了这里,尽管这么做有些冒险,有些事与愿违,只是……这么做才会让生活变的更好。

    和想象中的不太一样,没有什么紧张和激动,可能是以前经历过太多次这样的场景,类似与高考类似于入职面试的前一天。”

    写作是充满不确定、和随即性的,就好像即兴创作的音乐人,可能会因为心情的好坏而随时改变他的创作。

    写到这里,余白看到了床下街道的一只黑色猫咪,小心躲避着人群和车辆。

    “抬眼望去,发现了街角的一只猫,就当它是一只老猫吧。老猫全身黑色,可能像我一样,被魔都闷热的天气给搞的不胜烦躁,就连走路都有些心焉。

    不对,它很专心,专心的在审视着眼前这群人,是否……又要像之前那样,凶神恶煞的追赶它,或者……”

    写到这里,余白听到身后响起的脚步声,扭过头看去发现背影有些熟悉,看动作应该是刚才在后面撇了几眼自己所写的东西。

    “她是不是老猫我不清楚,可她一定是一个好妈妈,因为她怀孕了。至于你说的被人追赶,可能也是真的,因为上来的时候,见她已经被人撵了好几次,好像是因为在偷吃什么东西,谁知道呢。”

    话说完,少年转过身,很是意外,他竟然是火车、公交上同行的那个人。

    此刻只见他将手里的书包扔到床上,便笑着又走了回来,冲着余白伸出手,用着落阳话说道,“你好,我叫洛水,落阳人。”

    “余白,你也是来参加新概念作文比赛的?”惊讶是肯的,两人握了握手,两人都是北方人,余白也当然用北方话和他说了起来。

    而洛水,则是答非所问的耸了耸肩,“你是第一个没有嘲笑我名字的人,所以我想跟你交朋友。”

    余白一愣,随即才有些啼笑皆非,洛水=落水也=裸睡。

    “还真是个好名字。”

    洛水坐在余白对面的床上,以问作答的方式回复了余白刚才的问题。

    “你也是来参加比赛的?”

    余白点点头,对方这么说,那就是和自己一样。

    “点头干啥,其实我跟你或者是跟大部分人都不太一样,因为我的初赛作品是别人代写的。”

第二十七章 医者病患() 
吃惊?

    有一些,但更多的是对眼前这个少年坦诚的意外,毕竟没有谁,会如此直白的将这种事儿说出来。

    余白的表情很能说明他此刻的想法,好似早就预料到会有这样的反应,洛水随意一笑,便从兜里掏出一盒玉溪,自顾自的点上一根,随后伸手递给余白。

    “说实话,我就是想过来看看所谓的精英……”说到这发现余白没有伸手接烟,这才自嘲似的笑笑,将烟抽了回来,“我倒是忘了,像你们这种好学生都是不抽烟的。”

    可能男人与男人之间就是这么简单,喝酒的碰到喝酒的会一醉方休,就连平时不愿意说的话,都会情不自禁的说出来。

    抽烟的碰到抽烟的,就算有些生疏的距离也会因为一支烟而拉近距离。

    毫无疑问,这一刻洛水的表情中,有种你我两路人的意思,照这个情况发展,两人就算还会聊下去,但差不多也就止步于这种寒暄。

    余白探着身子,伸手将他放在床边的烟拿起来,也点了一根。

    看着对方饶有兴趣的眼神,余白猛的抽了一大口,学着徐总无比**的姿态,“这你就真看错了,第一我在班上学习倒数,第二我除了能写几句连自己都看不明白的话以外,整个一学习渣渣。精英这词跟我真的不搭。”

    说完,两人都笑了起来。

    也不知道是为彼此身为渣渣而自嘲,还是碰到一个同类而庆祝。

    说起来代写,就算是新概念作文比赛,也不是没有先例,最让人费解和疑惑的肯定就是韩韩事件。

    有人怀疑说,韩韩初赛复赛的文章都是通过邮寄,并不能确认是他自己所写,再加上他决赛时候的特殊情况,单独考题,单独考场,更没有人能确定那篇让他一炮而红的杯中窥人是不是出自他手。

    这场怀疑从当初结果公布一直到今天都存在,只不过随着时间推移,没人再去深究,因为不管是谁都无法给出一个确凿的事实,或者心服口服的证据。

    仅从重生前的状况来看,韩韩比大多数人活的更加潇洒,写书被他当做是赚外快,赛车被他拿来当职业,最后更是当起了导员,赚了盆满钵满。

    对了,人家还结了婚,成了国民岳父,而那些怀疑的人可能是真的在怀疑,也可能……是真的在羡慕。

    旁人的生活我们无法插手,自己的生活却能随意安排。

    余白和洛水两人算是一见如故,因为都爱抽烟,因为都爱看。

    两人讨论着现在的武侠,讨论着刚刚崛起网络,讨论着各种他们认为有趣的事儿。酒逢知己千杯少,两人一拍即合的去了附近的夜市摊吃着烧烤喝着啤酒。

    余白明天是下午考,洛水是上午,可他压根乎,过来本就是走马观花,谁还能希望真拿个第一回去。

    翌日,喝得神魂颠倒的余白被闹钟吵醒,发现洛水还像个八爪鱼似的抱着枕头呼呼大睡,当时就懵逼了。

    “我靠!你丫的不复赛了。”

    叫了一句,过去将他晃醒,可他却撒着起床气,“别拦我,几百年没有八点多起来过,你就让我睡吧。”

    “……”

    这才知道,对方是已经考过回来了。

    无奈一笑,随即开始洗漱,整理好东西就朝着考试点走了过去。

    余白考试的地方是被安排在商海市第十七中学里面,这两天是专门为比赛腾出来几间教室。

    一进学校就能看到组委会的人,和旁边放着的指引牌。过去询问了下考试地点,便跟着同行的人朝着目的地走去。同时能看到一些人在兴奋的讨论着命题,还有写作心得。

    每每有这样的场景,都会惹得本校的学生侧目,可能在他们看来能参加这样比赛本事就是让人羡慕的事儿。

    而十七中学也是国内为数不多的女子学校,对于女子中学余白的印象还停留在电影上面,可真正来到这里发现也就那么回事儿,统一的校服,统一的短发,除了每个学生五官的不同,可能这些人站在一起,你真分辨不出谁是谁。

    二十个人的考场,等到余白过来已经差不多全部到齐,组委会的监考官检查了临时分发的身份证明便让余白进来了。二十个人的教室还是显得有些空旷。

    此刻距离四点二十还有十分钟,可整间教室却已经弥漫着紧张,没有人说话,可能是互不认识的原因,除了左右环顾,更多的是看着讲台上两个监考老师。

    其实说是决赛,倒不如叫做是二分之一决赛。因为入围的选手通过一轮考试,会再次选出入围的人,这些人中再进行比试,才会选出第一名。

    在这一环节落榜淘汰的,都会获得安慰奖。

    “好了,考场纪律我就不去重复,大家既然能来到商海参加复赛,本身就说明在自己学习都是尖子。现在给大家发的是草稿纸,可以现在上面将自己要写的打一遍草稿。第二张是试卷,要写清楚自己的名字,所属地区。第三张是题目,分别有三个,大家三选一,十分钟后可以开始作答……”

    听着耳边的声音,余白看着手里的三张纸,将试卷上需要填写的个人信息填好后,就开始看题目。

    和余白记忆中一样,一道命题,两道半命题,分别如下。

    “题一,以‘人为什么总是仰望’为题作文不允许自拟题目,不允许写成诗歌。

    题二,根据下面的材料,展开联想、想象或论述,写一篇作文。题目自拟,题材不限。某地发现了储量金矿,人们一窝蜂地拥去,但一条大河挡住了必经之路……

    题三,医者仁心,患者病态。”

    很仔细的将三道题目看完,由于已经做好自力更生的准备,所以看到第一题的时候,余白第一时间想到了郭敬名的仰望天空泪流满面式的文章,因为这类文算是他比较熟悉和擅长的。

    虽然咩有下笔,可心里已经有了想法和文章大概的布局和念头。

    再往下看,题二明显是一则需要发散思维的题目,写成什么样,想表达什么立意,都是根据你个人的喜好能力去发挥。余白摇摇头,越是这种题目越是难写。

    别以为半命题是给你足够的空间让你发挥,因为越是这种越能考究一个人的写作功底,稍有不慎就会偏离出题者的意图,那样的话,即便你写出花来,也会被弃之一旁。

    冒险的事情余白从来不会做,更不用说带这种时候。

    最后一题,只是一句话,可正是这么一句话却让余白如鲠在喉。难受,非常的难受!但难受的同时浑身却无比的兴奋。因为这个标题让他瞬间就想到了前世韩韩的那篇《求医》。

    毫无疑问,《求医》用在这里在恰当不过。

    就像这个题目是为这篇文量身定做一般的合适,《求医》属于杂文范畴,通过文中去医院看病而揭露讽刺了一些东西,杂文说白了是最直接能说清楚自己想表达意思的文体。

    现在阶段虽然处于边缘文体,可它以短小精悍、明快锋利见长,能利用笔者惯常的写作手法去书写。

    而题目医者仁心,患者病态。不管是从前者医者仁心上去写医生这一职业的特殊性和奉献性,还是写后者的求医状态都能够狠清楚很直接的击中出题者的意图,写出他们想看的东西。

    但是仅仅写出这些,那就是落入了一个怪圈,一个出题者的圈套中。

    新概念作文,高考作文,两者虽然都是写作文,可还是有不同之处。如果按照高考作文的方式去写,那么两者不管写谁,都会稳定的拿分。

    可要是在新概念作文上这么写,那么只能流于平庸。

    如此,既要能写出出题者想要看的东西,还要写出自己文章的独特性,或者是区别于其他选手文章的风格和本质的东西。

    批判、讽刺、揭露!

    毫无疑问,将这三者融入其中,肯定加分不少,用《求医》这篇杂文来通过复赛最终的决赛,算是相当稳妥的方式。

    想到这里,余白轻轻呼出一口气,看了下时间,还有一个半小时。

    当下就在草稿纸上,写了起来。

    落笔出字,写出的正是《求医》。

第二十八章 路长路短() 
“高考在即,读书用功之时,难免劳心费神,身心疲惫。家唯有老母一人,卖菜为生,且顾生活。时日正巧,连绵阴雨,某日起床或背部奇痒或手臂红肿一片。心知,此乃得病之像。

    笔者好友两三人,中有一汉子名曰垚兄弟,人懒如八戒,据闻一条内裤穿两个礼拜,第一个礼拜穿好后第二个礼拜内外翻个身穿,衣物亦是如此。最终他得了皮肤病,也就是疥疮。一次疯玩,过了午夜,共睡一铺,我不能幸免的同得此病,故此埋下病灶。一到晚上挠得整张床吱吱有声,睡衣上鲜血淋淋,而他却不日痊愈,这就是为什么佛教在印度创始而在中国发展。

    翌日前往街边诊所,因我此病多犯……”

    余白写写停停,一边回想原文,一边改成符合自己情况的字句。

    诚如笔下所写的一样,韩韩那时明显受钱钟书影响颇深,有种掉书袋里的感觉,不过字里行间都都能感受到浮在表面的灵气。

    正如此篇杂文《求医》一样,因为得了疥疮就诊而展开叙事,相当完美的贴切题目。

    三千字的正文,即便他记得一字不漏,只是稍作修改,也让余白耗费了将近一个半小时才算完工。看着稿纸上被他写的密密麻麻的字迹,余白这才露出笑容。

    如果真的一字不差的抄下来,恐怕前世韩韩的事情同样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修改过后的《求医》在余白看来还算能看的入眼,虽然有些字句上可能因为修改会稍微的改变的结构,但总体来说是不变的,文中想表达阐明的观点也都在。

    抬头看看其他人,竟然没有一个抓耳挠腮,举棋不定,全部都在伏案疾书,好似一个个都文思泉涌一般。

    然而余白很明白,这个年纪的大多数人,自我感觉良好者如云,就好像随便写上一篇,就能超过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这并不能说明他真的有这个实力,最多算是不知者无畏吧。

    因为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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