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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0章

末世小馆-第1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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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愁翻了个白眼,忽然眼前一亮。

    他有比卤更好的办法,而且,正适合炎热的天气里作为下酒凉菜。

    传说在明末年,镇江酒海街上有一爿“京口酒家”。

    丈夫既是厨师又是跑堂,妻子既是老板又是帐房先生。

    一日夏天,丈夫上街,见猪蹄便宜,就买了四只猪前蹄回来,准备过几天才食用。

    因天气太热猪蹄容易变质,他就将猪蹄用盐腌起来,却不小心误把妻子为他岳父买的做鞭炮的硝当盐腌蹄。

    第二天妻子找硝时才发现自己用错了盐,连忙揭开腌缸一看,不但肉质末变,反而腌得肉质硬结、色泽红润,蹄皮的颜色更加白嫩。

    又怕有毒,丢掉也舍不得。

    于是夫妻俩商量,把猪蹄用盐水泡洗几次,再用小火多煮一会,准备留给自己吃。

    哪知配上一些五香调料焖煮一小时后,锅内却冒出一股异香,连整条街上都能闻得到。

    八仙之一的张果老应王母娘娘的邀请去瑶池赶蟠桃会,途经镇江,闻到“硝肉”的香味,连忙下驴,变成一老翁,来到凡间,要尝此美味。

    夫妻二人虽是不敢给老翁吃这猪蹄,百般解释,然张果老坚持要吃,不得已,只好予之。

    张果老手拿猪蹄,沾着姜丝和香醋,边吃边赞不绝口。

    吃饱后走出店门,哈哈大笑,便倒骑毛驴,飞天去也,竟忘了赶蟠桃会。

    张果老吃硝肉的消息很快传开,自此硝肉名声大噪,百姓也纷纷慕名前来品尝,京口酒家的生意格外兴隆。

    后来,因嫌“硝肉”之名不雅,方改为“肴肉”。

    “风光无限数金焦,

    更爱京口肉食饶,

    不腻微酥香味溢,

    嫣红嫩冻水晶肴。”

    这便是近七百年前,当地才子赞美家乡肴肉的诗篇。

    而肴肉,更是一种当得此诗传奇菜肴。

第二百三十三章 火腿和肴肉(下)() 
肴肉的制作,“硝”作为最重要的一味材料,必不可少。

    没错,就是“硝烟”的“硝”,能炒炸药那玩意。

    林愁用来鞣皮子的硝粉还剩了不少,用水泡开,撒在准备好的猪蹄上,然后再撒青盐一同揉搓,以便盐分和硝水浸入猪蹄内部,喷上一些酒后摆在木桶中,发酵六个小时后取出。

    取出的猪蹄放入冰水拔一个小时,刮去表面的猪毛等杂物,再用明矾水搓洗干净,更彻底的去除掉硝化后的涩味。

    经过硝制的猪蹄皮紧肉脆,肉皮半透明,肉的红润和筋络的莹白都能在皮下恍惚映衬出来。

    林愁崇尚原味的肴肉,不下重料。

    所以只以清水入锅没过猪蹄,姜片、葱结、花椒、八角、桂皮、干山奈装进纱布袋,用香茅草扎紧后浸入汤中,加半斤清泉山与猪蹄小火焖煮一小时,翻猪蹄,再煮半小时出锅。

    取橡木大桶一只,将猪蹄层叠码放整齐,倒入剩余的部分卤汁没过猪蹄,撒上几十粒小茴香和干辣椒,盖盖压紧,放入恒温柜的零度层。

    林林总总的东西在山爷等人的帮忙下还足足忙乎了两天两夜,才将各种腌腊全部弄了出来。

    山爷一路眼巴巴的跟着瞅。

    到最后,一样样的东西或挂上了房檐或进了厨房,只剩下最后一桶卤猪蹄子也被塞进了冷柜,山爷火了,

    “这咋又放起来了?”

    “肴肉要冷泡最少七天,风味才能达到最佳。”

    “所以,我他娘的跟着忙乎了两天两夜,到最后,没一样能吃的?”

    山爷那个委屈啊,就没你这样的!

    那又怎样?

    林愁可是坚信,时间才能带来最好的味道,没完成的食物,坚决不能提供给顾客食用。

    看着挂满了屋檐和树下的各种腊味,林愁心满意足的拍拍手,爬大家园树钻进树屋倒头就睡,留下一地凌乱骂娘的狩猎者。

    闻了两天味儿,就那么眼巴巴的看着,满以为等小林老板忙乎完了又是一顿盛宴,可他娘的一问,最早的也得一个星期之后才能吃到嘴里,那些腊味什么的更可气,听说要等到明年?

    吾有旧友叼似汝,如今坟头草丈五。

    你丫缺了大德了你。

    “我了个法克。”

    山爷喷着唾沫做了最后总结。

    眼见着天色渐暗,只好和其他狩猎者一样,钻进各自车里梦周公去了。

    他娘的,不走了,让你小林子听一宿百人呼噜大合唱。

    。。。。

    小秋欢快的吧唧着布满晶莹黏液的躯体在地面上时隐时现,辛勤耕耘起来。

    整个小山坡陷入了宁静,纳香红豆的叶片开始亮起莹莹绿光,那种淡淡的清爽的香甜味道愈发浓郁。

    猪笼草篱笆大门,一辆粉红色像是穿着裙子的越野车无声无息的停在门口,车门打开,一头凌乱绿发睡眼惺忪的盆栽从车上跳了下来。

    “恩~”

    盆栽大大的抻了个懒腰,揉揉脸,从方向盘旁边摸出一个粉红色巴掌大小果子,三口两口吞进肚子。

    然后拍拍胸脯,

    “幺妹儿,你可要给姑奶奶争口气啊,姑奶奶后半辈子的幸福,全指望你了。”

    然后捏捏小拳头,给自己打气加油。

    不知从哪又把那个硕大的百宝囊掏了出来,鬼鬼祟祟的钻进篱笆内。

    “咔嚓!”

    盆栽灵巧的闪开,一张猪笼草的大嘴啃碎了地面上的卵石,又向她继续撕咬过来。

    盆栽嘿嘿一笑,信手一挥,阵阵绿色的星芒从她的手心里飘洒出来,像是一条丝巾或者飘带,在猪笼草篱笆间来回穿梭。

    所过之处,躁动的猪笼草瞬间便收拢了叶片和嘴巴,进入沉眠。

    盆栽得意的挑了挑细眉,向院子里走去,

    “小秋,小秋你在哪,我来看你啦!”

    小秋从地面下露出个脑袋,张开肉乎乎只有两根小黑牙儿的大嘴,

    “咕噜。。。”

    盆栽从百宝囊中里掏出一把绿油油的小草,上面还带着湿润的泥土。

    小秋的叫声愈发急促,一口把盆栽的手含在嘴里。

    “哎呀呀,松口松口,笨蛋!”

    小秋咀嚼着青草,盆栽一脸嫌弃的擦着手上的黏液。

    “下次再咬我,就不给你带夜宵了,饿死你算了!”

    “咕噜。。。呜。。。。”

    盆栽不理委屈巴拉的小秋,敞开袋口,将已经成熟的粉红色纳香红豆果一枚枚摘下装了进去。

    小秋颀长的身躯半露出地面,歪着脑袋疑惑的“看”着她。

    盆栽嘀咕道,

    “哎呀,傻小秋你不懂啦。。。你就多多翻土,让这些果子长得更大更好,就好啦!”

    盆栽的百宝囊显然又经过了某种不可描述的改装,不知装了多少果子进去,直到涨成一个直径五米的球状物,盆栽才重新扎上袋口,拖着向篱笆外走去。

    “咚。”

    盆栽茫然捂头,睁眼一看,一根纯黑色、毛绒绒的柱子不知什么时候立在大门中央。

    盆栽立刻换上了一个非常喜庆的笑脸,

    “哎呦滚滚大人辛苦啦,这么闷热的晚上还要给那只铁公鸡守夜,那个。。。。。我就不打扰您啦,我先走了。。。”

    溜!

    “咚,咚!”

    撞了一头大包的盆栽哭丧着脸,灵机一动,

    “滚滚大人,你看我给你带了什么,这是很好吃的玉米硬糖哟,又香又甜,保证你会喜欢。”

    滚滚高昂着头,不屑的打了个响鼻。

    以它的身高,处在脚下的盆栽压根就看不见滚滚的表情,即使如此,滚滚大人依然高傲。

    “那个。。。还有竹笋味儿的哟。。。”

    “嗷呜??”

    滚滚大人轰然趴下,飞扬的灰土差点把盆栽当场活埋。

    作为一个合格的推销商,盆栽依然保持着露出八颗雪白牙齿的笑脸,不动声色的抹抹脸上的灰,高举糖果。

    滚滚忍住来一个萌面杀的冲动,眼睛亮晶晶的,探出爪尖小心的在盆栽的手心拨弄了两下。

    恩,黄色和绿色的糖果。

    竹笋的颜色是。。。。

    那么应该选。。。。

    “唰。”

    倒刺丛生的大舌头就是石头都能舔去几公分厚的表层,却异常灵巧的避过了盆栽娇嫩的手心,一颗不落的带走全部糖果。

    “嗷呜。”

    趁着花滚滚大人沉浸在自我陶醉的舞蹈中,盆栽将百宝囊甩到车顶,开着车一溜烟跑了。

第二百三十四章 无处不在的商机() 
盆栽驱车趁着三道门关之前进了城,一路横冲直撞来到秦山背后。

    秦山,分成一大一小两座山头,共占地十九平方公里。

    大的那座山头属于秦山武校,出了秦山武校后门,遥遥相望的小山头就是明光殡仪馆所在,也是明光唯一官方授权的焚尸祭奠场所。

    小山上多是松柏成阴,凉风习习,但也不免有点阴森渗人的意思。

    盆栽在小山附近转了两圈,见没人注意,一头开进了树丛。

    松柏和绿植的掩映中,居然隐蔽着一条林间小道,通向小山深处,盆栽车开得十分平稳,似乎已经来过多次。

    约有一公里的距离,盆栽的车猛的转弯,停在两棵被无数藤蔓类植物缠绕的巨大柏树中间。

    两棵柏树极其高大,丛生着无数垂直的气根,各类藤蔓似乎在它们的躯干上生长了数百年,已经完全木质化,粗如人腿。

    她哼着不知名的调子,脸上写满了开心和得意,眼中还有某种绿油油的光在闪烁——那是大把大把的源晶票子的颜色。

    拖着百宝囊走到柏树后,轻轻推开山壁上遮挡的圆石,露出一条深邃的山洞,毫不迟疑的走了进去。

    在她进去之后,柏树上气根和缠绕的藤蔓悄无声息的蠕动扭曲,将柏树、车辆、山壁完全遮挡,再没有一丝一毫的痕迹。

    。。。

    十四个小时后,明光殡仪馆。

    通往明光殡仪馆的山路有十三条之多,每一条都是双车并行的宽度,但却不允许任何机动车辆驶入。

    山路全由青石板铺就,依着山势显得蜿蜒曲折,中间有护栏隔开,护栏左侧排出了两条长龙,一条几乎凝滞不动,人们一步一挪的往山上走去。

    另一条长龙就显得稀疏了许多,由山上下来,有的人手里拿着数张黄色的纸片,言语之间不免有些得意。

    道路的右侧空无一人,要到傍晚时分,右边才会安静的“热闹”起来。

    因为,右侧是留给死人的通道。

    他们由右侧被亲友战友们护送上山,短暂的瞻仰过后,就会被送入焚化炉中,仅仅保留为数不多的几块骨骼,除此之外的部分就永远的消失在这个世界。

    这条路通向的山顶,在死者和家属才能进入的瞻仰厅大门旁,开着一个小小的窗口,窗口上方,用黑色的隶书写着一个大大的夏字。

    排了一天队的贫民区倒爷们在窗口前拿出准备好的证明,安静的交付押金,领取夏师傅的焚化券,全程没有一句语言交流,安静异常。

    自从明光殡仪馆推出这种制度之后,反倒给贫民区的人多了一条养家糊口的生计,在这里替那些进化者大人们排上一天两天的队,就能换回几十上百甚至更多的流通点,这是买卖简直划算到天上去了。

    甚至连上城区某些将家底败完又想要维持体面的“贵人”们,都在倒爷的队伍中时常出现。

    原本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一群人,放在下城区只有被饿死的份儿,但现在就不一样了,虽然时常受到鄙视,但赚了票子回到上城区,照样能纸醉金迷逍遥的过上几天好日子。

    据最新统计,明光上千万人口,进化者几乎占到十分之一的比例,进化者中又有极大一部分是狩猎者,他们的折损率是在基地市生活的普通人完全无法想象的。

    可以说只要焚尸券制度不被取缔,这个行当就一直有大笔的油水可赚。

    。。。

    门里突然走出一高一矮两个身影,离得近的倒爷顿时议论起来,

    “瞧见没有,这就是夏大师,明光史上最有天赋、手艺最好的焚尸人,已经完全超越了他的师父。”

    “这么年轻?另外十二个师傅哪个不是烧了几十年尸体的老人了。。。”

    “切,你那都是老黄历啦,这个夏大师据说脑子有点一根筋。。。但却是个正儿八经的二阶进化者,厉害着呢,他那师傅早就放出话来,凡是夏大师烧不出的骨头,任你找谁也是白搭,不然你看其他十二条路空荡荡的,只有夏大师这条路排队的人多成这样?”

    “旁边的女人是谁,夏大师的女朋友?”

    那边,

    盆栽大眼睛眯了起来,脆声道,“夏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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