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食诱获-第9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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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父母呢?你们这里的那些村长什么的,就不管?还有附近应该也有城市吧,城主都干什么吃的?”
阿加道:“开始的时候,他们是管的,可是一旦那个黑狗长得特别高大,他们的父母还有那些村长、城主什么的,就成了他的帮凶!比如他们对黑狗抢我的小英,他们就会帮着黑狗,直到他成功,结婚生子!他们心里,都盼着黑狗的儿子也如同黑狗一样厉害。”
无忧花听得气不打一处来,问道:“他们为什么为虎作伥?”
彩英解释了一下。
“因为那些所谓的英雄,比如黑狗,除了害人以外,还有一个好处,他们可以保护自己居住之地的安全!比如我们这里,如果有外地的英雄人物来掠夺,黑狗就负责把他们赶跑,否则就要受他们的欺负;你看,为了保证自己的安全,他们就迁就黑狗,我们就只好被他欺负了。”
听到这里,百里良骝就明白了。
果然和之前他们遇到的情况一样。
知道了这个情况,他也就打定了注意。
反正他们也不是什么好东西,遇到他们顺手就灭掉即可,也不用专门花功夫。
遇到他们,算他们倒霉;遇不到,就让他们多活几天,大红水一来一勺烩。
百里良骝往外看了一眼,问道:“刚才你们的那个场地,那些石碑是怎么回事?”
第1285章 碑文记古()
百里良骝这个问题一提出,有一个人立刻就瞪大了眼睛。
看来这个人比百里良骝还上心。
这人不是别人,就是吴人晓。
吴人晓本来是整个探险队的情报大队长,可是百里良骝觉得他在后世更重要。
于是,就让他参加了特遣队,跟着无前二号打回后世。
到了那个海盗的金字塔里,他的本来位置应该是不离无前二号,可以百里良骝潜入海底,进入山洞,发现了一些似乎是远古时代的东西,又把吴人晓给拉入海底洞穴。
经过和那个自称是挪甲的死尸交通,听他说他是大洪水时代的幸存者,百里良骝有拉他勾了回来。
搞得吴人晓也是进退两难。
他当然愿意跟着百里良骝到处乱跑,到那些稀奇古怪的地方,发现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
从本质上来,情报工作,就是发掘那些没有人知道的奥秘物事。
具有超级强大的好奇心,是那些人的必备素质。
吴人晓作为探险对的情报工作第一大拿,他的求知精神当然也是无与伦比。
所以,他是满心愿意跟着百里良骝去。
可是,那些面上的工作,整个探险队的情报工作,也很重要,尤其是事关大家的安全。
不出事便罢,一旦除了问题,不说百里良骝,就是麦柯也会拿他试问。
好在有燕飞天给他帮忙。
燕飞天的情报工作,当然不如吴人晓专业,但是他有一个长处,就是他的电脑技术超级棒。
这样,在收集、整理、分析情报上,就特别擅长。
所以,吴人晓把全面的情报工作交给他来做,因为是有质量保证的。
况且,燕飞天是首屈一指的黑客,窃密技术举世无双,这一点是和情报工作触类旁通的。
他一个黑客,如同大盗一样,银行里森严壁垒的真金白银都能给偷来,那些情报就是防守在严密,和银行的动辄几十亿美元什么的,一般来说,在价值上,还是有所不如吧。
所以几经考虑,稍事安排,吴人晓还是跟着百里良骝过来看大洪水了。
尤其是发掘了万语通读取图片和实物信息的功能,他对这趟出差充满了信心和期待,那绝对是他情报工作的一个特大丰收。
为了告诉攫取那个时代的情报,他甚至给自己准备了两个便携式万语通。
准备见到好东西以后,一手一个,都按在目标上,收取情报。
是不是全部马上解读不管,先收集起来,再找时间详细研究。
对这个准备和通盘安排,吴人晓还是很佩服自己既顾全大局又灵活机动处置的。
本来他过来以后,就想跳出机车,去搜集情报。
他的两只眼睛金星密密麻麻地冒,他看到那些东西,哪怕只是一坨污泥,都是情报都是信息,而且是那种珍贵无比的无价宝级别。
他眼睛的状态,就如同那些财迷见到狗头金发绿一样。
可惜的是,百里良骝有严格命令,任何人不得自作主张,踏出机车一步。
别说擅自行动,就是提出要求都不许。
百里良骝想的是如何保证大家的安全,你随便提出出去的要求,岂不是扰乱军心?
唯一一次机会,就是百里良骝救人那次。
不过,那个行动没有他什么事,百里良骝自己动手了。
等两个年轻人进来,吴人晓听他们在说一些不找边际的东西,他急得抓耳挠腮。
有几次冲动,想端着便携式万语通跑过去,在二人的身上一通扫描,收取信息。
他知道这个可行,以前不是在那个死尸挪甲身上干过,而且成功了吗?
不过,他毕竟不是孩子了,干什么事情还知道三思而后行。
意识到,对死人的那种行为,不能对活人用。
那是对信息主体的一个极大的不恭敬。
所以,他只好按捺住心中的渴望,老实听百里良骝和二个年轻人的言来语去。
知道百里良骝问起石碑,他的两只耳朵扑棱一声直立起来。
终于到了关键时刻!
因为他也很早就注意到了那些石碑。
如果一坨烂泥都充满信息,那么本来就人为地储藏了信息的物事,该有多么丰富的信息?
听到百里良骝问话,阿加也往外瞟了一眼,确认百里良骝指的是什么东西。
然后回答道:“那些石碑,我听老人说,是我们这个家族最早的一些成员死亡以后族人所做的记念!其实没有几个,因为许多人死了以后,啥也没有留下;他们有的人并不重要,死就死了;有些人不是好人,大家看他们死了,高兴得很,当然就更不会给他们立碑几年他们了。我听我爷爷对那些人介绍过,我还记得那块石碑对着先祖的一个什么人,比如亚丹、以挪士什么的……”
“等等!你爷爷是谁?”
吴人晓插话问道。
他具有做情报工作的素质,一个信息不全的信息,不是一个好信息。
“我爷爷是拉麦!难道你认识?”
阿加怀疑地问。
你那么对我爷爷关心,必定是熟人,否则干嘛那么急着插话?
干扰了我说话的节奏,这似乎不是一个好习惯。
吴人晓遭到质疑,赶紧申明:“不认识!不过我听到过他的名字,你继续。”
暗中和创世纪记载核对了一下,果然有这个人,拉麦,乃是挪亚的父亲!
阿加继续说:“最近一个死人,就是我爷爷,拉麦,就是两年前的时候,我给你们说说他为什么你们年轻就死了……”
百里良骝问道:“年轻?他死的时候多大?”
“777岁,我记得清清楚楚,因为那是我第一个经历的死人,而且是唯一的一个,我爷爷死的原因是……”
吴人晓再次插话:“老大!我建议过去看看实物,强似纸上谈兵。”
百里良骝问道:“有必要吗?”
吴人晓道:“有!还记得我们的万语通新功能吧?一个图画胜似一千句话,对我们来说,这个可不是形容词。”
百里良骝得到提醒,欣然同意。
随后,就开着机车去那块矗立着石碑的地块。
距离很近,很快就到了地头,大家还是没有出去,只不过是就近观看。
那里总共也就十几块石碑,残次不齐,而且颜色和石头的种类也不一致。
显然立石碑的人从来就没有统一规划,多半是兴之所至,信手拈来。
大家第一个就来到那个最新的墓碑之处,其实也是所有墓碑中最大、最好看的一个。
众人看去,上面还有几个字,通过万语通辨析,那几个字的意思是“拉麦墓地”。
原来这个两年之前死的人,是阿加的爷爷拉麦!
听阿加说的,活了777岁才死,算是夭折!
岁数不说,应该是非正常死亡。
这个要弄清楚。
于是百里良骝和吴人晓配合,把机车靠近石碑,吴人晓把便携式万语通伸出机车,靠在了石碑上,为了顺利收取信息,二人使了个障眼法,还是隐蔽了那架万语通。
万语通收取信息很快,大约也就是十秒钟左右,就把拉麦的有关情况都成功获取,储存在机车的系统里面,只要有进入系统的权限,就可以取阅。
哪都成了文字信息了。
根据信息披露,拉麦如果不夭折而是寿终正寝的话,应该是780岁死亡。
这个岁数,如果和前面的那些一般都900多岁的人比,依然算是夭折。
看来他是命定活不到他的先人那个高龄了。
为什么只能活到780岁?
因为他780岁那年是大洪水爆发的时候,除了造物主要救的人以外,其他人一概淹死。
拉麦如果不死的话,也难逃被淹死的命运。
因为他在造物主眼里不是义人,所以不会拯救他。
就这个意义说,他在777岁死去,等于是保全了他的脸面。
毋庸讳言,任何人死于大洪水,都被绑在了耻辱柱上,因为只有不义之人才会死。
吴人晓和百里良骝这就需要搞搞清楚这个拉麦是怎么死的了。
是被人杀害的吗?
是因为义行被不义之人杀害?那样的话,他必备造物主所记念,就如同亚伯一样。
还是因为多行不义必自毙,死于非命?
如果死因是后者,他的死就和其他那些淹死的人一样,死于造物主的惩罚。
具体死的方式是什么,不过是造物主的手段而已。
结果二人一看他死的原因,不禁摇头不止。
第一个感觉,就是挪亚这个义人,怎么会有这样的一个不义长辈?
原来拉麦的死是根源他自己惹的祸,换句话说,他是作死把自己给作死了。
他在776岁那年,妻子死了。
虽然还有活力,实际上已经是老头儿一个,当个鳏夫安度晚年也不错了。
而且有挪亚他们那样的义人照顾他。
实在不行,也可以娶一房年龄相仿的续弦,互相抱团取暖。
可是他不,他还心花花,要去外族抢一个年轻貌美的小姑娘。
还给自己找一个理由,说是为了整个家族着想,生出一个神的儿子来。
那必定是一个盖世英雄。
他的抢人行动非常成功,果然抢来一个娇滴滴美娇娘。
实际上他主要是依靠骗人才成功的。
因为女方的家长和拉麦认识,谁也没有想到拉麦那么大年龄还为老不尊。
女方家族一时措手不及,让拉麦得逞。
拉麦带着枪来的美娇娘当夜就成婚入洞房。
可是,他进入洞房以后,还没有来得及进入下面的程序,女方的复仇大军杀到。
因为大胜而丧失警惕的拉美族人迅速一败涂地,找到那个洞房破门而入。
拉麦的战斗里还是很强悍的,可是那个是时候正在脱衣服脱到一半。
他急着要去迎敌,却被自己脱了一半的裤子绊倒。
正常情况下,他还是可以起来拒敌的。
可是那个被抢来的美娇娘对他恨之入骨,得到这个机会岂能放过?
也找不到什么趁手的工具,当下挑起一尺多高,将全身的力量还有重量都集中在脚上,正踩在倒地不起的拉麦裤裆正中位置。
只听咕唧一声脆响,可怜的老拉麦鸡飞蛋打!
一声短促的嚎叫,拉麦竟然在这个万分危急的关头,昏死过去!
前来救人的是那个姑娘的哥哥和未婚夫,一看拉麦倒地,不管他已经鸡飞蛋打,一刀将他脑袋砍下来,提着走了。
当然,被抢的那个姑娘也跟着走人。
踩人踩得如此利索的人,走路当然小菜一碟。
老拉麦本来想着林老入花丛,结果闹个鸡飞蛋打,甚至脑袋都丢了,最后死尸闹了个三个头一个没剩。
人都死了拉麦的族人,也没有心思去找那些死人的东西,就那样屈辱地死了。
这样的罪行如果在法制健全的后世,一定会受到公正的审判,可是在拉麦的那个时代,众人都看作等闲,抢来女人当妻子,也是一种习俗,只要你抢得来,就会被社会所接受。
比如拉麦那样的,家族也只是看到他是一个失败者而已,而不会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