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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江山渡-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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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辰时,几人准时到达郊外的茶棚,达布一带着人已经在茶棚等候,外面拴着十来匹骏马,一看就是好马。

第二十二章 哪都有九卿的熟人() 
“九爷!”

    达布一带头迎了上来,其他人纷纷给九卿见礼。互相介绍过后,达布一的人都好奇地看着九卿队伍中多出来的两个女人,其中一人倒是见过,就是盘口下点桩的女子晚娘。九卿并没有过多解释,谁也没想到其实九卿和晚娘是故交,晚娘不止武艺不凡,还是个喜欢冒险的人,尤其对戈壁沙漠非常了解,传说她就出生在荒漠里,也有人说她是被父母遗弃在沙漠里,都不得而知。九卿第一次过沙漠时需要结队,当时结队的人里就有晚娘,两人那时互相欣赏,结下情谊,晚娘不是玖园的人,但九卿走这片沙漠,她自然是要来的。

    “九爷,我手下来了消息,情况有些变化,必须在二十天内到达,我可以加钱!”

    达布一的眼神里有一丝焦虑,却没有表现在脸上,对九卿说话一直都很客气,若是别人,二十天肯定到不了塔赖,因为就算路途是康庄大道,策马过去也要十来天的路程,从这里到达塔赖,必须要穿过一片广袤的沙漠,里面流沙、戈壁比比皆是,更别提随时随地都可能遇到的沙尘暴。但这是九卿,江湖人都说没有九卿到不了的地方,也没有他过不去的坎。九卿这边并没有谁惊讶地喊一句‘不可能’,而是一起交换了下意见,九卿和晚娘一起聊得多一些,随后九卿抬头看向达布一

    “既然你们赶时间,我和晚娘改了下路线,可能更危险,但很有效,运气好的话半个月能到,不好的话,也能保证在二十天之内。加钱就不必了,这是我们家慕三爷,三爷常说,人情往来,达公子记得我们三爷的人情就好。”

    达布一立刻对慕泽揖手

    “慕三爷的人情,达某人一定谨记!”

    抬眼望去,慕泽的脸上已经没有戴面具,俊逸非凡,气质出尘,这样贵气凛然的人恐怕也是大人物,而且这样的人能多认识些总是好事。慕泽心中则是震动的,没想到九卿会这样说,把这个人情记到他的身上,他日达布一若真能登基为王,王的人情总是有分量的。侧头看向九卿,九卿倒没看他,而是看着北城安置好一应行李,大家骑着马上路了。

    最开始出岭州到沙漠的路还好走,因为限定了时间,这段路走得最快,五天的时间已经到了沙漠边缘。看着前面茫茫的沙海,虽然太阳很大,但因为还没过三月,气温并不高,加上沙漠风大,卷着黄沙铺头盖面地吹来,每个人都包裹得很严实,只露出一双眼睛来。

    北城给每个人发了样东西,这是用铁桦做的支架,后面缠着一圈宽面带弹力又很有韧性的带子,支架中间有两片像琉璃一样清透的薄片,但显然更坚硬一些。

    “这是风镜,进入沙漠后,遇到大风,可以戴起来保护眼睛,也能在大风下看见东西。”

    达布一拿着风镜啧啧称奇,他们的国家和荒漠山脉打了几百年的交道,能预测各种沙漠气候变化,从而趋避大自然的灾难,却没有人制作出这样能迎风视物的东西,在这个窗户都用纸糊的年代,琉璃是贵族才用得起的东西,九卿拿来做工具,这应证了一句古话,有舍才有得。

    一路走来,九卿很少说话,偶尔和晚娘耳语几句,再就是查看下慕羽的情况,这丫头倒很坚强,一路疾行,她吭都没吭一声。这趟镖里,北城是指挥,他的意见自然来自九卿。达布一的人虽然是靠着沙漠边沿长大的,但毕竟是离开了沙漠,沙漠中的凶险他们能预测,却不能抵抗,当年九卿闯过了称之为死亡之地的桑亚沙漠,那还是好几年前的事情,那时达布一就记住了这个名号,自从被自己的亲人流放出来后,他就一直计划总有一天要找到九卿,从这片荒漠逆袭回国。

    “这里还只是浅滩,马可以前行,我们骑马再走一天,出发吧!”

    北城做了个手势,大家都整理了行囊,向前行进。沙漠多风,大风吹着黄沙打在脸上生疼,每个人的脖套都拉到了风镜下面,一路上只简单地吃了点干粮,就一路向前,直到太阳西斜。

    沙漠越来越广袤,积沙也越来越深,在马的速度明显慢下来后,只见前面有十来匹单峰骆驼,聚在一起,一个老汉和一个年轻小伙子背靠着一头骆驼抽着旱烟,看到马队,起身站了起来。老汉面目黝黑,脸上都是岁月留下的褶子,但看得出身体很硬朗,嘴角咧得很大,看来很高兴。

    “奎爹,福生都带来了,真的要退休了?”

    北城下了马,走到老汉面前,老汉呵呵笑着

    “福生成亲了,媳妇刚刚生了娃儿,两口子让我回家逗逗孙子颐养天年,以后这趟生意就让福生走了。”

    “北城哥!”

    小伙子上前和北城打招呼,北城拍拍他的肩,时间过得也算快,这小子孩子都有了!

    “哟,九爷,您亲自走镖啊!”

    老汉看到走上前来的一队人,立刻认出了九卿,神情变得更加尊敬。

    “奎爹。”

    九卿拉下脖套,对老汉露出一个笑来。

    “九爷,您要走酆都线,让我带您走吧!”

    老汉一脸认真,那是这条沙漠的死亡之路,他在沙漠接商客,一般只要将人带到一定的距离就行,可若九爷亲自走,还要走酆都,他就想陪九爷走过去,哪怕葬身酆都。

    “奎爹,说好了,你们把骆驼给我们就行,到了酆都,我会放它们自己回来,您放心,我会安然过去的。”

    九卿语调平缓,老汉还要说什么,北城递了个袋子,对老汉道

    “奎爹放心吧,我跟着九爷呢,还有晚娘,肯定没事,这个拿着,一个是镖银,一个是九爷的心意,您回家安心腌渍好鹿腿肉,我和九爷回来还想讨杯酒喝呢!”

    老汉知道九爷定的事情是不会改变的,也便不再坚持,这袋银子肯定大大超过了正常该给的镖银,九爷每次都这样,所以他本早该退休的,却到年近古稀才准备退下去,也是想多给九爷提供些便宜。

    “九爷,小北,我准备了一些腊腿肉、干粮和酒水,若是遇到变故,就把骆驼宰了,不要心疼。”

    九卿但笑不语,北城倒是笑了声

    “奎爹,我和九爷若是要混到宰骆驼求生,我们玖园就没法混啦!您就放心回家带孙子吧,骆驼会一匹不少地跑回家去!”

    老汉嘿嘿地笑笑,也是,九爷的能力,就算遇到什么事,都是能化险为夷的,这就是九爷!

    “那老汉就不耽误九爷的行程了,回来一定到家里去趟,老汉准备好腊肉酒水等你们回来。”

    九卿点点头,但听老汉吹了声哨子,骆驼齐齐站起来,井然有序地排成一列,其中还有一头双驼峰,双峰骆驼一般都比较矮小,不适合走这样的沙漠,但这匹双峰骆驼很高大。老汉和儿子将马背上的行礼都转到骆驼上去,牵着马,目送九爷的队伍向沙漠的更远处行进。

第二十三章 速战速决如何?() 
“九卿,你太厉害了,感觉到哪里都受到别人的尊敬,我觉得还是叫你九爷吧,叫九卿叫得心虚啊!”

    慕羽坐在骆驼上,满脸崇拜,除了三哥,九卿是她第一个崇拜的人。九卿笑着看了她一眼,不置可否。倒是慕羽身后的晚娘道

    “九爷,您得再低调点,气场强得把人家小姑娘都吓到了,小心以后娶不到媳妇儿!”

    说着,自己先笑起来。九卿并不在意她的调侃,倒是淡淡地接了句

    “我这辈子只会娶你为妻。”

    他说得平淡,有些人心里却炸开了锅,最先领悟的是慕泽,他骑着骆驼走在九卿身侧,听他说要娶晚娘为妻时,不知为何,心中有些闷闷地。九卿年岁也不算太小,若说娶妻,实在正常,可九卿一直都是淡淡地,对谁都是,慕泽就从未想过九卿会不会有喜欢的人,会不会娶妻生子,因为九卿太厉害了,看着瘦弱,却比很多人都强大,他不是个爱说笑的人,如今听他说只会娶晚娘为妻,心中的沉闷突然就升了起来,他都不知道自己为何沉闷,难道是以为他心中喜欢羽儿,如今却说要娶别人?

    “九爷,有朝一日,您若娶妻,可得接布一喝杯喜酒啊!”

    达布一倒没慕泽那许多感慨,自古英雄配美人,在他眼里,九卿看上强悍的晚娘,倒是绝配了。晚娘啐了一口

    “我说九爷,什么叫只会娶我?我很差吗?告诉你,喜欢我晚娘的人海了去了,你要娶我,等我玩够了再说!”

    这话实在是豪迈,晚娘再厉害也就是个泼辣狠戾的江湖女子,名头绝对不及九卿高,九卿放话要娶她,她还要玩够了再考虑,别人都似笑非笑地看着这对‘江湖璧人’,九卿将目光放在晚娘身上,那眼神说不出的温柔似水,在别人看来,绝对的含情脉脉

    “好,我等你。”

    一句话让其他人都大笑出来,纷纷赞叹九卿的度量和用情至深,只有慕泽心中的沉闷感更加重了些,看着九卿的身影,总觉得自己哪里有些不对劲。

    突然,九卿勒停了骆驼,北城抬起右手掌,所有人都停了下来,一股淡淡的杀气流淌而来,这么快就开始伏击了么?九卿神色未变,和晚娘交换了个眼色,晚娘点点头,护着慕羽退到队伍中央。在场的除了师爷和慕羽,其他人都是好手,自然第一时间戒备起来。很快,黄沙中有什么东西飞奔而来,寒凌和北城先发制人,凌空飞起,奇快无比地对准凸起流动的小沙丘挑去,慕泽挡在九卿前半步,云常和阿鹏则挡在达布一队伍的前面。

    达布一让手下的人准备还击,晚娘笑着开口道

    “殿下只管看戏就好,请了九爷走镖,这些事情自然不费镖主的神儿。”

    达布一看着两道灵活的身影忽东忽西,很快沙漠上就躺了十几个黑衣人,哼都没听到哼一声。有人靠近了,另外两个侍卫也是奇准地一刀一个,确实不需要他们出手,达布一收了手上的刀,赞赏地看着眼前厮杀的人,九爷的号召力果然非同凡响,这样的角色绝对都是江湖上拔尖的人,越拔尖的人越是不羁,却都听命九卿,这个人真是绝了!

    慕泽一直是个心如止水的人,对什么都非常淡然,可不知为何,他此刻心中的沉闷怎么也挥散不掉,目视前方,葡萄般黝黑深邃的眸子泛起淡淡的邪魅,嘴角噙起好看的弧度,笑道

    “九卿,速战速决如何?”

    越来越多的黑衣人围了过来,此次伏击必定下了血本,否则进入沙漠深处,莫说伏击,能应对大自然的强大摧毁力就很了不起了。九卿的嘴角也勾起一抹淡淡的笑意,轻轻地点了头

    “甚好。”

    话音刚落,两人已经腾空,都是一水儿的月白带暗纹服饰,在枯黄的背景下,犹如两颗冰山上的雪莲,辗转跳跃,轻舞飞扬。北城和寒凌看到自家爷下了场子,竟然不管涌现的黑衣人,直接翻身回了自己的骆驼坐骑上,都带着欣赏的意味看着九卿和慕泽配合杀敌。

    这些杀手在江湖上算一流的,而且对方的意图非常明显,要将达布一一行杀死在回去的路上,所以几乎出动了整个杀手组织完成一单任务,这绝对花了大价钱的,看来塔赖国的竞争真的到了白热化的阶段,所有人都不惜一切代价要整死同宗的人,这就是皇权下的现象,同宗亲人,不死不休!

    不过半柱香的时间,两人翻身回了坐骑上,地上躺了一地的黑衣人,鲜血渗进沙子里,两人身上却半点血丝儿都没见到。

    “九爷,慕三爷,两位的身手真是出神入化,布一佩服。”

    达布一确实从心底对两人生出好感,可惜两人都是中原人,若是得这样的人在身边效力,他哪里需要潜伏三年再回城!两人只是淡淡地扫了彼此一眼,眼里都透着点点欣赏的神色,看到九卿干净的眸子里那抹淡淡的笑意,慕泽突然就不闷了,那摸不着头脑的情绪也一并消散了去。

    “天色不早了,我们要赶下脚程,天黑前要找地方扎营。”

    北城吹响奎爹给的哨子,骆驼都井然有序地跟着北城往前走去。风沙渐渐大了起来,透过风镜看四周都是一片模糊,只朦胧地听见驼铃声声,连成一道虚无缥缈的声乐。北城挥舞着手中鲜艳的旗帜,这是暗语,这股沙尘暴躲不过去,需要抱团抗过去。风虽然很大,但风眼不会朝这边过,就地等风暴过去,比现在去寻路要安全,一来避免遇到风眼,甚至龙卷,二来避免走散的危险。

    很快,达布一、军师、晚娘和慕羽被围在里面,其他人都紧紧地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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