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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我和狐仙的生活日记-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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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时,张叔由后边院子缓缓走出来“小霜,我今天腰好多了。妳可以先回家,过几天再来帮忙就好。”

    难得的空闲时光,小霜没有马上回家。我们走出杂货铺后,她问我要不要跟她去附近散散步,便带着我,来到了一处荒废的小学校。学校里有两间教室,外头有秋千跟单杠等设施,都很破旧了。

    “这个村子里,难得有年轻女孩。我听奶奶说過妳的事后,便一直很想见見妳。虽然我们不一定能成为朋友,可是能跟年龄相近的女孩说说话,一直是我的梦想。”小霜坐在秋千上,撕开巧克力的胶膜,朝着我,露出一丝羞涩笑容。

    我心中对她的好感油然而生,我也咬了一口巧克力,边嚼边朝着她笑“我想,我们已经是朋友了!”

第十九章 无名的阴影() 
“我跟哥哥,其实不是亲兄妹。”小霜轻咬了一口巧克力,眉宇之间有股哀伤。

    “我的亲生父母,跟鲁家是好朋友。当年,山洪爆发,我父母跟鲁家一起逃难。那时候,我跟阿元哥哥一齐被洪水冲走,我爸妈跳下去救。。。。。虽然救起了我们两个孩子,但是我爸妈也被大水给冲走了。”

    我心中一愣,不由得开始难受起来。我从小在大都市里养尊处优,这些人间苦难,一直是跟我绝缘的。我们年龄相近,活在一样的世上,她却小小年记,便体会了自然界的残酷,与生离死别。

    山洪爆发。。。。。此时,山神所说的话,又浮上我的心头。他说过,他有能力,让大地变色,生灵涂炭的。

    “后来,我就被鲁家抚养长大。鲁家爸妈跟奶奶,一直很疼我,我跟阿元哥哥很快乐的长大。我们一起下山念书,一起工作,原本都很幸福的。一直到,医师宣布我白血球病变为止。。。。。”小霜的眼睛越来越红。

    我拍拍她的肩膀“现在医学很进步,只要耐心治疗,一定有进展的。”

    “医师说我的病很特殊,很怪异,治疗也不一定会好。但是为了让我接受治疗,哥哥还是拼命赚钱,他那时候打三份工,又去赌场围事,搞到被警察逮捕。”

    小霜边说边掉下眼泪“我再也受不了,不愿意再拖累他,便回到山上。哥哥被释放之后,也回到山上,变得很丧志,整天只会游手好闲,偷鸡摸狗。这一切,都是我害的!”

    我拿出手巾,帮她擦擦眼泪,心中也跟着悲伤起来“那不是妳的错,妳别怪自己。”

    “有时候,我真希望我快点发病死掉!这样子,大家都可以解脱了!”小霜不住啜泣,我连忙将她搂在怀中,阻止她再胡思乱想下去。

    “傻孩子,妳哥哥跟奶奶那么爱妳,妳如果死了,他们一定会很痛苦的。”我拍拍她的肩膀,柔声劝慰她“妳要振作起来,相信自己。那么,事情一定会往好的方面变化的。”

    小霜抚去脸上的泪水,尴尬笑着“谢谢妳!跟妳說说话,我就觉得舒服多了。”

    我报以无声的笑容。或许,言语的力量很轻微,说再多,也不能改变些什么;可是至少当下的这一刻,我看到了她甜美的笑容。

    聊了将近快两个时辰,直到日正当中,我才送小霜返家。虽然她说她一个人回家没关系,可是看她弱不禁风,神色惨白的模样,我不大放心,还是陪着她走回家门。

    鲁家奶奶出门去种菜了,家里没人,阿元也不在了。我跟小霜道别后,便转身回蓝宅。

    蓝宅离鲁家不远,走路约十五分钟就到了。正当我路过一处暗巷时,两道鬼鬼祟祟的人影,吸引了我的注意。

    只见阿元低着头,藏在巷子中,跟一个男人说话。那个男人的身影隐没在黑暗之中,看不清楚。

    “真的这么做,我妹妹的病,就会好转了吗?”阿元紧张的问着。

    男人轻声一笑,低沉的声音暗暗哑哑,听不太清楚。“你不妨试看看!反正做法很简单,就算没好,你也不会有任何损失。”

    “好!我就信你一次。”阿元的神色非常严肃。

    我直直瞪着阿元,这个白痴哥哥,又想干什么傻事,惹小霜伤心难过了吗?想到小霜方才悲伤的神情,我不由得心中一怒,朝着他便大喊“阿元!”

    他吓了一大跳,转身愣愣的瞧着我。我走入巷子中,那个男人不知何时已经消失,只留阿元站在原地。

    “你又想去哪户人家偷东西了吗?”我气愤的质问他。

    “是妳!啊啊,不,不是,我不认得妳。。。。。”阿元很惊慌,他一下就认出了我,但是随即又装作不认识。

    “那晚,你在蓝家还没得到教训吗?”我抱着手臂,朝着他冷笑。

    阿元转过身,故作潇洒“这位小姐,我听不懂妳在说什么,我也不认识妳!请妳别随便跟我说话好吗?没事的话,我先走了。”

    “那枚红宝石戒指可以送你。”我淡淡说,果然阿元马上停下脚步,转过来,惊讶注视着我。

    “真的吗?”

    “我跟小霜聊过,她是好女孩,我想帮她。你告诉她,戒指是蓝雪伶要送给她的。”我又抽下我小指上一枚尾戒“这个便宜一点,可是也值一两万吧!就当我借你们的,你们有能力时,再慢慢还我就好。”

    这枚钻石尾戒,是我以前为自己买的成年礼。虽然有点遗憾,可是拿来帮助小霜,我觉得值得。

    祠堂那些珠宝,是蓝家的共同财物,我不能随意动用。可是奶奶说过,红宝石戒指丢了也无妨,那么,送给小霜,我相信祖先们也不会反对的。

    阿元拿着小钻戒,露出复杂的神情“谢。。。。。谢谢妳。。。。。”

    “好好照顾小霜吧!”我挥挥手,很快离开了。

    眼看时候不早,午饭却都还没煮,我心中一急,连忙拔腿快跑。饭没煮还好,就怕我迟迟不回家,长乐会生气。他一向讨厌我一个人乱跑,出门前,我再三保证会马上回家,他才让我一个人出门。

    他这个人,什么都好,就是翻脸跟翻书一样快!

    正当蓝宅的屋檐出现在我眼前时,忽然一个人影从树丛窜出,与我撞个满怀。

    我眼前一片昏花,只感觉到对方出手扶住了我的腰,让我不至于倒地。

    “对不起。。。。。”我站稳身子,慌张致歉。那个人走路的速度一般,显然是我跑的太快,撞到了他。

    “没关系,妳没受伤就好。”一个黑发长脸的俊美男子,对着我微微一笑。

    此时我才看清楚,对方竟然是村子少见的年轻男子。他长相阴柔俊美,清秀斯文,细眉薄唇,鼻梁高耸,十分好看。

    他眼神跟眉宇之间,都带着清冷的气息,眼神虽然有笑意,却让我有股冰冷感。我一向很会意**男子,可是不知为什么,这个男人,竟让我没半分心动的感觉。

    还是长乐比较帅,我心想。

    “妳是这栋大宅的人吗?”男子转身仰望着蓝宅。

    “是。你似乎不是村子的人?”我维持着客套的笑容。

    “曾经是。我很久以前就离开村子,最近才有空回乡走走。只是。。。。。村子变了很多。”男人淡淡笑着,眼神像蛇一样,紧盯着我不放。

    我心中越来越怪异,还是勉强露出笑容“时间一久,迟早都会变的。不好意思,我还有事,必须先回家了。”我转身朝着蓝宅走去,忽然,背后男子的声音又响起。

    “有些事,是永远不会改变的。”

    我回过头,男子已经在原地消失。我心中既讷闷又怪异,冰冷感越来越强烈。我不想再跟这个男的有任何纠葛,便马上回宅子了。

    午餐,我随便煮了些海鲜面,又把今天早上的事情说给长乐听。我只说关于小霜跟阿元的部份,那个诡异的男子我没提。不知道为什么,一想起他,我心中就不舒服。

    长乐皱着眉头“妳把红宝石戒指送给她,我是不反对。可是你自己买的戒指,何必要送人?德叔在银行有一笔钱,是蓝家给的,修缮还是任何跟宅子有关的事,都可以动用!他入院前,把存折交给我保管。有需要的话,我可以下山去银行领给妳。”

    “咦?长乐,你会领钱?”我忍不住惊呼。

    他瞪了我一眼“我还会坐公车,打电脑,用手机呢!拜托,我在人间活了三百多年,妳会的,我都会。我会的,妳还不一定会呢!”

    我以为他所谓的在人间四处游荡,是在山野之中,跟野兽一样流窜觅食。看来,我想错了。他一直很习惯人类生活,也很会跟村子的人打交道,这证明了,他在人类社会,确实闯荡过一段时间了。

    “晚一点,我陪妳去把钻戒要回来。妳可以直接借钱给他们,不一定非要拿戒指不可。”一上午的劳动,看起来确实辛苦。只见长乐一眨眼,便把满满一大碗海鲜面吃光了。

    我又从锅子里,捞些汤面出来,添到他的碗里。“那么,那个红宝石戒指。。。。。。”

    “那个戒指就算了。。。。。。”

    长乐的脸色有点怪异,我心中不禁觉得奇怪。奶奶说,那枚戒指丢了也无所谓,长乐看起来,也不大想把那枚戒指寻回。

    “那枚红宝石戒指,有什么奇怪的地方吗?”我好奇问。

    “。。。。。。”长乐沉默了许久,终于重重叹了口气。他眼神带着阴暗,喃喃说“那枚戒指,是水冥送给柔茵的定情礼。在蓝家,水冥是不祥的存在,我也认为那种人的东西,丢了比较好。”

    我恍然大悟,每回我在祠堂,奶奶提到水冥便破口大骂,说他是畜生败类。既然是他留给柔茵的礼物,蓝家人自然不大愿意留下来了。

    “既然如此,为什么不丢了,还是卖掉?”

    “柔茵死的时候,她身边的物品,也有这枚戒指。那戒指也算柔茵的遗物,蓝家一向敬重柔茵,自然不敢随意丢弃她的物品。”

    说着说着,长乐眼神又露出一股怒意“那种东西,被偷走就算了!我一直想不懂,妳为什么要把水冥给妳的戒指,保留下来呢?”

    我一愣“你问我,我问谁呀?我连水冥长的是圆是扁,都不知道!”

    想到水冥,一股怪异的情绪,忽然窜入我心中。隐约有个冰冷而又血腥的身影,伫立在我前方,满目狰狞的望着我。他的眼神令我惊惧,令我仓皇难安。

    我心中一凝,连忙捧起热汤面,大口喝下。热腾腾的浓汤入口,随即驱散我心中的冷颤之意。

    奇怪,水冥都死了几百年了!况且,我对他一点记忆也没有。为什么,只要思索这个名字,我就会有这么强烈的反应呢?

第二十章 我是祭司我怕谁() 
黄昏时分,天边的大队雁鸟翱翔过红霞,晚风萧瑟,略有凉意。我随着长乐走在林径中,不自觉打了个喷嚏。

    我拉紧围巾,将毛衣袖口拉直,包住了大半手掌。奇怪,此时是秋天,怎么这么冷?我已经穿了两件里衣,一件厚牛仔裤,还围了一件羊毛围巾,还是觉得手指冰冷,略有寒意。

    长乐停下脚步,转身过来,将他身上的风衣脱下来,披在我身上。“如果不舒服,就别去了吧?”

    我笑了笑“没差!我们都快走到鲁家门口了。”我指着前方一户农舍,炊烟从这座简陋的木屋烟囱冉冉上升,越飘越远,最后散化在高空。

    长乐点点头,没再说什么。他只是紧紧的依偎在我身旁,手搭着我的肩膀,陪着我走每一步路。我稍稍侧头打量他,只见他脸色平淡,长睫半掩,清竣的面容一如往昔。

    他的睫毛比我还长,还漆黑,跟洋娃娃似的,略上扬的桃花眼总不自觉散发着媚态。要不是他个子太高,神色太冷峻,其实这副皮相,还满适合当女人的。

    “想什么?”长乐发现我在偷瞧他,转过头来问。

    我搂着他的腰,轻声笑着“我在想,古代人常常骂妖艳的女人是狐狸精。为什么就没人骂男人是狐狸精呢?”

    长乐闷哼了一声“人类想当狐狸精,还要看有没有本事呢!”

    “我如果是狐狸精的话,当初,男朋友就不会被抢走了。”我微微笑着。

    “被抢走也好。那种男人,一点定性都没有。”他露出不屑的神色,注视着我,眼中流出一丝柔软“妳还会想他吗?”

    我摇摇头。过去的情感,早已经被时间洗涤干净,被背叛的怨叹或许还在,可是对那两人是否还有一点旧情,我的答案是没有。

    长乐绽放出笑容,他拍拍我的肩膀,又把手往下放,握住了我的手。

    感觉他掌心传来的热度,我心中那抹莫名的冷颤,也逐渐消散了。

    来到鲁家,鲁家大门没关,只见小霜跟阿元,就坐在里头的四方桌吃饭。饭桌上是一大锅白饭,跟几样熟悉的野菜,鱼,肉之类的,十分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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