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疆蛊事2-第9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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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不过却不想与此人多做纠缠,猛然一跃,冲向了那边的楼梯处。
我这边一逃,那人便大声喊了起来,听那语言,有点儿像是安南、缅甸或者柬埔寨这种东南亚的话语。
我疾步狂奔,结果楼梯口那里也有人在蹲守,挥舞着雪亮的苗刀斩来。
我止戈剑在手,三两下挑翻对手,结果瞧见电梯口这儿的小空地上,居然爬满了密密麻麻的长蛇,无数黑色的大马蜂不断盘旋,在感受到我气息的那一瞬间,如同轰炸机一般,嗡嗡嗡地振翅,朝着我飞来。
瞧见这等的场面,我不由得苦笑,转身就进了楼梯间那边去。
作为敦寨苗蛊的弟子,结果却给一大堆长虫和马蜂逼得狼狈逃窜,说起来还真的是有一点儿丢脸呢。
我冲到楼梯间这儿,依旧有人在埋伏,给我三两下撂翻,然后出人意外地一脚踹破了那墙壁,紧接着我直接从六楼的豁口处,往下跳去。
人在高空急速坠落,在快要落地的时候,我提起了一口气,身体轻了几分,双脚落地之后,一个翻滚,将那冲力给卸了去。
我这边从六楼跳下,落到了酒店旁边的一个小巷子里来。
刚刚一爬起来,我左右打量,想要找寻刚才跳窗离开的屈胖三和老鬼,却没有找到人,只听到黑暗中传来噼里啪啦的打斗声,而我这边的巷道口那儿,也走出了一个皮肤黑褐的男人来。
这个男人长得不高,脸型的轮廓很古怪,鼻孔颇大。
那人走上前来,开口说道:“陆言,总算找到你了今天我巫悚将要为父亲报仇,告慰他的在天之灵。”
巫悚?
第六十九章 东风吹战鼓擂()
对方与我,仿佛有不可戴天的大仇,然而我脑子一慢,想了半天都没有想起来跟前这个家伙,到底是何人。
我与他,似乎是第一次见面才对。
到底怎么回事?
大概是瞧见了我一脸迷惘的表情,那巫悚咬牙说道:“你竟然不知道我是谁?”
呃
我有点儿尴尬地笑了笑,说巫悚大兄弟,这个,呃,最近事情的确是有一点儿多,有点儿健忘啊,对了,我们应该是第一次见面吧?
巫悚一副生无可恋的表情,恨恨说道:“好、好,我整日为你牵肠挂肚,你却连我是谁都不知晓哈哈哈,真的可笑啊,可笑,陆言,实话告诉你,我叫巫悚,而我父亲的名字,则叫做哈多,七魔王哈多这个你可记得?”
七魔王哈多?
当他说出这一个名字来的时候,我顿时就想明白了一切。
我与屈胖三的成名之战,如何能够不记得?
是啦是啦,巫悚,他不就是七魔王哈多那个被送到印度秘境修炼之后、大成而归的儿子么?
当初我们搞东搞西,从七魔王哈多家中拿到的财富全部用于通缉曾经在寨黎苗村犯下杀孽的那些人,到最后却不了了之,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这位从印度赶回来,夺得了大权,继承了七魔王哈多的势力,并且对我们进行了通缉。
这家伙也是一个人物,只不过后来我们遇到了太多的事情,以至于我都有点儿忘记了这么一个人来。
就在这个时候,我头顶上发出了一大片“嗡、嗡、嗡”的声音,却是那些马蜂振翅而飞,落到了下方来。
我指着头上的蜂群,然后说道:“这是你搞的?”
巫悚冷笑道:“我知道你的厉害,光凭我一个人,未必敢直接到中国来杀你,所以除了我之外,外面还有五位惊采绝艳的剑主,以及三十三国王团派来的十位顶尖高手,甚至‘死神’和‘恋人’都来了,你们如何能够逃得走?”
我心中早有准备,并不惊慌,而是下意识地套话道:“来这么多人,倒是看得起我们”
巫悚畅意地笑道:“谁叫你们掳走了人家的宝贝呢?你们若是现在交出来,或许还能够留得一条狗命在。”
宝贝?交出来?
听到巫悚的话语,我越发地确定了一件事情,那就是我们被人出卖了。
至于是谁,现在我也说不清楚,更无从猜测。
我只知道一件事情,如果我们今天逃不开这一场劫难,那么真相到底是什么,也就与我们没有半点儿关系了。
深吸了一口气,我让自己的心情变得平静下来,然后对巫悚说道:“我就算是将东西交出来,我与你有杀父之仇,不同戴天,你能轻饶我?”
巫悚一愣,思考了几秒钟,这才说道:“我现如今已经是三十三国王团的合作者,他们若是想要留你性命,我便也让你多活几日”
铛!
没等他说完,止戈剑已经落到了巫悚的跟前来。
出其不意,攻其不备。
时至如今,我也不讲什么规矩了,抽剑上前,就想要了解此人,却不曾想对方早有准备,一根护臂挡在了我的长剑锋芒之下,随着铿锵有力的金属之声响起,巫悚猛然一扭身,却是开始结印,然后猛然一拍,却有一种极为阴沉的气息,凭空而现,笼罩在了我的身上来。
我不慌不忙,结“外缚印”以对。
两种手印陡然撞到了一起,宛如炸雷一般,在小巷子处轰鸣着,那些从上垂落,朝着我俯冲而来的大马蜂纷纷逃散,不敢靠近。
更多的,如同灰尘一般,簌簌往下落来,却都给震死了去。
我与巫悚连着交手十几个回合,每一次的交手都是如同疾电一般,而最后一次,两人猛然相撞,我一剑往下斩落,将他给劈得往后面疾退了十几步。
我稳住身形,开口说道:“奥修是你什么人?”
巫悚抬头,浮现出一抹艳红的脸上有点儿惊讶,说你居然还认识我教教主?
啊?
听到他这么一说,我所有的疑惑全部都解开了。
这家伙,居然是奥修一脉的人,难怪我瞧见他的手段,与当日在天罗秘境之时,与杂毛小道龙争虎斗的奥修很像呢。
只不过此刻的巫悚并没有奥修那般精深的修行,以及天罗秘境的加成,多多少少,还是差了一点儿火候。
此人的天赋极高,假以时日,说不定又是一个奥修。
只不过现在的他,对我来说,并不算是不可抵御的强敌,只不过与他交手,颇费功夫,让我有点儿不耐烦。
在得知了对方实力配置的情况下,选择与他进行缠斗,这很明显是一种不理智的行为。
铛!
又一次拼击之后,我陡然一翻身,落到了旁边的民居处,不顾身后巫悚的大吼,我在房顶上几个跳跃,然后来到了前街这边来,瞧见在空寂无人的大街上,老鬼与屈胖三正在与一群人激烈拼斗着。
巫悚刚才的话语果然没有在诓骗我,他们这一次来的人,的确有点儿多。
不光是那五个剑主,十位顶尖高手和两个、不,是三个大阿卡那牌,还有如巫悚这般身份的客座高手数十人,在大街上摆布成阵,正在向两人轮番攻击呢。
另外从我们刚才逃出来的大楼那里,还不断有人涌出来。
而对面几栋高楼的楼顶天台处,还有影影绰绰的人影,我仔细一看,全部都弯弓搭箭,透着一股子的犀利来。
就在我打量对方的时候,有利箭已经盯上了我,飕飕几箭,却是朝着我射了过来。
这显然是一个人的成果,而对方用的技法,则是连珠箭。
我感受着那利箭的运动轨迹,往旁边挪开几步,却瞧见那箭落在了脚下的混泥土之上,却有力量炸开,石子飞溅而起,打落在了我的身上,即便是强化了的皮肉,也感觉到微微的刺痛。
可想而知,这箭上面蕴含着的力量,到底有多强。
如果不是我反应及时,凭着对方的准头,估计就能够将我直接钉在了地上去。
瞧见这散发着腾腾杀气的战局,我脑海里想到了一个词眼来。
天罗地网。
很明显,我们在夏威夷的动作,特别是掳走“瘟疫与恐惧之神”的这事儿,已经触及到了三十三国王团的底线了,这使得他们已经完全顾不上脸皮了,居然直接派出了这么强大的力量,杀到了东方腹地来,伏杀我们。
而能够如此精准地获得情报,并且在我们意识如此谨慎的情况下,还准确地找到我们,布下杀局,这背后,不知道有多少人在帮忙。
这些帮忙的人里面,或许还有备受我们信任的人。
想到这里,我并没有感觉到恐惧。
空荡荡的大街,寂静的郊区和陷入沉眠之中的城中村,以及在这儿奋力厮杀的人群,让我在这一瞬间,就进入到了一种莫名兴奋的状态。
我陆言,是软蛋么?
不是。
我陆言,是废物么?
不是。
我陆言,是人皆可欺的弱者么?是任人鱼肉的肥猪肉么?是随意打压的鱼腩么?
不是、不是、不是!
你要战,那便战正所谓“东风吹战鼓擂,这个世界谁怕谁”?你们这儿信心满满,召集兵马,在此地伏击我们,想要拿我们的性命,可曾想过问一问我们我们怕了么?
我深吸了一口气,又避开了几箭,然后再一次地想要遁入虚空。
与在六楼一样,我再一次感受到了强大的威压,让我难以遁入,被不得不留在了这儿来。
都是大虚空术,只不过两次遁入虚空,目的却并不相同。
前者是为了逃避危险,撤离现场,而后者却是在找寻目标这一次我终于确定了,阻止我遁入虚空之中的,来自于大街上一个丰臀豪乳、金发碧眼的大美妞儿,那漂亮女人有着大洋马所有的特点,穿得又少,简直是从维密秀台走下来的尤物。
而这个女人,她给我的感觉,十分古怪,却又与我见过的另外几个人气质相同。
大阿卡那牌。
就是你!
我足尖一点,人如幻影一般,撞入了人群之中,那羽箭在半空中拦截了我几次无果之后,最终没有再出现,而我也与那女人猛然撞到了一起来。
铛!
一声巨响,在再无行人的大街上轰然响起,不远处与人激战的屈胖三哈哈大笑,说你倒是会选对手,尽找漂亮的弄,只不过这大洋马在床上是尤物,当面锣对面鼓地干,你恐怕吃不消。
听他这不正经的口气,不知道为什么,我原本有点儿紧张的心,莫名就轻松许多。
那女人抓着一对长有一尺的短匕,与我拼击数次,被我凶猛如潮的攻势给暂时压住,结果还没有等我继续出售,后面却来了一人,是个肌肉男,抓着一把廓尔克弯刀,一边劈砍,一边大声喝骂。
这个时候,我方才明白,所谓的“恋人”,居然是两个人。
虐死单身狗啊
我在腹背受敌的一瞬间,击中精神,整个人仿佛陷入空灵状态。
下一秒,止戈剑陡然斩出,破开了那女人的防备,挑出了一个金黄色、拳头大小的颅骨来。
轰
第七十章 死神在此()
陡然暴涨的剑气让大洋马慌忙躲避,却重重撞击到了那黄金颅骨之上去,犀利无比。
那只有成年人拳头大的精致黄金颅骨受力,没有能够持续,而是陡然爆炸开来,一股恐怖的力量朝着四面八方冲击,我给劲气猛然一推,直接摔倒了十米外的民房边上,撞得半边墙都在摇晃。
而缠着我的大洋马和肌肉男也同样摔倒在了另外一边去。
我从地上爬了起来,紧紧握着手中的止戈剑,一股豪情壮志直冲心头,怒声吼道:“颤抖吧,感受一下人头狗的恐怖!”
然而就在我的怒吼声中,再一次试图遁入虚空之中的我,却感受到另外一股力量陡然生成,将我又给硬生生地拽了下来。
我眯眼一打量,目光最后落到了那个肌肉男的身上来。
之前是那个漂亮的大嘴美人儿,而现在却是那个一身块状肌肉、强壮得如同州长一般的壮汉。
我的目光落到了那人的腰间。
经过一场爆炸之后,刚才我们所待着的地方,出现了一个五米多宽的深坑,而壮汉身上的衣服也碎裂几处,露出了腰间的皮带来。
他的皮带扣子,却是一个水晶一般的颅骨。
从形状上,这个水晶颅骨似乎要小一些,但与之前的那个黄金颅骨,几乎是一模一样的。
应该是同一出处的法器。
我强行压制住胸口澎湃的热血,看着不远处的那一对狗男女,开口问道:“恋人?”
大洋马颇具风情地朝着肌肉男抛了一个媚眼,然后嘻嘻一笑,说道:“对。”
我说怎么称呼?
大洋马说我们的名字很长,说了你大概也记不住,就叫我朱丽叶,叫我男朋友叫做罗密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