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变硬金刚-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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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大圣心中好生奇怪,这些人敢如此嚣张行事,一定是得到什么人的支持,也就是说,南北城区,已经划分了势力范围了?
他的疑问又回到了原点:警察跟武警哪里去了?他们都不管么?地方势力再强,哪怕能够端掉警力薄弱的公安局,但恐怕也斗不过驻地的武警吧?
这才五六天功夫,其实只是被巨蛛锁城,但城里的光景犹如一场大战后的势力割据。他心里真正觉得不可思议,为什么社会秩序一旦崩溃,几十年的建设可以毁于一旦。
孙大圣将凤珑玲拽进临街的一个废弃门面里,这是临街的一个小门面,平时做的是纸马生意,饶是如此,也被人砸了个稀巴烂。
凤珑玲看着那些死人用的东西,心里很是发毛,孙大圣拿出电纸书来写了一阵子,然后递给她看:“你父亲今天早上出来的时候,这里有没有被封路?”
“封路了啊,但是我父亲好像跟他们熟,交涉了几句,给了几袋子大米,就放我们过去了。”
孙大圣想了想,写道:“那你觉得,我们拿不出一粒米来,还要通过这里,可能吗?”
凤珑玲虽然只有十七岁,而且娇生惯养长大,但是脑瓜子并不傻,她点了点头:“不可能。我想,他们不仅不会放我们过去,还有可能像郊区那些人一样对待我们。”
江源市由两个城区构成,北边的叫江北区,南边的叫源峰区,目前来看,这两个区各由不同势力把守了。虽然说还有别的路可以通过,但那些地方路更宽广,那么封堵路的武装力量也肯定更加强大。
孙大圣又问:“这里的警察和武警呢?你知道他们去哪里了吗?”这是他第二次问她这个问题了,他不想听到上次的答案。
凤珑玲显然是不想事的,哪怕末日来临,一切也全交给父亲。现在见孙大圣问起,她皱起了眉头,陷入了深深的回忆之中
那样子,虽然很努力,但孙大圣却深刻地觉得很欠揍,如果自己有这么一个女儿,肯定直接一掌拍死省事。也不知道那些娇惯孩子的父母是怎么想的,你能娇惯孩子一辈子么?你能指望自己老了之后,别人还会像你一样娇惯你的孩子么?
还好凤珑玲突然一拍脑袋说:“我想起来了。在整个城市突然被静默了之后,那些武警和警察第二天一早就出发开辟道路了,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这下孙大圣恍然大悟了,原本他就在路上见到过军车的,只是金属件被虫子给吃了,只剩下一些木质的挡板,想来这些武装力量还是尽到了自己的责任,只是一个地级市的武装力量有限,一个武警支队实际也就六百来号人,而江源市又是重要的交通枢纽,要打通的道路极多,第一日早上的攻坚战,肯定让这些对困难估计不足的武装力量消耗得差不多了。
在这种情况下,靠剩下的力量来镇守一个人口达到120万的城市乱局,恐怕是力有不逮。
那么,还有没有其它的办法来联系外面呢?
孙大圣记得军用的光缆线是深埋于地下的,就算无线通讯被全部切断,那军用专线还是可用的。只不过,也还有另外一种可能,因为这些怪物是以金属为“补品”的,所以不排除它们会将地下的军用专线也切断,如果真到了这一步,那么所有的城市都会成为孤岛了。
到底发生什么事了?这次的诡异袭击,是仅仅针对区域性的还是全局性的,世界各国是不是同时都受到了攻击呢?
先前还生活在信息时代的孙大圣,心中突然涌上一种无力感,以前想知道什么信息,上网或者用手机一搜就是,可是现在突然信息静默,像是回到了原始社会,要想知道外面的世界,简直比登天还难。
“现在怎么办?”凤珑玲在他身边悄声说,人有点失神,像是问他,又像是自言自语。
“活着。”
“那我们就必须要回源峰那边去。”凤珑玲说,表情很认真,语气很坚定。
“为什么?你在那边既无亲人,也没朋友,至于房子,现在还重要吗?”
“因为——那里储藏着食物,够我们吃很长时间。”
凤珑玲终于吐露了这个秘密。原本她是不想说的,因为这个秘密,父亲曾经叮嘱过她,对任何人都不能透露,那里面不仅储藏着粮食还有黄金珠宝。但凤珑玲想明白了,如果这个世道继续崩溃下去,黄金珠宝什么的一钱不值,那些粮食如果不能拿出来,也一样会白白霉烂掉。
“很长是多长?”
凤珑玲想了想,说:“如果依照我的食量,一两年都没问题,加上你,至少也能够挺半年吧。”
孙大圣想笑,哥可没那么大的食量。不过凤珑玲能够自动算上他这一份,他的心里倒是挺受用的:“你将这个秘密告诉我,就不怕我图财害命,省了你这份粮食?”
“死在你手里,总比死在他们手里好。”
凤珑玲看着远处那些荷枪实弹的人,幽幽地说。
孙大圣一时无语,看来这末世还挺能锻炼人的,这娇生惯养的小丫头,一夜之间就好像成长起来了,就这种决断能力,还真不可小觑。从她的角度来看,不管怎么样,至少她抛出这么一个诱饵,自己一时半会就不能离开她了。
他也不是个磨叽的人,从纸马店里搬了一摞纸钱,然后坐在上面,慢慢地行起吐纳之术来。
凤珑玲想说话,孙大圣举起电纸书,上面写着:“睡觉。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这是飘里斯嘉丽说的话,她处的年代跟他们现在所处的年代,一样动荡困窘。
很奇怪,凤珑玲觉得这个哑巴男人身上仿佛有一种神奇的力量,能够让她很快镇定下来。按理说,她拥有寒冰异能,而他只是一个普通人,虽然她先前也口口声声说自己保护他,但在她内心深处,这个男人就像主心骨一样,跟在他身边她就会觉得安全许多。
这个纸马店虽然让她有些毛骨悚然,但有这个不会睡觉的男人坐在身边,她暂时忘记了眼下的纷乱和困难,趴在纸跺上竟悄然入睡了,这丫头随遇而安的能力也是超强的。
而在她睡着之后,孙大圣睁开了眼,就像一只暗夜的狸猫熠熠生辉。他拿出了三柄飞刀,分别放置在离自己1米、1。5米、2米的距离,然后就念力专注,改变飞刀的形状。
经过大约1个多小时的摸索,他发现,就目前而言,第一,他对金属控制的极限距离为2米,超过2米就很难跟金属物保持“沟通”;
第二,在1米范围内,他可以在5分钟内改变金属的形状,比如使飞刀弯曲,如果是1。5米,则为10分钟,2米的话,就需要将近半个小时,也就是说,随着距离的增加,这种念力控制效力的衰减非常明显。
他之所以做这个测试,目的是要对付眼前封路这三人,如果能够靠近他们,然后拖延5分钟的时间,那就有足够的把握然让他们的枪报废。只要他们的枪废掉了,以他们的本事,就不足以对自己造成太大的威胁。
第10章 变异人()
凌晨3。45,孙大圣决定出击。虽然他一向小心谨慎,但是该拼的时候是绝对不含糊的。
然而就在准备跨出纸马店的那一刹那,他突然停了下来,扭头向街口望去——
月下,一人从十字路口大步流星而来。
孙大圣窥见其侧脸,瘦削而苍白,一身白衣,几疑是那白无常,此人身量极高,看起来有两米出头,但走路却轻盈如猫,凭借着夸张的步幅,只几步就到了桥头。
今年南国的秋意比往年来得更早,三人用废弃的油桶烧了些火,正围着抽烟聊天,突然见到此人如鬼魅般的出现,齐齐吃了一惊,三人不约而同地往后一缩,同时抬起枪来,恫吓道:“什么人?举起手来!”
那人背起手来,嗤笑道:“嘿,实在是你们的肉臭吃不得,否则你们就死定了。”
这话来得嚣张,一人一都抖枪栓,喝道:“你小子蛮狂的,知道这是大坤哥的地盘么?”
那人似乎不耐烦跟他们聊天,只见他一语不合就开打,也不知道他如何出拳的,只听蓬蓬蓬几下,那三人就脱离了地面,斜着飞了出去,滚落在地之后,再也没有了声息,竟然是被此人瞬间给打晕了。
孙大圣目力不错,不过也是一阵咂舌,此人本来就身高臂长,出拳之时,那手臂又长了将近半米,悍然就是天马流星拳。近战之时,一寸长一寸强,何况突兀增加了半米有余?
看着那人扬长而去,孙大圣暗想:“这人难道也跟凤珑玲一样是变异人类么?只不过类型有点不同,看他这样子,手臂可以自由伸展,跟长臂猿似的,难道是返祖现象?”
此时过桥,倒是最好的机会。
一念至此,孙大圣推醒了凤珑玲。
“天亮了么?”凤珑玲睡眼迷离。
但孙大圣懒得跟她啰嗦了,做了一个“followme”的手势,迈开大步就向桥头走去。凤珑玲虽然全身懒洋洋的,可也不敢被他落下,起来紧追了几步跟了上去。
到了桥头,凤珑玲看到那三人横七竖八地倒在地上,心中好生奇怪:“小哑巴,这些人是你干掉的?”
孙大圣懒得跟她多说,将其中两支81式自动步枪拎在手中,并褪下了剩下一支枪的弹匣,然后丢了一支枪给凤珑玲。
凤珑玲抱着那六七斤重的步枪,心里略有点发慌,这就是女人跟男人的不同了,男人抱着枪,心里肯定觉得安稳些,女人抱着枪,就像抱了雷,反而慌乱,她轻声嘟囔道:“拿枪给我干吗?我又不会用。”
孙大圣没有搭理她,不管会不会用,一枪在手就有威慑力。其实和平年代成长起来的,又有多少人善用枪械呢?他也是军训的时候学会的。
“那些人是你放倒的吗?”凤珑玲再次问道。虽然有点不相信,但是内心里,她还是希望真的是他做到的,作为女人,自然希望身边的男人强大些,这样更有安全感。
孙大圣摇了摇头,然后不再多说,带着她加速过了银仙桥。
现在离黎明越来越近,他们必须抓紧时间到达江景一号,否则大白天地背着步枪招摇过市,那可真不知会有什么后果了。
凤珑玲一路小跑紧追孙大圣,虽然累得气喘吁吁,却也不敢叫苦,只是孙大圣突然一个急刹车,她一个不留神撞在了他那厚实的背上,她摸了摸脑袋,正想数落他几句,蓦然发现在他们的面前站了一个高个子男人,月色下,此人脸色阴鸷,拎着半边脸笑着,显得格外的坏。
孙大圣没有动枪,此人正是前面那长臂猿,不知为何在此地截住了他们。
见两人不说话,还很沉得住气,那人打了个哈哈:“你们两个倒会捡战利品,我辛辛苦苦撂倒了那几个人,你们却把枪给顺了。”
凤珑玲这才明白,他们原来占的是此人的便宜,她知道孙大圣是哑巴,于是挺了挺胸,大声说:“我们没想要,你要你拿去。”
“哈哈哈,我要那些破烂干什么用?放心,我拦你们不是为了那些破烂,我只是想知道你们是什么人。”那人看了看凤珑玲,有点狐疑地问:“你是进化人?”
凤珑玲反问了一句:“什么是进化人?你也是进化人吗?”
这一句反问聪明,孙大圣暗暗竖起了大拇指。
那人顿了顿,摇了摇头说:“我不是,我是变异人。”
“进化人和变异人有什么区别吗?”
那人倒也不瞒:“进化人会使用一些特殊的元素,比如火、寒冰、闪电之类的。而变异人,拥有一些兽类的力量。”他说自己拥有兽类的力量,一点都没有害臊的意思。
凤珑玲“哦”了一声,不知道说什么好。如果自己是进化人的话,那这种进化早已经慢慢发生了,只是以前没有发作出来而已。难怪前些日子老爸总怪我用美瞳会损坏视力,原来那蓝眸子也是进化的一种表现
见凤珑玲陷入了沉思,那人说:“我叫谢云翔,我们可以交个朋友。”
凤珑玲知道,不管这个朋友的含义是什么,至少比现在翻脸成为敌人要好,于是她点了点头:“我叫凤珑玲。”然后又指着孙大圣说,“他是我的朋友,叫小哑巴。”
谢云翔听到她介绍孙大圣,连眼皮都没抬一下,显然刚才他说的交朋友,根本就没有包括孙大圣在内。他说:“我从你身上能够感觉到进化人的力量波动,如果我们联手,强强合作,那么即使这世界破败下去,我们也能够很好地活下去。”
凤珑玲听到他在公然招徕自己,一时有点迷乱,不知道说什么好。
“凤珑玲,你要知道,这个世界,最终将属于进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