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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我的1985-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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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两样不一样”

    俞铮不知道应该跟自己母亲怎么解释,不一样的食材,不能用同样的标准来判断,想了一下,他决定还是跟自己母亲说一下一盘上乘的烧茄子应该怎么做,虽然他的母亲不大可能听就是了。

    “妈,你这个烧茄子呢,不应该把生茄子直接下锅烧的,在下锅烧之前,需要用油炸两次”

    话还没说完,便被秦秀莲打断。

    “什么?还要先油炸?还两次?”说着,秦秀莲有些不解,“油炸就油炸呗,怎么还炸两次?那得浪费多少油?你知不知道现在豆油多少钱一斤啊”

    听自己母亲这么说,俞铮犹豫了一下,他决定还是不说油炸用豆油,炒菜用花生油这样未来几乎每一个家庭主妇都知道的烹饪常识了,如果他这么说了,肯定要被自己母亲骂败家子。

    不过油炸两次还是要解释一下的。

    “其实就是一个复炸的小手段,基本上所有的油炸类的菜,都要用到复炸。”

    秦秀莲怎么说也是一个家庭主妇,虽然没有接受过专业的烹饪训练,但对一些烹饪技巧还是挺好奇的。

    “复炸?那是什么?”她不由自主的追问了一句。

    “挺简单的,就是炸两次,一次用七成左右的中油温把东西炸熟,然后等一会凉一点了,再把油温加到九成的高油温,把东西再速炸一边,炸透炸酥”

    俞铮一边跟自己妹妹互相抢着剩下的不多的红烧肉汤汁,一边随口解释了一下。

    不过这话说的秦秀莲更是有些不解了。

    “怎么都炸熟了,还再炸啊,那不就炸糊了吗?”

    “没那么容易糊。”俞铮摇了摇头,继续说道,“所以说是速炸,就是过一遍滚油,炸透炸酥都是次要的目的,主要的作用其实是大火逼油!”

    “大火逼油?”

    听到俞铮说出这么一个陌生的词,秦秀莲皱了皱眉毛,她从来没听过这么一个词,听起来还有点高端。

    “对啊,油炸这东西,低油温跟中油温油炸的时候,被炸的东西是很容易吸油的,油一多了就很容易腻,所以就要想办法把里面的油逼出来,这样就需要用到大火!因为油温在烧到高油温的时候,被油炸的东西反而不会吸油了,而是会把吸进去的油吐出来,这就叫大火逼油了,这样炸出来的东西,就是外酥里嫩,香而不腻了。”

    听到自己儿子这么一番详细的解释,似乎是想起了什么的秦秀莲才有些原来如此的点了点头。

    “怪不得在饭店里吃他们的炸里脊比自己家过年炸的好吃呢,原来是这么回事但就是太麻烦了,而且油炸浪费油”果然,跟俞铮之前想的一样,自己母亲果然最后还是要说到浪费油上面。

    不过母亲说的也不错。

    油炸的确浪费油,这个年代又不是十几二十年后,油能随便吃。

    这年头买肉还有很多人要买肥肉多的来炼油用呢。

    “哼。”

    没想到这个时候俞瑶不屑的哼了一声。

    “怕东西油多发腻了,直接用高油温炸不就行了,反正按照你说的大火逼油嘛!我看你就是在说咱妈做的饭不好吃,你这么能说,有本事以后你做啊!”说完,还对着俞铮做了一个鬼脸。

    刚才还在求着自己要大白兔奶糖,没想到一转眼的功夫又跟自己对呛了起来。

    这就是妹妹啊。

    “呵呵。”

    俞铮看了自己这个妹妹一眼。

    “高油温差不多200多度了,这么高的温度,炸的时间长了,很容易炸糊,炸的时间短了呢,很容易夹生,所以不能始终都用高油温油炸。”

    说着,俞铮稍微停顿了一下,然后似乎是想到了什么一样,看向了自己的母亲,认真的说道。

    “妈,要不以后家里的饭就我来做吧?”

    说完之后,俞铮还有些挑衅的看了自己妹妹一眼,而俞瑶也是一脸惊讶的看着自己的哥哥。

    这完全出乎了她的预料。

    她刚才只是为了故意跟自己二哥斗一下嘴过瘾罢了,因为她知道,她两个哥哥都特别疼她,无论自己怎么说,他们也根本不会生自己的气。而且她二哥也从来没做过饭,自己这么说不过是故意的气气他,但谁想到,自己这么一说,二哥竟然真的答应了下来。

    “你做饭?”

    就连秦秀莲也是一脸疑惑的看向了自己的儿子,在她的印象里,她可不记得自己的二儿子会做饭。

    “对啊。”

    而俞铮则仍旧是淡淡的笑着,很自然而然的答应了一声。

    就仿佛这是很寻常的,理所当然的事情一样。

第四十章 这歌太好听了!() 
在俞铮的坚持之下,秦秀莲答应了让自己儿子做晚饭的提议。

    虽然她觉得俞铮根本就不会做。

    不过试一下也不错,让他知道做饭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刚才她听自己儿子绕来绕去的说了那么多什么又是‘复炸’又是‘大火逼油’一类的东西,其实她也听出来了,就像是瑶瑶说的一样,自己儿子是在说她烧的茄子不好吃,这也让她有点生气的。

    她辛辛苦苦的下班回家赶着做午饭,到头来还被自己儿子说了一个不好吃,这事搁在谁身上都不好受。

    而且说跟做是两码事。

    俗话说的好,化学脑子还不如烂笔头呢。

    看着自己妹妹跟母亲都是用不相信的眼神看着自己,俞铮倒是无所谓的笑了笑,也许这具身体的主人以前的确是没做过饭,但他可不是这具身体原来的主人。

    他在重生前可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吃货。

    而且他不但喜欢吃,更喜欢自己做,技术不敢说是登堂入室,但总还算是拿得出手的。

    吃完午饭之后还有一段时间。

    俞铮决定先教一下自己妹妹那首歌声与微笑。

    对于这首歌俞铮还是很有信心的,经典以及传唱程度在儿歌里面都属于最顶级的那个范畴,地位也丝毫不逊色让我们荡起双浆这种传世经典,基本上,在俞铮的小时候,这首儿歌唱遍了街头巷尾,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不但孩子唱,大人也喜欢唱,可以说他基本上就是听着这首儿歌长大的。

    拿过了一张稿纸,俞铮在稿纸上写起了这首歌的简谱跟歌词,这些都在他的脑袋里记着,基本上就是十几秒钟的事情。

    俞瑶则噘着嘴一脸不屑的看着自己哥哥的所作所为,她可不认为自己哥哥能教出自己什么好歌。

    而且小草这首歌这么好听。

    让她比赛的时候不唱小草,而去唱他这首歌,她肯定是一百个不愿意的。

    要不是因为有两盒大白兔奶糖的诱惑,她都不会去搭理俞铮。

    “你先看一下歌词”

    俞铮将写完的歌词放到了自己妹妹的身前,结果对方只是随便的看了一眼,然后便毫不在乎的转移了自己的视线,嘴里还哼了一声,嘀咕着:“这歌一点也不好”

    这让俞铮是又气又笑,他装出一副有些发怒的样子,说道:“你看明白了没有就说不好?我先问你,这歌叫什么名字?”

    “呃”

    俞瑶本来就是随便的扫了一眼,这张纸上面写的到底是什么她根本就不在意。

    被自己的哥哥这么一问。

    她顿时有些语塞。

    连忙偷偷的斜着眼睛重新的看了那张写满了歌词的稿纸一眼。

    然后飞快的把自己的目光收回,小嘴依旧是用那种不屑一顾的语气说了一句:“歌声与微笑,这名字不好听,哪有歌叫这个名字的。”说完之后,还露出了一脸嫌弃的表情。

    “你还想不想要大白兔奶糖?”

    俞铮对自己的这个妹妹有点无可奈何,只好又拿出大白兔奶糖来进行威胁。

    这句话果然管用。

    俞瑶立马就坐正了身子,用一双又黑又亮,天真无邪的大眼睛看着自己的哥哥,小脸上还露出了一副楚楚可怜的表情:“瑶瑶想吃大白兔奶糖”

    “那就老老实实的听我唱一遍,你要是再跟我抬杠,之前我跟你打的那个赌就作废。”俞铮也板起了脸来。

    “你说话不算话,我们拉钩了!”

    俞铮的这话让俞瑶极为不满,她原本还楚楚可怜的脸上立马就变得生气起来。

    “这事我说了算!”

    俞铮大手一挥,丝毫不为所动,然后斜着眼睛看了自己妹妹一眼,用很果断的语气说道:“你要么听我的,要么这事就作废,没其他的路。”俞铮觉得对付自己妹妹这样的小女孩,还是要严厉果断一点比较好,不然自己继续跟她这样闹下去,那肯定要头疼死。

    最终还是大白兔奶糖的诱惑力比较大。

    不过俞瑶也说了她的底线。

    “学就学,不过要是这歌不好听,我就不唱!”

    对此俞铮点头同意,他知道自己妹妹的那点小心思,到时候自己唱完,说歌好不好听,还不就是她一句话的事。

    不过,俞铮也相信自己这首歌的魅力。

    见到自己的计划得逞,俞瑶也是有些得意的笑了起来。

    然后,俞铮清了清嗓子,唱起了这首在后世称得上是人尽皆知的儿歌。

    歌声与微笑。

    请把我的歌带回你的家。

    请把你的微笑留下。

    请把我的歌带回你的家,

    请把你的微笑留下。

    明天明天这歌声,

    飞遍海角天涯,

    飞遍海角天涯。

    明天明天这微笑,

    将是遍野春花,

    将是遍野春花

    在原本的历史上,这是一首在明年的年底才会在首届上海电视节上面唱响的歌曲。

    这首歌一经唱响,便产生了巨大的轰动,在一夜之间,就传遍全沪,让这首朗朗上口的歌曲在上海几乎家喻户晓,而且还被选为上海电视节的会歌,后来在两年之后的**年春晚上,这首歌更是火遍了全国,被誉为改革开放之后,最好的,也是传唱度最广的儿歌。

    这首歌的作者叫谷建芬,中国四九年建国之后的音乐史上的泰山北斗,独孤求败一样的人物。

    一首歌能让你记住三年,就算是不错了,记住十年,就是经典了,如果二三十年之后,这首歌还是历历在目,那这首歌就远远不是经典这两个字所能够概括的了。

    歌声与微笑就是这样的一首歌。

    在俞铮刚开始唱的时候,俞瑶还是一副不屑一顾的样子。

    当俞铮第一句唱完的时候。

    俞瑶的脸上已经露出了极为惊讶的神情,她的眼睛睁得很大,几乎是一眨不眨的看着自己的二哥。

    因为这歌好像真的挺不错的。

    当俞铮唱完第三句的时候,俞瑶才有些回过神来的,飞快的低下头看起了之前她还不屑一顾的那张稿纸,等到俞铮第一段唱完,开始唱第二小段的时候,俞瑶都开始不由自主的跟着小声哼了起来。

    这个世界上,有一些歌,当你第一次听到的时候,就会喜欢上。

    歌声与微笑无疑就是这一种。

    朴实的歌词,简单的旋律,却传达出了最能直达人心那种善良以及美好,只是听到歌声,就能够让人不由自主的产生一种发自肺腑的感动。

    俞铮唱完。

    俞瑶的嘴巴都已经张大,她用最为不可思议的目光看着自己的的二哥,就像是在看一个外星人。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有些回过神来。

    然后,她的脸上只剩下了无比惊喜的神色:“哥!这首歌太好听了,快教教我,快教教我!有这首歌我肯定拿第一!”

第四十一章 借吉他() 
对于自己妹妹的反应俞铮早有预料。

    歌声与微笑就是这样有魅力的一首歌,看着伸手抓着自己的衣服袖子,不断的摇晃着,同时嘴里不断的喊着让自己教她的俞瑶,俞铮也是有些得意的笑了起来。

    把一个小女孩收拾的妥妥帖帖,对自己来说还不是轻而易举?投其所好罢了!

    “你不是说这歌不好听吗?”俞铮想要逗一下自己妹妹。

    “教我嘛!教我嘛”

    不过只是听过俞铮唱了一遍歌声与微笑的俞瑶早就将之前她说的话忘到了脑后,她直接抱住了俞铮的腰,头不断的往俞铮的身上拱。

    嘴里是撒娇一样的语气。

    俞铮便笑着让自己妹妹坐好,开始教起了这首歌。

    歌声与微笑这首歌并不难,这也是所有儿歌的特点,曲调是很简单的,歌词也很简短。

    不过要唱好其实是不容易的。

    但儿童的音质在唱这首歌的时候有很大的优势,那种空灵清脆的童真声音,跟这首歌要表达的主基调,无比的契合。

    “这歌其实更适合女孩子来唱,声音更加的空灵,甜美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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