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鸿游龙[综+剑三]-第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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跪下。
站在码头围观的不列颠公民爆出一声惊呼,嘴里用着还算地道的汉语大声喊着:“哇——中国功夫!大明功夫!漂亮!”
“喔!功夫漂亮——但是你们看,船头那位来自大明的女船长更漂亮!”
“啊是的——你们看,多么美丽的黑发,就犹如她身上的丝绸衣服,泛着光芒,看她黑色的眼睛,犹如法兰西晴朗的夜空,哦还有她的皮肤,多么光滑细腻,白皙——我记得中国人用这个词形容美丽的肤色,有个木,是说像木头内芯一样的颜色,既不像我们这般白得过分,也不像非洲那群人黑的那么丑陋,中庸——!”
“她身上的衣服也完全配得上她的美貌——光滑的丝绸,难以想象的刺绣工艺……要是这几艘船上带来了丝绸就好了。”
“别做梦了——女王陛下都不见得能从大明购置几——那是叫尺吧——几尺丝绸呢。”
“不止丝绸……还有茶叶、瓷器。真不愧是历史最为悠久的东方古国,每一样东西都那般美丽,令人着迷,包括这位……从东方来的女船长。啊,她可真美啊。”
“仿佛是从深海走出来的海之精灵。”这个人如同诗人般感叹着,随后又不由笑着补充道:“不过,这是一位身披铠甲的战之精灵。”
……
西方人热情大方,总是不吝于用最美的语言形容他们见过的美丽的事物,码头上喧闹不止。
不过这片吵嚷喧哗,待到了十米高的楼船上,已经淡的听不太到了。
唐翩静静地站在船头,听着两个锦衣卫斥候向她汇报这里的消息:
“督主,此处名为不列颠群岛,由英格兰、苏格兰及威尔士三个小国组成,您所在的岛屿正是群岛的主岛,而这个港口城市名叫伦敦,这里的国王乃是一位女王,被这个国家的人称为伊丽莎白……”
锦衣卫的话说到一半,唐翩突然一抬手。
他立刻住了嘴,两个人一起有些惶恐地看着她,在心里思量着是不是哪里做的不好,惹得这位大督主不满意。
“……你们应该知道,我不关心这些。”唐翩微微一笑,明明是艳丽至极的长相,却偏生有些锐利,让人不敢直视,她淡淡道:“本督时间宝贵,况且——”她说到这里,戴着黑色手套的手往栏杆上一拂,手套上立刻染上一层水迹,她继续道:”这里太湿了,我不喜欢——长话短说罢。”
两个锦衣卫一齐低了头,其中一人道:“是这样——这个不列颠群岛新近刚击溃了另一个国家,成了西洋这一片海域的海上霸主,督主您有必要见一见他们的这位女王陛下……”
那位锦衣卫说到这里,船下突然又是一阵骚动,他眼角余光往下扫了一眼,是一支仪仗队正在清道,于是低声道:“督主,下面应该就是英皇室派来接您的。”
“哦?”唐翩微微一笑,俯身往下看去——见惯了大明皇帝出行的仪仗,甚至于她自己出行都可以带出上千兵马的船队随行,英皇室的派来的这支队伍着实有些不够看。这个国家不大,唐翩倒也不觉得他们失礼,不过能成为西洋海上霸主啊,她确实需要见见。
*
这位在后世被称为伊丽莎白一世的女王陛下如今已经年逾古稀,然而花白的头发遮挡不住她与生俱来的尊贵气质,再加上做了多年的女王,自有其身为上位者的傲慢。
唐翩是大明的东厂提督,英国虽然没有这个职位,不过并不妨碍他们对她权力地位的理解——外头海港边浩浩荡荡的船队,打下整个大不列颠联合国也许有点难度,但是给英吉利造成极大的灾难还是没问题的。所以伊丽莎白女王也几乎用了最高规格的礼仪接待了她。
——下了船后,先是入驻皇家园林白金汉宫暂做休息,第二天早上才正式见面。
唐翩是素慧容养大的,而素慧容又在唐惊鸿身边耳濡目染,她自然也是对女子抱有极大的尊重和爱惜,完全不顾对方花白的头发和脸上的皱纹甚至于身上奇怪的味道,向女王陛下行了一个完美的吻手贴面礼——任谁都看不出来这套礼仪她昨晚还是第一次见到,大量的溢美之词仿佛不要钱般从她嘴里说出来。
而中文的溢美之词,不是成语就是诗句→_→
虽说自从大明帝国开发了美洲和澳洲以后,就以本国国土为中心,向四面八方开拓,北方几乎延伸至极北之地,而西方,如今也到了大西洋,然后与美洲相接,以绝对的实力证明了地球是个圆的。
顺带一提,五十年前的时候出了一位有强迫症的内阁首辅,怎么看怎么觉得大明版图怪怪的,直到把朝鲜那一角变成了大明朝鲜省,方才治好了他的强迫症。
与此同时,中文也在整个世界生根发芽,为了更好地购买东方的丝绸瓷器茶叶,他们不得不学习中文,他们也不知道东方这个国家怎么比犹太人还要鸡贼,很快就发展起了汉语考试项目,什么汉语四六级、专业汉语四六级,只考听写,倒也不贵,一次考试只要66个铜板,但是若要考汉语口语,收费就贵死人了,然而要在东方这个国家久居,还必须要考。
英国虽然离大明远,但是离美洲近啊,美洲几乎都是用汉语,一些基本的日常用语他们也都会说,能在女王身边就职的,那基本都是精通,所以他们都能听懂了,都觉得东方果然不愧是礼仪之邦,这礼节完全没得挑。
伊丽莎白女王因为上了年纪,学得并不多,诗句成语什么的当然听不懂,但是这并不妨碍她听——不管是成语还是诗句,抑扬顿挫朗朗上口,光是听着就十分动听。
女王苍老的面容上不由显出一个非常纯真的笑容,用英语说道:“听说东方人内敛,原来其实也是传言——就如同有人说东方人形容狰狞之类的,阁下可真美,比我年轻的时候还要美。”
“多谢陛下。”唐翩微微退后一步,以便能够更好地直视女王的眼睛,温声道:“东方人内敛,也许只是因为没有遇上女王陛下。”
她说着,一抬手。
身后跟着的人立刻递上一个盒子。
她接过来,打开,一颗珍珠玉簪静静地躺在蓝色天鹅绒布料上——簪身的玉料已是极好,而那颗珍珠更漂亮,硕大圆润,毫无瑕疵,泛着莹润的光芒。她微笑着将珍珠玉簪拿起来,别到女王花白的发间,微笑道:“果然,只有像女王陛下这样的女人,才能衬得起这枚珍珠。”
伊丽莎白一怔,随即浅笑起来,明明是六十多岁的老人了,却像是少女般纯真。
——后来这枚珍珠连带玉簪被命名为“珍诚之心”,被陈列于大英博物馆,成为英汉结交的象征,每日被无数游客观赏。
双方都对彼此的第一印象良好,那接下来的交谈就格外顺利了。
如今还是金银铜铁等金属当道的年代,当听唐翩说想要在某一带买下一块地,用来建造私宅的时候,尽管女王心里觉得她要的那块儿地方有些大得过分了,但是略想了想,也还是同意了,毕竟唐翩开出的价码真的非常优渥——这是位十分大方的东方贵族。
慷慨的人,没有人会喜欢,伊丽莎白女王也喜欢金钱,自然也对唐翩高看了一眼。
第83章 我的女王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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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惊鸿胆大包天,蔑视皇权,但并不是胆大妄为,不自量力。综合如今的情况,她并没有让林朝英做出什么类似于王重阳的组建义军之类的行为,而是细细地给她分析了如今的天下大势。
两宋一直是个有点尴尬的时期,因为偏安一隅,许多人对这一段时间有偏见,认为这并不是一个好时代。从某方面来说,这确实不是汉家子民的好时代。毕竟这就是游牧骑兵横扫世界的时候。但是实际上,就算不是最好的时代,两宋也不差,不管是经济还是生产力,都在这个时代得到了极大的发展,手工业更是创造了极大的辉煌。
不过皇帝昏庸,重文抑武,制度导致的官员冗余什么的也确实是问题。
唐惊鸿主要给林朝英分析了她今后可能遇上的问题——
“除了金兵,更可怕的也许还有蒙古人——金国皇帝如今也向往汉族文化,学习大宋的各种治国方法,但同样有许多内斗,正逐渐消耗着他们的国力。”
“在能够组建起一支精锐骑兵、找到骑兵的弱点之前,千万不要与他们硬碰硬。”
“民心所向才是最重要的——不过有时候,得民心一点不难。”
“归根结底,还是发展实力——要有足够的财力,还要能保住财力的武力。”
……
最后唐惊鸿给林朝英的建议是,干脆发展宗教吧。
至于名字……此时王重阳已经在终南山上建立了全真道观,自己成了掌教,开始招收门徒,唐惊鸿索性怂恿林朝英搞个古墓教——金国陈兵在淮水对岸,随时可能攻下来,他们这些宋人,始终笼罩着靖康之变带来的阴影,虽然还尚未死去,却也半个身子踏入了墓地里。
古墓教教规严格却又宽松,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教义,只是不收好吃懒做、品质败坏之人,每个入了教的人都要干活,念书识字,同时对青壮力进行体能训练,虽然一开始唐惊鸿为林朝英砸进去了不少钱购买粮食,不过慢慢发展下来,倒也有模有样,收支也渐渐能平衡下来,进而还能有些存货。
乱世里,有那么一个信仰,总是能支撑大家更好地活下去的,尤其是,如果信了这个,当真能吃饱穿暖有地方住的时候。
不管是唐惊鸿和林朝英都没想到,古墓教会发展得那么快——以白巾包头的古墓教标志,很快在淮水一带遍地开花。因为每一个入教之人,都会积极主动帮助那些被金人欺负的汉人,从来不会有人袖手旁观。口耳相传,倒也渐渐形成一股不小的势力。
*
林朝英真的是一个极具才情的人,原著里她孤守古墓,一心钻研武功,创出了不逊色于《九阴真经》的《玉|女心经》,那如今她把精力全都放到了古墓教上,照样做的不错。而且她是个女子,比起大部分男人来说那不知所谓的自尊心来说,她更多了几分隐忍和适当的妥协。在唐惊鸿的影响下,她如今也十分瞧不上不思进取毫无作为的宋室,却又从来不正面撄其锋芒,该交的税收上交,该哭穷的时候哭穷,该示弱的时候示弱,从来不随便显露自己的实力,甚至偶尔也会贿赂一下当地官兵,摆足了安分守己的样子。
如今毕竟是乱世,虽然暂时是太平了,但是谁也说不好金国会不会突然撕了那一纸合约,直接打下来,所以因为她的态度良好,尽管有屯兵的嫌疑,也并没有被当地官兵所重视,得以沉默而又讯速地发展着,不止往南发展,甚至就连被划入金国的城里都有汉人暗中加了进来,时不时送点情报什么的。
因为事情很多,所以林朝英每天都很忙,忙到有时候唐惊鸿可能都找不到她。
然后,在半年后的某一天夜里,唐惊鸿临睡前的时候扫了一眼系统,突然发现这次的任务不知道什么时候悄然变成了已完成。
可以回去了啊……
想到这里,唐惊鸿冷不丁想起自己进来这个副本之前的事情——唐无乐那个撒比貌似还正跟自己告白来着。话说上次被唐无乐见到了一次莫名其妙的出现,这次又来了一出莫名其妙地消失,等回去……噫,继续装傻还管用吗?如果她现在还在唐家堡的话还好,大不了直说,如今披了层隐元会的皮子,反倒是不好直说了。另外还有告白的事情……
这一年多以来,这件事一直压在她心头,她也考虑了很多。
毫无疑问,她是挺喜欢唐无乐这个人的,毕竟对方长得不赖,身高腿长,又十分好动,身体强壮,想来那啥也咳咳咳,硬件条件十分过硬,软件也不错,性格乐天,鬼点子一箩筐一箩筐的,各种恶作剧几乎防不胜防,跟他在一块儿,几乎每天都有乐子。但是她很确定,这种喜欢并不是男女之间的那种喜欢。
——面对唐无乐,她没有那种传说中脸红心跳的爱情的感觉。
但是要让她直白地拒绝他,她又说不出口。
可仔细想想,这种拖泥带水的作风,不是她自己最讨厌的吗?
看看王重阳和林朝英吧。如果没有她横插的这一脚,那日在大散关,林朝英恐怕就会跟王重阳一起回去终南山,然后就发生了他们二人之间极为有名的那场赌约——在石头上刻字。再之后,王重阳出家做了道士,而林朝英自己心灰意懒,在古墓里终老一生。虽然林朝英没有明说,但是王重阳应该是知道林朝英喜欢他的,他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