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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

地球人很恐怖-第9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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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到视线的尽头,我看到那个似乎在等人的女孩子的时候,才明白过来,我看到严义明拉着那个女孩子的手,笑了起来,他的笑容和当初他欺骗我时候的笑容大相径庭,那是一种认真而专注,痴情而发自肺腑的笑容,就像眼里只有貂蝉的吕奉先一样,那或许才是最真实的他吧。

    今天周末无事的晚上,我久违的被人约出去喝酒,约我去喝酒的是我在酒吧里认识的朋友,他叫卢仁佳,最近他刚刚失恋,需要一个人去倾诉,他在电话里的语气哭哭啼啼的和被三个肌肉男奸污了一样,于是我当仁不让的承担了这个任务。

    这时候,我忽然想起,我似乎也从来没有恋爱过,我又不是一个gay,我干嘛老这么单身着呢?我突然想起在打工的便利店里,有一个妹子似乎很喜欢和我没话找话,也许我可以尝试一下?

    我生活在平静而宁和的生活里,没有人知道我这个打工狂人的体内蕴藏着能够让整个威海市重新回忆起当年恐怖的力量,我已经很强大了,强大到那些穿着武装铠甲的战士都不一定是我的对手,但这不重要,只要能够这样平凡的活着,有没有力量其实根本就无所谓吧?

    那些回忆,我会好好珍藏的,如果,我是说如果有一天,我能等到自己有了一个孩子,我或许会把这些故事记录下来,写成一个长长,十几万甚至几十万字的小说去给我的孩子看,那我的孩子一定会非常崇拜我吧?呐,是吧?

    真是让人期待啊。

第133章 露易丝() 
清晨的雾气朦朦胧胧的飘渺在街道上,我穿着风衣走在路上,四周的人们匆匆忙忙的赶着路,脚步快得让人以为他们在竞走铁人三项,我看着这些匆忙离去的路人,依然维持着自己缓慢而悠闲的步调,就像是准备去逛街,或者准备去银行提取巨额现金的人一样——然而事实上,我也不过在步行上班的路上。

    步行街的落叶厚厚得堆积在树根边上,湿漉漉的,环卫工人穿着制服用力清扫着地上的垃圾,这些工人们起床比我还要早,回家比我还要晚,他们日以夜继的维持着这座名叫浔阳的城市卫生,默默付出不辞辛劳。

    路上有家长带着孩子路过,有的家长眼尖,看到后会热情的喊道:“早上好,露易丝老师!”然后我也会同样热情的回应他们,接着摸摸那些机灵可爱的孩子的脑袋。

    我现在是一个幼儿园老师,在江东区那家花园大道上的幼儿园上班,我的生活很平静,十年前根本没有人能想象我后来会变成这样一个生活安宁的幼师,成天到晚和一群小祖宗们混迹在一起,就像是蝙蝠侠有一天转职去送外卖了一样匪夷所思。

    很久以前,我是一个双手浸染无数鲜血的新人类,是nhu的副首脑,当然我从来没觉得nhu的其他人有把我当作真正的副首脑看待,不然他们看待我的目光应该是敬畏的,恐惧的,而不是亲切的,柔和的。在nhu的时候,我是名义上的副首脑,但是真正有领导作用的,只有李迦南和爱丽丝,当然,后来变成了李白狐和爱丽丝。

    再后来,一切都不剩下了,小南这家伙消失的无声无息,很多人都觉得他可能死了,连火绫都那么觉得,所以那一夜他颓废的消失在黑暗的弄堂里,我也没有想过要拽住他再组建一个nhu。

    只是nhu在rmh消失之后也没有再重建的必要,而小南我相信他肯定没有死,他是一个超级超级厉害的家伙,哪怕被核弹砸中,或者遇到了陈秋河,我也不认为他会死,他不仅仅是个无敌的战斗兵器,还是一个打不死的小强,也许此时此刻,他正在地球上的某处,比如亚洲的某个城市上,悠闲的生活着,用他那一贯冷漠的目光居高临下的看着我们,甚至看着全人类吧。

    nhu最后剩下的人全部都在那一夜后分道扬镳,nhu已经不存在了,但是新人类却仿佛忽然间找到了可以安然生存下去的乐土,没有穿着黑西装戴着黑墨镜的人要来杀你,我们平静的生活着,在街坊邻里,单位同事的眼中,我们只是普通而平凡的人,我们在世界的角落里,散发着毫不亮眼的微光。

    在江东区生活的这几年里,我时不时会去一趟梧桐巷,那里有着小南他曾经生活的回忆,而且我在第一次和他相见的时候也是在那个脏兮兮的弄堂里,不过梧桐巷后来被政府重新拆迁改造了,什么都不剩下,现在的梧桐巷里是二十层以上的高档公寓,是我需要攒十年工资才能买得起的昂贵房子,于是我后来也只是远远的看一眼,仅此而已。

    是啊,毕竟十年过去了,物是人非事事休,更何况连物都不是了,还有什么留存着呢?

    所有当年的光景现在仅仅是埋藏在我们记忆深处的一叠相册,相册如果翻开,我们或许还能清晰的看到上面一张张泛黄的笑脸,当然小南这家伙的表情肯定还是冷峻的像个杀手一样,我的笑容曾经被他评价为“像哈士奇一样”,我以前没听懂他在夸我还是在骂我,但是我觉得哈士奇是很可爱的小狗,也许他也很喜欢呢。

    去年,爱丽丝来找我了,她给我说了她的计划,然后我很明确的表示了反对。

    并不是我忽然就背叛了,忽然就站在人类那边了,而是我觉得她明明还可以再酝酿了十几年,酝酿到所有人的生活都离不开智能机器人为止,为什么要那么早的动手?连我都觉得不妥,如果小南在,肯定会愤怒的丢下两个字“不准”的吧?

    可是爱丽丝说,我等不及了,我的情绪一天比一天糟糕,我觉得再不这样发泄我的愤怒,我可能就自己崩溃了。

    我问她,你不是机器人吗,怎么和个心急的孩子一样。

    她说,不知道。

    然后她就走了,我当时也不清楚,她是否要继续执行她的智能叛变计划,还是说听从我劝诫。

    只是我看着她慢慢离去的影子,觉得爱丽丝身上有着和李迦南李白狐差不多味道,是一种孤寂冰冷淡漠悲凉的感觉,仿佛是一片新绿的牧场在一夜间被一把火吞噬殆尽,留下的是焦黑的草皮与灰烬的小木屋,以及牧场主人悲伤的泪水。

    我恍惚间在她身上感受到了第一次遇到小南时候的感觉,“你是不是性格乖癖?”“也许吧。”

    只是当我想要追过去的时候,她不知道跑哪儿去了,已经消失不见。

    我来到了上班的地方,这间幼儿园,然后露出一张人畜无害的笑脸,与这些瓷娃娃般可爱的孩子们度过了一整天,孩子们可能永远无法想象,顶着一张可爱笑脸的幼儿园女老师,曾经是一个带来了无数死伤的可怕恶魔,如果我那些喜欢找我聊天的同事们知道了我的真面目,恐怕也毫不犹豫的会打电话报警。

    下班后,我和同事们一起去逛了街,做了手指甲,然后她们在路上聊起了我几年如一日永远不变的年轻容貌,羡慕的问我是怎么保养的,然后我随便敷衍过去了,让她们只能感慨一句“天生丽质”。

    是啊,我现在的样子和十年前差距不大,我身份证上的年龄表示已经28岁了,可是我的样子还和18岁的妙龄少女一样,我随便的生活照挂在网上,标上“宅男女神”“合法萝莉”的字样也不会有任何违和感。

    我不敢告诉她们,就算五六十年过去,你们这些大妹子都年老色衰成老婆婆了,我都还一直都会是这个模样,就像一个不老不死的魔女一样。

    新人类的寿命太漫长了,力量也始终再缓慢而稳定的增长着,我觉得可能在过四五十年,我就能有突破大气层的力量,那时候我可能不会再留在地球上,我也许会靠着强悍的个人实力横渡星空,去见识见识茫茫的星际宇宙,我在克里斯丁还活着的时候跟他学习了一些星际通用语,探索宇宙文明问题不大,也许我会成为地球上有史以来第一个星际冒险者,就像克里斯丁一样,不同的是,我不需要飞船,我可以直接飞入茫茫寰宇。

    等我逛街回来的时候,我掏出钥匙进入了我这个住了快十年的家。

    家这个字眼我很喜欢,以前我们在nhu的时候,从来不会说这个字,我们都会说“研究所那边怎么怎么样”,因为我们并不能把地下研究所当成家。

    而且那时候,家这个字对于新人类还太过遥远。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我有了一个自己的家,第一次住进来的时候,我在床上打滚了一晚上都无法入睡。

    这是一个普通的小区,但是条件还不错,重点在于这间房子的阳台可以直接看到那个梧桐巷,这才是我愿意买下来的关键因素。

    我希望有一天,如果小南厌倦了自己的生活,想要回来看一眼曾经住过的地方的时候,我可以在阳台上低头直接看见他,接着直接像个可爱的小猴子一样从楼上直接跳楼扑到他身上,告诉他我很想你。

    可是他始终没有出现,我也在家里日复一日的等待着,像个等待丈夫外出归来的望夫石。

    我搬了个小凳子坐在阳台上,趴在上面无精打采的看着梧桐巷,仿佛一个寂寞难耐的妇人心痒难熬了一样,我看日出日落,看人潮起伏,看悲欢离合,看落叶归根。

    我始终在等待着,等待着哪一天,那个冷峻的男人出现在梧桐巷的弄堂口,他肯定不会为那些悲春伤秋的事情而落泪,所以我会流泪,我会替他去泪流满面,也会替我自己。

    呐,小南,你在哪儿,你过的好么?

第134章 李辕() 
淅淅沥沥的秋雨洒落在地上,啪嗒啪嗒敲打着雨伞,我撑着伞走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上,耳边是雨水声和街上出租车司机愤怒的按喇叭的声音。

    周围的人们沉浸在下班的轻松气氛里,就像刚刚刑满释放的囚犯,快乐得奔跑在雨水里,虽然因为没有带雨伞而被淋成了落汤鸡,但是相信他们那颗一天劳碌后获得解放心脏还是在快活的跳动着。

    我向前进,下班的人们迎面而来,有伞的人像是高贵优雅的欧洲贵族一样欣赏着没伞的人在雨中撒欢奔跑宛如泼猴的样子,然后得意的笑着,我看着这些人,扬了扬嘴角——我发现我与他们也差不了多少,我撑着彩虹伞走在人群里,很快融入他们,成为这些人的一员。

    老实说,我觉得我穿着这件黑色西装礼服的和手上彩虹伞十分的不搭,就像一个手持机关枪的魁梧老兵大吼一声“芭啦啦小魔仙全身变”一样,简直违和到了鬼畜的地步。

    只是这把伞是楼澜买的,她买的时候当然不会考虑我的感受。

    我笑了起来,笑的很开心,和十年前的笑容不一样,那时候我还喜欢故作淡定装模作样,我喜欢故意笑的很邪恶,其实我心里未必有我的笑容那般欠揍,那些都是为了掩饰我内心恐惧而做出的假面具,真实的我是怎样的,我自己都不清楚,可能楼澜会懂吧。

    我知道我很帅气,我和我那位杳无音信的大哥有着相同帅气的冷峻容貌,只是我更柔和秀气一点,他更加锋利一点,我看到了好几个姑娘因为我的笑容而撞击在了电线杆上,然后我笑得更开心了——这次我笑的很邪恶,很邪魅,因为我在幸灾乐祸。

    这些姑娘可能想象不到,我这个看起来十七八岁的秀气小男生,真实年纪是二十八岁,都快三十而立了,但是这不重要,因为我身边的人,无论是楼澜还是鹿茗衡,她们的容貌也宛如得到了什么幸福的魔法一样永不衰老,就像青春永驻的仙女一样,我们这一家子不需要拍照,也能把青春岁月永远揽在身边。

    当然,我和楼澜是禁断的情侣关系,而我和鹿茗衡,算朋友吧?当然,异性朋友在一起同居怎么想都不对劲,只是我是个外表浪荡内心朴素的老实人,她不对我动手动脚我也不会对她有什么非分之想,倒是另一方面,我觉得茗茗和楼澜有往百合花开发展的趋势,对此我并不反对,只要楼澜愿意就行了——这显然不可能呀。

    我撑着伞走到了一家点心铺的门口,穿着工作服的楼澜大老远的就在冲我招手,像一个欢呼雀跃的小女孩,周围的女孩子都羡慕的看着她,羡慕她有这么帅的男朋友,而周围的男同胞则愤怒的看着我,痛恨我有这么可爱的女朋友。

    不过更多的人都是啧啧惊奇我们这一对郎才女貌。

    我走到点心铺门口,教训道:“都说了今天会下雨,叫你带伞也不带,还要我大老远送过来。”

    楼澜嘿嘿笑着,吐了吐舌头,想一个可爱的小松鼠,我忽然猜到了什么,板着脸:“你知道会下雨,故意让我来送伞?”

    楼澜遮遮掩掩的不和我对视,她拽住我的手腕,说道:“走啦,去百货超市,家里的零食又吃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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