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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翡翠庄园-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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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天清晨,张远开车从庄园出发,早上九点的时候来到了多伦多市。

    此时的多伦多早已是车水马龙,跟着车流左拐右拐,驶上了多伦多著名的央街Yoreet,最终在一家不起眼的店铺中,张远见到了石向勇。

    和他猜测的差不多,石向勇看上去也就是三十多岁的样子。带着一副黑框玳瑁眼镜,刘海遮住了眉毛,下巴还留着一撮小胡子。如果不是事先知道了他的身份和能力,张远还真的会把对方当做一个死宅。

    石向勇的性格和他的声音一样,非常的温和,同时也非常的沉稳。他带着张远来到了他的工作室,在借助一些特殊工具,简单的对石头进行了测试之后,他给出了他的答案。

    “这颗原石重量728克拉,通透度非常高,是最珍贵的一颗,如果上拍卖会的话,根据这几年的行情,最少能拍出几千万美元。”

    嘶——

    张远倒抽一口冷气,还真能卖出几千万啊。

    “这四块就差一些,不过也能上拍卖会,加起来应该也能拍出个一千多万吧,最好是宝石专场,只有那样才能让拍卖额达到最高。我你去利氏兄弟拍卖行,这家拍卖行最近正在准备转型,急需举办一场有档次的奢侈品拍卖会,你的石头绝对能够成为压轴品,相信他们会给你非常大的优惠。”

    有了石向勇的建议,张远此行算的目的算是完成了大半。

    不过和利氏兄弟拍卖行接触就需要石向勇去完成了,他在珠宝行业认识一些人,对于拍卖行的了解也远非张远能比的。所谓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张远觉得既然自己选择了石向勇,那就干脆让他一手包办好了。

    离开了珠宝店,他还去了一趟银行,租了一个高级保险柜,把自己的宝石全都放了进去。

    随身携带总是不够安全,还是放在银行里更加稳妥一些,而且如果真的出了什么差错,银行还得赔偿他的损失。

    做完了这些事儿,他拨通了金丝眼镜的电话,得到了准确的地之后,他按照导航的提示,来到了位于多伦多市中心的多伦多公墓。

    这里就是亚力克的埋骨之地,当然了,他的骨灰早已经被撒入了大海,存放在这里的也仅仅只是一个衣冠冢罢了。来时的路上张远买了一捧白百何,路上花了一个小时的时间,等他来到公墓门口的时候,金丝眼镜已经等候多时。

    “跟我进来吧。”

    金丝眼镜看了看张远,率先朝公墓内走去。

第二十一章 第二辆车() 
多伦多公墓是一个历史比较悠久的目的,这里沉睡着不少有名气的人,可惜张远一个也不认识。

    他还是第一次来到国外的公墓,和国内的公墓完全是两种感觉。这里绿树成荫,芳草萋萋,教堂的建厅建筑让这里充满了古风古气。一块块大理石方碑坐落在公墓的各个角落,大多数墓碑上还带有十字架。基本上,这些墓地都是天主教徒的,而这块公墓最早期也是为教徒们服务的,直到近现代才渐渐的转变为真正意义上的公墓。

    这里一点都不显得阴森,相反,这里给人非常温暖的感觉,漫步在整齐的墓碑之中,张远甚至感觉自己的内心非常宁静。

    不多时,金丝眼镜停下了脚步,一块很普通的墓碑出现在张远面前。

    没有特殊的地方,看上去就和其他的墓碑一模一样,墓碑上刻着长眠之人的性命,生卒年月日,但和其他人所不同的是,这块墓碑上没有主人的生平过往,干干净净的,就好像一个刚出生的婴儿。

    “这是亚力克自己要求的,他希望自己能够安安静静的离开,他嘱咐我不让我告诉人他墓地的位置……也包括你。”

    金丝眼镜看着张远。

    张远没说话,就静静的望着这个简单到普通的墓碑,静静的站了十分钟。

    “走了,陪我买辆车吧。”

    张远转身向外走去,金丝眼睛进跟在他的身边,表情认真的看着他,不知道再看些什么。听到张远的话,金丝眼镜咧咧嘴。

    “好啊。”

    ……

    多伦多作为安大略省的首府,可以称得上是安大略省最发达的城市,在整个加拿大都是数得上的。

    如果说在小镇车行里只能买到一些皮卡和SUV的话,那在多伦多,能买到的车可就太多太多了。各路豪车基本上在这里都能看到,车行更是数不胜数,奔弛、宝马、大众等等这些都太普通了,阿斯顿·马丁、保时捷、宾利、布加迪、法拉利……简直太多了,根本数不胜数。

    当然了,这里更多的还是普通的汽车,价格不超过十万,在国内已经算是不错的车了,但如今已经完全入不了杜腾的眼。

    他载着金丝眼镜,两人一溜烟冲向了兰博基尼的专卖店。

    在国内的时候张远就曾经YY过自己有钱了以后该买什么车,他看过很多的车型,当然都是在网上看的。有法拉利的,也有保时捷的,也有布加迪的,看来看去,他还是觉得兰博基尼最好看。

    现在有钱了,他早就想买一辆来着,平时也懒得专门跑一趟,正好借着这个机会过来看一看。

    其实他现在开的猛禽F…650就算得上是豪车了,毕竟在国内报价也是数百万的车型,在加拿大这种皮卡王道的国家,真正买得起并且愿意买F…650的人也不多。

    一路走来,已经有很多司机对他鸣笛示意了,停在路口的时候,来往的路人也纷纷向这辆钢铁怪兽行注目礼,这大大的满足了张远的虚荣心,坐在本就高大的车中,感觉自己更加高大的几分。

    到了兰博基尼的专卖店,张远顿时就被满眼满眼的跑车所吸引,兰博基尼的车型是他普遍比较类型,所以这里的车几乎每一辆他都喜欢。

    就好像刘姥姥进了大观园一般,张远来到兰博基尼的专卖店,感觉眼睛都有些不够用了,挑来挑去,转来转去,最终看中了一辆白色的兰博基尼LP700…4敞篷版跑车,这辆车他在国内不知道看过多少次了,具体的配置早就烂熟于心。根本都不需要销售员介绍,他比销售员还了解这辆车。

    “这车多少钱?”

    还是一如既往的土豪作风,上来就问价格。

    “这辆车基础价格……”

    “你就说这辆车买下来需要多少钱!”

    张远大手一挥,打断了销售员的话,直截了当的问道。

    到底是大城市的营业员,比小镇的销售员素质高了不少,虽然张远很“没礼貌”,但她还是面带微笑的说出了这辆车的价格。

    “如果先生您要全款购车的话,只需要55万就可以。”

    55万,折合软妹币只需要280万,对于这个价格,张远还能说什么呢?他只能仰天长叹——“资本主义社会太特么可恶了,这不是让自己变着花样的花钱么?”

    280万对800万,似乎已经完全不需要做选择了。

    半个小时后,一辆纯白色的跑车呼啸着冲上了大陆,吸引了无数的眼球,绝尘而去。

    午饭是在一个名为CaféBoulud的餐馆吃的,这家餐馆位于多伦多四季酒店之中,据说餐馆的老板是一个米其林认证的大厨,张远对此完全没有概念。

    米其林是什么他知道,米其林认证的大厨意味着什么他也明白,可惜他以前的生活距离米其林太遥远了,他也就是听听而已,根本不知道达到这种标准的饭菜究竟有多么好吃。

    今天一吃……嗯,也就那么回事吧。

    正如同老外吃不惯中餐一样,从小到达吃中餐长大的张远,对于纯西式的大餐也没什么感觉。

    小羊排确实挺嫩的,吃在嘴里感觉都要化掉了。牛肉粒也非常的鲜嫩多汁,中心部分还微微有些泛红,牛肉味非常浓郁,但又没有牛肉的腥膻。蔬菜沙拉调的也很好吃,沙拉酱甜而不腻,几种看似不搭的食材搭配起来感觉还蛮不错的。

    但也就是如此了,更多的想法张远没有,就觉得这顿饭还不错的样子。

    结账的时候两个人花了将近300加元让张远稍微有些心疼,但也就是稍微心疼一下下而已,转过头张远就把这事儿忘了。

    出了酒店,金丝眼镜拒绝了张远送他回去的提议,张远也没坚持,目送着金丝眼镜消失于人群之中,这才踩动油门,跑车发出一阵轰鸣,重新上路。

    F…650被他留在了兰博基尼的专卖店,那里有专门的司机会帮他把车送回去,他只需要留下地址就可以了。

    皮卡换成了跑车,车速就不自觉的飚了起来,张远也是个胆子大的,去时候花了三个小时的路程,回的时候硬生生的被他缩短到不足两个小时,可见他的车速是何等之快了。

    车子拐入庄园,还没有停稳,张远就看到了马丁,正站在别墅门前抱着膀子看着他。

第二十二章 马丁的建议() 
炫酷的兰博基尼LP700…4在公路上疾驰着,吸引了不知道多少人羡慕的目光,去时用了三个小时的路程,回的时候居然只用了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也亏得加拿大地广人稀,乡野公路上可能十几公里都没有一辆车,如果换作国内,就算买得起这车,张远也不敢开到这么快。

    远远的用遥控打开了庄园的大门,车子拐上了林荫大道。这条路非常有特色,道路两侧的大树将树杈相互交叉,再加上人工的修建,最终形成了一条五米高,数百米长的拱形长廊。阳光从树叶之间射下,在地上留下了一个又一个圆形的斑点,就如同一颗颗璀璨的繁星一般,这条林荫大道,就算称其为星光大道也完全路如其名。

    车子最终在别墅前停下,张远在一大串钥匙里翻了半天,才翻出了车库们的遥控器,打开车库,将车子稳稳的停了进去。兰博基尼和F…650可不同,如果说F…650是一个北地的糙汉子的话,那这辆跑车就是江南的小娇娘,虽说也不是经不起风吹日晒,但果然还是好好保养才好。

    停好车子,从车库走出来,将车库门关上,张远看向了已经在一旁等候多时的马丁。

    马丁在他回来的时候就站在那里了,双手抱臂,靠在别墅前的立柱上,面带微笑的看着他。

    “不错的车,花了不少钱吧?”

    “还行,花了50多万,我很喜欢这个车的车型,今天正好去多伦多办点事儿,顺便买了一辆。”

    张远耸耸肩,表情随意的说道。

    “50多万?啧啧,真不便宜,还是BOSS你有钱,换做是我,或许我20岁的时候会买吧,可惜那时候我没这么多钱啊。”

    马丁有些感叹的说道。

    “那你现在也能买啊,你家的牧场也能赚不少钱吧。”

    张远停下脚步说道。

    之前闲聊天的时候马丁和他说过家里的状况,马丁家里有一个牧场,就在小镇的另一边,和张远的庄园之间正好隔了个小镇,每天来这里上班只需要不到半个小时的车程。

    只不过面积远远不能和翡翠庄园相比,大约只有几百亩地的样子,他的妻子就能照顾过来了。而且牧场也不需要他们亲自打理,他们雇有专门的牛仔负责放牧,销售方面有专门的公司上门收购,他们夫妻只负责数钱就好。

    而且别看牧场不大,养的牛可不少,足足养了三千多头牛,每年能创造的纯利润足有上百万,在小镇周边算得上是非常优质的牧场了。

    张远听完之后也曾问过,问马丁既然有这么好的牧场为何还要出来打工呢?他不差这点钱吧!

    “我确实不缺这点钱,但既然亚力克叔叔需要我帮忙,我为什么不帮忙呢?我知道他没时间来这里,雇佣外人又不放心,所以我就主动提出来帮忙。薪酬我意,我只是希望亚力克叔叔不用那么烦心。”

    马丁的回答让张远大为惊异,他迫不及待的询问了一番,最后才知道原委。

    原来马丁是个孤儿,小的时候流浪到了小镇,眼看就要饿得活不下去了。是恰好路过的亚力克帮助了他,给了他食物和衣服,还帮助他办理了身份手续,并且送他去上学。如果硬要说两人的身份,马丁几乎算得上是亚力克的养子,只不过双方没有办理领养手续罢了。

    马丁的这一层身份让张远有些莫名的担忧,他旁敲侧击的问了问马丁对庄园的看法。

    哪知马丁一下子就听出了他的意思,当时就爽朗的大笑起来。

    “放心吧,如果我想要这个庄园,我一早就向亚力克叔叔开口了。而且BOSS你觉得我现在还会在意那些东西吗?我的儿子有了一份不错的工作,我的女儿也健康的成长并且上了一个还不错的大学,我和我的妻子过着富足而美满的生活,我还有什么需求呢?我唯一放不下的就是这片土地了,我知道亚力克叔叔很看重这里,所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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