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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赤凌决-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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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晓默吃惊道:“这么厉害啊!那我还能活着回来吗?”

    温少杰倒是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只见他略带自豪地说道:“晓默,你就放心吧,我已经和叶师兄打过招呼了,我说你是我的朋友,让他明日与你比试的时候不必太过认真,放你一马,而且他也爽快地答应了。”

    “不必太过认真”、“放你一马”,这些词语传到陈晓默的耳中是那般地刺耳,难道自己从来都是别人通向成功之路的垫脚石吗?

    但温少杰毕竟是一番好意,陈晓默的脸上还是表现出了几分高兴的神色,他欣慰地说道:“少杰,谢谢你了!”

    温少杰一摆手,不好意思道:“跟我还客气什么!”

    然后,他又道:“哦,对了,我们朝阳峰上好像出了点事,待会儿我便要随师父回去了,所以明天我就不能去看你的比试了,你一定要多加小心,不过叶师兄肯定也是不会为难你的。”

    “嗯,你们朝阳峰那边的事情很重要吗?”陈晓默好奇地问道,因为他隐隐觉得,这件事貌似比天山大会还要紧急几分。

    “我也不太清楚,好像是有人闯入了朝阳峰,并袭击了我脉的弟子。”温少杰也是道听途说,因而只说对了一半。

    陈晓默由衷道:“你回去也要小心些!”说罢,两人相互击掌,然后将手紧紧地握在了一起。

    炎炎的夏日,大地如被烤熟了一般,第三轮比试已经结束,各脉首座及弟子都待着各自的房间里,打坐静修,这或许就是所谓的“心静自然凉”吧!

    当日下午,灵霄殿外。

    几个凌云峰的弟子无精打采地坐在台阶上乘凉,饶是如此,他们的额头上还是渗出了些许汗珠,可见屋外的气温确实要比屋内的气温高出许多。

    “蔡师兄,这凌云峰山高路险,又有‘凌霄剑气’护山,我们何必要在这大热天受这番罪?”一个略显瘦小的男子问道,只见他满头大汗,倒像是比其他人还要热上许多。

    蔡横摇了摇头,“唉,我也不想啊!可这是祖师爷立下的规矩,灵霄殿外必须有弟子看守,所以说,你就忍忍吧,再过一个时辰就有人来接咱们的班了。什么时候咱们的道法能赶上大师兄的一半,或许就不用……”

    他的话还未说完,忽然刮起了一阵狂风,一声清啸由远及近传来。

    只见天空中,四道极亮的白光俯冲而来,速度之快,令人咋舌。

    白光愈来愈近,蔡横和他的几个师弟竟是看傻了眼,呆在原地一动不动。

    “唰!”四道白光落于台阶之上,四周顿时扬起阵阵尘土,而那白光下的石板却无丝毫的破裂。

    蔡横张大了嘴,惊讶地说不出话来。因为单凭这片刻的御气飞行与降落之法,就算是大师兄李天明也达不到这种程度。

    白光散去,四个人影出现在蔡横等人的面前。

    只见这四人皆是一身白衣,个个英俊潇洒,器宇非凡。看他们衣着光鲜,不是名门大派的弟子,便是官宦人家的公子了。

    他们四人抬头看了一眼气势恢宏的灵霄殿,也不待蔡横等人做出任何反应,便径直向殿内走去。

    蔡横毕竟是这些弟子中资历最老的,他伸出右臂,挡住了四人的去路,口中说道:“来者何人,竟敢擅闯我凌云峰?”

第四十章 琴棋书画() 
四人中为首的一人看向蔡横,眼中充满了高傲与不屑,他的嘴角露出了一丝轻蔑的笑容,然后伸出右手小指,迅速在空中划过。

    也没有看到他发出任何的剑气与掌力,但蔡横的身体却是凭空向后飞去,而且身上出现了一道道的伤口。

    那身材瘦小的弟子见状,立刻祭起一柄仙剑,大喝一声,便向那四人砍去。

    这次,为首的那人没有动手,而站在最末端的一人却是走上前来,单手握笔,在空中迅速挥舞了几下,只听见一声虎啸,一只浑身布满黑色条纹的猛虎凌空现身,大吼着扑向那名身材瘦小的弟子。

    那个弟子再不才,毕竟也是凌云峰的人,他猛地挥出仙剑,将眼前的那只墨色猛虎劈为两半。

    而那只猛虎也是不堪一击,瞬间变作了两团墨。

    可就在那名弟子暗自庆幸的时候,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刚才被那只被劈为两半的猛虎,每一半竟然又各自幻化成一只猛虎,再一次向那个毫无防备的瘦小弟子扑去,眼看就要“羊入虎口”!

    一阵浑厚的掌力从灵霄殿内传来,立刻将那瘦小弟子身前的两只猛虎击得粉碎。

    “阁下的‘靡靡之音’当真是出神入化,竟然能杀人于无形之中。”一个苍老的身影出现在灵霄殿的大门口,只见他右臂抱着的正是昏迷不醒且浑身是伤的蔡横,左边的衣袖却是空空荡荡,随风起舞。

    “天衡子掌门过奖了!音虽无形,意却有形,倘若用心去感受那声音的美妙,我的攻击自然也就无处遁行了。不过,若能得到伏羲琴,这‘靡靡之音’方能达到极致!”为首的那人说道。

    “好一番精辟的见解,但不知琴棋书画四位光明圣使到访我凌云峰有何贵干?”天衡子不卑不亢地说道,颇有大家之风度。

    为首的琴圣使说道:“大明国内向来安定,但近来却出现了万魔堂一众妖人,不仅危害国内百姓,而且还威胁到了皇上的政权。”

    “据密探来报,万魔堂将在七日之后攻入皇宫,皇上甚是担忧,遂下令让贵派在七日之内派出门下精英前往东都宣化保护陛下的安危,而且,贵派必须在一月之内剿灭万魔堂的一众妖邪,以除后患,不得有误!”

    “琴圣使,宣化城中高手如云,前有三大将与十二中将,后有东厂与锦衣卫,而且又有像琴棋书画这样的高手随身保护,又何需我天山派再派人去保护皇上的安危?”天衡子不客气地问。

    “天衡子掌门有顾虑也是应该的,但这是皇上亲自下的旨意,您该不会是想抗旨不遵吧?”琴圣使将双手抱在胸前,颇有几分盛气凌人的模样。

    天衡子思忖了片刻,而后缓缓说道:“请转告皇上,我派定会在七日之内派人前往宣化保护皇上,而万魔堂的妖人,我们也一定会尽力将其斩杀。”

    “如此甚好!”琴圣使刚说完,四人便化作四道白光,飞速流转,继而消失于天际。此等速度,连天衡子都不由得露出了赞许的目光。

    李天明的身影出现在天衡子的身后,他略带惊讶地问道:“师父,这就是传说中的琴棋书画四位光明圣使?”

    天衡子点了点头,“年纪轻轻,便有如此高深之道法,没有人了解他们法术的套路,更没有人知道他们的身世与经历。”

    他叹了口气,看向那白光消失的远处,因为直觉在告诉他,刚才的那四人中,有一个是他曾经见过的,只不过,那是四百年前的事,而在当时,那人只是一个五六岁的孩童……

    星绎璀璨,月演清辉,柔柔的绿波荡漾在清冷的湖面上,醉了这深沉的夜。

    自从来了凌云峰,陈晓默便没有一天能睡个好觉,所以每到夜晚,天桥便成了他最好的去处。

    长夜漫漫,愁情悠悠,他的思绪飘向了远方……

    从小,他便是一个自卑的人。

    小时候,正是男孩子在外疯玩儿的时候,但是,他却是个另类。

    他不喜欢去和同龄的孩子们疯跑,也不喜欢和小朋友们拿着各种玩具一起打闹,他喜欢的,只是在家中用一些卡片和扑克牌排兵布阵,模拟两军厮杀的场面。

    在多数人看来,这种行为简直是无聊透顶,甚至于他的父母也多次说他幼稚,但他却乐此不疲。

    偶尔翻一翻母亲曾经用过的各种书籍,也成了他生活中的一大乐趣。

    至今他还清楚地记得,他最爱看母亲初中时的历史书,每当读到一些气势宏大的战争场面,他就有一种心潮澎湃的感觉。

    或许,他也想成为一个历史英雄吧!

    闲暇时,他更喜欢听母亲唱歌。

    母亲唱歌不能说五音不全,但迄今为止,她都没有唱过一首完整的歌。不过他还是喜欢听母亲唱歌,那种轻松舒缓的感觉让他至今难忘。

    母亲是初中毕业生,多少也有一些学问。所以在他刚出生的时候,母亲便教他背古诗,算十以内的加减法。而他的记忆力也是相当得好,无论是多么长的课文,只要听过一遍,他便能一字不落地背下来。在当时的人们看来,他简直是一个神通,每个人都觉他今后一定会有一番大作为。

    与其他小朋友一样,他也爱听故事,人物的悲欢离合,情节的跌宕起伏,每一个字都牵动着他的心。

    听到高兴处,他会大笑不止;听到难过处,他也会有些许感伤。

    有些故事,母亲为他讲了一遍又一遍,但他却总是听不够,不厌其烦地缠着母亲给他讲故事。

    已经到了上幼儿园的年纪,但他掌握的知识却比幼儿园里的那些小朋友要多得多。所以,他依旧喜欢待在家里,与母亲做伴。

    或许是男孩子的天性,他逐渐喜欢起刀和剑。

    在那个时期,他不知道买了几把刀和剑,然后整日里披着一身长袍,手中拿着刀或剑,对着空气来回比划。

    没有敌人,他便假想出一个敌人来,然后模拟与对方的打斗动作,且不时自言自语,在大人们看来,那时的他真像是一个疯子,与他安静孤寂的性格一点也不相符。

    大街上的孩子们也爱舞枪弄棒,但他却总是独自一人玩耍。不知是内心的孤寂,还是性格的怪癖,他没有一个玩得来的男伴,每当出去和大伙儿玩耍的时候,不是语言不合,就是受人欺负。被欺负过几次后,他也不想再出去了。

    他披着袍子,舞刀弄剑,幻想自己是一个大侠,行侠仗义;他手握纸牌,排兵布阵,幻想自己是一个出类拔萃的将军。只不过,这一切对他来说,都是那样的遥远。

第四十一章 十八年的相恋() 
又过了一段时间,母亲为了工作,再一次将他送入了幼儿园。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他依旧是那样不习惯大集体的生活,那样地不敢远离母亲。

    第一天去幼儿园,他便将母亲送给他的小书包弄丢了。他找不着,便躲在角落里哭了起来,最后还是老师帮他找到的。

    只是自从那天之后,他就再也不想去幼儿园了,每次把他送去,他也是哭着闹着要回来。老师听说他会背古诗,就让他上台表演。

    他倒也十分听话,乖乖地走上台去,安安静静地把一首古诗背完,然后再哭喊着回家。

    七岁以前,他没有再去过幼儿园,只有在家中和母亲学习一些知识,即使是这样,他的水平还是比二三年级的小学生要高很多。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在漫漫七年的人生岁月中,有一个朋友和他一起学习,一起玩耍,只不过她是个女生。

    他与她是邻居,他的父亲是一个卖菜的,而她的父亲是一名普通的人民警察。

    同在一个屋檐下,两家的关系自然是不错。

    所以,他与她自然而然地成为了好朋友。

    平时极不合群的他,与她相处起来却是格外得好。

    他们一起玩过家家,一起追逐玩耍,累了便躺在树下休息,静静地感受那风的轻柔与天的广阔。

    蓝天白云下,他俩如两只小鸟在嬉戏玩耍,好想将时间定格在这一刻,仔细聆听这一刻的欢声与笑语,用心品味这一刻的闲适与幸福。

    或许只有在那时,他才没有太多的世俗烦恼,没有太多的生活羁绊。

    然而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他们将会有自己的学业,也会有自己的生活,那样无忧无虑的日子也就不复存在了。

    但是,在他的心中,从来都有一个位置是为她而留的。

    之后,他开始上小学,不过这次,他没有再哭,而是安静从容地完成了每一天的功课。

    虽然没有什么朋友,但他也不计较,或许,他早已习惯一个人了吧!

    他的脑筋好,又肯用功,所以学什么都快。他刚上一年级时,老师给他出了六年级学生才会的题,他竟然对答如流,这让许多老师与学生都大感惊讶。

    老师想让他跳级,但他的父母却果断地拒绝了。

    他是一个神通,也许在不久的将来,他会对学术界产生一定的影响,作父母的,又有谁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出人头地呢?

    但是,他的父母更希望自己的孩子过正常人的生活,毕竟不是每个人都能习惯神通的生活。

    所以,他便没有跳级。

    自从上学以来,他与她便是一个班的同学,她不似他那般孤僻,她热情开朗,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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