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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武侠世界的穿越者-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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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先生大义”

    “不知先生打算死当还是活当?”

    林墨在现代时,也就去卖过旧铜烂铁,哪里知道什么是死当什么是活当?

    仔细询问之下,才明白,原来活当,就是可以赎回来,届时收一笔利息,相当于保管费。死当就是没法赎回的了,因为不管这东西多值钱永远就给别人了,一次性一锤子买卖,类似于贱卖了。

    “先生你这块洋表,镜面润滑,做工精细,就当个一千块银元怎么样?”

    按照典当行原本的规矩,死当最起码也是“当半价”,也就是任何东西拿进当铺,最多只值原价的一半。赎回的利息更是惊人,几乎相当于高利贷了,而且很多时候,能给你两成或三成就该偷笑了。尤其是眼下时世纷乱,若是黑心的当铺,就连一成,也未必能拿得到。

    掌柜的自己也是爱国人士,一千块银元已然极高。

    要知道此时一般房屋,不过一两百个银元,就算是租界内最贵的三层洋楼,也才值七八百个银元而已!

    林墨也知道这个道理,当即连声道谢,闲谈几句之后,拿着伙计递来的钱财,离开了当铺。

第5章 习武() 
晚清与大天朝不同,想要弄到一把枪不是难事,前提是你得有钱。

    林墨将银票交给农劲荪,后者拍拍胸脯,表示不出十天肯定能弄一把。

    做完这件事,林墨开始了他的习武生涯。

    实际上。林墨已经连续数天埋头苦学医术了。

    秘籍不是拿到手就能练到,你要懂的多,人体经脉,易经八卦,否则你就有秘籍也看不懂。。。

    定了定神,林墨照着书里的把式演练起来。

    双手展开,配合着脚步不停挥掌劈拳,口中呼喝有声,自我感觉良好。

    “迷踪拳轻灵敏捷,灵活多变,讲究腰腿功,脚下厚实,功架端正,发力充足,你这做的僵硬生硬的,贻笑大方啊”

    林墨一回头,却看见远处一二十三四岁的学员大笑不止。

    “李老兄,我这做的有什么不对吗?”

    此人正是林墨穿来那天一同报名的李明。

    他自称‘李家拳’出身,李家拳属于属于南拳流派,沉实稳重,出手准确,是前人在在少林五形拳基础上改进所成。

    “不是不对,是大大的不对,照你这种练法,一辈子也不过是街头卖艺的水准”

    “我也没习过武,刚刚像会里的人请教过,他们说学拳就是这么开始的”

    “嘿嘿”李明大笑“他们不就是庄稼把式吗”

    “所谓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那些练武世家的孩子想要习得自家的高强武艺,须得苦学基础八九年,你说为什么?学武你身体要跟得上,才能打出好武功”

    林墨了然,古龙有句话,就算是在平凡的武功,速度快上三倍也会成为不得了的武学。

    而要快,你的身体素质就要好,你的武学基础就要结实!

    就算是广播体操,你加速五六倍,也拥有莫大威能。

    “老哥,还望教我”达者为师,林大爷自然不耻下问。

    “哈哈,这自然,你要练什么武?”

    “这有何说道?”

    “学武吗,一为强身,二嘛,自然是为了杀人,你要学那种?”

    霍大侠和一众教师天天有事,像林墨这种没有武术功底的,在他们眼中学武术为了强身健体罢了,不会那么严厉。

    自然,也不会教那种杀人技。

    “国难当头,要学当然是学杀人技,男儿志在吴钩,保家卫国,杀贼灭寇!”

    李明意味深长的看了眼林墨“你先站到缸沿上去扎马步,站个三四时辰。。。”

    马步站桩又叫站环桩,是内外家都修炼的基本桩功,有个牛气的名字——筑基功,“入门先站三年桩”,可见麻布袋重要性。

    找一口大缸,两手成八字掌,屈肘插腰,,意念呼吸不可强求。只要体态端正,周身放松,保持一种内在的安静,不为杂念干扰即可。呼吸的方法一般可采用逆式呼吸法。这种呼吸的方法,练习一段时间后会逐渐形成自然的腹式呼吸。做到“顶平则头正,肩平则身正,腿平则劲正,心平则气正”。一些要考武状元的人就是用这种方法练功的,缸里装黄鳝,连功完毕后喝黄鳝血,吃黄鳝肉,补充元气。

    这是个很辛苦的过程,林墨两手抓住缸沿,脚下一蹬手上一撑,算是利落的站了上来。

    “快点,把手放开,面向外边,站起来,站好!”

    严厉的声音传来,林墨用尽吃奶的力气,前晃晃,后晃晃,稳住、稳——稳不住啊!

    缸,超滑的!

    “我—去”

    惨叫一声,林墨毫无悬念的掉到了缸底,片刻后,缸里传出带着回音的骂娘声:“哎呀娘的痛死我了,上面的救我上去啊”

    “自己爬,爬不上来就饿死吧,反正我是不会管你的。哦,对了对了,还有这个。”

    李明掏出一个小本本,翻开一页:“你找个人一边站一边问你问题,这样效果更好”

    “先把我救上来再说!”

    “呵呵,给你”

    “你丫咂的真准啊”

    “。。。。。。”

    “。。。。。。”

    就这样,林墨开始了他的练武生涯。

    十天后,农劲荪找人买了一把左轮手枪给了林墨。

    这把枪一斤多重,塞在袖口里正合适,林墨试着打了几枪,威力还行,声音也不大,算得上好枪了。

    一共能发六发,还有二十多枚子弹,够用一段时间了。

    得到手枪后,林墨开始了他的挖坑大计。

    穿越到这里林墨实际能做的不多,留下些未来的情势,唬唬日本就算好了。

    没有人是傻子,个个猴精猴精的。

    但,如果挖出一个百年前的玩意,里面是简体字,信不信?

    关键是里面恶意满满,诽谤鬼子毁灭世界丧心病狂无恶不作。

    那你还敢和他们合作吗?

    是不是要想一想,要不要先下手为强,弄死那群龟孙?

    这就是林墨的计划。

    拿着钢笔(19世纪初钢笔就被发明了),林墨大笔一挥:

    “在下来自未来,二十三世纪,卑鄙龌龊无耻下流的鬼子纠结外星人,占领了地球,可怜米国被。。。未来,***战败,大天朝会建立,冰岛破产,段友无敌。。。伟大的科学家米西莫哈。王明发明了时光机,试图拯救世界。。。谨记,谨记”

    写了数分,封存,一份交给商会,一份邮寄到海外,埋了一份,又交给体操会一份,林墨自觉大功告成,准备离开精武门这个世界。

    轮盘转动,林墨凝心静神,细细品悟。

    此时,他的脑海里,一个如前世转盘一样的东西不断震动,大放光明,轮盘骤然传出一股恐怖的吸力,仿佛在他的眉心形成了一个黑洞,源源不断地吸纳着他本体的精气。

    恍惚之间,宛若开天场景再现,诸天轮盘吸纳了他的全部,带着他的穿越众多世界,来到了一条由无数白色光球组成的星河当中。

    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那一个个小小的光球代表的是一个个世界,在世界长河当中游弋,突然间整个轮盘一震,选中了一颗缠绕着丝丝红气的光球,直接冲了进去。

    林墨心有所感,知道自己暂时无法掌握此惊天动地的神器,只能被动的穿越,日后随着能力愈深,诸天轮盘极有可能变成自己的所有物。

第6章 风云客栈() 
林墨来到这个小镇已经七天了。

    七天前,林墨刚来这个小镇的时候,手里还有着精武世界里的一百银元。

    这些钱足够小镇的普通老百姓一家子快快活活的过上一年,可林墨却只用了不到七天就全花完了。

    有人说女人买首饰买衣服,花起钱来如流水,其实他们不知道,男人如果大手大脚花起钱来,只会比女人更加可怕,别说流水了,便是金山银山,他也可以在一天之内全数花光。

    赌钱、喝酒、女人、杀人,甚至是结交江湖上的朋友,无论想做好哪一项,都需要一笔奢侈的吓死人的花费。

    “爷,天就要黑了,您又要出门?”

    一个肤若凝脂的少女缠在林墨腰间,容貌俏丽中带着一股妩媚,年岁不大,穿着一身白色的纱裙,纱裙很宽松,内里什么都没穿,从林墨的角度看过去,隐隐的能够看到些点点的肉色。

    似隐似现,朦朦胧胧之中带着一股惊人的诱惑力。

    少女虽小,却知道怎样穿才能够吸引男人的目光,同样也知道,男人喜欢的是什么情调。

    林墨缓缓拨开少女芊芊细手,坐起身来掏出最后一快银元摆在桌上,一边扣好领口的扣子,笑道:“怎么,舍不得我?”

    女子乖巧的从床头取下一柄铁剑,眼中充满了不解:“爷,从没有男人能在我的房间里住三天,却能忍住不碰我,还一个铜板不少的付钱给我。。。。。”

    “越是不碰你,你越想要”

    少女没有回答,但她开始迷离的眼神已经给出了答案。

    林墨接过铁剑,随手挂在腰间,拉开门,临走之前回头看了一眼这件房间以及床上的那个女人,笑道:“小镇无名,我用了三个时辰踏遍这里,发现你这里的床最软,最幽静,最适合休息。所以我来,不是要你,而是养精蓄锐。”

    少女罗衫半解,呆呆坐在床上,好半天才反应过来,看着敞开的大门,她恨恨的低啐一声:“臭男人!住店怎么不去风云客栈,非要到这里来勾老娘的火!”

    。。。。。。

    林墨现在的目的地,正是风云客栈。

    一想到要去蹚这趟浑水,他就冷汗直流。

    古龙世界里,随时可能发生意料不到的变数,毫无预兆的就会出现生死考验,一个小小的失误都能导致严重的后果,哪怕是绝顶的高手,陆小凤,楚留香,甚至是西门吹雪这种人,在书中都不止一次的和死神相遇。

    而要论里面水最深的,最危险的,首选七种武器!

    里面的高手已经不是一个一个死的了,直接是论坨算的。。。

    对于七种武器长生剑的情节,林墨记得不多,但结局还是记得清的,除了此间第一高手兼主角白玉京之外,所有前去风云客栈的高手,为了一个莫须有的孔雀翎图纸,全灭了。

    当然,还有一个女人活下来了。

    问题是林墨显然不是女人。

    他是来抢夺图纸的蠢蛋。

    闪电刀林墨,一个原著中没有的人物。

    江湖上,外号叫‘快刀’,‘快剑’,‘闪电刀’的家伙,他们的刀剑一般不会太快。

    天可怜见,林墨的刀不仅不快,他甚至不会用刀。

    手上的武器,还是一把剑!

    唯一的依仗,就是袖口里的手枪,还有学了几天的霍家迷踪拳。

    枪在金庸世界也许能打遍天下无敌手,但古龙世界不同。

    无论是傅红雪一出手必然有人要死的魔刀,还是陆小凤能夹住天下任何兵器的‘灵犀一指’,简直毫无道理可言。

    林墨的枪终究不是加特林,六枪下去,能干掉一个人就不错了。

    大街尽头,竖立着一根三丈高的旗杆上,挑起了四盏斗大的灯笼。

    朱红的灯笼,有着四个漆黑的字。

    “风云客栈”。

    此时才还未入夜,只是黄昏,小镇的街道上却已经没有了行人,偶尔一阵风吹过,带起几片枯叶,吹动灯笼,摇光曳影,青石板路的两侧都是民居,民居虽然简陋,但是时常会从开着的木门里,传出小孩的哭闹声和男人豪爽的笑声。

    林墨突然看见几个怪人。

    九条大汉,黄麻短衫,多耳麻鞋,左耳上悬着个碗大的金环,满头乱发竟都是赤红色的,火焰般披散在肩上。

    这九个人有高有矮,有老有少,容貌虽然不同,脸上却全都死人般木无表情,走起路来肩不动、膝不弯,也像是僵尸一样。

    他们慢慢地走过长街,只要他们经过之处,所有的声音立刻全都停止,连孩子的哭声都被吓得突然停顿。

    林墨眼角一跳,长生剑剧情已经开始了,这九个大汉就是来参加买卖的高手。

    九个赤发黄衫的怪人,走到客栈门前,停下脚步,当先一人摘下了耳上金环,一挥手,“夺”的,钉在黑漆大门旁的石墙上。

    火星四溅,金环竟嵌入石头里。

    第二人左手扯起肩上一束赤发,右掌轻轻一削,宛如刀锋。

    他将这束用掌缘割下来的赤发,系在金环上,九个人就又继续往前走。

    按照江湖规矩,这是拜门来了,一方面通知你我来了,另一方面,也展示自己的手腕,表示对于货物我志在必得。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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