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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洞察万物-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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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亲他”程睿还要解释,程正坚轻轻在他肩头一拍一拿,他宛如被灌了酒,头晕脑花地转了几圈,跌跌撞撞地退后几步。这正是程家拳法中的“宿醉”,被掌风拍中的人,如同酩酊大醉,步伐不稳,节节后退。这种拳法不会伤人,但在境界差距极大的情况下,能起到很好的劝阻效果。

    程默见程睿退后,冷哼一声,没有说话。

    程正坚上前一步,道:“程默侄儿,是我命睿儿检查程默的修为,但没想到他出手不知轻重。”说完,他从衣兜里掏出一颗治伤灵药,递给程默,“这里有一颗灵药,你拿去服下吧。”

    程默望着他手里那颗绿色的药丸,目光变得有些愤怒。这老怪的儿子打伤了自己,侮辱了贾三常,难道想凭一颗药丸子就打发了自己?何况他的道歉也并没有什么诚意。

    “我不需要。”程默说道。

    程正坚被拒绝,有些尴尬。

    突然旁边伸出来一只手,将丹药抢过,接着重重扔在了土里,还补上一脚,“你不要,我就替你丢掉。”程睿阴笑了一声。

    接着,他凑到程默跟前,几乎是咬着舌头的音量低声说道:“知道我为何揍你么?因为你离她太近了。今天,只是教训你一顿,如果还看到你们坐在一起,就不是那么简单了。”

    “你说谁?”程默皱了皱眉头。

    “洛臻小姐。”程睿抛下答案后,大步离开。

    程默呆了呆,洛臻小姐?

    他压根不认识什么洛臻小姐。

    此番程正坚上门,的确也是为了检验自己的修为。无论先前询问心法,还是后来灵力试探,都是秉公行事。但,程睿的动机就没那么简单了。他明着跟父亲来检查自己的修为,实际上则想教训自己,警告自己离一个叫做“洛臻”的女孩远一点。

    可自己压根就不认识什么洛臻小姐啊!

    这简直就是莫名其妙挨了一顿揍,还不知道为什么。

    “混蛋”程默握紧了拳头,心中升起一股愤慨。

    离开母亲,自己独自生活后,只是他第一次体会到了被欺负的感觉。

    就是那么莫名其妙的理由,就可以随意揍人么?如果说之前江殷镇还有王法,那么到了此处,当真是弱肉强食的世界了。

    程默扶起受了点皮肉伤的贾三常,心里沉重得像是挂了一块秤砣。

    “小少爷,你在想什么?”

    眼见自己新来的小少爷被人欺负,贾三常生怕程默想不开,他关心地凑了过来。

    程默道:“没什么,洛臻是谁?”

    “洛臻?”贾三常呆了呆,“洛臻小姐是族长的干孙女,虽然不是程家人,但她为人十分和善,我们做下人的都很敬仰她,把她当做程家小姐来看待。”

    “哦。”程默点点头。

    听洛臻这个名字,的确不是程家人。但他也没想到这位小姐是程戮的干孙女。要说程戮的干孙女,他还真没接触过,程睿这个混蛋一定是搞错了。

    一转眼又过去了一个月。

    程默身上的伤已经好了。

    虽然身上的伤势养好了,但心里的愤怒却放不下。毕竟小孩子脾气,别人找了自己晦气,程默也会琢磨着什么时候给找回场子。但他也就想一想,自己清楚修为还不够,现在就是鸡蛋碰石头,因此越发努力地修行了。

    这一个月的时间过去,程默的聚火之章第五阶,终于能拍出一些碎砂崩石的掌风了。自从聚火之章突破了瓶颈,程默又发掘出了修行的乐趣与成就感,当真全身心投入到聚火之章的修炼当中去了。

    就在程默全情投入到聚火之章的修炼中的时候,程戮终于办完事回来了。

    回来的第一天,程戮就急匆匆地找到了程正坚,询问检验的结果。

    程正坚将检验的过程原原本本地说出来了,但在关键的地方却含糊其辞。比如,由于程默背不出程家心法,所以便说程默囫囵吞枣;由于程默对程家心法的理解是不难学,便说程默认识浅薄;再者,由于程睿一掌击飞了程默,所以便说程默根基不牢。当真是黑的说成白的,白的说成黑的。

    之所以这么说,一则是为了让程戮将关怀与宠爱平均分在其他小辈身上;二则是想掩盖程默的过人之处,好让程戮尽量少接触程默,以免发现第二道灵力。程默若是知道程正坚如此用心良苦地为自己保守秘密,那定是不知道该感谢还是苦笑了。

    不过程默此刻压根没空理会这些,他正埋头研习聚火之章。

    一道冰蓝色的气息,从口里散出,体内多余的废水成分,又被排除了出去。

    在修炼聚火之章的时候,修炼者必须将自己的身体炼成纯阳之躯,所以排除废水是很关键的步骤。

    这一日,程默的聚火之章第五阶又遇到了瓶颈,他躲在后院,当真是冥思苦想,百思不得其解。

    这时候体内的洞察万物又说话了。

    “主人,你似乎在这里卡了很久。”洞察万物说道。

    程默叹了一口气,脸色沉重。

    自从修行了大道心经之后,程默就很在乎自己的修行速度。除了想早日救出母亲之外,心底潜意识也想早点超过程睿,好把上次欠的拳脚给补回来。

    洞察万物道:“鉴于你阻塞的时间,大于第一任主人的1。5倍,恐怕是外因导致。我必须帮你找到阻塞原因,所以需要扫描主人。”

    “帮我找原因?”程默疑惑道。

    洞察万物已经开始迅速地扫描起来,不一会儿就有了结果。

    “主人,扫描完毕,找到原因了。因为最近你服用的丹药都是阴阳调和、甚至偏向于补充水灵力,所以你体内阴气过盛了。你现在的水灵力是33,火灵力是4,当真失调了。聚火之章的要求是,火灵力必须高出水灵力30点,这样才能从你的掌心击打出爆裂的火焰,而你现在严重偏离了要求。”

    程默恍然大悟,原来这就是自己卡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的原因。

    “那怎么办?”

    洞察万物道:“很简单,你也无需降低水灵力,我帮你将火灵力暴力提升到63以上,这样你就达标了。不过嘛,需要一些药材”

    程默道:“快说。”

    洞察万物道:“需要三颗火炎水晶、一颗热焰狂狼的内丹,一株七月草。”

    程默一呆,随即大声道:“七月草我可以去后山挖,但火炎水晶和热焰狂狼的内丹,这我去哪儿弄来?这热焰狂狼非常凶残,起码入境甚至破立之后才能斩杀,你真当我练了聚火之章就成了高手不成!”

    “主人,我只提供线索和方法,不提供实物和结果。不知道这风连城附近有没有黑市,如果有,或许可以用低价淘到。主人,你应该需要配备五百枚银币,这样有助于你成功买到火炎水晶和热焰狂狼内丹。”洞察万物说道。

    “唉,好吧”程默低叹一声。

    黑市肯定有,他听贾三常无意间提到过。只不过,这钱算是一个问题。

    他在江殷镇的时候,母亲叶兰芝每个月给他二十枚银币的零花钱,虽然不算多,但也不算少。他偷鸡摸狗省吃俭用终于存下了一百枚银币,再加上到了程府之后,每个月有五十枚银币的零花钱,六个月存了三百两,但还有一百枚银币的缺口。

    一百枚银币,老老实实地等待,还需要两个月的时间,可程默不想等待了!

    他望着后院那一片郁郁葱葱的灵植地,只见一个个的灵气萝卜长得白白嫩嫩的,心里忽然掠过一个念头!

    “一个灵气萝卜能卖五枚银币,卖二十个,就凑够一百枚了!”想到这里,程默连忙支开贾三常,埋头在地里挖了起来。在洞察万物的帮助下,程默很快就挖出了二十多只萝卜,他将萝卜放入亚麻袋子里,包装成鼓鼓的一大袋。

    毕竟是贩卖家里的灵气萝卜,他也不敢大张旗鼓。程默找了一件黑色的斗篷,又找了一个黑色的斗笠,压得低低地,几乎看不见面容,便背着大袋子溜了出去。

第二十三章 材料(下)() 
黑市并不算什么正规和整的交易所。这里的货物良莠不齐,有一文不值的杂物批量大甩卖,又有价值连城的宝物高价售卖;还有鱼目混珠的假货被卖出了天价,更有货真价实的宝贝明珠蒙尘,被廉价出售。这种混乱而无序的交易所,实则是每座城邦管理者的的重点打击对象,所以,黑市具有很强的流动性。

    对于黑市,程默颇有几分轻车熟路的感觉。只见他左拐右拐,很快找到一条小巷子,在小巷子的尽头,出现了一块巨大的空白场所,数百名商人坐在地上,面前铺开着大量的货物。

    无疑,今天程默运气很好,赶上了集中售卖日。

    在集中售卖日,几乎所有的黑市商人,都会共同聚集在此,举行大型售卖。

    因为程默的萝卜质量好,加上他二十二只萝卜只卖一百枚银币,所以程默很快卖掉了二十余只灵气萝卜,拿到了一百枚银币。

    怀里,终于凑够了沉甸甸的五百枚银币,想到待会儿要一口气花光,程默不由得感到有些牙酸。

    “主人,洞察到五十米内,就有火炎水晶,请往西边走。”洞察万物说道。

    程默在洞察万物的帮助下,走过了十余家店铺,终于停留在一个小摊子前。

    几颗透露着一抹朱红的透亮晶体,在月色下散发出神秘的光辉。整颗水晶都是透明的晶质,只有那抹朱红,仿佛在流转着,魅惑而迷醉。

    这就是火炎水晶。

    “主人,询问一下第四颗水晶的价格。”洞察万物的声音响起。

    程默的目光落在第四颗水晶上,但见这水晶个头比其他的都小一半,水晶顶部还有些缺损,想来是残次品。程默指着这颗水晶,询问道:“这颗多少钱?”

    店铺的小贩答道:“这颗便宜点卖给你,八十八枚银币。其余的,都是九十九枚银币。”

    洞察万物的声音响起:“主人,别的水晶你可以不买,但这颗八十八枚银币的小水晶,必须拿下。这颗水晶是火炎水晶芽,晶体里蕴含的灵力比普通水晶高十倍。别的水晶你都不必买,就买这一颗,还能获得到普通火炎水晶的十倍灵力。这小贩不识货,如此名贵的水晶被贱卖了,你可不能错过这个机会啊。”

    程默点点头,随即两只手指拈起水晶芽,装作一副嫌弃的样子,啧啧嘴道:“这水晶都缺损了,个头还那么小,您这还卖那么贵。依我看,七十八卖给我得了,我也不讲价了。”

    “哎,客人,这颗水晶虽然个头小,但品质极其纯净,七十八卖给您那我就亏本了。要不这样吧,我们各让一步,八十五吧。”毕竟识货的人少,这颗水晶已经砸手里十余天了,小贩也着急出货。

    程默一手支着下巴,道:“这样的水晶,我可以自己去挖,个头还比这个大呢。八十吧,不行就算了。”说罢做出不想要的表情,如果小贩说不,他便放下水晶离开。

    小贩屏气凝神,这颗水晶卖了两个多月,一直没卖掉,如今眼看唯一一个可能上当的傻瓜要走,他又着急起来了。眼看程默目光决绝,小贩终于摆摆手道:“行、行,你拿去吧。”

    程默心中一喜,连忙将水晶芽放入怀中,同时取了八十枚银币交给小贩。

    没想到火炎水晶如此顺利地到手了,还占了不小的便宜。倘若小贩知道自己将宝物贱卖了,对方还狠狠地砍了一笔价,估计都要晕倒在摊前了。

    剩下的就是热焰狂狼的内丹,这同样也是难得之物。程默正在游荡寻找中,忽然眼前一亮,看到一个小贩摊前摆着一颗黑黝黝的内丹,这正是热焰狂狼的内丹。

    程默心头大喜,三步并作两步走到摊前,张口便问道:“这热焰狂狼的内丹怎么卖?”

    小贩伸出三根手指头:“三百枚银币。”

    “行。”

    因为之前购买火炎水晶的时候省了一大笔钱,况且这颗热焰狂狼的内丹又是优质内丹,完全值得起这个价,所以程默也懒得讲价,只盼迅速买完便回去。就在他伸手要拿走内丹的时候,旁边忽然伸出一只粗糙大手,“慢着,我出三百零一枚银币,这个卖给我吧?”

    在买卖的过程中,从来都是讲究先来后到的。但凡敲定了卖家,很少会有反悔的。但这个小贩也是势利的家伙,眼见对方有权有势,竟然舔了舔嘴唇,随即躬身道:“原来是独孤家的少爷,失礼失礼,这颗内丹就卖给您了。”

    程默回头,但见自己身后站着一位彪悍的少年。瞧体格,他比程默高了两个头,似乎是十四五岁的样子。手臂上经络入龙脊般起伏,一看就是外功招式练得极好的。

    “这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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